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动驾驶的法律保险建议
阳浩炎
北京邮电大学,北京100089
摘 要: 作为新兴技术的自动驾驶技术,在给我们生活带来巨大便利的同时,对于法律和保险行业也产生了强烈冲击。近期美国通用公司的自动驾驶汽车致死案有了新进展,在责任基础上,双方对自动驾驶的保险和立法上产生了很大的争议。该案表明当前的车辆保险制度和立法现状不足以应对自动驾驶的挑战。传统车险主要针对的是驾驶人驾驶风险,自动驾驶出现后,自动驾驶的风险则主要集中于驾驶系统、网络等方面,这使得实践中对自动驾驶的保险责任和归责原则产生了争议。本文基于这些争议,建议加快自动驾驶立法进程,完善自动驾驶强制、普遍险,保险公司推出相应的“双轨制保险”,从而更好地应对自动驾驶带来的挑战。
关键词: 自动驾驶;法律;保险;责任
目前中国的自动驾驶技术已经发展到了L3—L4级别,带有自动驾驶技术的汽车能满足人们的各种新需求,这使得保险在汽车行业面临一系列的冲击。首先,多种商业险将逐渐失去市场。其次,自动驾驶会推动新型汽车险的出现。第三,自动驾驶会使投保人发生变化。最后,自动驾驶技术会使汽车承载个人隐私,相关险种也需要跟上步伐。
自动驾驶发展迅速但相应的法律法规和保险则显得较为滞后。传统的人工驾驶相较于自动驾驶有很多的不同,因此,传统的人工驾驶法律虽然比较成熟,但仍然不能满足自动驾驶发展的要求。法律具有滞后性,自动驾驶技术出现以来,各国在不断加强立法进程,但仍然不完备。国外层面:主要是以美国、德国为代表,重点对自动驾驶汽车的驾驶人资格进行了严格限制。国内层面:由于自动驾驶技术并不成熟,我国相关立法进程正在加快但仍然不健全。主要是,北京和上海相继出台的关于自动驾驶的试行办法和指导意见。两部自动驾驶相关文件均对自动驾驶做出了严格的规定。尤其体现在自动驾驶的测试员方面。由于目前自动驾驶技术对于路况、地形、天气等条件的依赖程度较高,且我国各省市的路况有所不同,因此,对各省市很难有一个具体统一详细的自动驾驶法案,这两个文件是自动驾驶相关法律法规发展的重要进程。同时也表明我国自动驾驶相关立法仍需要投入大量的精力。
在“互联网+”时代,自动驾驶的发展越来越迅速,但随着自动驾驶技术的发展,近期国内外都出现了自动驾驶交通事故,对这些事故的解决方案还在激烈的讨论中,学界针对自动驾驶相关问题还没有一个统一的定论,自动驾驶的立法和保险都处在探索阶段,这就要求我们立足于实际,在法律和保险上都做好准备。
在法律层面,由于自动驾驶是一个复杂的客体,自动驾驶汽车上存在着汽车制造商、软件开发商,汽车销售商和驾驶人等多种主体的介入因素,作为动产,自动驾驶汽车上还存在着汽车所有人的占有使用收益处分权利,而且在互联网时代下,自动驾驶汽车还承载着汽车所有人、驾驶人的个人信息。针对这一复杂客体虽然没必要单独立法,但仍然需要对我国现行法律作出相应的修改与补充。首先,在驾驶员层面,自动驾驶现有的两个文件对于自动驾驶的测试员做出了比传统车辆驾驶员更为严格的要求,但是长远来看,自动驾驶对于驾驶员的要求并不会比现在更严格,由于自动驾驶具有较强的人工智能能力,未来驾驶自动驾驶的驾驶人的年龄、身体条件等方面可以相应降低标准,例如色弱患者、16岁以上的青少年均可驾驶自动汽车。其次,在责任规制方面,自动驾驶致害的责任逐渐在向汽车的销售、生产和开发商转变,但是仍然不能一概而论。法律要在现有侵权责任法的基础上明确自动驾驶的等级划分,针对不同等级的自动驾驶做出不同的责任规制,可将责任划分为完全的驾驶员责任、驾驶员过错责任、补充的驾驶员责任。第三,应在全国范围内实行自动驾驶强制责任险,只有全面保护自动驾驶人的权利才能更好地推动自动驾驶的发展。最后,自动驾驶作为新事物具有很强的特殊性,法律有必要设置新的许可,例如特殊的牌照、运行路段等,是否有必要设置专门的自动驾驶车道也是需要考虑的重要问题。
