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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交叉口是交通事故集中发生地,改善平面交叉口交通安全是降低交通事故数量的重要途径。通过对杭州市石祥路-丽水路口机动车与机动车、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间视距三角形检验的举例分析,指出了路中立墩交叉口视距三角形检验的参数取值及分析方法。
关键词:交叉口;视距三角形;检验分析
1 概述
平面交叉口是道路行车相交的地方,其行车复杂,不光有机动车之间的冲突点,也还包含机非之间的冲突,交叉口是交通事故的多发点。
目前城市交通混行、车型构成复杂,电动车、行人大量存在,交通参与者安全意识比较薄弱等都是产生诸多交通安全问题的重要根源,但是交通基础设施在规划、建设不同阶段衔接不完善等方面造成交叉口位置不当、几何属性存在问题、路中存在障碍物等现状也对交叉口交通安全有重要影响。
2 交叉口的视距三角形
为保证交叉口行车安全,视距是必须考虑的因素。特别是在无信号灯管理的交叉口,必须使驾驶人员在驱车至交叉口的一段足够长的距离内能够看清楚横向道路的车辆驶入交叉口的情况,以避免双向车辆相撞。
一般情况下视距三角形确定方法如下,由交叉口最不利的冲突点,即最靠右侧的直行机动车与右侧横向道路上最靠中心线驶入的机动车在交叉口相遇的冲突点起,各退一个停车视距,将这两个视点和冲突点相连,构成的三角形,绘制方法和步骤如下。
1)根据交叉口计算行车车速计算相交道路的停车视距。
2)根据通行能力与车道数的计算划分进出口道车道。
3)绘制直行车与左转车辆行车的轨迹线,找出各组的冲突点。
4)从最危险的冲突点向后沿行车轨迹线(车行道中线),分别量取停车视距S值。
5)联结末端,构成视距三角形。
3 丽水路-石祥路口现状分析及存在问题
丽水路-石祥路口为现状交叉口,北段道路未实施,T型灯控管理,中央设置隔离墙,机动车右进右出组织,非机动车二次过街,与行人一并通过,现状交叉口主要存在问题如下。
1)交叉口范围内有多处桥墩,上部为留石快速路一期、二期高架桥,桥墩沿石祥路平行布置,路口正中间有2处桥墩,墩柱尺寸1.5×1.5m,桥墩间距25~40m,对车辆行驶路径、视线均有一定影响。
2)南进口道与石祥路成70°斜交角,导致西南角右转弯半径较小、局部位置视线被桥墩遮挡。
4 车速、停车视距取值
4.1车速取值
①机动车直行车速
该路口属于改建项目,根据《城市道路交叉口规划规范(GB50647-2011)》第3.5.1条第5款,采用限速措施,本次直行车速取35km/h。
②机动车转弯车速
根据《城市道路交叉口设计规程(CJJ152-2010)》第3.3.3条规定,转弯车设计速度取道路设计速度(50km/h)的50%,本次分析取25km/h。
③非机动车速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2011年4月)》第五十八条规定: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电动自行车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时,最高时速不得超过15km/h,本次分析取值10km/h(最高车速的70%)。
4.2停车视距取值
停车视距是指车辆突然遇到前方障碍物,而必须及时采取制动停车所需要的安全距离,这一过程包括反应距离、制动距离、安全距离,其计算值与规范值如下。
1)计算值
4.3 小结
本次验算,直行车设计车速取35km/h,停车视距取35m;转弯车设计车速取25km/h,停车视距取25m;非机动车设计车速取10km/h,停车视距取10m。
5 视距三角形检验
5.1 机动车之间视距三角形检验
机动车间冲突有8种可能,按照最不利情况,举例分析如下。
1)直行车(东西方向)与左侧直行车辆视距分析
东往西(西往东)直行车辆与南往北(北往南)直行车辆间是交织冲突,除3号桥墩外,其余桥墩不在视距三角形范围内,但是在4相位信号控制路口,上述冲突只有在车辆违章闯红灯过程中才会出现,因此,正常情况下车辆通行是安全的,3号墩对2个方向车辆视距影响有限,如下图。
2)直行车(东西方向)与对向左转辆视距分析
东往西(西往东)直行车辆与东往南(西往北)左转车辆间是交织冲突,1号桥墩在视距三角形范围内,在4相位信号控制路口,仅当上一相位左转车辆还未驶出路口时会产生冲突,最不利情况下,直行车辆停车距离约24m,如下图。
5.2 机动车与非机动车之间视距三角形检验
机动车与非机动车之间冲突也存在多种可能,文中举例分析最不利几种情况。
1)左转非机动车(纵向)与右侧方直行机动车视距分析
南往西(北往东)左转非机动车与西往东(东往西)机动车间是交织冲突,在4相位信号控制路口,这种冲突仅在左转非机动车尚未驶出路口情况下发生。通过分析,1、2、3号桥墩不在视距三角形内,正常情况下路口机、非间交通是安全的。
2)左转非机动车(横向)与左侧方左转机动车视距分析
东往南(西往北)左转非机动车与南往西(北往东)机动车间是交织冲突,在4相位信号控制路口,这种冲突仅在违章情况下发生,且1、2号桥墩不在视距三角形内,正常情况下路口机、非间交通是安全的。
同时指出非机动车路线间存在2处交织,冲突点距离桥墩远,视距三角形不受桥墩影响,认为非机动车之间交织存在但不会引起严重交通事故。
5.3 分析结论与措施建议
通过机动车、非机动车视距三角形分析,全相位信号交通组织路口,在设计车速值条件下,路中1号、2号桥墩对视距影响有限,车辆通行是安全的。
机动车、非机动车按照推荐路线行驶是路口交通安全必要保证,可以通过导流线、彩色非机动车道、限速标牌、加强桥下照明等措施来规范行车路线,提升安全等级。
参考文献:
[1] 徐循初.城市道路与交通规划[D].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2008.
[2] 任俊伟,吴晶晶.基于道路平面交叉口安全的视距评价[J].现代交通技术,2014,11(4):68-70.
[3] 孙宝芸,陆健等.公路平面交叉口交通安全改善措施[J].交通运输工程与信息学报,2005,3(4):50-54.
论文作者:孙明洁1,汪伟涛2
论文发表刊物:《基层建设》2017年第11期
论文发表时间:2017/8/16
标签:视距论文; 交叉口论文; 角形论文; 桥墩论文; 机动车论文; 非机动车论文; 路口论文; 《基层建设》2017年第11期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