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仲淹与宋代新儒学,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儒学论文,宋代论文,范仲淹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中图分类号]K244;B2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8—1763(2008)01—0005—09
一 范仲淹与“宋初三先生”
宋代新儒学,又称道学或理学。朱熹在《伊洛渊源录》中定周敦颐为道学之开山,但又论:“本朝道学之盛……亦有其渐,自范文正以来已有好议论,如山东有孙明复,徂徕有石守道,湖州有胡安定,到后来遂有周子、程子、张子出。故程子平生不敢忘此数公,依旧尊他。”(《朱子语类》卷一二九)。在这里,朱熹说出了宋代新儒学的兴起“亦有其渐”,这个“渐”的开创者实为范仲淹。
然而,范仲淹的这个开创者的地位一直没有被确认,这与程颐的尊敬胡瑗(安定)很有关系。所谓“程子平生不敢忘此数公,依旧尊他”,在“此数公”中,程颐所最尊敬的实为胡瑗。程颐“始冠,游太学”,胡瑗以《颜子所好何学论》试诸生,得程颐之作,“大惊异之,即请相见,遂以先生为学职”(《程氏文集》卷八)。《宋元学案·安定学案》载黄百家说:胡瑗对程颐“知契独深”,“伊川之敬礼先生亦至,于濂溪虽尝从学,往往字之曰茂叔,于先生,非安定先生不称也”。程颐敬礼胡瑗,而胡瑗曾与孙复、石介同学,此所以《宋元学案》“托始于安定、泰山者,其意远有端绪”(《宋元学案·序录》)。因为《宋元学案》“托始于安定、泰山”,所以“高平(范仲淹)学案”就被列在了“安定学案”和“泰山学案”之后,范仲淹的开创者地位遂被“宋初三先生”所掩。
《宋元学案·序录》云:“宋世学术之盛,安定、泰山为之先河,程朱二先生皆以为然。”又云:“晦翁推原学术,安定、泰山而外,高平范魏公其一也。高平一生粹然无疵,而导横渠以人圣人之室,尤为有功。”从这里看不出范仲淹与“宋初三先生”的关系,似乎范仲淹是安定、泰山“而外”或而后的另一支。其实,范仲淹不仅“导横渠(张载)以入圣人之始”,而且也是“宋初三先生”的领路人。朱熹的《三朝名臣言行录》卷十一记:“文正公门下多延贤士,如胡瑗、孙复、石介、李觏之徒,与公从游,昼夜肄业……”这才是范仲淹与“宋初三先生”之关系的实际情况:胡瑗、孙复、石介、李觏等等都是范仲淹门下的贤士。范仲淹(公元989—1052年)生在徐州,两岁丧父,母贫无所依,改嫁长山(今山东长山县)朱氏。他21岁时寄居在长白山醴泉寺(今山东邹平县南)刻苦读书①,23岁时感愤自立,佩琴剑径趋南都(今河南商丘),“入学舍,扫一室,昼夜讲诵,其起居饮食,人所不堪,而公自刻益苦”(《范文正公集·年谱》),“冬夜惫甚,以水沃面,食不给,至以糜粥继之”(《宋史·范仲淹传》),如此苦学五年乃“大通六经之旨,为文章论说,必本于仁义孝弟忠信”。宋真宗祥符八年(1015年),范仲淹登进士第。
欧阳修在《范公神道碑铭并序》中说:“公少有大节,于富贵贫贱,毁誉欢戚,不一动其心,而慨然有志于天下。”(《居士集》卷二十)朱熹也曾说:“且如一个范文正公,自做秀才时便以天下为己任,无一事不理会过。一旦仁宗大用之,便做出许多事业。”(《朱子语类》卷一二九)
宋仁宗天圣三年(1025年),范仲淹在《奏上时务书》中提出“救文弊”、“复武举”、“重三馆之选,赏直谏之臣,及革赏延之弊”等改革主张。其中“救文弊”的思想,是继唐代韩(愈)、柳(宗元)之后,宋代古文运动的开端,比尹洙、欧阳修、石介等投入古文运动“至少要早十年”②。他在书中批评当时士人学风和吏治的败坏:
修辞者不求大才,明经者不问大旨。师道既废,文风益浇;诏令虽繁,何以戒劝?士无廉让,职此之由。其源未澄,欲波之清,臣未之信也。傥国家不思改作,因循其弊,官乱于上,风坏于下,恐非国家之福也。(《范文正公集》卷七《奏上时务书》)
范仲淹将士人的学风,即士人能否继承儒家的“师道”,认明儒经之大旨,掌握治世之大才,看作国家的治乱之源;而此源头的澄清,又在于国家取士制度的改革和吏治的清明。这一精神一直贯彻到后来的庆历新政中。职此之故,庆历新政不仅关乎宋代的“革新政令”,而且更关乎宋代的“创通经义”③。
天圣五年(1027年),范仲淹寓南都应天府。当时晏殊为留守,请范仲淹掌府学。《宋史》卷三一一《晏殊传》载:“(晏殊)改应天府,延范仲淹以教生徒。自五代以来,天下学校废,兴学自殊始。”范仲淹《年谱》载:“公常宿学中,训督学者,皆有法度,勤劳恭谨,以身先之。由是四方从学者辐凑,其后以文学有声名于场屋朝廷者,多其所教也。”范仲淹在此年写了一万余言的《上执政书》,指出当时的宋朝已经处于“泰极者否”的形势,只有“变”,才能“通”而“久”。他系统地提出了“固邦本,厚民力,重名器,备戎狄,杜奸雄,明国听”的改革之策。其中“固邦本者,在乎举县令,择郡守,以救民之弊也”,是后来庆历新政之首要;而“重名器者,在乎慎选举,敦教育,使代不乏材也”(《范文正公集》卷八《上执政书》),正是后来庆历新政之首要和本源。也正是在这一年,范仲淹结识了孙复,《范文正公集·年谱》引魏泰《东轩笔录》云:
公在睢阳(按即南都,今河南商丘)掌学,有孙秀才者索游上谒公,赠钱一千。明年孙生复谒公,又赠一千,因问:“何为汲汲于道路?”孙生戚然动色曰:“母老无以养,若日得百钱,则甘旨足矣。”公曰:“吾观子辞气非乞客,二年仆仆所得几何,而废学多矣。吾今补子为学职,月可得三千以供养,子能安于学乎?”孙生大喜。于是,授以《春秋》,而孙生荐学不舍昼夜,行复修谨,公甚爱之。明年公去睢阳,孙亦辞归。后十年间,泰山下有孙明复先生,以《春秋》教授学者,道德高迈,朝廷召至,乃昔日索游孙秀才也。(又见《宋元学案·泰山学案》附录)