在保险层面,由于当前自动驾驶技术不成熟,保险公司可以推行“复合式”保险,我国对于汽车保险有第三人强制责任险制度,但是与传统汽车相比,自动驾驶汽车的责任主体界定起来较为复杂,我国理应为这类新型的汽车设置更适合的保险制度。“双轨制”保险,即汽车的生产、制造、开发商等与汽车的所有人分别为自动驾驶汽车投保。与自动驾驶汽车质量有关的包括人工智能、仪器、大数据软件等,由制造者来投保。因未维修、未按照规定在特定道路上行驶或者具备传统汽车属性的产品质量等原因造成的交通事故,由汽车所有人投保。这样投保不但将事故的风险分散了,而且能使发生事故后受害者能够得到快速且足额的赔偿①。除此之外,保险公司还应当做好培训工作,组织专门人员学习自动驾驶相关的知识,从技术、法律等层面对自动驾驶技术进行分析,从而对自动驾驶发展带来的问题采取相应的应对措施。
保险和法律是紧密相连的,法律要以社会发展,人民利益为依据,保险要以法为依据,要协调好法律、保险与人民利益之间的平衡,才能更好地应对自动驾驶等科技中不断出现的问题。
查《公路施工基本作业手册(桥涵)》可知:φ48×3.5mm钢管支架横杆步距1.35m格式在保证其稳定性的基础上,单根允许荷载[N]=30.5kN。
[ 注 释 ]
①吕文燕.自动驾驶汽车的法律责任及法律应对.经济与法,2018(14).
总之,高中生地理逻辑思维能力的培养是一个系统工程,在高中地理教学中我们应该在各个方面加以重视,只要地理教师结合当前学生的实际学习能力和学习水平,有针对性转变教学方式,帮助学生建立必要的思维模式,注重学生逻辑思维发展的规律,那么学生的地理逻辑思维能力一定会增强,最终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
[ 参 考 文 献 ]
[1]《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三条.
[2]《自动驾驶产业发展现状及趋势》[EB/OL],2017-6-5.http: // baijiahao. baidu. com/ s?id=1569290501668065 & wfr=spider&for=pc.
[3]菜宇银.中国产险公司应对自动驾驶技术发展的策略研究[J].保险理论与实践,2016(10):80-91.
[4]张锦钰.车险行业面临的自动驾驶汽车保险窘境及其对策探讨[J].上海保险,2018(3).
[5]日经中文网.日本首次将自动驾驶纳入车险:无责也赔[EB/OL].
[6]江溯.自动驾驶汽车对法律的挑战.中国法律评论,2018-4-15:180-189.
[7]“SAE Levels of Driving Automation”[EB/OL],http: // cyberlaw. stanford. edu/ blog/ 2013/12/ sae-levels-driving-automation,accessed on May 20,2018.
[8]吕文燕.自动驾驶汽车的法律责任及法律应对[J].经济与法,2018(14).
[9]张翔.为何说国内自动驾驶汽车路试是非法的[N].盖世汽车,2016-11-01.
[10]柳雁笛.自动驾驶与保险[J].经营者,2016(8):69-69.
中图分类号: F842.4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2095-4379- (2019 )21-0174-02
作者简介: 阳浩炎(1995- ),汉族,湖北孝感人,北京邮电大学,2017 级研究生在读,研究方向:网络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