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农村金融组织的行为与制度环境——以农村合作基金会为例

中国农村金融组织的行为与制度环境——以农村合作基金会为例

邵传林[1]2011年在《制度变迁下的中国农村非正规金融研究:自农户视角观察》文中指出自中国1978年经济体制改革以来,官方农村正规金融如农业银行、农信社等机构不仅因不良贷款率居高不下而举步维艰,还大幅收缩其在农村地区的分支机构,存在明显的“去农化”趋势,其支农效果也越来越弱。与此同时,在农村正规金融市场之外,自发生成了一块由友情借贷、关联性借贷、合会、农村合作基金会、农村资金互助合作社、非盈利性小额信贷机构、地下钱庄、高利贷组织等构成的农村非正规借贷市场,尽管官方多次对其打压、取缔,但种种迹象表明,农村非正规金融活动不仅有日趋繁荣之势,尤其是在中国西部欠发达地区,而且还具有较高的制度效率,保持了极低的违约率。事实上,诸多的实践调查还表明,农村非正规金融确实在农民收入增加、农业增长以及农村经济发展的过程中发挥着不可或缺的作用,.甚至有人把中国经济30年的持续增长归功于非正规金融的发展。这就引起了经济学界的深入思考,缺乏官方产权保护的民间借贷契约缘何具有较高的执行效率,或者说农村非正规金融机构具有怎样的治理机制从而长盛不衰,农村非正规金融又是如何演变的?在全球性金融危机的背景下,是默认其继续存在还是引导它走向正规?显然,对农村非正规金融问题进行研究不仅有助于为中国现代农村金融制度的建构提供理论指导,就其实践意义而言,还有利于解决“叁农”融资难问题,促进城乡经济社会一体化建设,或许还能为其它发展中国家或处在转型期的国家提供可资借鉴的理论及实践经验。本文从农户的视角切入农村非正规金融问题的研究,并且将研究范围限定在1978年经济体制改革之后农户参与非正规金融的活动及行为。值得强调的是,在本文的经验研究部分重点运用案例研究法来剖析农村非正规金融发展中各类经典问题。当然,为了能刻画出真实世界里的农村非正规金融之复杂图景,本文或通过田野调查,或通过史料搜集与整理,或走访案例当事人,从而使这些案例“故事”不仅最大程度地展现了真实世界里的农村非正规金融现象,表征出了农村非正规金融的未来走势,进而为“叁农”融资难问题提供政策启示,甚至还印证或拓展了制度经济学中的若干经典理论。在理论分析和经验研究的基础上,本文得出了如下主要结论:第一,农户偏好于从非正规金融市场借款是出于成本收益的算计,是既定约束条件下的理性选择,越贫困的农户越偏好农村非正规金融市场。这就意味着,在既定的约束条件下,贫困及中低收入的农户在个人利益最大化的驱使下选择非正规金融市场融资是经济理性的,符合“理性小农”的行为逻辑。第二,资本要素价格的变动是农村非正规金融兴起的初始条件,能有效降低借贷过程中的交易费用是农村非正规金融存在的基础,农村非正规金融兴起的必要条件则在于该制度的创新者能预期到进行制度创新的净收益大于预期成本,地方政府为农村非正规金融兴起的外部推力,而现有体制下的农村正规金融机构则是农村非正规金融兴起中的阻挠力量。第叁,民间借贷契约的私人治理首先要借助各种社会关系网络来传播信息,而信息的有效传播促成了村庄信任的建立,乡土社会的各种非正式制度构成了强道德约束,无限期的重复借贷博弈以及各种嵌入式的关联性交易都增强了借款者还贷的积极性,并提高了其违约成本,同时还能把高风险的借款人过滤掉,而灵活的担保机制又进一步降低了私人借贷的违约风险。第四,当权力当局关于产权的界定不够清楚或很难界定清晰时,个人会以违法的方式攫取一部分置于公共领域的产权,而由于监管成本和信息成本过高,监管部门只能打击或肃清一部分非正规金融活动;另一方面,由于维持扭曲型二元金融体制的成本以及严禁农村非正规金融活动的费用都越来越高,国内的经济形势也提出了放松金融监管的要求,在这些因素的合力作用下监管部门执行原有金融抑制政策的力度终于降低了。第五,地区性文化差异导致了农村非正规金融发展的地域差异性;地方政府为了增强对稀缺金融资源的控制会主动发起非正规金融制度创新,并充当非正规金融制度创新的重要组织者;当农村资金互助社在“地下”非法经营时,具有较高的制度效率,但在获得合法地位后其制度效率反而下降了。