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葡关系与澳门问题_中葡论文

中葡关系与澳门问题_中葡论文

中葡关系与澳门问题,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澳门论文,关系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1999年12月20日,中国将恢复对澳门行使主权,这是中国实现统一大业进程中的一件大事。葡萄牙人自1557年定居澳门算起,“居住管理”中国领土——澳门达440多年,这在中国乃至世界历史上是罕见的。 在这440多年的岁月里,中国社会沦桑巨变,经历了封建的明清两代、 中华民国时期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时期。澳门问题何以肇始?如何演变?最终将怎样解决?中葡两国在澳门问题上持怎样的立场和态度?本文将就这些问题作一阐述。

澳门, 古称蠓镜、蠓镜澳、香山澳、Macau(马交)等名。 位于中国大陆东南部沿海,正当珠江口西岸,与香港、 广州鼎足分立于珠江三角洲外缘。东隔零丁洋与香港相望互成犄角之势,西与广东的湾仔一衣带水,北以关闸为界与珠海经济特区的拱北接壤,南濒浩瀚的南海。

现在的澳门由澳门半岛、氹仔岛、路环岛组成,总面积21.45 平方公里。但历史上的澳门,在百多年前主要是指澳门半岛,尤其是鸦片战争前的澳门历史,更主要的是指澳门半岛上的历史活动。

澳门自古以来是中国的领土。澳门及邻近地区在公元前3世纪, 从中国第一次得到统一的秦代开始,已正式纳入中国的版图,成了南海郡番禺县属的一部分。晋代起,属东官郡;隋代属南海县;唐代属东莞县。北宋时期,澳门一带受到中原人士的关注,到南宋,华北居民纷纷南迁,促使澳门附近地区的经济进一步发展。1152年,南宋政府拆东莞县境,并割南海、番禺、新会3县的滨海地带设置香山县, 澳门遂划入香山县境。但毕竟地域狭小,缺乏耕地,要在此立足生活繁衍后代并非易事,因此,当时的澳门只是香山县南端一块人迹罕见之地,更多的是作为舟船随季候风寄泊的一个港湾。直到南宋末年,澳门的荒凉状况开始发生变化。

1276年,元军攻陷南宋都城临安(今杭州市),俘虏了宋恭帝,入主中原。宋将张世杰率领军民50万人、船舶2000余艘,簇拥幼主端宗赵昰退到澳门以南大横琴岛井澳(仙女澳)一带。1278年初,年仅10岁的赵昰在飓风中受袭,几乎溺死于此,不久因惊吓成病而卒。宋军曾上岸至澳门半岛的“妈阁角”等地驻营扎寨,汲取淡水、寻找食物。后来元军追至,宋军凭借妈阁山及路氹高地与元军作战,澳门一带成为南宋军民与元军对垒的古战场,成了南宋作最后抗争的阵地,写下了一段悲壮的历史。自此之后,澳门开始有人定居,至元末明初,蠓镜、望厦等地已成为定居的居民点,如浙江金华赵彦方(香山县令)后裔“世居澳地”,成为望厦的土著。与此同时,在澳门半岛南部的南湾一带,定居的渔民日多,他们搭建的茅庐草舍逐渐形成疏落的渔村。为了祀奉海神天后保佑恬静的生活,明成化年间,居澳的福建莆田、泉州以及广东潮汕等地的居民集资建造了妈阁庙。16世纪初,当葡萄牙人初次泊船妈阁庙附近海湾时,早有华人定居澳门。

16世纪初,葡萄牙人在占领印度的果阿和马六甲之后来到中国。自1513年首位葡商欧维士率船队到达广东屯门遭拒绝后,他们频频闯关入门,在通商互市的同时,不断发生窥探情报、非法走私、劫夺财货、掠卖人口之事,可谓“亦商亦盗”,激起广东人民公愤。中国需要正常的贸易往来,但殖民者的行径使中国政府的海外政策一直在闭关和解禁之间调整选择,早期中葡两国的关系是在和平贸易和武装冲突的交织中展开的,这期间发生的几次武装冲突如1521年广东海道副使汪鈜驱逐盘踞屯门葡萄牙人的屯门之战、1522年的新会西草湾之战都是明证。但是,葡萄牙人在巨额贸易利润的刺激下,始终未放弃在中国建立殖民基地的目的,从广东被驱逐后,葡萄牙人转趋宁波的双屿、漳州的月港和泉州的浯屿。1548起,明军在浙江巡抚朱纨等人的率领下,先后收复双屿、月港和浯屿,最后在福建走马溪大败葡人,使葡萄牙人不得不撤离闽浙沿海一带,重返广州外海的上川岛和浪白澳。在上川岛被明朝政府封锁后,浪白澳便成为葡人对华贸易的集中地。

