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结干训经验 探索干训新路,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新路论文,经验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积极开展中小学校长岗位培训,是国家教委在改革发展的新形势下,作出的一项具有重大意义的战略布署。是基础教育实现《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提出的“两基”、“两全”奋斗目标的保证。认真总结岗培经验,积极探索干训规律,是教育工作新形势的需要。同时也是基础教育深化改革,稳步发展面临的一个重要课题。
一、首轮中小学校长岗培的进展及经验
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国家教委有关中小学校长队伍建设的文件精神。近年来我们在自治区教委的统一布署和关心指导下。从巴州实际出发,在对全州中小学校长基本现状摸底调查的基础上。制定了《巴州中小学校长岗位培训规划》。明确提出了利用五年的时间(1991-1995),采取“三步走”的具体步骤,将全州培训对象基本轮训一遍。使全州大多数中小学校长基本达到国家教委对校长任职必备条件的奋斗目标。为搞好干部培训,积累培训工作经验,提高培训质量,在实施《规划》上,我们采取了“先行试点,及时总结,不断扩大,全面铺开”的方法。根据“三步走”的方案,分步实施,积极推进;在具体培训工作中,我们以农牧区中小学校长岗培为重点,突出地域、民族特色。采取“长短结合、离在职结合、分散与集中结合、学习与考察结合、考核与任用结合等方法,按需施教,注重实效;在提高培训质量上,我们重视培训基地建设和干训师资队伍建设,增加投入,建设队伍。面对民语教材供书慢的困难,不等不靠,自力更生,编印辅助教材;翻译蒙文教材,在组织管理上,我们确定以马列主义的基本理论和邓小平同志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理论为指导,坚持政治与业务并举,成立全州校长岗培领导小组,组建培训办公室,加强领导,精心组织,严格管理。下拨专项经费,建立和完善培训制度,严格测试与考核,努力提高干训质量。
由于领导重视,目标明确,措施得力,并做到培训人员、地点、时间、教材、经费五落实,截止九四年上半年,全州蒙族中小学校长岗培任务全部结束;汉族、维族中小学校长已完成培训任务的80%和91.6%;全州中小学校长接受岗位培训的比例增加到86.2%。九四年下半年将举办两期(汉、维各一期)扫尾培训。届时全州首轮中小学校长岗培全部结束,提前一年实现本州《规划》提出的目标,完成自治区教委下达的中小学校长轮训一遍的任务。
首轮中小学校长岗培,对提高在职校长的素质和办学积极性,促进学校的科学管理,坚持社会主义的办学方向,起到了积极的作用。但也必须清醒地看到部分县(市)教育局和学校领导,对干训的认识不足,行动迟缓,应付任务的思想较为严重,致使中小学校长岗培工作的发展不平衡;农牧区乡中心小学以下的分校校长或教学点负责人培训十分薄弱,有些是空白;从集中脱产办班的现状看,教学中重业务、轻政治,理论程度不同的脱离实际,加之教材(特别是民文教材)供应不及时,培训经费不能单列等,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到培训效果。在校长培训、考核、管理、任用上还存在一些相互脱节的现象,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到校长参训的积极性。这些随着教育改革的不断深入,在新一轮的培训中认真研究,加以改进。
二、深化改革,大胆实践,积极探索干训新路
