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天人合一”的历史意蕴及其现实影响_孟子·尽心上论文

论“天人合一”的历史意蕴及其现实影响_孟子·尽心上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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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人之辨”、“天人合一”问题历来是中国传统哲学的基本问题,也是中国传统哲学的精髓之所在。那么,如何对这一古老的命题进行一番全方位的评估呢?我们认为:

一、“天人合一”究其实质是个哲学命题

中国古代哲学中“天人合一”这一命题的奥义及所表现出来的中国哲学精神在神州大地打下了深深的烙印,它已积淀、凝结为中国人的深层文化心理结构、思维模式、生活方式和道德习惯。“天人合一”首先是个哲学命题。说它是个哲学命题,因为它是人与自然、思维与存在、主体与客体这样一些永恒的哲学主题在中国传统思想中的历史表现。对此,中国历代哲学家曾有过精辟的论述。汉代思想家司马迁说:“亦欲以究天人之际,通古今之变,成一家之言。”反映出中国传统哲学的独到之处。宋代哲学家邵雍说:“学不际天人,不足以为之学。”(注:邵雍:《皇极经世·观物外篇》。)可以说,他们的这一思想基本代表着中国古代哲学家处理天人关系问题的总体思路。可是,在现实中,有的学者却认为,中国古代哲学家的基本思路是截然不同的:“天人相分”代表的唯物主义路线,“天人合一”代表的唯心主义路线。这种观点是有失偏颇的,在中国哲学史上,没有哪个哲学家离开“合”而片面强调“分”。应该指出的是,“天人合一”虽然包含着唯心主义,但却不能把它归结为唯心主义。正如思维与存在的统一既有唯物主义解释,也有唯心主义解释一样。如果把人归结为“自然之精气、元气”,归结为万物生生的“变易”(进化)过程,自然亦应为“天人合一”题中应有之意。人来自于自然是所有唯物思想的共同出发点,是“天人合一”在思维和存在何者为第一性问题上的唯物主义解释。相反,仔细分析便会得知,荀子等人的“天人相分”、“天人分二”在世界本原问题上如果不求于“合一”,那么,他们无论如何也得不出“天人合一”术语,但这并不等于取消天人关系的唯物主义理解。究其术语,这一命题恰恰是宋代唯物主义哲学家张载明确提出的,他在《正蒙·乾称》中明确指出:“儒者则因明致诚,因诚致明,故天人合一,致学可以成圣,得天而未始遗人。”由此可见,“天人合一”并非是“唯心主义哲学家”的专利,而是中国古代哲学家处理天人关系的基本思路。

天人关系的历史渊源当追溯到春秋时期,虽然当时原始天命论仍占绝对统治地位,但一些有识之士开始对天神的权威表示怀疑,把目光从对天的关注,转向对人的关注。例如,郑国大夫子产认为:“天道元,人道迩,非所及也。”(注:《左传·昭公十八年》。)类似思想虽然没有达到真正哲学意义上的自觉,但确已摆脱了原始天命观的束缚,其意义非同小可。当然,在中国哲学史上,第一个推倒天神权威者当属老子。他认为道是万物的本原,“是谓天地根”,“可以为天地母”。而道又是看而不见、听而不闻、搏而不得的一种神秘东西,它本身不断作循环式的运动并产生着世界上的万事万物。很清楚,这是一个超感觉、超时空的绝对精神,但它却彻底扬弃了原始天命观,建立了哲学意义上的天道观,在中国哲学史上具有划时代的意义。与老子哲学天道观有所不同的是,孔子更注重人道。他指出:“人能弘道,非道弘人。”(注:《论语·卫灵公》。)他不是从天神那里寻求人道,而是从人自身寻求人道,这显然也是一种哲学意义上的思考,其意义也绝不可低估。

在“天道”和“人道”的关系上,将二者合二为一的权威当首推孟子。孟子继承子思以“诚”为中心的“成己成物”或以“自我”为中心的“天人合一”思想,提出:“尽其心者,知其性也;知其性,则知天矣。”(注:《孟子·尽心上》。)人的心、性与天原为一体或同出一源,天所包含的一切同时存在于人心中,心具万物,“万物皆备于我矣,反身而诚,乐莫大焉。强忿而行,求仁莫近焉”(注:《孟子·尽心上》。)。孟子所讲的“天”是有其多层含义的:一是指自然之天或物质之天,如“天油然作云,沛然下雨”(注:《孟子·梁惠王上》。)、“天之高也,星辰之远也”(注:《孟子·离娄下》。);二是指命运之天或必然之天,如“若夫成功,则天也”(注:《孟子·梁惠王下》。)、“吾之不遇鲁侯,天也”(注:《孟子·梁惠王下》。);三是指义理之天或德性之天,如“存其心,养其性,所以事天也”(注:《孟子·尽心上》。);四是指主宰之天或人格之天。孟子对此持否定态度,如“天不言以行与事示之而己矣”、“太哲曰:‘天视自我民视,天听自我民听’”(注:《孟子·万章上》。)。天之上述诸意,为后世哲学家各执一辞,成为“天人合一”命题上分歧之源。从中可见,由于“天”有不同含义,所以“天人合一”也有丰富含义。