然而,浪白澳与通商口岸广州“限隔海洋”,且“水土甚恶”,于是澳门成了葡萄牙人力图占据的目标。1553年,葡人船长索萨以航船在附近海域触礁、贡品被海水打湿为由,向广东地方官吏申请在澳门借地晾晒货物,并向广东海道副使汪柏行贿,这是葡萄牙人在屡遭明军重创后所采取的“和平”之策,葡萄牙人终于获准在澳门暂住。自1557年起,葡萄牙人开始定居澳门,他们非法大兴土木、修建楼房围墙、甚至构筑炮台,迁居所有浪白澳之葡人。1557年,被葡萄牙人视为澳门的“开埠”之年。

葡人在澳门建立居留地后,葡萄牙印度总督无视中国主权,将澳门隶属于印度果阿,并规定在这块居留地上生活的葡人必须服从每年自印度前往中国、日本的中日贸易船队司令(亦称大船长或兵头)的管辖。而澳门的葡萄牙人则在1560年前后,擅自组织了包括地方长官、大法官、主教3 名最高长官的自治机构——市议会(亦称市政委员会或议事局、元老院等),负责各类市政事务。自治机构虽在1582年得到两广总督陈瑞的默认,但并未得到中国政府的正式认可,至1623年,葡印总督任命马士加路也为澳门首任总督,澳门政制开始形成总督与市议会并存的体制,这一体制存续了整整200年,直至1822 年葡萄牙王国颁布第一部皇家宪法,规定澳督拥有所有民政与军政最高权利,市议会遂成为咨询机构。

尽管如此,中国政府在明朝时期拥有澳门的完整主权并得以行使,它包括:接受葡萄牙人每年缴纳的地租;设立海关征收舶税;设置守澳官及由香山县令落实行政管理权;执行最终的司法处分权。

关于缴纳地租。1573年,葡人将原每年私授给广东海道副使的贿赂变成向明朝政府缴纳的地租,每年500两,不久又加火耗银15万两。 葡人缴纳地租,表明承认澳门是中国领土,而中国官府收受地租,则表明中国官府正式允准葡人在澳门租地居留。为防范和控制葡人,明廷于1574年在澳门与大陆的陆上交通咽喉修建了“关闸”,派官兵把守,每月限时限量向葡人供应生活必需品。

关于征收舶税。明朝政府原在澳门设有河舶所,成为葡人居留地后,中国政府又在澳门设立了海关,负责外国商船抽税事宜,税率则按政府所定则例。这一时期,明朝官员允许澳门葡人在澳门设立自己的税关,向葡萄牙船只另行抽税,作为维持澳葡自治机构运作的经费。

关于行政管理权。明朝政府在澳门设立提调、备倭等守澳官和巡辑行署,掌管巡查拘捕海贼、奸伪事宜;香山县令是主管澳门地区一般民政与司法的长官,以行使明朝政府的统治权。明朝政府还在澳门设立中国官员向“夷目”宣读政府命令及双方官员会商政务的“议事亭”。所谓“夷目”,即明朝政府仿照中国传统的“番坊”制度,于1584年将澳葡自治机构首领任命为中国第二级的官员——“督理蠓镜澳事务西洋理事官”,让他管理澳门的葡萄牙人,并授予若干管理澳门中国商民的权力。

关于司法最终处分权。明朝政府采取了当时东亚地区各国口岸或京城普遍采用的措施,即:若葡人自相侵犯,中国官员允许由葡人自己选出的法官依照葡国法律予以审判定罪,不服可上诉果阿高等法院;若案件涉及中国人,不论中国人是原告还是被告,都由在澳门的中国官员审判;若发生中国商民命案,凶犯将被带往广州按律例判决。若发生危及澳门整体安全的民刑事案件,而澳葡自治机构又无法处置时,即使案件发生在葡人内部,中国官员也要进行干涉,行使最终司法处分权。这种处理办法,是中国根据本身的法律主权所作出的对本国权力使用的一种限制,并不表示葡人拥有“治外法权”。