这一段范仲淹与孙复的因缘际会,实为宋代新儒学兴起的一个重要契机。范仲淹对当时穷困潦倒的“孙秀才”给予同情、帮助,补以学职,授以《春秋》,激励他“安于学”。《宋元学案·泰山学案》载:孙复“四举开封府籍,进士不第,退居泰山,学《春秋》,著《尊王发微》十二篇”。孙复在睢阳两次上谒范仲淹,当即孙复四举进士不第之时。他在泰山“学《春秋》”,当始于范仲淹在睢阳“授以《春秋》”。孙复不负范仲淹所望,在泰山苦学十年,成为著名的“宋初三先生”之一。
《宋元学案·安定学案》载:胡瑗“七岁善属文,十三(岁)通五经,即以圣贤自期许。……家贫无以自给,往泰山与孙明复、石守道同学”。他生于993年,13岁时是1006年,而孙复离开睢阳时是1028年,也就是说,在胡瑗13岁“通五经”之后,又经历了二十多年的贫困坎坷,然后往泰山与孙复、石介同学。《安定学案》载其在泰山苦学的情况:“攻苦食淡,终夜不寝,一坐十年不归。得家书,见上有‘平安’二字,即投之涧中,不复展,恐扰心也。”在此期间,“宋初三先生”相互砥砺,而范仲淹的“慎选举,敦教育”的思想当通过孙复④ 而传达给了胡瑗、石介。
景佑二年(1035年),范仲淹在苏州,奏请立郡学,并且把自己所得南园之地建为“义学”,希望“天下之士咸教育于此”。此年,范仲淹延聘胡瑗“为苏州教授,诸子从学焉”,同时亦给孙复写信,希望他到苏州“讲贯经籍,教育人材”(《年谱》)。此年末,范仲淹召还判国子监,朝廷更定雅乐,诏求知音,范仲淹推荐胡瑗,“以白衣对崇政殿,授试秘书省校书郎”(《安定学案》)。此时,胡瑗42岁,经范仲淹的推荐,以“白衣”被授学官之职。
康定元年(1040年),范仲淹为陕西经略安抚副使。在戎马倥偬中,他写有《举张问、孙复状》,说孙复“素负词业、经术,今退隐泰山,著书不仕,心通圣奥,迹在穷谷”,希望朝廷“赐召试,特加甄奖”(《范文正公集》卷十八)。当此时,胡瑗任丹州(今陕西宜川)军事推官,是“范仲淹幕府中的人物”⑤。
庆历二年(1042年),朝廷依范仲淹、富弼的推荐,“以处士孙复为国子监直讲”(《年谱》),此时孙复50岁,距其离开睢阳已经14年了。孙复在泰山苦学期间亦曾向范仲淹推荐石介:“执事若上言于天子,次言于执政,以之为学官,必能恢张舜禹文武周公孔子之道,以左右执事,教育国子,丕变于今之世矣。”(《孙明复小集·寄范天章书》)观此可知,石介为学官也是出于范仲淹的推荐。“宋初三先生”都是因有范仲淹的激励、延聘和推荐,才在宋代思想史或学术史上发生了重要的作用。
在庆历新政推行时(1043—1044年),孙复、石介并为国子监直讲。范仲淹又有《奏为荐胡瑗、李觏充学官》(《范文正公集·政府奏议》卷下),其中说胡瑗“志穷坟典,力行礼义,见在湖州郡学教授,聚徒百余人,不惟讲论经旨,着撰词业,而常教以孝弟,习以礼法,人人向善,闾里叹伏,此实助陛下之声教,为一代美事”。此时,胡瑗的“苏湖(教学)之法”得到朝廷的肯定和推广,胡瑗本人也被召为诸王宫教授(辞疾未行)。石介在当时作《庆历圣德诗》云:“惟仲淹弼(范仲淹、富弼),一夔一契。……众贤之进,如茅斯拔;大奸之去,如距斯脱。”⑥“宋初三先生”与范仲淹及庆历新政的关系,于此得到充分展现。庆历新政的夭折,发端于石介的被诬陷而死⑦,孙复亦被罢贬。后来,孙复得以复职,“稍迁殿中丞,年六十六卒”(《泰山学案》)。胡瑗则在皇佑二年(1050年)再次被召,参与“作乐事”,受到朝廷的嘉奖。嘉佑元年(1056年),胡瑗“擢太子中允、天章阁侍讲,仍专管勾太学。四方之士归之,至庠序不能容,旁拓军居以广之。既而疾作,以太常博士致仕。”(《安定学案》)程颐的“闲游太学”,得到胡瑗的赏识,就是在皇佑或嘉佑年间⑧。
虽然庆历新政夭折了,但其“慎选举,敦教育”的思想则因胡瑗的执掌太学而得以发扬光大,并且形成了与王安石“新学”相抗衡的一股势力。《安定学案》载:
是时礼部所得士,先生弟子,十常居四五,随才高下而修饰之。人遇之虽不识,皆知为先生弟子也。在湖学时,福堂刘彝往从之,称为高弟。后熙宁二年,神宗问曰:“胡瑗与王安石孰优?”对曰:“臣师胡瑗以道德仁义教东南诸生,时王安石方在场屋中,修进士业。臣闻圣人之道有体、有用、有文。君臣父子、仁义礼乐,历世不可变者,其体也;诗书史传子集,垂法后世者,其文也;举而措之天下,能润泽斯民,归于皇极者,其用也。国家累朝取士,不以体用为本,而尚声律浮华之词,是以风俗偷薄。臣师当宝元、明道之间,尤病其失,遂以明体达用之学授诸生,夙夜勤瘁,二十余年专切学校,始于苏湖,终于太学。出其门者,无虑数千余人。故今学者明夫圣人体用,以为政教之本,皆臣师之功,非安石比也。
熙宁变法时,胡瑗的弟子在朝中“十常居四五”,这是一股与荆公新学相抗衡的势力,故而宋神宗有“胡瑗与王安石孰优”之问。刘彝把胡瑗的“明体达用之学”表达得十分清楚,说胡瑗的教授学者之功非王安石可比,这也是事实;但说“今学者明夫圣人体用,以为政教之本,皆臣师之功”,却未免尊其师而忽略了范仲淹的重要作用。胡瑗“专切学校,始于苏湖”,其在苏州讲学即在明道(按实为景佑)年间,在湖州讲学则在宝元年间。而天圣三年,即胡瑗在苏州讲学的十年之前,范仲淹就已在《奏上时务书》中提出了“救文弊”的思想,指出“文章之薄,则为君子之忧;风化其坏,则为来者之资”,批评当时“修辞者不求大才,明经者不问大旨,师道既废,文风益浇”,并且强调“其源未澄,欲波之清,臣未之信也”。两年之后,范仲淹在《上执政书》中提出“慎选举,敦教育”的思想,主张“深思治本,渐隆古道”,期以行之数年而使“士风丕变”。又三年之后,范仲淹在《上时相议制举书》(《范文正公集》卷九)中提出“宗经则道大,道大则才大,才大则功大”,主张通过改革科举而“使天下贤俊,翕然修经济之业,以教化为心,趋圣人之门,成王佐之器”。又五年之后,范仲淹在苏州立郡学,胡瑗始应聘而专切于学校。刘彝所说“国家累朝取士,不以体用为本,而尚声律浮华之词,是以风俗偷薄”,胡瑗“尤病其失”,实际上,范仲淹“尤病其失”比胡瑗早十年。胡瑗“以明体达用之学授诸生”,这是本于范仲淹的“慎选举,敦教育”思想。“今学者明夫圣人体用,以为政教之本”,这除了胡瑗的教授之功外,还应归功于范仲淹的首倡敦教育、立郡学。若无范仲淹的延聘和推荐,胡瑗也不可能“始于苏湖,终于太学”,成一时教育之盛事。
