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大都市新移民的住房模式与影响机制,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大都市论文,中国论文,新移民论文,住房论文,机制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修订日期:2011-05-06
1 引言
20世纪90年代以来,随着中国步入快速城市化阶段,大量外来人口涌入大都市。在房价日益飙升的现实背景下,新一代冀图驻留大都市的新城市化群体开始与“群租”、“蚁族”、“蜗居”等新词汇密切联系[1],其住房问题备受关注。
移民住房一直是国内外城市地理研究和城市研究的重点[2]。历史上的移民住房普遍环境差、质量低、边缘化[3-8],西方发达国家的移民住房研究多立足于产权私有、市场化以及发达的租赁市场背景,以跨国移民为主要研究对象,以定量、微观的实证研究为主[2,9-11];在此背景下,与就业地的临近度、居住时间长短、职业地位、收入和家庭生命周期是决定移民住房状况的主要因素[2,12]。此外,制度因素如国家对移民的住房选择与住房状况亦有影响[13]。近年来,针对新移民(第二代或第三代移民)住房的研究开始大量出现,其核心问题是:新生代移民的住房选择是否仍处于边缘(租用私房、社会性住房)、分割的地位,住房条件是否得到改善,在空间上是否打破分异?总体上,西方“新移民住房”的研究理论可分为两类:“同化研究”和“分层研究”[12,14]。一方面,“空间同化理论”(Spatial Assimilation Theory)认为,随着移民代际变化,新移民的社会、经济以及住房地位逐步改善。一旦其社会经济地位得到提升,新移民将提升其住房地位(如购买住房),进而融入“主流群体”(如搬入白人社区)[14]。另一方面,“地区分层模型”(Place Stratification Model)认为,不同社会群体的空间资源分配存在等级序列,这一序列并不由纯粹“自由选择”所决定,“主流群体”会利用各种手段以维持其与新移民的社会距离和空间距离[15]。最近的研究则表明,复杂多元的新格局正在出现:欧洲城市如柏林、汉诺威、阿姆斯特丹、布鲁塞尔等地的新移民仍大多聚居内城,以租用社会性住房或私人住房为主[16];巴黎的新移民大多在城市边缘的社会性住房租房[17];雅典的新生代阿尔巴尼亚移民住房主要受房地产商、住房中介影响,多聚居内城[18];伦敦郊区新移民的住房拥有率和中心区新移民群体租用社会性住房、私有住房的比率同时增加[19];北美城市如洛杉矶、温哥华等地,族裔郊区化趋向明显,中产阶级“郊区族裔区”(ethnoburb)正在形成[20]。已有研究表明,从新移民住房模式(租房或拥有住房)入手,是探讨移民社会融合问题的重要切入点。
就专门针对中国城市住房的研究而言,其研究主题涉及住房政策[21-22]、单位住房[23]、居住迁居[24]、职住分离[25]、住房产权[26]、住房分化[27]和层住空间分异[28]等,揭示出由计划到市场转型下中国城市住房格局日益走向多元、复杂的分化进程[29-30]。专门针对城市移民居住问题的研究不多,如吴维平和王汉生对北京和上海外来人口的住房选择的研究,探讨外来人口的住房质量并揭示制度对其边缘化地位的影响[31];吴晓从“就业—居住”关系入手,对中国大城市流动人口的居住空间进行分析[32];王桂新对上海外来人口的住房状况进行分析,揭示其低质量、边缘化和区域差异的特征[33]。随着近年中国城市化进程的加速推进,新生代的“80后”、“90后”城市“新移民”开始出现:具有一定经济能力的投资者、部分被视为“蚁族”的大学毕业生[1]、大量聚居“城中村”的新生代农民工等[34-35],他们大都具有全新消费观念与更高物质文化生活需求[36-37]。新移民是否会重塑中国城市社会空间结构;新移民的住房状况与模式如何;受哪些因素影响;与上一代相比,新移民的住房状况、模式与机制是否有新变化;等等,均亟待进行深入实证。
为此,本文将以广州、东莞、沈阳、成都、杭州、郑州等6市为例,采用大规模问卷调查所获得的第一手资料,对这些典型大都市的新移民住房问题展开研究。后文第二部分将介绍研究主要采用的方法及调研;第三部分进入实证,首先对6市新移民的住房状况予以描述;之后进入住房机制分析,涉及3个问题:新移民的住房模式(指租房或购房)由什么因素决定;鉴于大量新移民租房,其租房类型的选择由什么因素决定;此外,新移民的住房设施条件由哪些因素决定。最后将进行总结和讨论。