以上可以看出,明朝政府对澳门充分地行使着国家主权,而葡萄牙人在接受中国管辖的前提下,享受着较大的自治权。

鸦片战争之前的清朝政府,基本沿袭明朝制度。只是随着澳门人口日益增多,尤其是清初厉行海禁,为加强对澳门的管理,1731年,清廷移香山县丞至前山寨分防澳门(后入驻望厦,亦称澳门县丞),专责察理民夷事务;1744年,清廷又以肇庆府同知改设前山寨为海防军民同知(又称“澳门同知”),移驻望厦村(后移至前山寨,1744至1911年清政府共委任64任澳门同知),逐步形成新的管辖体制。这样,澳门县丞、澳门同知、广州知府、两广总督、广东巡抚和藩、臬两司,构成广东官府在行政、司法等方面对澳门的管辖层次,加强了对澳门的严密管辖。

自葡萄牙人入居澳门至鸦片战争之前,中葡两国关系总体来说是平和的,加之中国政府的有效管辖,使澳门曾一度出现繁荣的发展时期,澳门成为沟通东西方经济的重要商埠,成为天主教在远东的传教中心,成为东西方文化交流的桥梁,曾在国际上占有过重要的地位。然而,鸦片战争的爆发,使澳门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

1840年6月,英国发动鸦片战争。鸦片战争初起, 澳门葡人为保住澳门,基本保持了中立但偏向中方的立场,至英国控制了整个珠江口、清政府败象显露后,澳葡开始偏向英方,当中英《南京条约》换文之际,葡萄牙便乘机讹诈中国。1843年夏,澳督边度照会两广总督耆英,提出改变澳门地位的7点要求:1.废除每年500两的澳门地租;2.把三巴门以外至关闸之间的地区划归澳门,准许葡兵驻扎;3.宣布澳门为自由港,允许各国商船前来贸易;4.澳门商税应低于中英通商章程所规定的税率;5.准许澳门商船参加五口通商;6.废除关于澳门修建房屋和船只必须经中国政府批准的规定;7.内地进入澳门的货物由澳门征税,中国政府不得限制货物的数量。对以上要求,清政府除同意在对澳门管理上采取某些“量为变通”的措施外,对葡方破坏中国管辖权的要求均加以拒绝。

但是,葡萄牙殖民者坚持其扩张政策。1845年11月20日,葡女王玛丽亚二世宣布澳门为自由港,并任命阿玛勒为新任总督以“维护这个殖民地的绝对主权”。阿玛勒是个狂热的殖民主义分子,来澳后积极推行扩张计划:1846年5月宣布向澳门的中国居民征收人头税、 地税和不动产税;10月又下令泊澳的中国船只要向澳葡理船厅登记纳税,并武装镇压了群起反抗的中国船民;1849年3月5日发出布告, 限令中国海关在8天内撤出澳门;13日,阿玛勒亲率军警到中国澳门海关驱逐中国海关人员,砍倒行台门口悬挂中国国旗的旗杆。阿玛勒还指令攻占望厦村,迫使设在该村的香山县丞衙门迁往前山寨。殖民者的侵略行径激起澳门华人的无比愤怒,爱国青年沈志亮等7人在8月22日将阿玛勒刺杀于关闸附近。“阿玛勒事件”后,中葡关系顿时紧张,澳葡殖民者乘机进一步扩张,完全取得了澳门半岛地区的排他管理权。接着,在1851年占领氹仔,又于1864年占领路环,并建立“海岛镇行政局”管理所占领的两岛。至此,中国政府在澳门无法继续行使主权。

此后,葡萄牙曾多次企图与清政府谈判,迫使中国承认既成事实,均遭中国严词拒绝。至19世纪80年代,葡萄牙抓住对中国进行外交讹诈的有利时机,趁中英签订《烟台条约续增专条》,在英国的默契下胁迫清政府签订了《中葡里斯本草约》,并在此基础上于1887年12月1 日草签了《中葡和好通商条约》。条约规定,中国政府准许葡萄牙“永居管理”澳门,葡萄牙未经中国政府同意不能将澳门转让其他国家。1888年4月28日,中葡代表互换了条约正式文本, 中国最终丧失了对澳门的管治权。