应该指出的是,孟子与“心”、“性”相对言“天”,乃是指义理、德性、命运之天,也就是说,是指伦理道德的必然性。既然“诚”是天之道,“思诚”是人之道,而且它既不是主观虚幻境界,也不是超现实的精神作用,那么反身而诚,就能永远坦荡无虑,“乐莫大焉”,从而实现“天道”和“人道”真正意义上的合一。

综上所述,“天人合一”作为一个哲学命题,它的精髓在于:其一,一切关于天和人的学问相间相合,合是本质的,合是第一性的。中国古人的宇宙论、知识论、人生论、道德论,都是和“天人合一”一脉相承的。中国古代虽无西方式的“哲学”之名,却已有其实。正如哲学大师冯友兰先生所指出的那样,哲学“就是对于人生的有系统的反思的思想”(注:《中国哲学简史》,第4 页。)。当然哲学还包括思想分支,但“哲学以其知识论之墙垣,宇宙论之树木,生其人生论之果实;讲人生哲学者即直取其果实。哲学以其伦理学之筋骨,自然哲学之血肉,养其人生论断之灵魂,讲人生哲学即直取其灵魂。”(注:《三松堂全集》第1卷,第355页。)由此可见,合的思想在中国传统哲学中的地位是根深蒂固的。其二,在天人关系中,人的实质地位终究高于天,人是主要的。虽然“天”名义上高于“人”,天之高也,而使“天”高于“人”的决定因素还是人。中国古代的哲学家们虽然极力鼓吹“存天理、灭人欲”,但他们不得不承认这样的现实:“人为本”,“人定胜天”。所以,毫无疑问,人生哲学在中国古代诸多学问中占有不可替代的中心地位。其三,哲学究其实质是关于人生奥义的诠释。“天人合一”究其核心是关于人生原理的诠释,中国历史上一切关于人的学问的疑惑、争论,均可以从“天人合一”这一古老哲学命题中加以诠释直至破译。这无疑是中国传统哲学“天人合一”观的难能可贵之处,其功绩是不可抹杀的。

二、“天人合一”究其核心是个伦理学命题

“天人合一”不仅是个哲学命题,更是个伦理学命题。说它是个伦理学命题,因为中国哲学的核心原则是以孔孟思想为代表的人伦精神,他们从世界观的高度,探求宇宙、社会、人生、道德发展的根本规律,提出“治世之道”,并“思以其道易天下”。

中国历史上的伦理学与哲学一直是紧密地联系在一起的“孪生体”。中国哲学的特殊类型就是“伦理型”,即从伦理思想方面上升成为世界观,并反过来为伦理思想提供理论根据。哲学上的宇宙观、本体论,用来解释道德的起源和本质,论证剥削阶级道德规范的合理性和永恒性;哲学上的认识论、方法论,用来论证道德修养、道德教育的原理和方法。从周公、孔子以来,哲学家一直用唯心主义的“天”和“天命论”,宣扬封建道德。汉代的董仲舒说:“王道之三纲,可求于天。天不变,道亦不变”(注:《春秋繁露·基义》。),这是封建道德与唯心主义哲学融为一体的典型。唯物主义哲学家也从伦理问题出发研究哲学问题。荀子要“明于天人之分”(注:《荀子·天论》。),是为了论证自己的伦理思想,肯定人的需要和作用。伦理学不仅与哲学融为一体,更在于它在哲学中占有举足轻重的地位,它相当于哲学的“筋骨”,起着灵魂作用。透过古代哲学和伦理思想的融合及伦理学在哲学中的核心地位,我们不难看出,如果把“天人合一”主要地不是理解为道德命题而仅仅理解为哲学命题,那就远远不能把握中国古代哲学和中国传统文化之精神。