当前,我国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事业进入了一个新阶段。这对教育工作既是难得的机遇,又提出了新的任务和要求。在新的形势下,贯彻党的十四大精神,落实《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完成基础教育“两基”、“两全”的根本任务,必须建设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德才兼备,相对稳定的中小学校长队伍,总结首轮干训经验,强化质量意识,加强宏观指导,改进工作方法,使干训工作在现有基础上,适应新形势,再上新台阶。
(一)加强领导,完善体制。
加强干训工作的领导,是搞好干训工作的基本保证。这是首轮中小学校长岗培的一条重要经验,要在新一轮干训中继续加强。进一步加强对干训工作的领导,首先要进一步提高各级领导,特别是教育行政部门的领导对在新形势下,中小学领导干部培训工作,重大意义的认识。中小学校长岗培是基础教育一项具有伟大战略意义的工程,它关系到我国基础教育干部队伍素质的提高,并能否实现新老干部交替;关系到培养跨世纪的接班人和建设者的任务,能否顺利完成。因此,中小学领导干部培训是一项长期任务。鉴于我区地处祖国西北边陲,民族众多,经济落后,教育基础薄弱,干部队伍素质不高,给干训工作带来很大的难度,由此决定了我区干训工作的长期性、复杂性和艰巨性。各级领导对此要有一个全面认识,以提高加强干训工作领导的自觉性。
其次,加强对干训工作的领导,还必须对本地区中小学领导干部的基本现状(如:中小学领导干部的数量、所属民族,具体分布,学历、素质、能力、任职时间、思想状况等)有一个客观、全面的了解。对首轮岗培取得的成绩和现存的问题有一个清醒的认识。只有对上述问题全部掌握了,才能有的放矢,取得领导干训工作的主动权,有效地克服工作中的盲目性,增强计划性、预见性和创造性,进而提高干训的效能。
为使中小学领导干部培训长期、深入地进行下去,必须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培训体制和相应的工作运行机制。在自治区教委的统一布署下,首轮中小学校长岗位培训实行自治区、地州(市)、县(区)三级管理、三级培训的方式进行。从具体的实施状况看,自治区和地州(市)两级均设立了机构,并有专人负责此项工作,县(市)一级尤为薄弱。部分县(市)还没有建立校长岗培机构,负责此项工作的人多为兼职,很不落实,这是造成干训工作存有空白和在一定程度上流于形式的一个很重要的原因,同时也影响到干训的质量和效能。对此,在新一轮干训中必须认真总结经验教训,在建立培训体制上狠下功夫。要进一步建立和完善“三级管理、三级培训”的体制和相应的运行机制。在实行三级管理上,要严格做到三级教育行政部门是负责管理中小学领导干部培训工作的职能机构,要有相应的部门和专门人员负责抓此项工作。在三级培训上,要认真执行省级教院负责培训高(完)中校长、地州(市)教院师专负责培训高(完)中中层干部和初中校长、县教师进修学校(或县完中)负责培训初中中层干部和小学校长的规定。培训中既要有明确的责任分工,又要从实际出发密切合作,做到优势互补,提高整体效益。为进一步完善培训体制,建立良好的运行机制,还必须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立足新疆实际。对“三级管理、三级培训”的基本职责作出明确的规定,以此提高干训质量和效能,使中小学领导干部培训工作,在总体统筹中有计划、有组织、有步骤地实施。
(二)突出重点,保证质量。
在自治区教委的统一布署和宏观指导下,我州首轮中小学校岗位培训进展顺利。通过培训初步提高了广大中小学领导干部政治、业务素质和管理能力,对基础教育的改革与发展起到了一定的促进作用。在认真总结,充分肯定已取得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深深感到尽管全州中小学校长基本轮训了一遍,但存在着量和质不平衡的问题。突出表现在对培训目标理解不够明确,教学中理论脱离实际的现象较为严重,没有很好地做到学用结合,按需施教。这些问题如不及时解决,势必影响到新一轮的培训,制约着干训工作的健康发展,为此,在新一轮干训中必须做到:
1.突出重点,明确目标。鉴于我州地域辽阔,80%以上的中小学分布在农牧区,且使用汉、维、蒙三种语言授课的实际,中小学领导干部培训必须继续坚持以农牧区中小学为重点、鉴于农牧区中小学分布广,办学条件差,管理随意性大的问题,教学重点,培训目标应确定为教育政策法规的学习,民族团结教育和学校的常规管理上。以此提高农牧区中小学校长的政策理论水平,依法治教的观念和学校的管理能力。城镇学校数量少、分布集中,办学条件较好已有一定的办学管理经验,教学重点应侧重学校的科学化管理、校内管理体制改革的试点与探索及教学研究。培训目标应放在探求干训新路,推进改革,出经验,出成果上。鉴于首轮岗培经验不足,因忙于赶进度,在培训内容、培训质量上,与国家教委的要求和城乡中小学工作实际需要存在一定差距。对此,在新一轮培训中应本着“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进行补课培训。并在此基础上,积极进行中小学校长岗培后继续教育试点工作。举办中小学校级后备干部选拔与培训试点班,旨在探索如何实现培训工作与选拔、任用相结合的原则,促进培训工作的科学化、制度化和规范化。体现干部终身教育的观念,并根据不同时期的工作重点,有针对性地组织中小学校长培训。
2.加强师资队伍建设,提高培训质量。干训师资水平是提高干训质量的关键。在抓好教学计划实施、学员常规管理、提高培训质量的同时,必须花大气力狠抓干训师资队伍建设。继续采取“进修、自学、提高”的方法,立足实际组建一支稳定、合格、专兼职结合的干训师资队伍。在新一轮岗培前,规定一定的时间对全州的干训专任教师进行集中培训,进一步理解和把握国家教委关于中小学校长岗培工作的总体思路和指导思想;掌握培训课程、教学大纲的基本理论体系;坚持培训目标,把握成人教育的特点,克服理论脱离实际的倾向,提高干训师资水平,适应新一轮干训工作的需要。
(三)完善制度,政策导向。
中小学领导干部的管理、培训、使用相互脱节是影响培训工作成效的主要原因之一。为使中小学领导干部培训工作得以顺利进行,自治区教委先后出台了《关于加强自治区中小学校长队伍建设的意见(试行)》、《自治区中小学校长岗位培训颁证暂行规定》、《自治区中小学校长岗位培训测试办法》等具体规定。这些《意见》、《办法》对自治区首轮中小学校长岗位培训顺利进行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由于这些《意见》、《办法》多以“试行”或“征求意见”的非正式文件下发,各教育行政部门虽以正式文件对待、努力宣传、贯彻执行,但组织、人事部门均以部门的非正式文件看待,执行上列入“另册”,几经努力最多争得个“参考”效果,没有法律效益。鉴于中小学校长长期以来均属各级组织、人事部门的管理权限,客观上形成了“用人的不管人,管人的不用人”的现状。有些中小学校长虽经培训,但返回岗位后不久便调离教育部门改做其他工作,而有些未经培训的人,又直接调做中小学领导,这又与“先培训,后上岗”的规定相悖,诸如此类,时有发生。这给中小学校长的管理与培训增加了难度,同时也直接影响到中小学领导干部培训工作的效能。对此,必须进一步加快中小学领导干部培训的制度建设。要建立、健全各项配套政策、法规,使干训工作有法可依,有章可循。通过首轮干训工作的实践,对那些干训工作的试行《意见》、《办法》,认真总结,修订完善,以正式文件下发贯彻执行;对那些涉及到中小学校长选拔任用、管理、待遇等内容的干部队伍建设的文件,自治区教委要会同自治区组织、人事部门联合行文或以自治区人民政府的文件下发执行。要建立激励和政策约束机制,对锐意改革、政绩突出、教育质量和办学效益显著的中小学校长(书记)定期开展评优活动,大力宣传、表彰、奖励;对那些政绩平平,达不到国家教委关于中小学校长任职标准的,要从领导岗位上调整下来。严格执行“凡在规定时间内,未参加岗位培训的,不得上岗,不得申报高一级职称,不得参加地区以上奖励的申报”。“在条件同等的状况下,先参加岗位培训的校长职称、评奖优先”的规定,使中小学领导干部培训工作逐步纳入依法治教的轨道,发挥政策导向作用,推进干训工作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