作为居留地的澳门,它的界址从未明确过。《中葡和好通商条约》签订后,澳葡积极进行扩张,企图扩大其“永居管理”的范围,遭到中国人民的反对。1908年2月,日本商船“二辰丸”私运军火往澳门, 被缉查后反诬中国官兵越境,侵犯葡属领海,最后以清政府放船、道歉、惩官、赔偿了结。中国人民纷纷要求勘查澳门界址。此案触动了清政府、决定从速进行划界谈判。谈判从1909年7月开始, 葡方代表在谈判中信口开河,漫天要价,索要澳门及澳门周围达326平方公里的区域, 在中国人民与海外华侨坚决反对向葡萄牙妥协的压力下,清政府亦无意向贫弱至极的葡萄牙退让,谈判几次中止,陷入僵局,使澳门界务成为悬案。

辛亥革命以后,葡萄牙政府多次向北洋政府提出划界要求,并仍坚持澳葡当初的划界范围的要求,致使澳门界址终未划分。

至南京国民政府成立,中葡间签订的有效期为10年的《和好通商条约》已4次期满,1928年4月,中国外交部正式通知葡方另订新约。经过协商,中葡于12月19日签订《中葡友好通商条约》,1929年3月27 日生效。该条约包括约文5条及6个附件,主要涉及中葡两国关税;双方人民司法管辖归属与权利;通商航海;以英文本为准解释等事项,有关澳门地位问题只字未提,各界颇感意外。按照国际法规定,新约签订,表明葡萄牙根据旧约所产生的权利名义,即葡国得以“永居管理”澳门已随旧约的废止失效而消失。也就是说,自1929年3月27日起, 中国随时可以收回澳门,恢复行使主权。1928年以后,中葡关系进入了和平相处时期,中国政府对澳葡当局采取比较宽容的政策,事实上默认了澳葡当局在澳门行使排他性统治的存在。

1931年至1945年,日本发动了侵华战争。葡萄牙曾于1930年和1933年先后通过《殖民地法》和《葡萄牙组织宪章》,重申澳门为葡国海外领土,为葡萄牙殖民地的一部分。然而,葡国的单方面行为,对中国是没有任何约束力的。中国全面抗战开始后,葡萄牙宣布澳门在中日战争中保持“中立”。太平洋战争爆发后,入侵广东的日军自深圳直下九龙半岛占领香港,但没有攻击澳门,表面理由是作为中立国的葡萄牙,不涉及盟国与轴心国之间的战争。事实上,从战后透露的资料来看,当时葡国曾与日本达成秘密协议,倘若日军违反国际法攻击葡属远东殖民地,葡国便通过葡巴友好关系对已移居巴西的数十万日本侨民实行报复。这样,澳门成为自广东南部直至东南亚广大地区中未被日军占领的“孤岛”。由于周边地区均已沦陷,海上交通断绝,致使澳门对外贸易中断,工业陷入困境,广大澳门居民在艰难中强捱度日。与此同时,由于澳门的孤岛地位,大量黄金白银外币流入澳门,银号纷纷迁澳,澳门金融业空前繁荣;而汉奸、特务、土匪、奸商纷至澳门寻欢作乐,使澳门的赌场烟馆妓院空前发达,澳门经济呈畸型发展之势。

1945年8月日本投降,中国作为战胜国, 此时正是收回澳门的极好机会,各界人士强烈要求收回香港和澳门。中国政府外交部电饬驻葡公使,向葡萄牙表明中国收回澳门的意愿,以粤军为首的第二方面军准备武力收回港澳。然而,蒋介石却决定将港澳问题搁置,在8月24 日的国防最高会议及国民党中央执行委员会上,宣布中国将经由外交谈判途径,而不趁受降机会单独采取行动武力收回香港,并下令封锁澳门达2 个月之久的粤军采取克制行动。在国民党统治时期,中国人民收回澳门的愿望未能实现。

