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文将通过借鉴相关检验标准及规范对自动扶梯检验过程中常见的易被忽视的几个问题进行研究分析,并提出具有针对性的改进完善的措施和检验方法,从而能够更好的保障自动扶梯的检验质量,最终在确保自动扶梯运行安全的基础上可以保障使用者的人身安全。
关键词:自动扶梯;检验;制停距离;待机运行;安全保护装置;改进措施
在自动扶梯检验时,应该严格按照自动扶梯检验标准和规范,从自动扶梯的安全、可靠及合理性等各方面进行全面的检验与测试,以此来保证自动扶梯的运行与运维工作的正常开展,以及能够满足紧急救援的需要。本文将结合相关的规范标准,联系实际对自动扶梯检验过程中容易被忽视的问题进行简要分析,并对此提出相关建议及对策,以此来消除自动扶梯所存在的安全隐患,从而有效地减少乃至杜绝自动扶梯运行事故的发生。
一、关于自动扶梯制停距离范围的研究分析
(一)相关的检验规范标准
根据《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制造与安装的安全规范》中的第54213条规定:“有载和空载向下运行自动扶梯的制停距离要遵循表1-1的规定。”
如果速度在以上数值之间的话,便用插入法计算值停距离。在《电梯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规则--自动扶梯与自动人行道》检验方法中曾提到:应该从制动装置开始的时候测量制停距离。在定期检查测验中,自动扶梯进行的是空载试验,而在监督检验中,自动扶梯需要进行的试验是有载制动。所以,在进行监督检验过程中,测量的有载制停距离记为S有,对于测量的空载制停距离记为S空,据此可得被检测的扶梯的制停距离范围是S空≤S<S有 ,只有当两者的检测数值在所对应的制停距离范围之内时,才能算是检验合格,倘若在定期检验时所得的空载制停距离不在这个范围,就可以判断自动扶梯的检验不合格,应及时对制动器进行调整校正以使速度在要求的范围之内。
(二)在实践过程中所存在的问题
(1)在自动扶梯检验过程中,往往忽视了对于制停距离的测量,或者对于制停距离的记录较为随意,不严谨,导致自动扶梯不能充分发挥扶梯的制停性能。
(2)对于自动扶梯的梯级下陷的保护设备而言,设置的位置与自动扶梯的制停距离密切相关,因此制停距离要符合规定要求,当梯级下陷保护设备启动后,倘若制停距离偏大,将导致扶梯不能按要求规定在缺口由梳齿板地方出现之前停下来。
(三)针对于存在的问题的改进措施
(1) 规范制停距离的测量与记录的工作
在对自动扶梯进行检验时,要对通过检验的空载及满载的制停距离的相关数据进行准确的记录,应争取在自动扶梯出入口的围裙板的位置或者桁架的位置进行永久标识,以方便在自动扶梯开展定期检验工作时参考。在对自动扶梯进行定期检验过程中,应以维保单位填写的数据为依据对自动扶梯进行检验测量,严禁维保单位及其他相关单位为了方便省劲,便在合格的制停距离范围内随意填写数据。
(2) 梯级下陷保护设备安装的位置要参照制停距离
当自动扶梯的梯级有部分梯级下陷时,扶梯就无法保证其能与梳齿板的严密啮合,该安全设备在这起到的作用,就是使自动扶梯停止运行。这个安全设备要在过渡圆弧之前的位置安装,以使得下陷的梯级在到达梳齿线的位置之前有充足的安全制停距离。但对于这个安全距离没有明确的要求,根据制停距离的规定要求,为了使该安全装置能够有效发挥其作用,安装距离应该超过制停距离的最大范围。
二、关于待机运行的分析研究
(一)相关的检验规范标准
在GB16899-2011检验标准要求的第51221条要求曾提到:“由于使用者进入的原因导致自动扶梯待机运行的,在使用者到踏面与梳齿相交的位置时,扶梯应先保持大于等于0.2倍的名义速度稳定运行,之后以小于0.5m/s2的加速度加速运行” [1]。
(二)在实践中所存在的问题
