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森林认证与我国森林食品的生产,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森林论文,我国论文,食品论文,国际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1 国际森林认证的现状
1.1 森林认证的意义、体系与机构
1.1.1 森林认证的意义 中共中央、国务院在《关于加快林业发展的决定》中提出:“积极开展森林认证工作,尽快与国际接轨。”森林认证是促使有关部门采取负责任的林业措施来保护森林的手段,是一个对森林经营进行检验的过程,以检验它是否按照公认的原则和标准进行经营。经营良好的林分往往在环境、社会及经济方面能达到负责任的经营管理标准,而这些标准可确保林分长期保持健康,维持较高的生产力,以发挥它在木材生产、野生动物栖息地保护及净化水源方面的作用,同时确保其社会效益。森林认证最初始于用材林,目前已认证的林分多数属于用材林或天然林的范畴,但目前森林认证已开始向非木质林产品扩散,尽管全球范围内已通过认证的非木质林产品还不多。经过认证的林分,其木制品有认证标识。消费者通过识别认证标识来确认其消费品源自经营管理良好的林分。消费者(主要是北美及欧洲的消费者)对认证林产品的需求是一种强大的动力,它促使森林的经营管理者在经营过程中采取有益生态的措施,制定长期的经营管理计划,实施内部控制体系,同时促使零售商与制造商从认证的林分中去寻找可利用的木材及木制品。
1.1.2 森林认证体系与认证机构 多数森林认证体系建立于20世纪90年代。目前世界上共有两大森林认证体系[森林管理委员会(Forest Stewardship Council,FSC)和国际标准化组织(International Organization for Standardization,ISO)],两大区域体系[泛欧森林认证体系(Pan European Forest Certification,PEFC)和泛非森林认证体系(Pan African Forest Certification,PAFC)][1]。另外还有一些国家的森林认证体系。
1994年,FSC通过其认证原则和标准,开始授权认证机构根据此原则和标准进行森林认证。从此,森林认证在世界范围内逐渐开展起来。目前,森林认证的类型主要有3类:①森林经营管理(forest management,FM);②产销监管链(chain of custody,CoC);③CoC/FM。ISO的重点放在全球的体系标准标准化及认证上。PEFC是目前最大的森林认证保护组织,为国家或地区森林认证体系相互认可的框架机构[2]。至今,PEFC委员会批准的国家认证体系遍布澳大利亚、奥地利和比利时等25个国家。PAFC正在建设之中,其认证基于非洲木材组织(African Timber Organization,ATO)/加拿大国际林业研究中心(Center for International Forestry Resarch,CIFOR)的原则、标准与指标[3]。目前,全球范围主要的认证机构见表1。
表1 全球主要的森林认证机构
Table 1Main forest certifiers worldwide
已开展认证的
已颁发的FM 已向木制品制造商及经
认证机构总部 认证范围 国家数目
证书数目 销商发放的证书数目
科学认证体系(SCS) 美国 全球范围的FM和CoC认证
25 40372
精明木材项目(Smart Wood) 美国 全球范围的FM和CoC认证
46199615
林木志森林基金会(SFF)加拿大加拿大的FM和CoC认证 1 5 13
南非标准局(SABS) 南非 南非的CoC认证1 无
不详
Skal荷兰 全球范围的FM和CoC认证9 17100
ICILA 意大利全球范围的CoC认证3 无 25
SGS集团 英国 全球范围的FM和CoC认证
52159963
土壤协会木材标志项目英国 全球范围的FM和CoC认证
18 38 59
BM TRADA认证有限公司英国 全球范围的CoC认证3 无 91
Institute for Marktocologie(IMO) 瑞士 全球范围的FM和CoC认证7 26 54
GFA Terra System德国 全球范围的FM和CoC认证5 10 69
(为加拿提供质量管理体系(ISO19001)、
KPMG 大、美国
环境管理体系(ISO14001)、组织 不详
不详
不详
等国多个
健康与安全管理体系
认证体系
(OHSAS19001)等在内的认证
认可)
