摘要:在建筑工程项目开展的过程中,工程监理招投标管理是一项非常重要的工作,所以需要对这一工作环节提高思想重视,确保招投标的规范化和合法化,建立完善的招投标管理体系。当前在 工程监理招投标上还存在着很多问题,比如招标文件不规范、存在相互串通现象,评标方法不合理等,对此应该不断完善相关制度,加强监督管理,从而加强工作开展的效果。本文主要针对工程监理招投标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进行了论述,以供参考。
关键词:工程监理;招投标;问题;对策
引言
近年来,我国程建设取得了飞跃性发展,但是在工程监理招投标与管理中出现了不同程度的问题,做好工程监理招投标工作是非常重要的,能够在很大程度上确保工程活动的合法性,规范建筑市场行业的发展,为各企业提供公平竞争的良好环境。当前工程监理招投标出现的问题是多样化的,相关人员也需要从多方面进行有效解决,这样才能为建筑行业的发展提供一个健康的环境。
1 工程监理招投标中存在的问题分析
1.1招标文件不规范
依据我国招标法的规定,对工程项目的招标人及代理人都有着明确的能力素质要求,但当前很多建筑企业都是自行编制项目招标文件,并且招标人的自身素质不高,导致招标文件往往出现违规违法问题,从而对以后的评标和定标造成不利影响。招标文件“私人订制”是一个比较普遍的现象,一些投标单位事前与工程建设单位有了提前的约定,在招标文件中加入了一些私下确定的条款,导致其他投标单位受到范围限制,这样严重违反了公开招标的相关行业规定。
1.2存在互相串通现象
当前的建筑工程招投标还存在着互相串通的现象,主要体现在以下两个方面:一是工程建设单位一般会通过邀请招标的方式确定监理单位,与相关单位会事先商务约谈,但如果业主已经确定好了招标意向,招标单位就会寻求一些其他单位进行配合,由于这种行为在某种程度上已经成为行业潜规则,所以各个单位也会相互帮助配合,所以这种招投标就是一种形式化;二是很多工程建设招标单位会非常重视企业的报价打分,但投标单位之间会相互暴露各自的底价,其中一个单位在中标后就要对其他单位进行补偿,这样就会报价平均值进行不合法的操纵[1]。
1.3评标方法不合理
正是由于招投标过程中的评标方法不合理,很多业主一味地关注标价,忽视其他相关因素,这才导致其他投标单位投机取巧,互相串通,业主为了贪图便宜,导致那些不具备资质和实力的企业中标,并且会存在违法转包、分包等问题[2]。此外,当前各种施工技术广泛应用,其实也很难真正分辨出相关单位的优劣,缺乏科学完善的评标方法,也只能根据标价高低这种单一的形式来选择,这是一种面临的现实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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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相关法律法规不健全
之所以会出现工程监理招投标中的种种问题,一个很大原因就是没有发挥出法律规范的作用,我国在招投标方面的法律法规尚不完善,存在着约束力不够、可行性差等问题,政府及相关建设部门也没有进行严格监管,对很多问题无法依法制止,导致招投标市场乱象丛生。
2 工程监理招投标问题的解决对策
2.1加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管理
招标代理机构在工程项目招投标过程中有着重要的地位,所以应该对其加强相关管理,必须要严格确保招标文件的规范性,一般除一些特殊性质的工程外,禁止设置过于严苛的条款,要注重对投标单位专业建筑资质及综合实力的审核,从而努力避免招投标源头出现的私人定制等不正当竞争现象,从而为各个投标单位提供公平竞争的环境,这样才能优选那些具备专业资质、综合实力强、价格公道的企业作为施工单位,确保招投标市场的良好秩序。
2.2严格实施保密制度,规范评标管理
在工程监理招投标开展过程中,应该对针对投标单位的详细情况严格实施保密制度,还要依法对监理费用设置一定限度的浮动范围,之后根据平均值的偏离情况进行评价,还要注意把握费率浮动空间,不能超出国家规定的数值,从而在一定程度上防止出现人为操作中标价格的问题[3]。另外,还要对评标进行规范化管理,在此过程中业主应该回避,不能对评标专家的公正性造成干扰,招标代理机构要详细介绍工程项目的各项情况,从而对工程进行科学全面公正的评标。虽然说以往让业主参与投标的过程有助于在一定程度上选择理想的监理单位,但对于其他监理单位是不公平的,会破坏招投标制度的规范性。
2.3注重监理大纲评审,对投标单位全面考查
在对招投标工作进行监理的过程中,需要制定监理大纲作为工作指导方案,尤其是要组好监理大纲的评审工作,提高项目监理机构的工作能力。监理大纲中应该包括准确把握工程技术关键点,监理程序实施的有效手段等,这些方面都要确保其科学合理性。在进行监理大纲评审环节中,要对投标企业的建设质量、成本造价、施工进度、施工安全等能力进行综合考察,确保其具备良好的合同履行能力。
2.4进一步完善相关法律建设,强化政府监管力度
针对招投标市场的乱象,离不开法律的规范作用,所以必须要进一步完善招投标相关的法律建设,提高立法工作的科学性和合理性,地方法规要与中央法律保持方向一致,不能出现相互矛盾、冲突的问题。政府及建设部门要进一步强化监管,对于一些外地的分公司要特别注意,对其监理资格要严格审查,还要对中标单位进行动态化的跟踪监管,一旦发现监理管理问题将严肃处理,情节严重的列入黑名单,还要严厉打击非法挂靠等行为[4]。
结语
总之,在工程项目招投标过程中,如果能够科学选择监理单位,这对工程项目的质量、造价、管理等方面有着积极的意义。但是工程监理招投标会涉及到多方面的因素,是一个比较复杂的过程,容易出现一些不合法的问题,所以相关工作人员必须要在法律制度框架内规范开展工作,同时政府部门也要加强监管,从而逐渐消除招投标市场的乱象,保障我国建筑行业健康可持续发展。
参考文献
[1]晏红 .工程监理招投标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J].黑龙江交通科技,2015(09):40-41.
[2]何雪梅 .试论工程建设招投标存在的问题及对策[J].四川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14(04):52-54.
[3]廖明 .工程监理招投标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J].环球市场,2017(01):96.
[4]王亮 .试论工程建设招投标存在的问题及对策[J].山西建筑,2016(09):125.
论文作者:刘娟
论文发表刊物:《建筑学研究前沿》2018年第33期
论文发表时间:2019/3/6
标签:招投标论文; 工程监理论文; 单位论文; 评标论文; 对策论文; 招标文件论文; 过程中论文; 《建筑学研究前沿》2018年第33期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