第六,外部宏观经济环境促使我国权力当局改变对待农村非正规金融的政策偏好进而降低了农村非正规金融向正规金融嬗变的成本,而在内生逐利动机驱动下有一部分愿意合法化的非正规金融响应了新的赢利机会,会借助或利用各种关系资源实施合法化转型。不过,中国非正规金融的正规化仍面临着诸多障碍。第七,本文得出的主要政策启示有:赋予农户自由契约权,并消除农村非正规金融正规化的法律壁垒;精简约束新型农村金融机构的规则进而最大限度地降低非正规金融正规化后的成本;有必要借助财政手段与税收杠杆来加强对非正规金融正规化的支持力度,同时还要建立科学完善的监管体系;通过财税政策激励农村非正规金融与农村正规金融机构实现联结,还要为成功转型的各类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建立退出机制。

姜新旺[2]2008年在《内生主导型农村金融体系构建问题研究》文中认为“叁农”问题是中国当前最大的问题,而“叁农”问题归根结底就是农村经济发展问题。现阶段我国农村经济发展的真正“瓶颈”是资金问题。而农村金融是农村经济发展中最为重要的资本要素配置制度,是农村经济发展的核心问题之一。科学有序的金融活动是繁荣农村经济必不可少的重要条件。改革开放以来,农村经济制度、组织形式和法人治理结构发生了深刻变化,极大地促进了农村经济的快速发展,但是农村金融制度却少有革命性变革。国家为了给农村经济发展提供有效的金融支持而设立的政策性功能、商业性功能和合作性功能相区别的叁类金融机构并没有解决农村资金缺口问题,却有资金缺口扩大的趋势。反倒是农村的民问借贷在满足农户与农村中小企业资金需求上发挥了较大的作用,这与国家一直试图建立的以合作金融为基础,商业性金融、政策性金融分工协作的农村金融体系南辕北辙。简单的市场化和商业化使农村金融并没有发生实质性的变革,简单的机构分设和业务重新划分并未从根本上解决农村经济主体信贷需求难的问题。国家仍然没有为小农提供合适的金融服务机构,也没有对农村金融服务提供相应的援助和支持,国家仅仅通过增加农村贷款量的方式并不能解决农村金融问题。纵观农村金融制度的历次变迁,可以看出其中的两个明显特征:(1)农村金融体制和制度的每次变迁均是自上而下的政府强制性外部行为,而非自下而上的诱发性行为,更不是农村经济主体自主性内生行为。(2)农村金融体制和制度的每次变迁均是法人地位和权利的易位,而非组织结构形式的变动以及金融产权主体的让渡。也就是说,都是形式上的变化,而非经营管理模式以及金融效率提高等实质上的变革。改革开放以来,农村金融改革低效的根本原因在于政府主导的强制性改革模式。该模式是在延续传统外生主导型金融供给制度框架下的“技术性努力”,反映的仍然是国家的利益偏好。“技术性改进”只能产生短期变革效应,无法从根本上改善农村金融运行的总体环境,无法给农村金融成长提供一个崭新的制度环境。因此必须改革农村金融改革的路径:即从由上而下的反应政府利益偏好的强制性改革模式转化为由下而上的体现需求主体利益偏好的诱致性改革模式,也即农村金融成长方式须由外生主导型转变成内生主导型。农村内生主导型金融制度具有利益诱致、内生主导、需求追随等特征,强调微观需求主体的利益与偏好。这种现代意义的农村金融体系包括需求方、供给方与监管方叁个方面,即:农村微观经济组织及其结构(农户与农村中小企业),农村金融组织及其结构,农村金融的宏观监管主体。因此农村内生主导型金融体系的构建既包括农村金融需求主体的塑造,也包括农村金融供给主体的改造,还包括金融监管主体的再造。截止到目前,对农村金融体系的研究与改革实践,大部分都是从金融机构和金融供给的角度出发的。从功能与需求角度研究农村金融体系容易把握所存在问题的本质特征,有助于弥补传统研究视角的不足。本研究将吸收机构观点的优点,发展的运用功能观点,充分利用其现实之处探讨我国农村金融体系建设的方法;从需求结合供给的角度,来分析我国农村金融体系的历史变迁、运行现状,研究农村金融体系变迁的特征、深层次原因及其对农村经济发展的影响,旨在探求适应农村经济运行特点的金融体系及其重构路径。