表1认证机构中,前11个为FSC授权的认证机构,最后1个是加拿大标准协会(Canadian Standards Association,CSA)授权的认证机构。上述认证机构中,SCS的重点放在环境认证方面;Smart Wood是目前世界上资格最老的森林认证机构。除承担森林认证的工作以外,Smart Wood还承担有关可持续林业及认证的培训、研究、教育及政策工作;ICILA是一家木材与家具认证机构;土壤协会木材标志项目隶属于英国的土壤协会,其认证包括有机认证及非木质林产品认证。另外,还有加拿大、意大利、墨西哥、英国的多家认证机构正等待FSC的授权。由此可见,国际上多数认证机构广泛采用FSC的认证标准及FSC在森林认证领域的影响力及领先地位。
1.2 包括森林食品在内的非木质林产品的认证现状
1.2.1 非木质林产品、森林食品的界定及其认证意义 非木质林产品(non-wood forest products或non-timber forest products,NWFP或NTFP)为来自森林、其他有林地及森林以外树木的除木质以外的生物源(包括动植物)物品,它不包括所有木质的原材料,因而木材、木片、木炭、薪炭材及小的木质品如工具、家用设备及木雕被排除在非木质林产品之外;非木质林产品既可源自天然林又可源自人工林,其产品是有形的、实实在在的生物源物品,如植物、动物及其产品,而森林服务(如生态旅游、放牧和生物性勘察)及森林益处(如保持土壤、土壤肥力和分水岭的保护)被排除在非木质林产品之外[4]。目前NTFP认证也属于森林认证机构认证的范畴。
森林食品与其他16类产品构成了非木质森林产品的大家族。它主要包括坚果:巴西坚果Bertholletia excelsa,松(Pinus gerardiana,P.pinea,P.korainsis,P.cambra)子,锦葵属Malva spp.的坚果,胡桃Juglans spp.,栗Castanea spp.类等;果实类:枣Zizyphus spp.,人心果Achras zapota,银杏Ginkgo biloba等;食用菌:羊肚菌Morchella spp.,块菌Tuber spp.,松菇等;蔬菜类:竹笋、紫萁Osmunda spp.,石蕊Cladonia rangiferina,棕榈Euterpeedulis芯等;淀粉类:西米Metroxylon spp.等;燕Collocalia fuciphaga,C.maxima窝;油料Vitellaria paradoxa,Orbignya phalerata,Shorea spp.,Madhuca spp.等和槭Acer saccharum糖等[5]。在我国,生产森林食品的非木质树种(大多数被称之为经济树种)在提高农民收入、发展农村经济方面起着十分重要的作用。
要使包括森林食品在内的非木质林产品成功进入国际市场,生产者必须遵循国外可接受的标准,通过认证将自己的产品打入国际市场。认证与产品认证标志的颁发相关联。认证不仅可以满足消费者对环保的要求,而且可提高森林经营者和经营单位的知名度,保持和增加其市场份额;认证还可证明零售商向消费者保证其产品没有对森林造成破坏的声明具有真实性;同时,认证还可减少政府在监督森林经营管理方面的费用[6]。
1.2.2 非木质林产品的认证政策及特点 由于森林食品是非木质林产品的一部分,因此,非木质林产品的认证也适合森林食品。以森林管理委员会(Forest Stewardship Council,FSC)为例,其非木质林产品认证的大部分工作是1996年以后进行的。从非木质林产品的水平来看认证,目前FSC的政策是:带FSC标识的非木质林产品必须来自经FSC认证的林分;非木质林产品的管理体系必须由认证机构来评价;评价非木质林产品时,认证机构应使用现有的地区标准或其他现成的非木质林产品标准。如果没有这些标准,认证机构应通过国家或地区的咨询过程来准备非木质森产品的标准;就所采用的标准,认证机构无需请示FSC秘书处批准;认证机构可向FSC董事会递交草拟的非木质林产品标准:以便得到认可;按照木质品的准则,也可向非木质林产品颁发产销监管链(chain of custody,CoC)证书;应认证机构的请求,FSC可就某一具体的非木质林产品注册FSC商标,每个国家及类别每个商标约500美元;当收获非木质林产品用于商业销售,或当非商业收获具有重大影响时,即使收获的非木质林产品不是FSC认证的,应由认证机构进行更加深入细致的林分评价[7]。
按照FSC的策略,要使非木质林产品尤其是森林食品走向国际市场,与国际接轨,就要先认证经济林产品来自相应经营管理良好的经济林林分,使这种人工林通过森林经营管理(forest management,FM)认证。另一方面,森林食品上市时或是新鲜产品如板栗Castanea mollissima,枣Zizyphus jujuba,柿Diospyros kaki,猕猴桃Actinidia spp.等,或是经过加工的产品(包括经过保鲜处理的食品)如香榧Torreya grandis,山核桃Carya cathayensis,笋干等。对那些经过加工的产品,在通过FM认证的基础上,可进行CoC认证而进入国际市场。因此,非木质林产品的认证也包括3种类型的森林认证,即FM认证、CoC认证及FN/CoC认证。