“天人合一”作为伦理学命题,其合理性在于:这一命题的实质是“天道”和“人道”的对立统一。老子有句著名的话:“天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注:《老子》第25章。)值得指出的是,老子的这种说法并不意味着对人的排斥和贬抑,因为他断言“道大,天大,地大,人亦大”(注:《老子》第25章。),在这里他既没有把天道奉为与人对立的至高权威,也没有把人贬为天道的奴仆;明末清初大哲学家王船山肯定天人统一,同时指明两者有别,他的主张是“天与异形离质,而所继者惟道也”。古人这些思想的价值不可低估。这主要表现在:其一,“天人合一”是道德赖以产生和存在的思想依据和前提。“天人合一”的理论既是中国古代哲学的本体论和宇宙论,又是它的伦理学,同时也是它的认识论和实践论的前提;其二,“天人合一”弘扬了道德主体性,肯定了人的道德责任和道德自觉性。唯物主义哲学家张载所提出的:“天道不可得而见,惟占于民。”(注:《经学理窟·诗书》。)唯心主义哲学家孟子所提出的:“居天下之正位,行天下之大道。得志与民由之,不得志行其道。”(注:《孟子·尽心上》。)都对这一思想作了精辟论述。其三,“天人合一”不仅仅是一种道德境界,而且是实现道德理想和目标的过程。“尽”、“知”即努力探求,由“心”至“性”再至“天”的过程,如果把这个过程仅仅看作是一个终结状态、终结过程是不全面的,因为孜孜以求的过程,同时又是道德认识和道德实践相互统一、相互契合的过程,所以,天人合一的过程,不仅是个静态过程,同时也是一个动态过程,在达到一定道德境界后,再向另一个更好更完美的境界奋进,无休无止,永无止息。其四,“天人合一”过程是一种道德反思过程,任何反思都在寻求感性和理性、知和行的统一。其五,“天人合一”树立了道德权威,包含着在道德面前人人平等的思想。孟子认为“人皆可以为尧舜”,这包含着人人生来在道德上有某种平等的因素,因而有一定的积极意义。

继孟子以后,与其一脉相承的心学唯心主义,都强调自强不息地体认、体察、体会、体证“天道”和“人道”的内在关系。这种通过道德修养和伦理的“知行合一”所认识、察觉、验证的人生价值,无疑是极为有益的。心学以心为中心,重知、重性、重善、重能,强调道德主体至上性,立德、立功、立言;强调人格独立、人格尊严;强调“身心性命之学”、道德文章、学问道德化于一身,以如何达仁、成圣为反思起点,展开孔子论及的“为己之学”、“内圣外王”为目标的人生哲学。二者之间的关系是“内圣”不一定能够“外王”,但“外王”则一定要“内圣”,做官要有做官的德性、操守;“为己”也并非为一己之私利,相反,“三军可夺帅,匹夫不可夺志。”(注:《论语·子罕》。)“富贵不能淫,贫贱不能移,威武不能屈。”(注:《孟子·滕文公下》。)所以,以建立、陶冶、发展和实现高尚道德理想人格为主线的“为己之学”或“身心性命之学”,并不因是唯心主义而降低其伦理道德价值。相反,从孔孟到王阳明都重视人际关系、客观环境和日常生活中的实践精神。他们提出的“深造自得”,“事上磨练”,“知行合一”,“笃行践履”都基于道德上的实现功夫。这是因为纯粹致思之学问不能也不可能千古流传,更非中国哲学所特有。心学传统中许多范畴,如“身心”、“性命”、“义利”、“知行”、“理欲”、“公私”等本身即是道德范畴,融于“天人合一”总原则内,构成实践理性的范畴体系。

综上所述,人的对象化,即我们通常所说的宇宙化、自然化和神灵化,只不过是哲学人格化、伦理化的依据、方法和普遍形式而已,哲学究其实质只不过是人类认识宇宙、发现自身罢了,从这个意义上说,一部中国哲学史即中国伦理思想史,就是一部人合乎规律地走向宇宙、宇宙合乎理性地为人认识和主宰的历史,换句话说,也就是一部“天人合一”的历史。在伦理思想发展史上,无论唯物主义哲学家,还是唯心主义哲学家,也无论他们的观点、思想,在今天看来是对、是非,我们说,都应有其自存的道理和价值。然而以往在哲学史研究中一涉及到思想家的历史观,尤其是伦理道德观,大多研究者总是讳莫如深、小心翼翼、如履薄冰,在历史观的唯心主义和道德观的合理见解中间蒙上一层阴影,造成马克思主义哲学和中国伦理思想历史理论的“断层”。华夏大地的历史唯物主义只是西方传播和革命输入所使然,而非中国历史和民族精神发展所必然,这显然是非历史、非科学的,这种“历史唯物主义”既悖于历史又悖于唯物主义,决非马克思主义哲学之本义,也非具有中国特色的马克思主义哲学所应有。