由于范仲淹和“宋初三先生”等人的共同努力,庆历新政确立了“明体达用之学”。钱穆先生说:明体达用之学“正宋儒所以自立其学,以异于进士场屋之声律,与夫山林释老之独善其身而已者也”,“盖自唐以来之所谓学者,非进士场屋之业,则释、道山林之趣,至是而始有意于为生民建政教之大本,而先树其体于我躬,必学术明而后人才出,题意深长,非偶然也”⑨
二 两次“革新政令”对道学的影响
“明体达用之学”是道学之先驱。前者所针对的“进士场屋之业”与“释、道山林之趣”,也正是后者所认为的学之大弊。程颐说:“今之学者有三弊:一溺于文章,二牵于训诂,三惑于异端。苟无此三者,则将何归?必趋于道矣。”(《程氏遗书》卷十八)此“三弊”中的“溺于文章”和“牵于训诂”属于“进士场屋之业”,而“惑于异端”也就是惑于“释、道山林之趣”。“苟无此三者……必趋于道矣”,这说出了从“明体达用之学”向道学发展的必然趋势。然而,从庆历新政到道学,其间经过了王安石的熙宁变法,道学是在庆历新政与熙宁变法的正、反两方面作用下形成的。
庆历新政的实质是:以整饬吏治为首要,以砥砺士风、改革科举、兴办学校、认明经旨、培养人才为本源,兼及军事、经济等领域。范仲淹的改革思想是“以民为本”,这在他作的《四民诗》(《范文正公集》卷一)中有鲜明的体现。如关于农:“制度非唐虞,赋敛由呼吸。伤哉田桑人,常悲大弦急。一夫耕几垄,游堕如云集。一蚕吐几丝,罗绮如山人。”关于工:“可甚佛老徒,不取慈俭书。竭我百家产,崇尔一室居。”关于商:“桑柘不成林,荆棘有余春。吾商则何罪,君子耻为邻。”他对当时农、工、商阶层所受的压迫、所处的窘境给予了深深的理解和同情,此即他在《岳阳楼记》中所说的“忧其民”。他所希望的是进行改革:“琴瑟愿更张,使我歌良辰”。而关于士,他批评自秦汉以来儒家之“道”日益荒疏,善恶失去准衡,士之升迁黜陟不是以仁义忠孝、贤能功绩为标准。虽然“君子不斥怨,归诸命与天”,但是“术者乘其隙,异端千万惑”,由此造成了士风与吏治的败坏:“学者忽其本,仕者浮于职。节义为空言,功名思苟得。天下无所劝,赏罚几乎息。”这种境况给儒学带来的危害是:“裨灶方激扬,孔子甘寂默。六经无光辉,反如日月蚀。”这里的“稗灶”(春秋时期郑国言“阴阳灾异”者)是喻指佛老。他在此所说的佛老“激扬”,孔学“寂默”,“六经无光辉”,也正是稍后王安石与张方平的那段问答所反映的情况:“一日[荆公]问张文定公曰:‘孔子去世百年生孟子,亚圣后绝无人,何也?’……文定曰:‘儒门淡薄,收拾不住,皆归释氏焉。’公欣然叹服。”(宗杲《宗门武库》)在佛老激扬、儒门淡薄的情况下,范仲淹发出了复兴儒学的呼声:“大道岂复兴,此弊何时抑”,尽管是“昔多松柏心,今皆桃李色”,但是“愿言造物者,回此天地力”。范仲淹的庆历新政,就是要“回此天地力”,复兴儒学,使“琴瑟更张”,百姓歌咏“良辰”。
在范仲淹的思想中,民本、吏治、士风与复兴儒学是密切结合在一起的。如他在《上执政书》中所说:“固邦本者,在乎举县令,择郡守,以救民之弊也。”他深切地认识到,今之县令循例而授,多非清识之士。衰老者为子孙之计,则志在苞苴,动皆徇己;少壮者耻州县之职,则政多苟且,举必近名。故一邑之间,簿书不精,吏胥不畏,徭役不均,刑罚不中,民利不作,民害不去,鳏寡不恤,游惰不禁,播艺不增,孝悌不劝。以一邑观之,则四方县政如此者十有七八焉,而望王道之兴不亦难乎!
吏治的腐败到了如此地步,故改革应从整饬吏治开始。因为“举择令长,久则乏人”,所以吏治之源的澄清又必须“慎选举,敦教育,使代不乏材也”。范仲淹说:
用而不择贤,孰进焉?择而不教贤,孰继焉?宜乎慎选举之方,则政无虚授;敦教育之道,则代不乏人。
所谓“慎选举”,就是要改革科举以诗赋为先的考试方式,“先策论以观其大要,次诗赋以观其全才;以大要定其去留,以全才升其等级;有讲贯者,别加考试”。所谓“敦教育”,就是要在地方普遍建立郡学,“深思治本,渐隆古道,先于都督之郡,复其学校之制,约《周官》之法,兴阙里之俗,辟文学掾以专其事,敦之以诗书礼乐,辨之以文行忠信”。如此行之数年,可望“士风丕变”,此乃“择才之本、致理之基也”。
在《上时相议制举书》书中,范仲淹也明确地提出:“夫善国者,莫先育材;育材之方,莫先劝学;劝学之要,莫尚宗经。宗经则道大,道大则才大,才大则功大。”科举考试要“先之以六经,次之以正史,该之以方略,济之以时务”,从而“使天下贤俊,翕然修经济之业,以教化为心,趋圣人之门,成王佐之器”。
庆历三年(1043年),欧阳修等上疏,言范仲淹“有宰辅才,不宜局在兵府”。宋仁宗授范仲淹枢密副使、右谏议大夫,复除参知政事。范仲淹“每进见,必以太平责之”。仁宗“赐手诏,趣使条天下事,又开天章阁,召见赐坐,授以纸笔,使疏于前。公惶恐避席,始退而条列时所宜先者十数事,上之”(欧阳修《范公神道碑铭并序》)。此次上疏即范仲淹的《答手诏条陈十事》,包括“明黜陟,抑侥幸,精贡举,择官长,均公田,厚农桑,修武备,减徭役,覃恩信,重命令”。“天子方信向仲淹,悉采用之,宜着令者,皆以诏书画一颁下,独府兵法,众以为不可而止。”(《宋史·范仲淹传》)史称“庆历新政”即是指此。“十事”中的第一、二、四、五条都与整饬吏治有关,而第三条的“精贡举”就是“慎选举,敦教育”。范仲淹批评此前的科举“专以辞赋取进士,以墨义取诸科,士皆舍大方而移小道,虽济济盈庭,求有才有识者,十无一二”。当此“天下危困乏人”之时,他主张“教以经济之业,取以经济之才”(范仲淹所谓“经济”,即指本于儒家的“经义”或“经旨”而经国济民)。凡各州郡有学校处,“举通经有道之士,专于教授,务在兴行”,考试方法则“进士:先策论而后诗赋”,“诸科:经旨通者为优等,墨义通者为次等”,“使人不专辞藻,必明理道”,如此则“天下讲学必兴,浮薄知劝,最为至要”(《范文正公集·政府奏议》卷上《答手诏条陈十事》)。范仲淹注重“经济”,将“辞藻”、“墨义”(记诵经书章句)置于“经旨”、“理道”之下,这对于宋代学风的转变起了关键的作用,开启了宋代经学即“道学”或“理学”的方向。