事实上,由于非木质林产品的异质性,非木质林产品的认证除FSC提供的第三方认证以外,还有有机认证和公平贸易标签(fair trade labelling)[7]。前者把土壤肥力看作是有机生产的关键,把重点放在产品的完整性,限制有机产品的污染和保护土壤的健康等方面。在国外,从森林中收集的非木质林产品通常定义上被看作是有机产品,因其生产中没有使用化肥及杀虫剂,因此,许多森林中采集的非木质林产品如松果、蘑菇和草药等现在数量在不断增加,且成功地作为有机食品而商品化,进入国际市场。根据我国的实际情况,我国生产的森林食品难以作为有机食品进入国际市场,因我国诸如竹笋、杨梅Myrica rubra、板栗、银杏等食用林产品都是大面积人工林生产的产品,在生产过程中使用大量的化肥与农药。另外,就非木质林产品而言,有机认证本身不能保证这些产品是从可持续经营的林分中获得的[4],这似乎与FM认证是认可良好的森林经营这一宗旨不合拍。公平贸易标签提倡公平贸易,旨在改善发展中国家贫困生产者的地位。这3种认证体系重点不一,有它们各自的认证原则。目前,有关非木质林产品认证的3个体系间存在共同点,但三者之间几乎没有合作。
另外,除了真正意义上的认证证书以外,产地证明(certificate of origin)是目前包括食品在内的许多产品质量控制中使用最广的标识/认证体系之一[4],非木质林产品中越来越多可食的价值较高的产品,如羊肚菌等,就是通过这种产地证书体系来进行质量证明的。该证书只证明某一产品来自某一地区,甚至某一特定的地区。这意味某些产品的产地威望就是一种质量标准,质量建立在产地信誉之上。
1.2.3 国际现已认证的非木质林产品的种类,涉及的国家及总的发展趋势 至2003年4月为止,全世界五大洲55个国家已有3687.6万hm[2]的林地通过了FSC的认证[8],且多为FM认证。而包括森林食品在内的非木质林产品的认证,FSC通过其认可的认证机构Smart Wood、土壤协会木材标志项目、SGS集团下的SGS Qualifor颁发了7张证书,通过认证的客户涉及巴西、美国、秘鲁、苏格兰、墨西哥和丹麦。已认证的非木质林产品包括槭糖、Acai汁(来自Euterpe edulis)、棕榈芯、糖胶树胶(来自Manilkara zapota)、栎树Quercus robur皮、化妆品用的30种树皮、巴西坚果和野味等[7]。SGS Qualifor还收到了涉及蜂蜜、香茅Cymbopogon citratus和竹子等认证的咨询;俄国、印度、智利、巴西等还就橡胶、桉树,Eucalyptus种子、林下草莓Fragaria chiloensis和化妆品用树皮等提出了认证要求。总的来说,通过认证的非木质林产品不多,其中的森林食品数量则更少。认证是使林产品与国际市场接轨的桥梁,相信今后包括我国在内会有更多的非木质林产品通过认证。
2 我国森林认证与森林食品生产
2.1 我国森林认证工作现状
我国的森林认证由政府主导。1999年由国家林业局、世界银行(World Bank,WB)和世界自然基金会(World Wild Fund for Nature,WWF)北京办事处发起的关于森林认证的研讨会,标志着我国在森林认证方面的起步。2001我国成立了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同年,国家林业局成立了中国森林认证工作领导小组,WWF与WB成立了森林工作组。目前,我国正就森林认证的国家标准开展工作,但至今还无国际组织认可的森林认证机构。我国目前至少已有35家木材加工企业通过了FSC的CoC认证[9],多数为外商独资企业或合资企业,而只有一家通过了FM认证。至于非木质林产品认证工作,我国现还未起步。
虽然非木质林产品的认证工作在我国还未开始,但浙江省已着手开始森林食品生产基地与森林食品的认定工作,并已开展有关非木质林产品认证的研究工作。目前已认定的森林食品来自已认定的森林食品生产基地,认定标准是参照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欧盟、美国和日本等国的标准制定的,且高于无公害、绿色和有机食品。据笔者调查,目前浙江省的森林食品认定与国际上的非木质林产品认定还是有差距的(结果另文发表),但这些工作可为今后浙江省乃至中国森林食品的认证与国际接轨打下基础。
