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我们的回顾和展望——国务院港澳事务办公室副主任王凤超答本报记者问(下),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国务院论文,副主任论文,香港论文,记者问论文,港澳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本报记者:一段时间以来,西方传媒不明事理,或恶意中伤,攻击我国在香港民主、香港法律和人权问题上的政策。对此,请谈谈您的看法。
答:香港民主政治的发展,要从香港的历史和现实出发,要符合香港的实际情况。我们不妨回顾一下香港政治制度的发展过程。1842年8月29日,英国强迫清政府签订《南京条约》,割让香港岛。英国为维护其在香港的殖民统治,分别于1843年4月5日和1846年4月6日,向香港总督颁发了《英皇制诰》和《王室训令》。这两份文件是英国政府规定香港政治体制的宪制性文件,充满着殖民管治的色彩。它规定总督独揽行政、立法大权,行政局、立法局分别是港督决策和立法的咨询机构,两局成员都是由港督委任的。同时,《英皇制诰》还强调,凡授予总督的一切权力,总督必须按照伦敦给予他的指示去行使这些权力,而且英国政府有权驳回香港立法局通过的法例,有剩余权力为香港制定法律。现在这两份文件虽经过多次修订,但许多条款仍保留了19世纪时的原文,其殖民主义特色基本没有改变。立法局于1843年成立,其议员一直由港督委任,直至中英联合声明签署后的第二年,香港才开始有少量的间接选举产生的议员。由此可见,在英国140多年的殖民统治之下,香港根本没有民主可言。正是香港回归祖国的进程,才为香港民主的启动提供了契机。
对于香港民主的发展,我们认为,应当从香港的实际情况出发,采取循序渐进、均衡参与的办法,不能一锹挖一口井。我们在基本法附件中规定了第一届立法会直接选举的议员为20人,第二届为24人,第三届为30人,直至最终全部议员由普选产生。另外,根据基本法的规定,香港特别行政区的行政长官也是在香港当地通过选举或协商产生,并最终达至普选产生的目标。由此可见,中国政府对在香港发展民主,是采取了积极的、稳妥的方针的,这对保持和发展香港作为国际贸易和金融中心的地位是有利的。
关于香港法律问题,中英联合声明和基本法都规定:香港现行的法律基本不变。当然,法律基本不变并不意味着法律冻结,这是行不通的。但是,既然中英双方都在联合声明上签了字,维护法律基本不变就是中英两国共同负有的义务。对于一些重大法律的修改应由中英双方进行磋商。但是,非常遗憾的是,近几年来,英方单方面修改了五十多项法律,目前还在修改。这是违反中英联合声明的。对此,全国人大常委会已于1997年2月作出决定,对港英已经修改的某些重要法律,其修改部分将来不采用为香港特别行政区的法律,由此而产生的法律空缺,由香港特别行政区自行立法填补。采取这种处理办法,既维护了中英联合声明的严肃性,体现了原有法律基本不变的原则,也是对“港人治港”、高度自治的尊重。
西方有些传媒指责中方在收回香港前大量修改法律,破坏香港的法制,有的甚至散布我们要把内地法律搬到香港去。这些指责都是无中生有颠倒黑白的。
香港的人权问题早在1984年中英签署联合声明时已经解决,后来制定的基本法已为香港居民的权利和自由提供了充分的保障。中国虽然没有参加《公民及政治权利国际盟约》和《经济、社会、文化权利国际公约》,但这两个国际人权公约1997年以后适用于香港的规定继续有效,通过香港特别行政区的法律予以实施。
1989年春夏之交以后,英国开始改变对香港的政策,在香港人权问题上一反过去的承诺和作法,对现行的法律制度作出重大改变,将第一个人权公约制定为一项专门法律,使之“成为香港法律的一部分”,称为《香港人权法案条例》颁布实施,并赋予这个条例凌驾于香港原有法律之上的地位,从而抵触了基本法是特区根本大法的地位。
今年2月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的对香港原有法律处理的决定中规定,对《香港人权法案条例》中的凌驾性条款予以废除,并不是像西方舆论所渲染的那样,是废除整个人权法,其中有关人权国际公约的内容予以保留。
本报记者:回归日近,内地和香港正筹划庆回归活动,请谈谈这方面的情况。
答:香港回归日益临近,这是中华民族的百年期盼,各族人民翘首以盼这个激动人心的日子的到来。现在,内地群众纷纷自发举行一些纪念和庆祝香港回归的活动,工矿、企业、机关、社会团体,都以自己的形式开展关于香港问题的爱国主义教育,很多车站、码头竖起了香港回归祖国倒计时牌,这些都充分表明广大群众迎接香港回归的欢喜的心情和浓烈的爱国主义感情。此外,届时在北京、上海、天津、广州等大城市还要有组织地举行一些较大规模的活动,形成普天同庆的热烈气氛。目前香港社会稳定,人心平稳过渡。香港社会各界庆祝香港回归祖国活动委员会已于去年成立,经过近一年的筹备,已经筹划安排了7月1日后几场大型庆祝活动。这些活动构思新颖,场面盛大,将把香港同胞喜迎回归的活动推向高潮。同时,香港社会各界的一些社团、组织也安排一些规模不等的活动,以表达香港各界、各行业的喜悦之情。
(更正:本版4月24日《香港:我们的回顾和展望》文尾“向英国明确表示要在1997年收回对整个香港地区的主权”,应为“向英国明确表示要在1997年收回整个香港地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