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市场结构与企业信贷融资研究综述,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信贷论文,融资论文,结构论文,银行论文,市场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一、关于银行市场结构与企业信贷融资之间关系的理论研究
关于银行市场结构对企业信贷供给的影响,国外众多学者基于不同的前提假设提出了不同的见解。总的说来,这些研究范式主要可以归结两类:“结构—行为—绩效”假设(Structure-conduct-performance Hypothesis)和“基于信息”假设(Information-based Hypothesis)。
1.“结构—行为—绩效”假设下的理论研究
20世纪50年代梅森(Edward S.Mason)和贝恩(Joe S.Bain)等人在张伯伦(Chamberlin E.H.)垄断竞争理论的基础上结合行业市场结构实证研究提出了著名的“结构—行为—绩效”(SCP)分析框架。该分析框架重视市场结构分析,是基于古典微观经济理论的一个基本理念:只有竞争才能实现资源最优配置,任何市场垄断势力的存在都将导致市场总体效率的损失。
从银行信贷供给的角度,Pagano(1993)利用一个内生经济增长模型,指出具有垄断力量的银行会向借款人索取较高的贷款利率并向存款人支付较低的储蓄利率,从而减少了企业可获得的信贷资金的均衡数量。而且,这些银行还会在政府施行扩张性货币政策时利用其所掌握的垄断力量阻止利率的下降,从而对企业和整个经济产生负面影响。从企业信贷需求的角度,Guzman(2000)提出了一个关于资本积累的一般均衡模型,认为在垄断性银行市场结构中更容易出现信贷配给现象,因而导致较低的资本积累率。他还指出,即便不出现信贷配给现象,银行业内部垄断势力的存在仍会增加银行对企业信贷的监督成本,这同样会对企业资本积累造成负面影响。
2.“基于信息”假设下的理论研究
随着二十世纪五十年代信息经济学的兴起,越来越多的学者开始尝试从银行业中的信息不对称现象入手来理解银行市场结构与企业信贷融资的关系。信息不对称所引起的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等问题深深地影响了银行信贷审核和监督的动机,因而很可能改变“结构—行为—绩效”假设下的银行市场结构对企业信贷融资的影响。
Stiglitz和Weiss(1981)较早地指出了银企之间的信息不对称对银行市场结构和企业信贷融资之间关系的影响:由于信息不对称所引起的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问题的存在,出于规避贷款风险的考虑,银行并不一定会因为贷款利率的提高而增加对企业的信贷供给,因而在竞争均衡下也有可能出现信贷配给现象。这也就暗示了,在信息不对称现象存在的情况下,竞争性银行市场结构并不一定比垄断性市场结构效率更高,而且处于市场垄断地位的银行可能更有动力去甄别那些信息透明度低但具有较高盈利前景的企业,从而有助于这一类企业获得更好的信贷支持。
Jackson和Thomas(1995)考察了银行市场结构与新兴生产性企业增长率的关系,指出银行市场垄断对新兴企业成长具有一定的积极作用。与此相似的是,Petersen和Rajan(1995)认为具有市场垄断力量的银行更有动力去和新兴企业建立长期合作关系,因为这些银行可以在企业发展初期为新兴企业提供低贷款利率,并在企业成功后抽取较高的贷款利率。而在一个竞争性市场结构中,银行因无垄断力量在日后对新兴企业收取高贷款利率而缺乏为这些企业提供初期阶段低贷款利率的动机,从而导致较高的市场均衡贷款利率或信贷配给现象的出现。Marquez(2002)也指出在一个竞争性银行市场环境中,由于每个银行只能服务于少数企业,银行所能获得的与特定企业借款人相关的信息变得更为分散,这严重地削弱了银行对借款人的筛选能力,并有可能促使银行通过提高贷款利率来抵消低质贷款人所带来的高风险。从考察信贷供给总量角度,Dinc(2000)发现在信贷总量和银行数量之间存在着一种“倒U”型曲线关系,也就是说,中等数量的银行反而能够支持最多的信贷供给。与Dinc的研究结果相类似,Cetorelli和Peretto(2000)的研究发现了银行垄断对信贷供给的正面影响:虽然银行垄断导致信贷总量的减少,但它同时也促使银行更加重视借款人筛选,从而极大地提高了信贷质量。他们的研究暗示一个有效的银行市场结构可能是介于完全竞争和完全垄断之间的一种寡头垄断结构。
3.其他假设
以上提到的在“结构—行为。绩效”和“基于信息”假设下的各种模型其实有一个共同点:它们都假设信贷合约能够得到有效执行,而且银行业能比较有效率地筛选企业借款人。但事实上,各个国家和地区的银行所处的法律和制度环境都是不同的,因此在讨论不同国家中银行市场结构与企业信贷融资关系时,这些制度因素就显得非常重要,而且制度因素的这种影响作用也已被众多实证研究所证实。
