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品牌的地域差异及品牌创新能力评价,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品牌论文,创新能力论文,中国论文,地域论文,差异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文章编号:1000-8462(2009)11-1855-06
对品牌的研究可分为微观和宏观两部分。微观研究着重于品牌与企业、市场、产品和消费者等之间关系的研究[1-4];而宏观研究侧重于品牌与国家和地区竞争力、经济发展之间关系的研究[5-7]。
目前的大多数研究是从微观角度进行的,认为品牌是某一企业产品的标记,其内涵是企业和消费者之间长期形成的一种价值契约。品牌能够带来竞争的优势,这种竞争优势可以通过价格优势、高端客户忠诚度、品牌延伸能力和提高企业现在和未来的现金流等方面得到体现[5]。世界著名品牌专家David Aaker认为,“一个企业的品牌是其竞争优势的重要源泉和富有价值的战略财富”。
而把品牌与国家和地区竞争力、经济发展联系起来的宏观研究尚不多。Michael E.Porter在研究“国家竞争优势”时,认为一个地区知名品牌的数量和质量将影响着该地区的发展趋势,从而进一步影响着该国的地区经济格局[7-8]。
国内学者杨晓光分析了我国500强品牌的数量和品牌价值的地域差异,以及这种差异形成的原因及其演化趋势,并以此为基础,研究了基于微观竞争主体竞争能力的区域竞争力的演变趋势及由此可能引起的区域竞争格局的变化[5]。夏骥在研究了各行业及各地区之间的品牌分布差异后指出:品牌是城市经济实力和城市竞争力的重要因素,未来城市之间的竞争将不仅仅是经济总量和经济发展速度的竞争,更是基于品牌力量的企业主体之间的竞争,能否在市场竞争中创造更多的优势品牌,并不断保持品牌的竞争优势,是未来城市竞争的焦点之一[6]。
通过品牌创新才能保持品牌的竞争优势,而品牌的创新不仅是企业个体的重要任务,也是地区经济发展和竞争能力研究的重要课题。本文利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公布的2006年和2007年《中国品牌发展报告》中的数据,运用因子分析方法,定量评价了各省区品牌创新能力,旨在为我国区域品牌建设和创新提供参考依据。
1 数据来源
本研究涉及的数据为2004-2007年各省(市、区)的品牌数量和因子分析中22个指标数据(表1、表2)。其中,指标“产品质量优等品率”中吉林省数据是用该省2002-2005和2007五年数据的算术平均值代替。
2 中国品牌的地域差异分析
2.1 区域层面的比较分析
为了比较我国地区品牌发展的情况,本文根据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发布的《地区协调发展的战略和政策》报告,把内地31个省、自治区和直辖市划分为南部沿海地区(广东、福建、海南)、东部沿海地区(上海、江苏、浙江)、北部沿海地区(山东、河北、北京、天津)、东北地区(辽宁、吉林、黑龙江)、长江中游地区(湖南、湖北、江西、安徽)、黄河中游地区(陕西、河南、山西、内蒙古)、西南地区(广西、云南、贵州、四川、重庆)和西北地区(甘肃、青海、宁夏、西藏、新疆)八大综合经济区。
根据中国名牌、中国驰名商标、中国出口名牌的分布状况来衡量中国地区品牌发展状况。由于中国名牌产品有效期为3年,因此,选取3年的数据进行分析。
从图1、图2和图3可以看出:从总体上看,两个时间段中,八大区域的中国名牌、中国驰名商标数量都呈显著上升趋势。其中中国名牌数量增长最快的是东北地区,增长率为66.2%;其次是长江中游地区,增长率为60.5%;第三是东部沿海地区,增长率为48.1%;增长率最少的是南部沿海地区,但也达到了31.6%。中国驰名商标数量增长最快的是南部沿海地区,增长率为76.3%;其次是东北地区,增长率为69.8%;第三是东部沿海地区,增长率为68.1%;增长率最少的是北部沿海地区,但也达到了39.0%。
此外,两个时间段中,八大区域品牌发展不平衡,明显分成3个梯队。居第一梯队的是东部沿海、南部沿海和北部沿海地区,其中东部沿海三个品牌数量都居第一。处于第二梯队的是东北、长江中游、黄河中游和西南地区,其中长江中游地区的中国名牌、中国驰名商标数量在第二梯队中居第一;西南地区的中国出口名牌在第二梯队中最多。西北地区处于第三梯队,其3个品牌数量明显少于第一和第二梯队。
2.2 省(市、区)层面的比较分析
图4 中国品牌数量省(市、区)分布图
Fig.4 Amount distribution of Chinese brands in 31provinces,cities and autonomous regions
资料来源:根据参考文献[9],[10]数据整理。
从图4可见,在中国名牌的省区分布中,2004-2006年排名前十的省份依次是:广东、浙江、山东、江苏、福建、上海、北京、河南、河北和辽宁,其名牌总数为1 036个,占中国名牌总数的78.0%;2005-2007年排名前十的省份分别是:浙江、广东、山东、江苏、福建、上海、北京、河南、辽宁和湖北,其名牌总数为1 474个,占中国名牌总数的77.1%。从中国驰名商标的分布情况来看,2004-2006年排名前十的省份分别是:山东、广东、浙江、江苏、福建、上海、北京、河北、四川、辽宁和湖南(辽宁和湖南并列第10),其驰名商标总数为545个,占中国驰名商标总数的74.26%;2005-2007年排名前十的省份分别是:浙江、广东、山东、福建、江苏、北京、上海、四川、辽宁和湖南,其驰名商标总数为847个,占中国驰名商标总数的72.8%。从中国出口名牌看,2004-2006年排名前9位的省份分别是:浙江、广东、江苏、山东、福建、上海、辽宁、安徽和重庆,其出口名牌总数为168个,占中国出口名牌总数的88.4%。
