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克思国家观视域下的电影意识形态论文

马克思国家观视域下的电影意识形态论文

马克思国家观视域下的电影意识形态

张少航 (哈尔滨师范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黑龙江 哈尔滨 150025)

[ 摘要 ] 电影作为一种极具传播力和影响力的大众文化社会实践,其意识形态作用不言而喻。与宗教、学校、家庭等范畴一样,电影也扮演着国家意识形态机器角色。无论是电影的生产机制还是表现形式与表现内容,都决定于社会物质生产实践,并对其产生反作用。在国家治理现代化实践出现新进展,马克思国家理论发展到了新阶段的今天,从马克思国家观视角透视电影意识形态作用的现状与展望具有很强的理论价值与实践价值。本文运用历史唯物主义方法,把“社会存在与社会意识”之间关系的宏观问题,引向微观的、具体的电影意识形态作用探究。

[ 关键词 ] 马克思国家观;电影;意识形态

一、电影意识形态的理论溯源

电影意识形态是指以电影为艺术表现载体,反映当前或某一特定历史域内的社会经济基础和政治生活的观点、思想、意识的总和。西方马克思主义学者阿尔都塞指认了包括宗教组织、学校教育、司法机构、大众传媒等在内的意识形态国家机器。其不断生产“文化品”灌输于构成全部社会的微观个体,使之自觉接受现存社会规范和适应既有社会结构,即在生产关系体系内“自愿”接受被预设完成的社会角色。这里,占据为数众多银幕院线的电影自然是“大众传媒”的应有之意。

1968 年法国五月风暴的历史背景下,让-路易·科莫利和让·纳尔博尼在《电影手册》发表的文章,以及随后为数众多的回应文章,正式在学术上指认了电影与意识形态之间的联系,同时也标志着意识形态电影理论的确立。综合这些研究内容可以概括为“电影对资本的依赖决定了其为特定阶级服务的定位”,毫无疑问,这一思潮承继并延续了马克思的阶级分析理论与批判传统:社会并不是由彼此毫无关联的个人构成,而是彼此发生生产与交往关系的具体人组成的总体。即跳脱了这种社会关系的“孤岛”的人并不存在,人们总是置身于具体的社会生产实践之中。脱离了社会的人,并不能称之为“人”,社会性是人的本质属性。马克思这样概括:“从社会的角度来看,并不存在奴隶和公民;两者都是人。其实正相反,在社会之外他们才是人。成为奴隶或成为公民,这是社会的规定。”[1]在具体的社会关系之中,即一定物质生产关系之中, “人”划分为不同阶级并形成了与之相适应的阶级意识。马克思从现实中具体的、有主体思维能力的“人”本身为起点,得出其思想意识是对他们自身的社会存在的能动反映。需要突出说明的是:这个“人”并非存在于任何人脑海臆造出来的个人,而是处于直接现实社会生产中的“具体”人。既然这些人是从事物质生产(诸如电影的创作与影片的制作),那么就要在一定“前提和条件”下进行,受到物质的限定或约束,而并非他们绝对的任意发挥。也就是说,“物质生活的生产方式制约着整个社会生活、政治生活和精神生活的过程”。[2]

头天晚上被那个畜生踩到水里的人就是陶水旺,他没劲游了,怕淹死,搭着木排漂了一夜,第二天早上实在受不了了,才被我拉了上来……

电影作为一种时下流行的表达与交流手段,其生产过程、表现内容和表现形式,都是意识形态的“语言”。或是含而不露,或是堂而皇之;或是漫不经心, 或是蓄谋已久,电影将“碎片化”的主流意识形态进行时间和空间的“重组”。这样就在“技术处理”之下选择性地反映客观世界,进而实现对具体社会实践的暗示。“意识在任何时候都只能是被意识到了的存在,而人们的存在就是他们的现实生活过程。”[3]因此,电影在任何情况下都承载着特有意识形态信息。

二、国家与电影意识形态的交互性作用

在意识形态话语体系之中,电影具备思想观念传达的诉求,同“教会”“学校”“家庭”“法院”等“意识形态国家机器”的作用相协调或一致。具体而言就是将国家意志以非暴力和非强迫的方式向社会个体灌输,促使其服从现存社会关系、接受现存社会规范和社会结构。从根本上来说,就是使劳动者在生产关系体系内“自愿”接受其社会角色。相应地,在表达国家意志的同时,电影意识形态也反过来影响国家:所谓国家意志,即现实的普遍意识是以现实社会生产与交往关系的抽象反映,但这种反映都不是单向度的“一一映射”,它是社会存在的富有变化的生动表达形式。