另外,我国已出台了《原产地标记管理规定》及其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目前,浙江省临安市的天目笋干、临安山核桃和常山胡柚Citrus changshanhuyou已通过了国家质检总局原产地标记综合评审专家组进行的形式审查和实地审查,拿到了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发的原产地标记注册证,在注册范围内获准使用原产地标记。这从某种意义上讲,与国际通行的产地证明接近了一步。
2.2 我国开展包括森林食品在内的非木质林产品认证的意义
2.2.1 现实意义 我国地大物博,各地都有大面积适生优质的经济树种,经济林生产对当地农民经济收入的增加和经济的发展起着十分重要的作用。以浙江省为例,2002年浙江省林业社会总产值达700亿元,其中经济林产值近150亿元,竹业的产值达120亿元,两者占林业社会总产值的近40%。浙江省地属亚热带季风气候,有着适合多种果树和经济树种生长的生态条件,名特优经济树种的物种、品种资源丰富,栽培历史悠久,栽培经验丰富,许多名特优经济树种在全国占有重要的地位,其中不乏生产森林食品的树种,如竹子、杨梅、山核桃、银杏和香榧、青梅Prunus mume等,当然也不乏在国际市场上具有竞争优势的森林食品,如竹笋。中国、泰国和印度尼西亚是国际市场中主要的竹笋生产国,仅中国台湾一地每年的竹笋出口额就达2000万美元。在我国,可食用的竹笋约有100种,20世纪80年代年产就已达100万t。竹笋的主要市场在美国、日本、英国、德国、澳大利亚、荷兰、法国和韩国,其中日本是亚洲最大的竹笋市场。目前,非木质林产品的国际贸易主要方向是从发展中国家流向发达国家。欧共体国家(如丹麦、法国、瑞典、瑞士、英国等)、美国及日本在包括森林食品在内的非木质林产品国际贸易中占60%的份额。例如,欧共体国家、美国、日本栗类进口占全球的约70%,其他坚果进口占全球的约60%[4,5]。我国尽管幅员辽阔,但人口众多,森林食品的生产有其自身的特点,以大面积的人工林为主,作为林下副产品的森林食品数量极少,至今还无森林食品通过认证而在国际市场销售。如果采取符合非木质林产品认证要求的标准来指导森林食品的生产,就有希望使收获的森林食品通过认证而进入国际大市场。
2.2.2 长远意义 长远来看,森林认证过程不仅要就所经营的对象(林分)及其加工过程进行认证,而且要就林分经营相关的环境效益、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进行评估。结合我国目前的生态建设,森林认证反过来促使我们在林业生产中,不仅要注重林分的经济效益,而且在与林分建立相关的栽培过程中,要采取有利于生态建设的措施。例如,在经济树种的造林过程中,以往采用全垦整地是很平常的事,但从生态的角度来讲,其破坏性是很大的。因此,开展认证工作可以使我国包括森林食品在内的非木质林产品生产,从整地、栽培开始,采取一系列有利于环境保护的措施,使得终产品进入国际市场的同时,环境得到很好的保护与改善。同时,认证工作可以促进林地管理过程的规范化。
2.3 我国森林食品认证工作的思路和对策
由于我国的森林认证工作刚起步,因此,在大力做好森林认证工作的宣传工作的同时,应做好有关森林认证基础知识的普及工作,同时林业高等院校应注重培养有关人才,以推进我国森林认证工作的开展。
就森林食品的认证,认证机构在认证过程中要参照有关地区非木质林产品(具体某一些树种)的标准,这为我们制定包括森林食品在内的经济林生产标准,并努力使这些标准向国际标准靠拢,为国际认证机构所采用创造了条件与机遇,因为至今我国还没有与国际接轨的国家标准。FSC制定了全球范围FM认证的原则与标准,鼓励各国家工作小组将FSC关于FM认证的原则与标准适应于地区的生态、经济和社会条件,在此基础上产生相应的地区或国家标准。经济林林分要通过认证,不可能先进行FM认证,然后再按非木质林产品的要求进行认证。因此,目前的现状为我们制定既能满足FM认证标准,又能满足非木质林产品认证标准,符合我国国情包括森林食品在内的非木质林产品(分树种)生产标准提供了机遇与挑战,根据FM/非木质林产品认证来制定森林食品生产的指导性标准就显得十分重要。有了生产标准,按照标准进行生产操作也是十分重要的。另外,根据国内的实际情况,农村已将大部分山林地承包到户,面积相对较小,而国际认证机构多开展大中型林业经营单位的林地认证,对于面积较小的林地,国际上采用联合认证的方式开展认证。联合认证并不是将小面积的林地组合在一起形成大面积的林地就可以认证的,有一定的程序和操作过程。因此,有必要就国内实施联合认证的可行性开展研究。总之,要使我国的森林食品生产与国际接轨,还有很长的的路要走,还有很多的工作要做。只有经过各方努力,才能使我国生产的森林食品走进国际大市场,参与国际大市场的竞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