“庆历中,天子诏下苏、湖取其法,着为令”(《安定学案》)。胡瑗的教学之法得到肯定和推广,即是庆历新政的产物。“庆历四年,天子开天章阁,与大臣讲天下事,始慨然诏州县皆立学,于是建太学于京师,而有司请下湖州,取先生之法以为太学法,至今着为令”(欧阳修《居士集》卷二十五《胡先生墓表》)。宋朝在京师建立太学,在各州县普遍建立学校,并且改革了科举考试的内容和评判的标准,自庆历新政始。
然而,庆历新政只推行了一年多,便因触犯了一部分权贵阶层的利益——“按察使多所举劾,人心不自安;任子恩薄,磨勘法密,侥幸者不便”——致使“谤毁浸盛,而朋党之论,滋不可解”(《年谱》)。党论兴则迫害起,范仲淹与富弼等“恐惧不敢自安于朝,皆请出按西北”,“比去,攻者益急,仲淹亦自请罢政事”,“其在中书所施为,亦稍稍沮罢”(《宋史·范仲淹传》)。就这样,随着范仲淹的贬离中央,庆历新政便夭折了。
虽然庆历新政夭折了,但它对士人学风的影响一直持续。如朱熹所说:“范文正杰出之才。”“至范文正时便大厉名节,振作士气,故振作士大夫之功为多。”(《朱子语类》卷一二九)程颐早年写的《上仁宗皇帝书》和王安石早年写的《上仁宗皇帝言事书》,都可以说是受到了庆历新政之余风的影响。
皇佑二年(1050年,或嘉佑二年即1057年),程颐“上书阙下,劝仁宗以王道为心,生灵为念,黜世俗之论,期非常之功,且乞召对,面陈所学”(朱熹《伊川先生年谱》)。程颐在《上仁宗皇帝书》中指出,当时宋朝已面临“厝火积薪”、“土崩瓦解之势”。他主张推行“五帝、三王、周公、孔子治天下之道”,由君主之“仁心”而发以为“仁政”。又说“天下之治,由得贤也”,批评科举取士“明经之属,唯专念诵,不晓义理,尤无用也;最贵盛者,唯进士科,以词赋声律为工,词赋之中非有治天下之道也。”(《程氏文集》卷五)这些思想与庆历新政的精神是一致的。
王安石在皇佑四年(1052年,范仲淹病逝)写有《祭范颍州文》,称范仲淹为“一世之师”,“名节无疵”(《王安石全集》卷八十五)。嘉佑三年(1058年),王安石被召入朝,写了《上仁宗皇帝言事书》。其中有云:“臣于财利,固未尝学,然窃观前世治财之大略矣。盖因天下之利,以生天下之财;取天下之财,以供天下之费。……诚能理财以其道,而通其变,臣虽愚,固知增吏禄不足以伤经费也。”(《王安石全集》卷三十九)这段话是与后来熙宁变法的精神相符合的,但它只是《言事书》中的枝节之点。此书先讲改革的必要,然后讲“法先王之政”应该“法其意”,接着就提出:当时如欲“改易更革”,“其势必不能”,这是因为“方今天下之(人)才不足”。在吏治腐败的情况下,“朝廷每一令下,其意虽善,在位者犹不能推行,使膏泽加于民,而吏辄缘之为奸,以扰百姓”。因此,“方今之急,在于人才而已”。于是,他向仁宗提出对于人才要“教之、养之、取之、任之”。上述的那段话,只是在讲到“养之”时的一个节目而已。《言事书》的精神是改革必须整饬吏治,“方今之急,在于人才而已”,这是与庆历新政的精神相一致的。而以后的熙宁变法,则是王安石俯就了宋神宗的意旨,从以人才为急,转向了“以理财为方今先急”。
宋仁宗于嘉佑八年(1063年)逝世,继立者英宗在位不满四年而死,其子神宗继位。熙宁元年(1068年)三月,神宗对文彦博等大臣提出:“当今理财最为急务,养兵备边,府库不可不丰,大臣共宜留意节用。”(《宋史全文》卷十一)此后的熙宁变法实就是禀承了神宗的这个意旨。当时,这个意旨并未得到大臣们的认可,而逐渐俯从于这个意旨的就是新进的王安石。熙宁二年二月,神宗擢用王安石为右谏议大夫、参知政事,设制置三司条例司,议行新法。神宗问:“卿所施设,以何为先?”王安石答:“变风俗,立法度,最方今所急也。凡欲美风俗,在长君子,消小人。以礼义廉耻,由君子出故也。”(同上)此时,王安石的答问仍是以“风俗”“法度”为先。同年三月,神宗显然想加快对“理财”的部署,他问王安石:“制置条例如何?”安石答:“已检讨文字,略见伦绪。然今欲理财,则须使能。天下但见朝廷以使能为先,而不以任贤为急;但见朝廷以理财为务,而于礼义教化之际,未有所及。恐风俗坏,不胜其弊。陛下当深念国体,有先后缓急。”(同上)此时,王安石已有了“理财”的方案,但他仍考虑“国体”和“先后缓急”的问题,即认为应以“任贤”和“礼义教化”为先急。
同年四月,“遣使八人察诸路农田、水利、赋役”,此八人中不仅有胡瑗门下高弟刘彝,而且有程颢。程颢在熙宁元年就向神宗上《论王霸札子》和《论十事札子》,即主张变法。正如后来朱熹所评论:“新法之行,诸公实共谋之,虽明道先生不以为不是,盖那时也是合变时节。但后来人情汹汹,明道始劝之以不可做逆人情底事。及王氏排众议行之甚力,而诸公始退散。”(《朱子语类》卷一三○)
引起政争和以后激烈党争的是在同年七月颁布均输法,九月颁布青苗法。这两部“理财”的新法一出,立即遭到司马光、范纯仁、曾公亮、赵后抃、富弼、韩琦,以及苏辙、苏轼、程颢等朝臣的反对,而王安石则“排众议行之甚力”,并且“急引与己同者以为援”⑩,新法的反对派则或罢贬或辞职,“诸公始退散”。