3 中国省区品牌创新能力评价
3.1 评价指标构建
地区品牌创新能力是指各省(市、区)为培育和发展中国名牌、中国驰名商标、中国出口名牌以及中华老字号一类的国家级品牌,综合反映了各省(市、区)的经济水平、科技创新水平以及基础设施水平的能力。国内学者杨晓光认为各省区品牌数量与GRP总量和人均GRP有较强相关性,相关系数分别为0.649和0.699[5]。夏骥也认为我国品牌的分布与地区经济实力、城市(群)竞争力、经济中心和城市群的分布具有高度的一致性,城市(群)经济实力(GRP)与品牌数量的相关系数为0.819,城市竞争力与品牌数量的相关系数为0.768[6]。
参照国内的研究成果,并根据指标设计的可测度性原则与科学性原则,本文设计了包括3个一级指标、22个二级指标在内的评价指标体系(表2)。
3.2 评价方法
3.2.1 因子分析模型。因子分析是用尽可能少的“因子”去解释多元数据集中的变量并且发现多元数据隐含的相关性[15]。“因子”是变量的加权组合,其由变量方差最大化所定义,组合成因子的变量由因子特征值所描述,特征值表述了因子的重要性:特征值最大的因子是最重要的,等于或大于1.0的特征值才考虑其重要性[16]。因子分析的模型如下:
本文因子分析模型的建立步骤如下:①对指标数据进行标准化,消除量纲和数量级的影响;②计算KMO值和做Bartlett's球形检验;③计算全部指标数据的相关系数矩阵;④选择特征值大于或等于1.0的特征值个数为公共因子数;⑤计算公共因子方差贡献率及累计方差贡献率和初始因子载荷矩阵;⑥通过方差最大正交旋转法进行因子旋转,得到因子载荷矩阵;⑦根据因子载荷矩阵系数确定公因子对变量的贡献及对公因子命名;⑧计算公因子得分和指标变量综合得分[18]。
3.2.2 指标数据标准化。由于各指标数据单位和数量级不同,在研究中需要先进行标准化处理。本文采用Z-score标准化公式:
把31个省(市、区)的指标数据输入SPSS13.0中进行因子分析。在做因子分析前,先进行KMO样本测度和Bartlett球体检验。其中KMO检验值为0.719,根据统计学家Kaise给出的标准,比较合适进行因子分析。同时,Bartlett检验给出的相伴概率为0.000,小于显著性水平0.05,因此拒绝Bartlett球体检验的零假设,认为适合进行因子分析。
由表5可知,品牌创新主体规模和实力及创新潜力两类因子的权重相对较高,表明规模越大、实力越强、创新潜力越大的企业,能创造出更多的品牌。创新设施保障能力的权重居中,是影响企业和区域品牌创新能力的重要基础因素。创新结构转换能力与创新绩效两类因子的权重较低,一方面是由于我国经济发展正处于由传统的资源驱动与投资驱动为主向创新驱动转变的起步阶段,品牌创新的结构转换也刚刚开始,制造业品牌居多而服务业品牌偏少的格局依然明显,其潜力尚未充分释放出来;另一方面是由于我国整体产品的优等品率偏低,对品牌创新的贡献同样没有得到足够的体现。
根据式(3)、(4)、(5),计算各省(市、区)的公因子得分和品牌创新能力综合得分(图5、表6)。
图5 31个省(市、区)公因子得分
Fig.5 Common factor scores of 31 provinces,citiesand autonomous regions
从表6可以看出,综合排名前5的分别是广东、江苏、北京、山东和浙江,它们的综合得分远高于其他省份,说明其品牌创新能力远强于其他省份,是我国品牌创新最活跃的地区,品牌创新在其地区竞争和经济发展方面具有优势。而排名最后4位的是青海、宁夏、海南和西藏,它们的综合得分与其他省份差距较大,说明其品牌创新能力弱势明显,在地区竞争和经济发展方面与其他省份比较起来处于劣势。
4 结语
第一,我国的品牌数量差异与地区经济发展水平差异规律基本一致。通过《中国品牌发展报告》的两期数据可以看出:在区域层面上,我国的品牌数量呈现3个梯队,东部沿海、南部沿海和北部沿海地区属于第一梯队,东北、长江中游、黄河中游和西南地区属于第二梯队,西北地区属于第三梯队;在省(市、区)层面上,我国品牌数量在经济发达省份和欠发达省份之间存在明显差距。
第二,各省份的品牌创新与创新主体的规模和实力、创新潜力的关系最为紧密。因此,扩大创新主体的规模、提升创新主体的实力、挖掘品牌创新的潜力是提高品牌创新能力的重要举措。今后还应进一步注重改善投资环境,完善创新基础设施的网络化配套能力;加快创新产品的结构转换,着力提高服务品牌的创新能力;加快实施“品牌立国”、“品牌立市”战略,提升中国品牌的全球竞争能力。
第三,品牌创新与省(市、区)及区域经济发展水平有关。品牌创新能力综合排名前10的分别是广东、江苏、北京、山东、浙江、上海、辽宁、河南、河北和湖北;依地域来看,东部沿海和北部沿海各占3个,南部沿海、东北地区、黄河中游和长江中游地区各占1个;排名前5位中,东部沿海和北部沿海各占2个,南部沿海占1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