电影通过营造“集体性规范”来实现国家意志的同时,也实现了对国家意志本身的构建。社会生产力不可逆地不断发展,驱动着社会经济基础不断变更,继而整个上层建筑也或快或慢、或直线或曲折地发生变革。人们在探究这些变化规律时,必须时刻区别两种事物的变革规律:一种是可以用自然科学精确描述的物质生产的经济方面,还有“一种是人们借以意识到这个冲突并力求把它克服的那些法律的、政治的、宗教的、艺术的或哲学的,简言之,意识形态的形式”。[2]电影以视觉呈现方式将“镶嵌”着既在的模糊观念或新观念的剧本灌输到观众头脑中,让其认可和遵行电影主角信奉与实践的价值观。比如电影《建军大业》的基本诉求是让人们认知历史:国家的和平和统一是鲜血和生命换来的,需要倍加珍惜;电影《钢铁侠》将生产战争机器的军火商老板设定为有情有义有才华的“型男大叔”;美国军事片中,无论是否“师出有名” 都会被设定为“被逼无奈”的正义之师。电影所传达的理念深刻而且又持续不断地影响着观众的意识,而这一受众群体又构成了社会物质生产的实践主体。从而, 电影一定程度上生成了“主流意识形态”本身,与国家形成了意识的交互性作用。

电影并非一种非历史性的抽象表达,而是根植于具体社会关系之中的话语体系。在全球一体化时代,资产阶级电影裹挟着“新自由主义”“西方宪政思想”“普世价值论”等意识形态在各国家间流动。当资产阶级意识形态精确嵌入电影产业后,可以说,电影的放映就是对电影观众价值观的连续不断的微观塑造。如今美国好莱坞电影已成为中国青年人日常文化消费品,这助长了拜金主义、享乐主义、极端个人主义的蔓延。为此,马克思国家观对电影意识形态的指引是加强我国意识形态安全、巩固意识形态引领作用的重要保障。

国家意识形态对电影的影响和制约,是一种“方向性”和“构建性”的存在。国家意志对电影作为社会实践本身形成了特定的要求:无论是强制表达国家意志的直接控制还是主流价值观渗透的间接影响,都是电影生产所遵循的“方向性” 的具体体现。电影的创作过程就是对某种思想或观念进行“技术处理”,而后通过影音形式将组织好的“故事”呈现给观众,使之在接受故事的同时接受所要传达的“言外之意”。以美国为例,国家政治权力通过税收减免、资金扶持、政策协助促使好莱坞电影成为意识形态武器,“大部分好莱坞影片都建立在一种道德的、美学的和政治的共识之上,这一共识与美国的主流思想趋同”。[4] 国家并非从来就有,亦非永远存在:它只是阶级社会的特有产物。作为人类社会阶级产生的基础“私有制”出现以来,国家就始终作为某一阶级“特殊利益” 和社会全体“共同利益”斗争的产物而存在。历史反复告知我们的是这样一条规则:宣称代表“普遍利益”是其手段,真正代表“特定阶级利益”才是目的。“正是由于特殊利益和共同利益之间的这种矛盾,共同利益才采取国家这种与实际的单个利益和全体利益相脱离的独立形式,同时采取虚幻共同体的形式……”[3]但是,一旦当历史的镜头转到现实中的阶级利益上来,这种“虚幻”形式的肥皂泡就立刻灰飞烟灭了。就如马克思批判《林木盗窃法》时论述道:整个国家形形色色的行政部门仿佛都脱离既定原则以维护林木所有者的利益,而后者正是深刻左右一切国家机关的灵魂。

在广大农村地区,农产品生产加工销售一体化程度较低,还没有形成风险共担、利益共享机制。畅销农产品不受订单限制,滞销农产品过多依赖于订单农业的现象普遍发生。

三、马克思国家观对中国电影意识形态的指引

研究对象小行星Toutatis和探测器Viking,根据现有材料中的描述以及图片信息,采用Solidworks软件进行建模,其特征化以及参数化等特点,能够胜任复杂模型建模,在航空、船舶、模具等工业领域应用广泛[2]。