熙宁四年二月,王安石对神宗说:“今所以未举事者,凡以财不足故。臣以理财为方今先急,未暇理财而先举事则事难济。”(《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二二○)至此,王安石无论在行动上还是在口头上都与神宗取得了一致。对于王安石的“转向”,吕中评论说:“夫安石初意不过欲变法耳,未敢言兴利也;迨青苗既行,始兴利也。”(《宋大事记讲义》卷一)王夫之评论说:“神宗有不能畅言之隐,当国大臣无能达其意而善谋之者,于是而王安石乘之以进。帝初莅政,谓文彦博曰:‘养兵备边,府库不可不丰。’此非安石导之也,其志定久矣。”(《宋论》卷六)
宋神宗和王安石的以“理财”为急务,并不是以发展经济为急务,而是以解决“国用不足”、“府库不丰”即国家的财政问题为急务。引起争论的主要是均输法和青苗法。所谓“均输法”主要是设发运使官,掌管东南六路的税敛、籴买、上贡物品等,“收轻重敛散之权,归之公上”,以缓解国家“财用窘急”的问题。“青苗法”则是由国家在春夏粮食未熟时借钱给农民,待收成后加十分之二的利息,随原有的夏秋两税还纳,这被认为是“散惠兴利”,抑制兼并,而“其实不过是朝廷按当时一般的利率来放高利贷”(11)。
程颢在均输法、青苗法颁布后便与新法“意多不合,事出必论列,数月之间,章数十上,尤极论者:辅臣不同心,小臣与大计,公论不行,青苗取息,卖祠部牒,差提举官多非其人及不经封驳,京东转运司剥民希宠不加黜责,兴利之臣日进,尚德之风浸衰等十余事”(《程氏文集》卷十一《明道先生行状》)。所谓“辅臣不同心”,就是当时的新法引起政争;王安石为推行新法,“举劾不奉行之官”,又越次提拔一些“晓财利之人”,此即“小臣与大计,公论不行”。程颢认为,在“辅弼大臣人各有心,睽戾不一致……中外人情交谓不可”的情况下,变法是难以达到“兴治”的效果的。他更指出,“设令由此侥幸,事有小成,而兴利之臣日进,尚德之风浸衰,尤非朝廷之福”。程颢反对新法,希望神宗“外汰使人之扰,亟推去息之仁”,即主张撤免扰乱地方的“提举官”,停止“取息”牟利的青苗法,代之以“去息”的仁政(参见《程氏文集》卷一《谏新法疏》)。当时,二程和张载都主张“复井田”,提出了带有均田性质的道德理想主义改革方案,而宋神宗将此视为“致乱之道”(《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二一三)。
由熙宁变法引起的朝臣政见之争在熙宁三年发展成为新党与旧党之间的“党争”。这种党争本来是程颢所要避免的,所以他与王安石论事,“心平气和,荆公多为之动”,但“言路好直者,必欲力攻取胜,由是(荆公)与言者为敌矣”(《明道先生行状》)熙宁三年是道学思想发展的一个转折。在此之前,张载和二程都受庆历新政的影响,热心于“革新政令”,希望将“王道”的理想“举而措之天下”;此后则更专注于着书讲学,使道学的理论体系臻于完成。
张载在熙宁二年入朝,与王安石“所语多不合,寝不悦。既命校书崇文,先生辞,未得谢,复命案狱浙东。……狱成,还朝。会弟天祺以言得罪,先生益不安,乃谒告西归,居于横渠故居……终日危坐一室,左右简编,俯而读,仰而思,有得则识之,或中夜起坐,取烛以书,其志道精思,未始须臾息,亦未尝须臾忘也。”(《张载集》附录《吕大临“横渠先生行状”》)如此至熙宁九年,张载完成了其代表作《正蒙》。
程颢在熙宁三年上《谏新法疏》后即离朝外补,在地方任官一年,旋“以奉亲之故”归洛阳,与程颐等潜心涵泳道德性命之理,共同倡明道学。其弟子邢恕记载:“(程颢)居洛几(近)十年,玩心于道德性命之际,有以自养其浑浩冲融,而必合乎规矩准绳。……先生身益退,位益卑,而名益高于天下。”(《程氏遗书》附录《门人朋友叙述并序》)在此十年间,二程的洛学达到理论的成熟,并且影响日益扩大。
熙宁变法从反面刺激了道学的发展。从“治道”上说,在熙宁变法之后,张载和二程都明确地认识到“格君心之非”是治世的“大根本”。张载在《答范巽之书》中说:
朝廷以道学、政术为二事,此正自古之可忧者。……设使四海之内皆为己之子,则讲治之术,必不为秦汉之少恩,必不为五伯之假名。……人不足与适,政不足以间,能使吾君爱天下之人如赤子,则治德必日进,人之进者必良士,帝王之道不必改途而成,学与政不殊心而得矣。(《张载集·文集佚存》)
张载的理想就是要把“道学”之体施之于“政术”之用,而“朝廷以道学、政术为二事”,则其“政术”为无体之用,故改革偏离“王道”的方向。孟子说:“人不足与适也,政不足间也,惟大人为能格君心之非。”(《孟子·离娄上》)如果能够格正君心,使君主有了“爱天下之人如赤子”的“仁心”,那么用人之非、政事之失等等就都可以解决了。二程说:治道亦有从本而言,亦有从用而言。从本而言,惟从格君心之非,正心以正朝廷,正朝廷以正百官。若从事而言,不救则已,若须救之,必须变。大变则大益,小变则小益。(《程氏遗书》卷十五)
君仁莫不仁,君义莫不义,天下之治乱系乎人君仁不仁耳。……夫政事之失、用人之非,知者能更之,直者能谏之。然非心存焉,则一事之失,救而正之,后之失者,将不胜救矣。格其非心,使无不正,非大人其孰能之?(《程氏外书》卷六)
从“格君心之非”这一治道之本来考虑,二程更加严厉地批评了荆公新学,将其视为超过释氏之害的“大患”。二程说:
在今日,释氏却未消理会,大患者却是介甫之学。……如今日,却要先整顿介甫之学,坏了后生学者。(《程氏遗书》卷二上)
浮屠之术,最善化诱,故人多向之。然其术所以化众人也,故人亦有向有不向者。如介甫之学,它便只是去人主心术处加功,故今日靡然而同,无有异者,所谓一正君而国定也。此学极有害。以介甫才辩,遽施之学者,谁能出其右?始则且以利而从其说,久而遂安其学。今天下之新法害事处,但只消一日除了便没事。其学化革了人心,为害最甚,其如之何!