2 研究方法
本项研究主要采用抽样问卷调查与定量分析,数据分析主要采用Logistic回归分析、线性回归分析等计量方法,此类方法已经成为研究中国城市住房的主要方法,正被广泛采用[27,38-40]。
为获取中国典型城市的新移民样本数据,课题组于2008年11月-2009年4月在广州、东莞、沈阳、成都、杭州、郑州组织问卷调查。需要强调的是,此项研究的目的不在于对比6个城市的差异,而在于全面把握中国大城市新移民住房的基本状况。案例城市选取的考虑因素有:广州、东莞作为“世界工厂”,是珠三角地区的代表性城市,杭州、沈阳是东部和东北地区的典型城市,而郑州和成都分别代表中部和西部城市。样本城市的选择包含对于问卷调查现实条件的考虑,如是否在相关城市有研究合作者。调研问卷共设计问题82道,分为居住、工作、社保、社会生活、城市管理、身份认同和个人基本状况等7个方面。研究者假设“新移民”可分为三类:智力型新移民、劳力型新移民和投资型新移民,其中智力型新移民指的是受过高等教育(大专以上,硕士以下),主要调查大学/研究生毕业一直在本市工作了2~5年的大学生,这一群体常被称为“蚁族”;劳力型新移民指的是没有受过高等教育(大专学历以下),在工厂、商场、餐馆等打工的农民工,这一群体是新移民的主要群体,也是已有外来人口研究的重点对象[31];投资型新移民则是拥有投资或产业,如小企业、小作坊、商铺、饭馆等的新移民。针对三类新移民的住房状况,提出3个假设:①三类新移民的住房状况存在较大差异;②新移民的住房模式(租房或购房)方面仍处于较为边缘的地位(以租房为主);③历经多年市场化改革和户籍制度改革,当前各类新移民的住房状况主要由其经济因素(职业、收入)而不是制度因素(如户口)等所决定。
调查过程主要采取滚雪球方法,通过熟人寻找调查对象,每个熟人最多推荐3个人作为下一步调查对象,依次滚动,同时强调避免调查对象过于相似。此方法的优点在于可在短时间内快速接近同类研究目标,缺点在于样本代表性受影响,此抽样方法对于研究特定同质性群体具有较强适用性。问卷调查过程说明:劳力型新移民主要调查了制造业、服务业及其它行业的农民工;智力型新移民主要调查了刚刚就业的大学生,尤其居住在城中村、单位宿舍等地;投资型新移民的主要调查对象为小业主,分布在专业市场、制造业、服务业及其他专业市场。最终调查结果如表1所示。值得强调的是,此项研究主要探讨各类新移民的住房状况、模式及其影响因素,而不在于分析各类型新移民的分布、空间结构等方面问题。调查采用配额抽样,每个代表城市调查550份样本,其中50份为备份样本;智力型新移民,劳力型新移民,投资型新移民配额为150∶200∶150;整个调查发放问卷3300份,回收3234份,废卷66份,最终形成有效问卷3168份。问卷数据采用SPSS处理,总计录得755项指标。
3 实证分析
3.1 新移民及其住房基本状况
基于调查所得3168份问卷,对新移民的总体状况予以分析(表2)。第一,就年龄而言,6市新移民的平均年龄为28岁,表明新移民的人口主体是1980年或1990年后出生的新生代。就智力型新移民、劳力型新移民和投资型新移民3种类型而言,其平均年龄分别为26、27、32岁,说明投资性新移民的年龄较其他两类稍长,所拥有的资本更多。婚姻状况反映出类似情况,例如:智力型新移民大部分未婚(80.1%),而多数投资型新移民已成家(68.5%)。就民族构成而言,问卷所获得的绝大多数样本为汉族,3类移民均是如此。第二,就户口而言,仅有11%的新移民获得当地城市户口,其中智力型新移民获得本地户口的比率最高(26.7%),劳力型新移民和投资型新移民的本地户口率较低(3.3%,8.3%)。第三,就文化程度而言,3类新移民存在较大差别:智力型新移民大部分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的文化水平(50.7%),而劳力型新移民的这一比例仅为0.6%;投资型新移民的教育水平介于两者之间。第四,就职业和收入而言,3类新移民的社会经济地位结构差别不大。三类群体的职业主要集中在“一般职员/一般打工”、“推销/售货员/营业员/业务员/导购”、“个体户(私营业主/个人老板)”等3种类型,较少新移民进入文秘、技术、财会或管理者阶层,职业地位不高;就收入而言,3类新移民的月均可支配收入为1000~2000元左右。大约25%的新移民每月收支略有结余,50%的新移民基本收支平衡。投资型新移民的收入水平高于智力型新移民,而后者又高于劳力型新移民。例如:部分投资型新移民(15.3%)和智力型移民(6.1%)的月收入达5000元以上,极少劳力型新移民的月收入达到这一水平(0.5%)。此外,66%的新移民都换过一次或一次以上的工作,反映其不稳定的工作特征。