二、关于银行市场结构与企业信贷融资之间关系的实证研究
国外关于银行市场结构与企业信贷融资关系的实证研究大都将其研究重点放在少数特定国家(大多是美国),但这些实证研究并没有给出一个统一的结论。“结构—行为—绩效”假设、“基于信息”假设和其他假设(主要指的是“制度环境”假设)都能在实证研究中找到支持。
1.“结构—行为—绩效”假设下的实证研究
通过对最近几十年间美国银行业市场结构与企业信贷融资之间关系的实证研究,一些学者给出了支持“结构—行为—绩效”假设的证据。Hannan(1991)发现在美国银行市场中高市场集中度总是伴随着高信贷利率。Black和Strahan(2002)通过对美国跨州及跨行业数据地分析,指出在高银行市场集中度的地区,新兴企业出现的数量也较少,而且这种现象在银行管制较严格的地区和时期表现得更为明显。他们还发现,在美国,银行分支机构限制的解除和跨州信贷交易的引入推动了新兴企业数量的增长。
2.“基于信息”假设下的实证研究
然而,更多的学者从银行业内的信息不对称现象着手,发现了一系列与“结构—行为—绩效”假设相矛盾的证据,其中以研究垄断性市场结构下的银行与新兴企业之间的关系最为典型。Petersen和Rajan (1995)的实证结果表明在银行集中度较高的市场中,新兴企业更有可能以较小的成本获得信贷融资,但是这种成本优势随着企业的成熟而逐渐消失。这就产生了一个有趣的推论:市场垄断力量只有在信息不对称现象较为严重的情况下才是有益的。这一推论后来为Jackson和Thomas的实证研究所证实,Jackson和 Thomas(1995)通过研究银行市场结构对不同类型企业就业增长情况的影响,发现银行市场结构和企业信贷融资的关系也因各种企业所处的生命周期阶段而不同:在生产性行业中,高银行集中度更有利于新兴企业的成长,而不利于成熟企业的发展。Black和Strahan(2002)也发现由银行并购所引起的大型银行市场份额的增加也会在一定程度上促进新兴企业的成长。
由于不同类型企业的信息可获得性不同,银行市场结构对不同类型企业的信贷融资的影响也有着很大的差异。DeYoung,Goldberg和White(1999)把实证研究的重点放在银行市场结构对小型企业信贷融资的影响上。他们的实证结果表明,在美国,银行市场结构对小型企业信贷融资的影响因地区不同而有差异:在城市中,高银行集中度的市场更有利于小型企业获得贷款;在农村中,这种影响则恰恰相反。Cetorelll和 Gambera(2001)则通过研究41个国家的产业数据发现:尽管银行垄断对整个国民经济产生不利影响,它却能很好地促进非常依赖外部融资的新兴企业的发展;但这种银行垄断力量在企业层面的积极影响也只局限于国有银行份额较少的银行市场结构中,而且这种垄断力量也必然地阻碍了国民经济的总体发展。
3.其他假设下的实证研究
Beck,Kunt和Maksimovic(2004)的实证研究基于一个针对74个国家和各个国家中各种规模企业的数据库。他们指出,在经济和制度发展水平较低的国家,银行集中度的提高将增加企业信贷融资的困难程度。随着外资银行市场份额的增加和信用登记制度的健全,这一困境将得到改善;如果政府加强对银行活动的限制和干涉,企业信贷融资难的问题将会更加恶化。对于这些国家中各种规模类型的企业来说,银行垄断的存在对中小企业的信贷融资限制作用远远大于对大型企业的影响。而在经济发展水平较高且制度建设完善的国家,银行集中度的提高也并不一定会导致企业信贷融资困难。
三、转型经济国家中的银行市场结构与企业信贷融资关系
由于制度环境的不同,与西方成熟市场经济国家相比,转型经济国家中的企业融资渠道和银行监管方式有着很大不同,这也就必然对这些国家中的银行市场结构与企业信贷融资关系产生重大的影响。在转型经济国家中,大部分企业没有能力积累足够的利润进行内部融资,而这些国家的股票市场和债券市场也往往处于初级发展阶段且被国有企业所垄断。因此,银行信贷成为转型经济国家中的企业唯一可行的融资渠道,但转型经济国家中的银行也同样面临着信息不对称所引起的逆向选择问题。一般说来,解决这个问题有两个方法:贷款担保和直接控制企业。但在转型经济国家中,尽管银行信贷常常需要抵押担保,不完善的法律环境和羸弱的实际执行能力使得银行没收抵押物变得困难重重;此外,内部控制人的存在也使得抵押物市场失去流动性。因而,控制导向型信贷融资(关系融资)是转型经济国家中企业的主要融资方式。