故天下只是一个风,风如是,则靡然无不向也。(《程氏遗书》卷二下)
二程排斥佛教,认为佛教“卒归乎自私自利之规模”(《程氏遗书》卷十五)。荆公新学之害,其所以超过了释氏之害,是因为释氏只是以其术“化众人”,而荆公新学却是以功利动“人主心术”,君心一动则天下“靡然而同”,此其“极有害”之一也。其二,以王安石之才辩,将功利之学“遽施之学者”,“其学化革了人心”,带坏了“后生学者”,败坏了天下风气,这不是随着新法的废止所能消除的,故其“为害最甚”。于是,“整顿介甫之学”成为二程洛学的一大急务,而整顿的方法便是更加强调王霸、理欲、义利之辨,“明体达用之学”遂向着更加重视“内圣”的内倾化方向发展。
钱穆先生说,宋学精神的“两端”,“大抵荆公新法以前,所重在政事;而新法以后,则所重尤在经术”,“其间区别,盖以洛学为枢机也”(12)。在宋学的发展中,之所以出现如此的变化,实是因为洛学受到了庆历新政和熙宁变法正反两方面的影响。因庆历新政之后有熙宁变法的汲汲于“财利”,故激起道学家对王霸、理欲、义利的严辨;因庆历新政的夭折和熙宁变法的转向,故使道学家认识到“格君心之非”才是治世的“大根本”,只有“君心”一正,然后才可以“讲磨治道,渐次更张”(13) (参见《朱文公文集》卷二十九《与赵尚书》)。然而,“君心”并不是道学家所能格正的,而两宋的道学又受到元佑党案和庆元党案两次严重的打击,此所以宋学的革新政令“至荆公而止”。
三 范仲淹与道学在思想上的联系
《宋史·范仲淹传》云:“仲淹泛通六经,长于《易》。学者多从质问,为执经讲解,亡所倦。……每感激论天下事,奋不顾身。一时士大夫矫厉尚风节,自仲淹倡之。”范仲淹是“宋学精神”的开创者,他与道学在思想上也有着密切的联系。
范仲淹的“泛通六经”,就是领会六经之大旨、大义,而不是矻矻于经书的章句训诂,“使人不专辞藻,必明理道”。他改变了“修辞者不求大才,明经者不问大旨”的学风,将认明“经旨”、“理道”置于“辞藻”、“墨义”之上,从而开辟了经学历史的“变古时代”。王应麟说:
自汉儒至于庆历间,谈经者守训故而不凿。《七经小传》出而稍尚新奇矣,至《三经义》行,视汉儒之学若土梗。(《困学纪闻》卷八《经说》)
《七经小传》的作者是刘敞,他于庆历六年中进士,其书一反汉唐章句注疏之学,多以己意论断经义,后来朱熹曾评论“《七经小传》甚好”(参见《四库全书提要·七经小传》)。刘敞的学风正是庆历新政对学人发生影响的反映(刘敞《公是集》卷五《贺范龙图兼知延安》、卷二四《闻范饶州移疾》、卷二六《闻韩范移军泾原兼督关中四路》,皆称颂范仲淹)。皮锡瑞在《经学历史》中将庆历以后称为“经学变古时代”,他引王应麟说,“经学自汉至宋初未尝大变,至庆历始一大变也”;又引陆游说,“唐及国初,学者不敢议孔安国、郑康成,况圣人乎?自庆历后,诸儒发明经旨,非前人之所及”(14)。这一重大转变始自庆历新政。“诸儒发明经旨”,即钱穆先生所说宋学之“创通经义”;“其事至晦庵而遂”,朱熹成为宋代经学和理学的集大成者。
范仲淹“长于《易》”,他著有《易义》一篇,解释了乾、咸、恒、遁等二十七卦的卦义,另有《四德说》、《穷神知化赋》、《乾为金赋》、《易兼三材赋》、《天道益谦赋》、《水火不相入而相资赋》等等。景佑三年(1036年)范仲淹出知饶州(今江西鄱阳),建郡学,“生徒浸盛”(《年谱》)。宋代易学图书学派的代表人物之一刘牧“起家饶州军事推官……及后将范文正公至,君大喜曰:‘此吾师也。’遂以为师。”(《王安石全集》卷九十七《刘君墓志铭并序》)。李觏结识范仲淹是在景佑四年,其《易论》约作于此时,《删定易图序论》作于庆历七年(1047年)。周敦颐在康定元年(1040年)担任洪州分宁县(今江西修水)主簿,在庆历四年(1044年)调任南安军(今江西大庾)司理参军,二程受学于周敦颐是在庆历六年,周著《太极图说》和《通书》当是受到庆历新政的影响。
范仲淹也非常重视《中庸》。天圣六年(1028年)他在南都掌府学时作有《南京府学生朱从道名述》,其中有云:
道者何?率性之谓也。从者何?由道之谓也。臣则由乎子,忠则由乎孝,行己由乎礼,制事由乎义,保民由乎信,待物由乎仁,此道之端也,子将从之乎!然后可以言国,可以言家,可以言民,可以言物,岂不大哉!若乃诚而明之,中而和之,揖让乎圣贤,蟠极乎天地,此道之致也,必大成于心而后可言焉。(《范文正公集》卷六)
如余英时先生所说:“此文全就《中庸》发挥,充分表达了由修身、齐家而建立理想秩序的意识,而且也含有‘内圣’与‘外王’相贯通的观念。”(15) 康定元年(1040年),范仲淹为陕西经略安抚副使,张载来谒,即《宋史·张载传》所云:张载“少喜谈兵,至欲结客取洮西之地,年二十一,以书谒范仲淹,一见知其远器,乃警之曰:‘儒者自有名教可乐,何事于兵!’因劝读《中庸》”。这也就是《宋元学案·序录》所说“导横渠以入圣人之室,尤为有功”。
范仲淹所重视者还有《春秋》。他所作《说春秋序》云:
圣人之为《春秋》也,因东鲁之文,追西周之制,褒贬大举,赏罚尽在,谨圣帝明皇之法,峻乱臣贼子之防。……今褒博者流,成志于道,以天命之正性,修王佐之异材,不深《春秋》,吾未信也。……吾辈方扣圣门,宜循师道,碎属词比事之教,洞尊王黜霸之经,由此登太山而知高,入宗庙而见美,升堂睹奥,必有人焉,君子哉无废。
范仲淹在南都掌府学时收留孙复,即“授以《春秋》”。以后孙复著有《春秋尊王发微》十二篇,强调尊王以正名分是《春秋》之大义,并作有《儒辱》一文,认为“佛老之徒横于中国”,是“儒者之辱”。欧阳修评论说:“先生治《春秋》,不惑传注,不为曲说以乱经,其言简易,明于诸侯大夫功罪,以考时之盛衰,而推见王道之治乱,得于经之本义为多。”(《居士集》卷二十七《孙明复先生墓志铭》)朱熹评论《春秋尊王发微》:“虽未能深于圣经,然观其推言治道,凛凛然可畏,终得圣人意思。”(《宋元学案·泰山学案》)程门弟子中胡安国著有《春秋传》三十卷,强调尊王之义、华夷之辨和义利之辨。胡氏的春秋学除了受二程的影响之外,亦有范仲淹、孙复的春秋学为之前驱。
范仲淹与道学在思想上的联系,更主要者是他首先在宋儒中提出了“孔颜乐处”(16) 的问题。宋真宗祥符七年(1014年),也就是范仲淹中进士的前一年,他作有《睢阳学舍书怀》,其中有云:“瓢思颜子心还乐,琴遇锺君恨即销。”(《范文正公集》卷三)这就是他在睢阳学舍苦学期间的精神境界。欧阳修说他“少有大节,于富贵贫贱,毁誉欢戚,不一动其心,而慨然有志于天下”,朱熹说他“自做秀才时便以天下为己任”,当主要就是本于此。所谓“瓢思颜子心还乐”,就是在箪食瓢饮或“断薤画粥”(17) 的艰苦物质生活中仍有一种自足的“道义之乐”,此为儒家的内圣境界;所谓“琴遇锺君恨即销”,就是有一种“仁以为己任”、“心忧天下”(为社会谋取幸福)的外王志向,这种志向只有在一定的“时遇”下进入仕途——像伯牙鼓琴遇到锺子期的知音一样——才能得到发抒。前者之“乐”,是儒家之“为己”(18) 的安身立命之处;后者之“忧”,是儒家所区别于释老二教的社会价值取向。合此二者,便是儒家的“内圣外王”境界。