其次,就社会认同而言,64.9%的新移民反映“如果政策允许,愿意落户本地城市”,表明较强的在城市定居的意愿。51.5%的新移民认为自己的身份仍是“外来人口”,但也有55.1%的新移民认为自己的生活方式与本地人基本一致。此外,61.6%的新移民认为经过几年的居住,“本地人对自己的态度越来越好”。同时,50%的新移民会和自己的邻居见面打招呼,但24%的新移民不认识自己的邻居。在对城市生活各方面的评价中,对于“看病求医”方面的不满意度最高(42%)。此外,对“居住环境”不满意的新移民比例为12%。
就住房状况而言,全体新移民的人均住房面积为20.69,其中智力型新移民的人均住房面积最高(24.87/人),劳力型新移民的最低(16.26/人)(表3)。就设施条件而言,根据设施指数①测算,全体新移民的设施指数为0.35,属较低水平,其中投资型新移民的总体设施指数最高(0.41),劳动型新移民的最低(0.29)(表4)。其中,就基本设施而言,3类新移民的基本设施指数分别为0.18、0.17、0.20,差别不大,说明在基本设施配置方面,3类新移民基本无差别。但在中级设施指数方面,投资型新移民为0.20,劳力型新移民为0.12,存在一定差距;就反映拥有小汽车或货车的高级设施指数而言,仅有投资型新移民的指数为0.02,其他两类新移民的指数为0。事实上,投资型移民中的13.2%拥有私家车(表4)。总体上,大部分新移民已经拥有水、电、气、电视、手机等基本设施,而影碟、音响、照相机等中级设施的拥有度则相对较低,汽车、货车等的拥有度最低(表4)。此外,智力型新移民的“电脑”(71.7%)和“宽带”(63.3%)拥有度最高,反映该群体较高的受教育水平及技术化职业特点。
就住房模式而言,除11.4%的新移民已购房外,新移民的住房主要是租房(65.2%)、其他住房类型还有单位宿舍②(19.3%)、借住(2.9%)或“其他”(1.2%)(表3)。就不同类型的新移民而言,投资型新移民的住房模式主要是租房(77.3%)(购房比例17.2%),劳力型新移民的主要住房模式是租房(57.5%)和单位宿舍(31.6%);相对而言,智力型新移民的住房模式较为多元,但其主要模式仍是租房(64.8%)。就租房的新移民而言,主要租用两类住房:城中村/出租屋(53.8%)和小区商品房(34.7%)。其中劳力型新移民(65.2%)和投资型新移民(52.8%)所租房子主要为城中村房/出租屋,而智力型移民所租房子则主要为小区商品房(51.3%)。
3.2 新移民住房状况的机制分析
探讨新移民住房状况的机制,即是分析新移民的居住模式(购房或租房)与住房设施条件主要由什么要素决定?为此,本部分将首先对购房和租房的两类住房模式进行分析,探讨制度因素、个人因素、所在城市以及新移民类型等要素是否决定或影响新移民的住房模式。影响新移民住房模式的因素可能包括制度因素、市场因素、个人因素、所在城市背景因素和新移民类型等方面,据此设置自变量,包括年龄、性别(男=1,女=0)、婚姻状况、有无子女(有=1,无=0)、有无多个子女(有=1,无=0)、老家供养人数、有无疾病(有=1,无=0)、户口(本地=1,外地=0)、受教育水平、职业、工作稳定度、月可支配收入和所在城市等13项指标(表5),展开计量分析。
3.2.1 住房模式的决定因素 为分析新移民住房模式(购房或租房)的决定因素,将住房模式作为因变量,设为购房和租房的二分虚拟变量,其中购房=1,租房=0。采用二元Logistic回归模型,其模型结构为:
就新移民整体而言,模型一的-2 Log likelihood为1774.75,解释度为89.6%。模型主要影响因素为性别、户口、教育水平、收入和所在城市,它们具有非常显著的统计意义。根据Exp(B)所表明的发生比率,可知:女性新移民购房的发生比是男性新移民的1.6倍,可能的解释在于,男性新移民相比女性其工作和生活更不稳定;城市户口拥有者的购房发生比是农村户口者的3.57倍;大学及以上教育水平新移民的购房发生比是“小学及以下”新移民的6.67倍,是“初中”教育水平新移民的2.22倍;收入“4000元以上”新移民的购房发生比是收入“1000元以下”新移民的5倍。婚姻状况、老家供养人数也具有统计意义,表明它们亦是影响新移民购房或租房的因素。大体上,收入越高、教育水平越高、已婚或再婚情况下,新移民购房的概率越大。值得注意的是,健康状况(有无疾病)和就业状况(如职业)对新移民的住房模式无显著明显。一方面,新移民的职业类型本身并不足以影响到新移民的买房能力,其职业类型所代表的社会经济地位较为集中,收入水平不高;另一方面,新移民的年龄差异不大,且多数比较健康,使得这些指标在统计上不具有显著性。
第二,就3类新移民而言,模型二、三、四的主要影响因素以“户口”最为突出(表5)。例如,就劳力型新移民而言,城市户口拥有者的购房发生比是农村户口者的2.63倍;就智力型新移民而言,城市户口拥有者的购房发生比是农村户口者的6.99倍。值得注意的是,“户口”因素对劳力型新移民和智力型新移民的住房模式有显著影响,但对投资型新移民则没有。这说明投资型新移民可以依靠其经济资本突破制度壁垒,而劳力型新移民和智力型新移民则无法依靠文化资本和社会资本突破这一壁垒。就3类新移民而言,个人婚姻状况、就业状况(职业、工作稳定度)、收入等因素均无显著影响,说明对各类新移民的住房模式起到决定性影响的是制度而非市场因素。此外,劳力型新移民的住房模式影响因素还有“性别”(B=-0.49)和“老家供养人数”(B=-0.19);智力型新移民的住房模式影响因素还有“性别”(B=-0.61)、“工作稳定度”和“所在城市”;其中“工作稳定”者的购房发生比是“经常变动”工作者的10倍。“投资型新移民”的住房模式影响因素主要集中在“受教育水平”,其中“大学及以上”者的购房发生比是“小学及以下”者的25倍,是“初中”者和“高中”者的3倍。
3.2.2 租房类型的决定因素 新移民的住房模式仍以“租房”(65.2%)为主,需进一步分析新移民租房问题,探讨其因素决定。与之相关的重要问题是:新移民的租房类型是否呈分散化趋势,会否融入城市社区?为此,本文将租房类型设为多项分类Logistic回归的因变量,其中:单位宿舍=1,城中村/出租屋=2,小区商品房=3,政府廉租房=4,外来工公寓=5,工作场所=6,其他=7。其模型结构为:
就单位宿舍和城中村/出租屋两种类型的租房类型而言,唯一具有显著影响的指标是职业。其中单位宿舍的相关系数为0.1432,Exp(B)为1.1540,说明职业类型越趋向于专业化、技术化,相对收入越高,新移民选择在单位宿舍居住的概率更高,其中技术员、文员等选择在单位宿舍租房的发生比是一般职员/一般打工者的1.15倍;城中村/出租屋的相关系数为0.1037,Exp(B)为1.1093,也说明了类似情况。而“小区商品房”的显著指标包括职业和收入水平,说明通过专业化就业所获得的收入水平越高,新移民选择在小区商品房租房的概率越大。例如,高收入新移民选择在小区商品房租房的发生比是低收入者的1.8倍以上。就“政府廉租房”而言,没有一个指标具有显著影响,说明并无决定性因素决定新移民的此类租房行为。
对新移民租用“外来工公寓”具有显著影响的指标有多个:职业、年龄、移民类型、有无多个子女等。其中除“职业”为正相关系数外(0.1300),其他均为负相关。这就说明,新移民的职业越趋向于专业化、技术化,其选择外来工公寓租房的概率越高。相对的,新移民年龄越小,所拥有的资本越少(劳力型资本)、越没有多个子女,则其选择在外来工公寓租房的概率越高。第二,就在工作场所租房居住而言,具有显著影响的指标为收入水平(0.5793)和移民类型(1.3524)。说明新移民的收入越高,拥有的资本越多(投资型移民,智力型移民),则其选择在工作场所租房的概率越高。例如,投资型移民在工作场所租房的发生比是劳力型移民的3.8倍以上。
3.2.3 住房设施条件的决定因素 以各类设施指数为因变量,进行一般线性回归分析,探讨决定新移民住房设施水平的因素。将新移民的设施水平指数作为因变量,采用制度因素、社会经济因素(职业、收入水平、教育水平)、家庭生命周期因素(婚姻状况、有无子女、有无多个子女)、个人因素(年龄、性别、有无疾病)以及地理因素(所在城市:广州=1,东莞=2,沈阳=3,成都=4,杭州=5,郑州=6)和移民类型因素(劳力型新移民=1,智力型新移民=2,投资型新移民=3)等作为自变量,进行一般线性回归分析,探讨新移民居住设施条件的影响因素。