中国人民从来不承认帝国主义强加于中国的不平等条约。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后,中国政府在澳门问题上多次阐明自己的立场:澳门是中国的领土,澳门问题属于历史遗留下来的问题,主张在适当时机通过谈判和平解决,在未解决之前暂时维持现状。正是坚持了这一立场,50年来,中国政府维持了澳门现状,并尽可能地为澳门的社会繁荣稳定和居民生活提供保障与方便,使澳门经济获得了高速发展。与此同时,中国政府一直在为圆满解决澳门问题进行不懈努力。

1960年,第25届联大通过了《非殖民化宣言》,许多国家相继获得了民族独立。但是,香港和澳门不属于殖民地范畴。中国在获得联合国合法席位的第二年,即1972年3月8日,便通过驻联合国代表黄华致信联合国非殖民化特别委员会主席,信中说:“香港、澳门属于历史遗留下来的帝国主义强加于中国的一系列不平等条约的结果,香港和澳门是被英国和葡萄牙当局占领的中国领土的一部分,解决香港、澳门问题完全是属于中国主权范围内的问题,根本不属于通常的所谓殖民地范畴。因此,不应列入殖民宣言中适用的殖民地区的名单之内。我国政府主张,在条件成熟时,用适当的方式和平解决港澳问题,在未解决之前维持现状”。 10日,黄华在联合国大会上再次重申了中国的立场。11月8日,第27届联合国大会通过非殖民化特别委员会关于同意中国意见的决议。决议规定,香港澳门不属于殖民地范畴,港澳问题属于中国主权问题,联合国和他国无权干涉,香港澳门问题的解决,应由中国和英国、葡萄牙交涉谈判解决。也就是说,香港澳门不能成为联合国认可的、具独立资格的政治实体,杜绝了联合国和其他国家干涉港澳问题解决的可能性,从而为香港澳门顺利回归创造了重要前提。

1974年葡萄牙“四·二五”政变后,新政府宣布放弃殖民主义,公开承认澳门主权属于中国,视澳门为葡国管理下的一个“特殊地区”,而不再是殖民地,并于1976年颁布《澳门组织章程》。根据这一章程,澳门政制开始从殖民制度转变为带有内部自治色彩的政治制度,在行政、经济、财政及立法方面享有很大的自治权。与此相适应,葡萄牙政府撤走了驻澳部队,解散了陆军司令部和海防司令部,成立了保安部队加强内部治安。同时,澳葡当局在经济上加强吸引外资,积极推进工业多元化与都市化计划。中葡关系的改善,促进了澳门的安定与繁荣。1975年1月,葡萄牙宣布同台湾断交,为中葡建交奠定了基础。1979年2月8 日,中国与葡萄牙建交。双方达成协议,澳门是中国领土,目前由葡萄牙政府管理,澳门是历史遗留问题,在适当的时候通过协商和平解决。

70年代末,中国迎来了改革开放的春天,国力大大增强,同时积累了管理特区的成功经验。在邓小平提出以“一国两制”的方针解决台湾、香港、澳门问题之后,解决历史遗留下来的首先是港澳问题的时机已经成熟,在香港问题圆满解决的推动下,1986年6月30 日中葡开始关于澳门问题的正式外交谈判。

由于中葡之间不存在澳门主权问题的争议,因此谈判重点很快进入“何时移交管治权”、“用什么方式移交管治权”,包括过渡时期的安排等实质性问题。双方在澳门政权的交接时间上出现了明显分歧,葡方想把归还澳门时间拖延至21世纪。对此,中国政府严正声明:“在2000年前收回澳门,是中国政府包括澳门同胞在内的10亿人民不可动摇的坚定立场和强烈愿望,任何超越2000年后交回澳门的主张,都是不能接受的。”经过10个月的谈判,中葡两国政府于1987年3月26 日发表关于澳门问题的《联合声明》,确认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根据“一国两制”的方针,于1999年12月20日恢复对澳门行使主权。

澳门的回归,是几代中国人努力的结果。随着澳门的回归,外国殖民者在中国领土上行使管治权的历史最终结束,中华民族将以一个崭新的面貌跨入21世纪。

标签:;  ;  ;  ;  ;  ;  ;  ;  

中葡关系与澳门问题_中葡论文
下载Doc文档

猜你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