“孔颜乐处”的问题对于宋代新儒家之所以十分重要,就是因为在科举制度下,国家官僚机构的职位有限,能够中举的名额有限,也就是说,能够进入仕途的士人只是极少数(19),而绝大多数士人免不了终身是一“寒儒”、“白衣”或“处士”(20)。当时的“儒门”之所以“淡薄”,也是因为科举竞争的激烈,使“修辞者不求大才,明经者不问大旨”,“学者失其本”,“功名思苟得”,这些士人在科场困顿、功名之心磨练得淡泊之后,就免不了归佛入老,闲适山林。“孔颜乐处”在本质上是一种超越功利、功名的“道义之乐”,亦即由儒家之“道义”而产生的一种精神上的“自足之乐”,它可以为未能进入仕途或从仕途遭贬的士人提供一种精神上的安身立命之地;这种“乐”因为是“道义”的,它要“明体达用”,怀抱着把儒家之道“举而措之天下,能润泽斯民”的外王志向,所以它又是一种不同佛老的、亦即儒家的精神境界。可以说,宋明新儒学就是以此来排斥佛老,“收拾”人才,把广大的士人重新召拢在儒家的“道义”旗帜下,使他们在“道义”的价值取向中也能得到个人的安身立命之地。
范仲淹在27岁时登进士第,但他不图个人富贵,而只是忧国忧民。其《鄱阳酬泉州曹使君见寄》云:“身甘一枝巢,心苦千仞翔。志意苟天命,富贵非我望。”(《范文正公集》卷二)这里的“富贵非我望”,亦表达了“孔颜乐处”的内圣境界;而“心苦千仞翔”,则表达了忧国忧民的外王追求。
范仲淹在陕西抗击西夏期间接见张载,“警之曰:‘儒者自有名教可乐,何事于兵!’因劝读《中庸》。”所谓“名教可乐”也就是儒家的“道义之乐”,后来张载说“君子乐得其道”(《正蒙·至当》),当是受到范仲淹思想的影响;他发挥《中庸》的“诚明”之说,提出“性与天道合一存乎诚”(《正蒙·诚明》),这也有范仲淹由以启之的思想渊源。
庆历新政夭折后,范仲淹应老友滕宗谅之约,写下了千古名篇《岳阳楼记》。其中有云:“登斯楼也,则有去国怀乡,忧谗畏讥,满目萧然,感极而悲者矣”,亦“有心旷神怡,宠辱皆忘,把酒临风,其喜洋洋者矣”,“予尝求古仁人之心,或异二者之为”。这里的“二者”,或感人生际遇之“悲”,或得自然达观之“喜”,实是以文学的语言来喻指佛道二教的精神境界。范仲淹“尝求占仁人之心,或异二者之为”,就是从先秦儒家的思想中提炼出一种不同于佛道二教的价值取向,此即“不以物喜,不以己悲”,无论仕途的进退沉浮,始终“忧其民”,“忧其君”,“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范文正公集》卷七)。
当范仲淹晚年徙知杭州时,“子弟以公有退志,乘间请治第洛阳,树园圃,以为逸老之地”。范仲淹说:“人苟有道义之乐,形骸可外,况居室乎!(《年谱》)这里的“道义之乐”突出地表达了儒家之“乐”的主题。
二程说:“昔受学于周茂叔,每令寻颜子、仲尼乐处,所乐何事。”(《程氏遗书》卷二上)程颐作《明道先生行状》云:“先生为学,自十五六时,闻汝南周茂叔论道,遂厌科举之业,慨然有求道之志。”(《程氏文集》卷十一)朱熹作《伊川先生年谱》亦云:“(先生)年十四五,与明道同受学于舂陵周茂叔先生。”(《程氏遗书》附录)此时正是庆历六年周敦颐在南安军司理参军任上。从时间顺序以及范仲淹在当时居于士人“领袖”地位(21) 上说,我们不难看到周敦颐所受范仲淹及其庆历新政的影响。
周敦颐在《通书》中说:
伊尹、颜渊,大贤也。伊尹耻其君不为尧舜,一夫不得其所,若挞于市。颜渊不迁怒,不贰过,三月不违仁。志伊尹之所志,学颜子之所学。(《通书·志学》)
颜子一箪食,一瓢饮,在陋巷,人不堪其忧,而不改其乐。夫富贵,人所爱也,颜子不爱不求,而乐于贫者,独何心哉?天地间有至贵至富可爱可求而异乎彼者,见其大而忘其小焉尔。(《通书·颜子》)
这里的“志伊尹之所志”,即新儒家的“外王”志向,如同范仲淹所言“琴遇锺君恨即销”;“学颜子之所学”,即道学家的“内圣”追求,如同范仲淹所言“瓢思颜子心还乐”。颜子之乐不是“乐于贫”,而是有比(物质层面)“富贵”更大的(精神层面)“至贵至富”者可爱可求。这种精神层面的“至贵至富”者就是儒家的“道义”(《通书师友》:“天地间至尊者道,至贵者德而已矣”,“道义者,身有之则贵且尊”)。
程颐“始冠,游太学”,胡瑗以《颜子所好何学论》试诸生。胡瑗的这个考试题目,正是其“明体达用之学”的题中应有之义,这个应有之义也正是在范仲淹的“慎选举,敦教育”思想中形成的。胡瑗得程颐之作,“大惊异之,即请相见,遂以先生为学职”。程颐的《颜子所好何学论》之所以作得好,是因为他早年受到周敦颐的教诲,对此问题涵泳在心,并有新的体会。他在此论中说:“颜子所独好者,何也?学以至圣人之道也。……凡学之道,正其心,养其性而已。中正而诚,则圣矣。”(《河南程氏文集》卷八)由此可以看出,宋代新儒学从“孔颜乐处”向重视“心性之学”的理论发展倾向(22)。
范仲淹对宋代新儒学的重要影响还有他极其重视教育,大力兴办学校。他登进士第后,调广德军(今安徽广德县)任司理参军,“初广德人未知学,公得名士三人为之师,于是郡人之擢进士第者相继于时”(《年谱》),以后徽学的兴盛,范仲淹与有功焉。天圣五年,范仲淹执掌南都府学,“常宿学中,训督学者,皆有法度”,在此写有《代人奏乞王洙充南京讲书状》,指出“致治天下,必先崇学校,立师资,聚群材,陈正道”(《范文正公集》卷十八)。景佑二年,范仲淹在苏州奏请立郡学,并将所得南园之地辟为学校,聘胡瑗为教授,由是而有胡瑗的“苏湖之法”。苏州有郡学,自范仲淹始;东南学术之盛,亦自苏州建学始。景佑三年,范仲淹知饶州(今江西鄱阳),在此建郡学,“生徒浸盛”,邀李觏到此讲学。景佑四年,范仲淹徙知润州(今江苏镇江),又在此建郡学,再邀李觏。宝元元年,范仲淹徙知越州(今浙江绍兴),李觏应招到越州讲学。庆历三、四年,推行庆历新政,在京师立太学,诏各州县皆立学,取苏湖之法着为令,奏请胡瑗、李觏入太学。庆历五年,范仲淹知分分子邠州(今陕西邠县),在此作《邠州建学记》云:“国家之患莫大于乏人。……庠序可不兴乎?庠序者,俊又所由出焉。”(《范文正公集》卷七)皇佑元年,范仲淹知杭州,两次推荐李觏入太学,李觏被授为太学助教,后嘉佑四年,胡瑗以病告假,李觏入京管勾太学。范仲淹在仕途中四进四退,所经之地有安徽、河南、江苏、江西、浙江、陕西、甘肃、山西、山东等省份。他在南都,亲掌府学;居庙堂之高,则在京师立太学;处江湖之远,则每到一地,必建学兴教,“立师资,聚群材,陈正道”。宋学精神之所寄在书院,范仲淹对于宋代书院的兴起有开创奠基之功。
[收稿日期]2007-10-10
注释:
① 《范文正公集·年谱》引魏泰《东轩笔录》云:“公与刘某同在长白山醴泉寺僧舍读书,烧作粥一器,分为四块,早暮取二块,断薤数茎,入少盐以啖之,如此者三年。”
② 参见漆侠《宋学的发展和演变》,河北人民出版社2002年版,第193、285页.