在对自动扶梯进行真正的检验时,会发现品牌或者型号不同的自动扶梯对于待机运行功能的设置标准和方法也不尽相同,一种自动扶梯是通过利用踏面板围裙板内的感光光束来进行感光启动的,节电模式下的初始名义速度是0.2米/秒;另一种自动扶梯是通过利用梳齿与踏面相交位置之前0.3米处,且直径及高度均为0.3米的不透明圆柱来进行监测启动,但自动扶梯在节电模式下的初始名义速度为0。在此过程中,虽然两者都能实现自动扶梯的自动启动功能,但再参照制造的规定标准发现其设置都存在不合理的地方,并且对于“自动再启动”和“自动再启动”的定义诠释也不是很明确,导致很多生产厂家对标准的认识理解不准确。
(三)针对于存在的问题的改进措施
经相关的检验规定标准要求可将自动启动控制的定义诠释为:自动扶梯在没有使用者的时候,将降低他的运行速度或者自动制停,在由使用者经过某个自动扶梯监测点时,扶梯将立即进入工作状态。自动再启动控制的定义可以诠释为:自动扶梯在人为原因或费自动化操作下停止运行的,控制系统在满足相应的条件要求后,便可以再次自动启动扶梯运行。
三、关于安全保护装置的研究分析
(一)相关的检验规范标准
自动扶梯的安全保护设备由两部分组成,分别是机电式安全保护设备和固定式安全保护设备组成的。对于固定式-安全保护设备的检验工作,相关的TSGT7005-2012规定为测量试验的相关数据,只要能起到保护设备与人身安全的作用就可以了。对于另一种机电式安全保护设备的检验工作而言,TSGT7005-2012规定为模拟动作的相关试验,或者依据制造厂家所提示的方法由维修保养单位开展自动扶梯检验工作[2]。
(二)在实践中所存在的问题
对于实际操作中所存在的问题的探讨分析,主要是针对固定式安全保护设备的检验来说的,在日常的实践过程中,对自动扶梯的运维保养过程中需要人为触动保护开关,将安全回路断开就认为是合理有效的运作过程。但如果在由于保护开关松动或被更换的情况下导致保护开关的位置发生变化,虽然保护开关没有损坏,但当遇到有异物卡在扶梯中或者某些机械产生位移等突发情况时,就不能触动保护开关,使自动扶梯发挥自身的作用效果了,扶梯无法停止运行,这就导致了事故的发生[3]。
(三)针对于存在的问题的改进措施
(1)按照自动扶梯检验标准的要求,参考借鉴各自动扶梯厂家所提供的不同的试验方式方法,并严格要求维修保养人员根据所选择的试验的方式方法对安全保护设备进行试验,最后,由自动扶梯的检验者通过试验确认对此安全保护设备的有效性做出评价。
(2)在自动扶梯的检验过程中,要尽可能的多模仿生活中发生较多的突发事件,如异物卡主扶梯,缺失梯级等意外情况,以此来更全面的对安全设备进行检验。
(3)此外,还要注意扶梯运行过程中的小细节问题,应该仔细观察并测量保护开关的位置是否合理,是否发生了一定的移位,又或者它是否牢固可靠,相关机械动是否有生锈现象,此外,还要对扶梯动作灵敏度进行检测,从而对保护设备的可靠性进行重复检验,进而能够有效的减少乃至杜绝自动扶梯的故障或事故的发生。
总结:本文针对于自动扶梯在检验过程中易被忽略的几个问题展开了分析,并提出了相关的建议及对策,从而能够更好的加强自动扶梯的安全可靠性,促进自动扶梯的优质发展,进而为社会、人民提供过更好的服务保障。
参考文献:
[1]GB16899-2011《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的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S].
[2]TSGT7005-2012《电梯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规则--自动扶梯与自动人行道》[S].
[3]赵志立.自动扶梯的自动启动与再启动功能的要求与检验[J].起重运输机械,2014,5.
作者简介:牛旷野(1989-12-03),男,汉族,籍贯:山西省晋城市,当前职务:检验员,当前职称:助理工程师,学历: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电梯/自动扶梯 定期检验
论文作者:牛旷野
论文发表刊物:《电力设备》2018年第14期
论文发表时间:2018/9/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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