中国电影产业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改革方向。列宁同志在分析资本主义制度下的文学艺术时指出,当资本主导了出版发行机构之时,作家、画家、演员就不可能有真正的创作自由,而成为讨好少数大资本所有者的“专属文人”。“资本是对劳动及其产品的支配权。资本家拥有这种权力并不是由于他的个人的或人的特性,而只是由于他是资本的所有者。他的权力就是他的资本的那种不可抗拒的购买的权力。”[5]当电影产业的发展被资本主导之时,社会主义国家的电影也将变成注重经济利益而牺牲社会效益的资产阶级意识形态工具。如前所述,马克思国家观对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的关系分析, 是正确得出对电影意识形态作用指引方案的关键。历史唯物主义认为历史的缔造者是人民群众,一切文艺形式与内容的创新归根到底也都来源于人民群众的社会生产实践。习近平同志指出,“文艺要反映好人民心声,就要坚持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这个根本方向”,那么,中国电影要永葆事业长青就必须不断深入扎根人民生活,反映基层意识。

中国电影意识形态要坚持“党的统一领导”。有论者认为,中国电影意识形态作用的主要问题是意识形态宽容度不足。如郑永年教授在《再塑意识形态》中强调政党意志与国家意志的二分:前者是具体到国家治理的经济、社会领域的政策,而后者的核心则是文化、文明、道德和价值取向。以马克思国家观的视角来透视,就知道这个论点显然站不住脚,因为“统治阶级的思想在每一时代都是占统治地位的思想。这就是说,一个阶级是社会上占统治地位的物质力量, 同时也是社会上占统治地位的精神力量”。[6]国家意识形态决定于处于统治地位的经济基础,而中国共产党作为执行党的意识形态恰恰是其代表,区分政党意识形态与国家意识形态显然只能局限于政党轮流执政的资本主义国家来探讨。如前所述,包括电影在内的各个意识形态领域的“包容”外衣都是手段, 而与国家意志的高度一致性才是目的。郑先生把中国电影意识形态问题,理解为“高度精英化的政治理念对社会大众艺术的电影创作的强行嫁接”,这就只强调了“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之间的对立性,而选择性地无视了其统一性。互联网产业兴起的社会主义国家必然伴随着人民话语能力与舆论监督能力的跃升,因此在社会主义国家现代化治理体系内,并不存在所谓“精英话语与大众话语” 的对立,当然也就更谈不到双方的“对话和协商”。但要警惕的恰恰是电影产业对资本的全面依赖:资本的逐利性可并不排斥保留利润而又抛弃社会责任。

四、结 语

改革开放 40 年的社会实践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做了充分的物质和精神两方面准备。相应地,随着中国社会主要矛盾的转化,意识形态话语体系下也必然对电影提出了新命题、新要求。以马克思主义国家观结合新时代具体社会实践,不断探索符合我国国情的电影意识形态规范对构建现代化国家治理体系基础至关重要。正确认识电影的意识形态作用,准确把握电影意识形态与国家意志的交互关系是中国电影更好地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与遵循“党的统一领导” 的认识论准备与方法论基础。最后,电影与意识形态紧密联系的分析方法,并不是什么“遥远年代的遗物”,而是“活生生”的现实社会实践中的基本认识,电影意识形态领域始终是马克思主义研究方法的重要理论与实践阵地。

参考文献

[1] 中共中央马克思恩格斯列宁斯大林著作编译局,编译.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0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221.

[2] 中共中央马克思恩格斯列宁斯大林著作编译局,编译.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2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

[3] 中共中央马克思恩格斯列宁斯大林著作编译局,编译.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

[4] [法]雷吉斯·迪布瓦.好莱坞——电影与意识形态[M].李丹丹,李昕晖,译.北京:商务印书馆,2014:5.

[5] 中共中央马克思恩格斯列宁斯大林著作编译局,编译.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2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79:62.

[6] 中共中央马克思恩格斯列宁斯大林著作编译局,编译.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60:52.

[ 作者简介 ] 张少航(1986— ),男,黑龙江富锦人,哈尔滨师范大学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专业2015 级在读博士研究生,主要研究方向为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与当代实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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