Besanko和Thakor(1993)分析了银行市场结构对关系融资的影响。在他们的模型中,银行通过与企业客户的信贷关系积累相关信息,这也就构成了所谓的“信息租金”(InformationRents)。如果信息租金能被银行和企业所分担,双方则都能从中受益。银行竞争能降低贷款利率,但却同时促使银行承担更多风险并严重损害银行与企业间的信赖关系。因此,他们认为限制银行业准入不但有利于银行业稳定,也有利于企业长期发展。Dell'Ariccia(1998)研究了在开放银行业准入的情况下银行市场结构的内生演化过程。同 Besanko和Thakor相似,他也考虑到银行在向企业发放贷款的过程中也会获取到关于该企业的私有信息。这种私有成为业内原有的银行相对新进入的银行的一种竞争优势。他还指出,即使不存在外生的固定的银行业进入成本,逆向选择问题的存在限制了新进入者的数量。
与以上几位学者的假设不同,Broecker(1990)和Riordan(1993)假设银行在与企业建立信贷关系前就已获取了有关该企业的信息。Broecker建立了一个竞争性银行信贷市场,在这个信贷市场中,银行间存在价格(利率)竞争而且关于潜在企业借款人信用的信息可以无偿地为各家银行所获得。他的研究表明,随着参与竞争的银行数量的增加,坏账数量也随之增加,从而损害了企业借款人的平均信用记录。Riordan建立了一个与Broecker相似的模型,在这个模型中,企业借款人的信贷项目的回报率是不确定的,而各个银行业可以无偿地连续获取关于各个信贷项目的回报率信号。根据这个模型,银行数量的增加会产生两个重要影响:它一方面产生了更多的项目信息但在另一方面也产生了更多的企业坏账,从而降低了社会福利。而且银行竞争程度的加剧使得“赢家的诅咒”(Winner's Curse)问题更加严重。在这种情况下,银行的信贷审核标准变得更加苛刻并因此导致社会整体福利的大幅度下降。
Broecker(1990)和Riordan(1993)的研究是以企业私有信息可以无偿获得为前提的,而这个前提也引发了一个问题:在现实中,银行获取企业信息(也就是筛选潜在企业客户)往往是有成本的,那么银行竞争是如何影响银行对获取企业信息的资金投入呢?为此,Schnitzer(1999)作出了一个有益的尝试:他比较了在两个极端的竞争情景(绝对垄断和双寡头垄断)下银行对筛选潜在企业客户的投入。研究结构表明,双寡头垄断下的银行有着与绝对垄断下银行同样的企业筛选动机,但会产生更多的企业坏账,因此双寡头垄断下的信贷配给不如绝对垄断下的有效率,这也就是说,银行竞争非但不能带来更多的出于筛选企业客户考虑的资金投入,反而可能会造成更多的企业坏帐的产生。但从另外一方面来说,银行竞争也促成企业推行更多的改革措施,因为银行竞争所带来的低信贷利率使得企业能够获取更大份额的改革收益。
四、银行市场结构与企业信贷融资关系在中国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的银行市场结构正逐步从垄断走向竞争,但考虑到众多的历史原因,这其实是一个艰难的转变过程。虽然中央政府正在逐步放开市场准入限制并已经开始对一些大型国有银行进行股份制改造,但中国银行业仍然带有过多的行政垄断色彩,而且对银行信贷融资有着迫切需求的大多数中国企业 (尤其是中小企业和民营企业)依然面临着融资难的问题。
林毅夫和李永军(2001)指出贷款市场的高度垄断以及不成熟的中小金融机构经营和管理体制是导致中国中小企业融资难的重要原因。建国后的“赶超”战略促成了中国银行业的高度垄断,而计划经济时代遗留下来的大量低效率的国有企业问题又进一步地巩固了国有银行的垄断地位,因此掌握垄断市场权力的国有银行不愿意向低信息透明度的中小企业提供贷款。他们认为,在中国目前的情况下,只有市场化的中小金融机构才能最好的服务于占中国企业数量多数的中小企业,因此他们主张对非国有金融机构(主要是中小金融机构)开放市场以增加银行业竞争,从而建立一个以中小金融机构为核心的金融体系。
李志密(2002)建立了一个中小企业融资模型框架,发现中小企业的非匀质性、贷款抵押和交易成本是影响中小企业从银行获得信贷的三个重要因素。在银行业垄断下的前提下,考虑到中小企业“规模小、固定资产少、透明度低”的特点,“成本高、抵押难、风险大”是制约中小企业获取银行信贷的重要原因。而当将中小金融机构引入模型后,考虑到中小金融机构“资金规模小、地域性强、交易成本低”的特点,引入的中小金融机构将增加中小企业信贷总量并促进社会总福利的提高,并在中小金融机构的信息优势、数量和中小企业的融资总额之间存在着正向关系。
与以上几位学者的分析不同,刘伟和黄桂田(2002)认为国有垄断的市场结构并非中国银行业低迷表现的根本原因,中国的银行业改革应该从产权结构着手。他们从分析传统的SCP分析范式的缺陷和现代银行业的特点入手,指出中国的银行业竞争在贷款市场更多地表现为信贷配给而非价格(利率水平)竞争,而国有独资为主的产权结构恰恰是造成信贷配给现象(大量银行信贷流入低效的国有企业,而高效的中小民营企业的信贷需求却得不到满足)存在的最终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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