③ 钱穆先生论两宋学术云:“宋学精神,厥有两端:一曰革新政令,二曰创通经义,而精神之所寄则在书院。革新政令,其事至荆公而止;创通经义,其业至晦庵而遂。而书院讲学,则其风至明末之东林而始竭。”氏着《中国近三百年学术史》,商务印书馆1997年版,第7页.
④ 孙复在泰山苦学期间与范仲淹声气相通,其《寄范天章书》(见《孙明复小集》,又见《宋元学案·泰山学案》)即与范仲淹的往来书信.
⑤ 朱熹编《五朝名臣言行录》卷十二:“范公使陕西,辟(胡瑗)丹州推官,改湖州州学教授”.参见漆侠《宋学的发展和演变》,第240、289页.
⑥ 吕中《宋大事记讲义》卷十:“大奸指(夏)竦.诗出,孙明复曰:‘子祸始于此矣.’时仲淹、(韩)琦适在陕西还朝道中,得诗,仲淹抚股谓琦曰:‘为此怪儿坏于事.’……后石介卒,竦言不死,请发其棺”“庆历君子之盛,固石介一诗发之也;庆历小人之祸,亦石介一诗激之也.”
⑦ 吕中《宋大事记讲义》卷十:“先是,石介奏记于(富)弼,责以行伊周事.夏竦怨介斥己,又欲因是倾弼等,乃使奸阴习介书,改‘伊周’曰‘伊霍’,撰废立诏.仲淹、弼乃恐惧不安,适有边奏,仲淹因请行,乃有是命”.
⑧ 朱熹作《伊川先生年谱》云:“皇佑二年,年十八,上书阙下……不报,闲游太学.”(《程氏遗书》附录)这里的“皇佑二年”(1050年)可能是嘉佑二年(1057年)之误.参见蔡方鹿《程颢程颐与中国文化》,贵州人民出版社1996年版,第19—20页.
⑨ 钱穆:《中国近三百年学术史》,第3页.
⑩ 《宋大事记讲义》卷二十一:“引用小人自安石始……盖安石之法犹出于所学,章子厚(惇)之法将托安石以报私怨耳,至蔡京则又托绍述以奉人主(徽宗)之侈心耳,愈变愈下,所以致中原之祸也”王夫之说:“惟是苛政之兴,众论不许,而主张之者,理不胜而求赢于势,急引与己同者以为援,群小乃起而应之.”(《宋论》卷六)“是安石之法,未足以致宣、政之祸,唯其杂引吕惠卿、邓绾、章悼、曾布之群小,以授贼贤罔上之秘计于(蔡)京,则安石之所贻败亡于宋者此尔。”(《宋论》卷八)
(11) 蔡美彪等:《中国通史》第五册,人民出版社1978年版,第145-147页.当时对青苗法批评最力者是司马光,参见《司马温公集》卷四十一《乞罢条例司常平使者疏》.
(12) 钱穆:《中国近三百年学术史》,第5、6页.
(13) 朱熹说:“熹常谓天下万事有大根本,而每事之中又各有要切处.所谓大根本者,固无出于人主之心术;而所谓要切处者,则必大本既立,然后可推而见也。”(《朱文公文集》卷二十五《答张敬夫》)“今日之事,第一且是劝得人主收拾身心,保惜精神,常以天下事为念,然后可以讲磨治道,渐次更张.” (《朱文公文集》卷二十九《与赵尚书》)
(14) 参见皮锡瑞《经学历史》,中华书局1959年版,第220页.
(15) 余英时:《朱熹的历史世界》,三联书店2004年版,第89页.
(16) 孔子说:“饭疏食,饮水,曲肱而枕之,乐亦在其中矣。不义而富且贵,于我如浮云。”(《论语·述而》)“贤哉回也,一箪食,一瓢饮,在陋巷,人不堪其忧,回也不改其乐.”(《论语·雍也》)
(17) 《范文正公集·年谱》引魏泰《东轩笔录》:范仲淹在长白僧舍苦读期间“日作粥一器,分为四块,早暮取二块,断薤数茎,入少盐以啖之,如此者三年.”《宋史·范仲淹传》记其在睢阳学舍苦读“冬夜惫甚,以水沃面,食不给,至以糜粥继之”.
(18) 孔子说:“古之学者为己,今之学者为人”(《论语·学而》)梁漱溟先生曾给中国文化书院题辞:“孔门之学乃为己之学,而己又是仁以为己任的己,此所以孔子周游列国,席不暇暖.”
(19) 据统计,“到11世纪末约有20万名注册的学生,其中一半要为约500个中举名额展开竞争,从而跻身于约2万人的文官队伍之中(可能只有一半的人有实际的职位).南宋时期,应试人数不断增加.总之,考试造就了一大批自称为士的人,因为他们培养了能使自己成为士所需的学识,但没有机会使他们在政府中任职.”参见包弼德《政府、社会和国家——关于司马光和王安石的政治观点》,载田浩编《宋代思想史论》,杨立华等译,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3年版,第167页.按:宋代士人阶层的扩大,除了科举考试的因素之外,还有印刷术促进了教育的发展.如谢和耐所说:“960—1280年……选拔官吏的需要和国家经济的发展引起了官僚队伍的迅速发展和国家行政机器的改善比欧洲早五个世纪的大量印刷著作的技术促进了教育的发展以及直到近代始终统治中国政治生活的文人阶级的膨胀.”见氏着《中国社会史》,耿升译,江苏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21页.
(20) 范仲淹在考中进士后作诗云:“长白一寒儒,名登二纪余……乡人莫相羡,教子读诗书.”(《范文正公集·年谱》)胡瑗、孙复在经范仲淹推荐而成为学官之前都是“白衣”或“处士”
(21) 欧阳修曾说:“希文(仲淹)平生刚正,好学通古。今其立朝有本末,天下所共知……今班行中无与比者.”(《居士外集》卷十七《与高司谏书》)这正说明范仲淹是当时“士大夫群中众望所归的领袖人物”.参见漆侠《宋学的发展和演变》第289页.
(22) 范仲淹在晚年作有一篇《十六罗汉因果识见颂序》,记其在陕西任宣抚使时,偶得佛书《因果识见颂》,“其字皆古隶书,乃藏经所未录”,此书“直指死生之源,深陈心性之法”,读后“胸臆豁然”(《范文正公集·别集》卷四)。这表明在范仲淹晚年的思想中也有重视“心性之学”的倾向.
标签:范仲淹论文; 宋朝论文; 庆历新政论文; 山东泰山论文; 范文正公集论文; 春秋论文; 王安石论文; 朱子语类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