三、“天人合一”究其影响是个现实主义命题

“天人合一”不仅是个哲学命题、伦理学命题,同时也是一个现实主义命题。说它是个现实主义命题,因为它尽管不可避免地带有历史局限性,但包括着许多合理因素,当我们用现代眼光来审视这一命题时,仍然有其重大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影响。这主要表现在:其一,中国传统哲学中的“天人合一”观强调人与自然的和谐统一,这对于纠正现实当中的那种把人与自然截然对立起来的错误观点,仍然有着十分重要的指导意义。近些年来,随着全球经济的飞速发展,以往人们没有认识的新问题被发现,以往人们没有涉及的新领域被重视,以往人们没有思考的新观念被提出。酸雨、赤潮、沙暴……使人们惊愕;猪肉里的四环素、蔬菜里残余的农药、被严重污染的水源等,使人们感慨。那么,人们在惊愕、感慨之余又会想到了什么呢?假如我们从理性的高度来审视这一系列自然现象,问题就不难理解了。社会生产力的迅猛发展,给我们带来的实惠多多,这本是一件好事,但这很容易造成人们的物欲膨胀,其中重要一点,就是片面地强调自己是自然界的主人,忘记了自己也是自然界的一部分,错误地把人与自然截然对立起来。在这种思想观念的支配下,人与自然的矛盾日益激化。人类本欲征服和改造大自然,没有料到事与愿违,竟然受到大自然的惩罚。人类只有珍惜和尊重大自然,大自然才会给人类带来无穷无尽的福音!要树立这样的新观念,就应该从中国传统哲学“天人合一”的古训中受到有益的启迪,因为“天人合一”是十分讲究“天”与人和谐相处的。其二,中国传统哲学的“天人合一”观把认识世界与认识自我紧密联系起来,这种传统的思维方式对当代哲学也是大有裨益的。随着人类社会实践和科学的发展,人类越来越成为自然界的主人。人们不再象远古时代那样仅仅把视界限定于作为对象的客体(自然),也不象人文运动以后对主体自我的认识和能力发生浓厚的兴趣,人们越来越注意到主体与客体的统一。而这种哲学的意向并不是在西方古典哲学中萌发的,而是在中国传统哲学中产生的。西方哲学家把自我当作主体,把世界当作客体,仅以静止的、抽象的眼光看待世界,脱离人与世界的总体联系。而中国传统哲学却没有象西方传统哲学那样把认识世界同认识自己割裂开来,而是把认识世界同认识自己统一起来。这一哲学思考方式,与马克思主义的哲学思考方式是比较接近的。马克思主义哲学关于主体与客体辩证统一关系的要义在于:人类对自身的认识是在认识世界、改造世界的过程中逐步加深的;反过来说,人类对自身认识的加深又促使认识世界、改造世界能力提高。从这点上看,马克思主义哲学与中国古代传统哲学的“天人合一”观的思考方式是相通的、接近的。这就昭示我们:在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研究现实问题的时候,切不可舍弃中国传统哲学的精华——“天人合一”的思考方式。因为多一点历史眼光,多一点哲学思维,就能使我们在现实主义问题研究中永远立于不败之地。其三,中国传统哲学的“天人合一”观具有注重价值理性的特征,这对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事业将起着巨大的推动作用。中国传统哲学家的“天人合一”观特别注重价值理性,这对解决现实精神文明建设问题将有所帮助。再者,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是个自觉的过程,离不开马克思主义伦理学的指导,而中国传统哲学的“天人合一”观恰恰又是马克思主义伦理学的“前奏”,所以,把两者结合起来研究就会丰富和发展具有中国特色的马克思主义伦理学。所以,我们应当发扬中国古代哲学家注重价值理性的优良传统,从人的问题楔入哲学问题,在大力发展社会主义物质文明的同时,始终把提升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当作哲学研究的重要任务。其四,中国传统哲学的“天人合一”观十分注意人的自省、自律,这对于现代人的自我修养无疑起着十分重要的积极作用。人类在劳动实践中,不但改造着自然、创造着社会,而且也按自己和客观的需要改造和创造着自身。在这方面,中国古代哲学家在阐述“天人合一”观时给我们留下的“自省”、“修身”、“慎独”等修养理论及其修养方法,对于我们完善自我人格和升华人生价值,至今仍然有着重大的指导意义。一个人、一个团体、一个政党,如果不愿做反省功夫,不承认自己有任何错误和缺点,或者对自己的力量缺乏信心,害怕批评尤其是自我批评,不敢正视错误和改正错误,那么,这个人、这个团体、这个政党就难免失败。总之,中国传统哲学家在论证“天人合一”观时,对于修养的系统论述以及他们付诸实施的实践经验,对于中华民族的繁衍生息、兴旺发达,具有不可低估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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