各模型的显著性水平均为0.000,表明模型整体检验十分显著(表7)。首先,就总体设施状况而言,户口、收入水平、教育水平、婚姻状况、年龄和移民类型指标均具有较强的统计意义,说明这些指标是决定新移民整体居住设施状况最为重要的因素。其中,依据各指标的系数判断,婚姻状况对于新移民的住房设施水平的影响最大(0.0627),反映出已婚新移民居住设施条件整体普遍改善的大趋势。其次,户口指标的相关系数最大(0.0504),说明户口是决定新移民居住设施条件的最为重要的因素,反映制度要素突出的“路径依赖”性。此外,年龄指标(-0.0022)系数为负,说明年龄越大的新移民,其总体居住设施水平越低。再次,性别因素在显著水平1%也具有一定影响,其系数为-0.0171,说明男性相对女性的总体设施水平低。另一方面,职业类型对于新移民的总体设施指标水平并无显著影响,有无子女、有无疾病等也并不是新移民总体居住设施水平的影响因素。此外,移民所在城市这一地理因素也并不影响其总体设施指数水平。
第二,就基本设施和中级设施而言,二者的回归分析结果基本相同。总体上,户口、收入水平、教育水平、婚姻状况、年龄和移民类型指标均具有较强的统计意义。对相关系数进一步分析(表7),新移民住房基本设施水平最为突出的影响因素是“户口”(0.0116),而中级设施指数的决定因素则是“婚姻状况”(0.0456)。利用其所拥有的文化资本、经济资本,新移民可以实现住房条件的提升。第三,就高级设施而言,收入水平和移民类型指标具有较强统计意义,其中收入水平是决定性的因素(相关系数0.0059)。对新移民而言,拥有“高级设施”如小汽车,收入是决定性的。
4 结论与讨论
(1)中国大都市新移民主要由“80后”、“90后”所组成,可分为投资型新移民、智力型新移民和劳力型新移民3类。总体上,3类新移民的住房状况与模式存在较大差异。城市新移民已经成为一个日趋分化的复合群体,不再是上一代外来人口边缘化、单一化的旧状态。就住房状况而言,全体新移民的人均住房面积为20.69,其中智力型新移民的人均住房面积最高(24.87/人),劳力型新移民的最低(16.26/人)。就住房设施条件而言,全体新移民的设施指数为0.35,属较低水平;其中投资型新移民的设施条件最好,智力型新移民的设施条件次之,劳力型新移民最差。
(2)与假设2相反,尽管社会经济要素对于新移民住房模式(租房还是购房)的影响越来越显著,但制度因素如户口仍是决定各类新移民住房模式的决定性因素。此外,职业对新移民的租房类型选择有较大影响。
(3)影响新移民住房设施水平的主要因素有:户口、收入水平、教育水平、婚姻状况、年龄和移民类型指标,其中户口是决定新移民居住设施条件的最为重要的因素,反映制度要素突出的“路径依赖”性。新移民住房基本设施水平最为突出的影响因素仍是户口,中级设施水平的决定因素是婚姻状况,收入水平对高级设施水平具有决定性影响。
在各地城市房价普遍上涨,各级政府部门对于城市中低收入阶层的住房问题深切关注的背景下,城市新移民住房问题正日益凸显其重要性。本文研究表明,城市新移民作为一个多样化群体,其住房模式同时受到制度因素与市场要素的合力作用,正日益分化。因此,在城市新移民住房问题的政策应对上,各级政府部门应有针对性地采取差异化政策措施,解决不同新移民主体多元化的住房需求,以此推动城市住房资源分配的均等合理。
注释:
①设施指数的计算:根据问卷所反映的住房设施状况的高低,由低到高地设置了自来水、电、煤气等22项住房设施。根据调查对象的设施拥有情况,对各类设施进行打分:其中前10项每类设施得分为1,第11-20项每项得分为2,第21项,第22项每项得分为5,据此计算每份问卷得分。例如,全体设施均有者得分为40。基本设施指数=∑Ia/40,其中Ia为前10项设施得分;中级设施指数=∑Ib/40,其中Ib为第11-20项设施得分;高级设施指数=∑Ic/40,其中Ic为第21,22项得分;总体设施指数=∑I/40,其中I为全体设施得分。各类指数分值为0-1,数字越大代表设施配置越完善,设施条件越好。
②这里“单位宿舍”指由新移民的雇主所提供的住房,含工厂、企事业单位、学校、建筑工地等多种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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