论文可分为四部分:第一部分为导言,进行理论假设(提出问题);第二部分即第一、二章是假设的理论依据;第叁部分是第叁章,对理论假设进行历史实践考察(实践依据);第四部分包括四至九章,探讨“怎么做”也就是研究如何建立农村内生主导型金融体系。即问题“是什么”,“为什么”(理论与实践),“怎么做”。绪论。主要包括研究的背景与意义、国内外研究现状、研究工具和方法、基本思路和逻辑结构等。指出改革开放以来农村金融改革低效的根本原因在于政府主导的强制性改革模式,必须改革农村金融改革的路径:即从由上而下的反应政府利益偏好的强制性改革模式转化为由下而上的体现需求主体利益偏好的诱致性改革模式,也即农村金融长成方式须由外生主导型转变成内生主导型。第一章,农村金融长成方式的区分与比较。回顾“金融成长”理论的产生与发展,对其进行界定。将金融成长分为质性成长与量性成长两种形成与抑制、约束、深化叁个阶段。划分农村金融成长方式的类型,并利用模型对两种成长方式进行分析,指出外生主导型农村金融成长方式的弊端。第二章,农村金融成长方式转化的理论基础。之一:制度变迁与制度创新理论。制度变迁与制度创新的动力在于经济主体期望获得最大的外部利润,初始制度选择会强化现存制度的刺激和惯性:诱致性制度变迁与强制性制度变迁是新制度经济学制度变迁的两种模式;新制度经济家运用供求理论来研究制度供求及均衡。之二:金融制度变迁的阶段与周期。金融产权的安排可分为初始状态:金融制度僵滞阶段;演进状态:金融制度创新阶段;最优状态:金融制度成熟阶段。金融制度变迁就是一个由主导型利益集团推动的阶段性周期演进过程。在上一个周期完成后,又进入下一个周期的变迁过程。每个阶段由于供求力量的不同对比,导致了不同的制度变迁模型。每阶段不同的产权安排导致不同的效率。第叁章,中国农村金融成长方式的历史变迁。第一阶段:中央集权计划经济时期(19561978)的典型外生主导型成长方式。回顾计划经济时期我国农村金融工作与金融体制的发展,从工业化的角度研究农村经济体制的变迁,指出外生主导型农村金融成长方式的根源与背景,并对外生主导型农村金融成长方式进行解释。第二阶段:改革开放以来(1978——至今)的政府主导型农村金融改革与农村金融成长内生机制的萌芽。回顾改革开放以来农村金融的改革与发展,对农村金融体系的嬗变进行考察,分析政府主导型农村金融改革低效的原因,描述农村经济发展体制障碍的突破与农村金融成长内生机制的萌芽。第四章,农村信用社合作制体制改革的可行性研究。当前理论界关于我国农村信用合作社改革问题争论的焦点是产权制度安排,争论的本质主要集中在要不要坚持合作制和在多大程度上坚持合作制。合作金融是农村经济体制的现实需求,农村的金触需求本来应该是农村信用社正确定位的基点,但是由于信用社既得利益的存在,政府和信用社之间合作制规范博弈的纳什均衡是信用社抵制合作制规范以及政府放弃合作制规范;政府和农民之间合作制规范博弈的纳什均衡是农民不参与合作制规范以及政府放弃合作制规范。因此,在现有信用社基础上的合作制规范不可能成功,中国的农村合作金融必须另起炉灶。内生的农村合作金融是一个市场自然选择过程,随着市场力量的增强和制度约束条件的改变,会逐渐打破外生的政府强制性制度安排的路径依赖,最终外生的政府强制性制度安排会被内生的诱致性市场交易制度所替代。第五章,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体制改革问题。目前,农村政策性金融理论的研究总的来说是分歧多、争论多,争论焦点是政策性银行的职能定位与出路。农业发展银行面临的最直接和最外在的问题是持续性问题,深层的问题包括制度、功能和机制等方面的缺陷。基于政策性银行的特点,我们建立起关于政策性银行的制度总函数,并以对于制度函数的解释作为关于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体制改革的基本主张,包括:金融市场有效性与中国农业发展银行的改革目标;国家效用与中国农业发展银行的业务范围等。第六章,民间金融的范畴、土壤、运行与发展趋势。研究如何构建民间金融制度以规范发展民间金融具有重大的理论意义与现实意义。目前学术理论界的主流思想是民间金融的生存发展是合理且必要的,应为其正名,明确其合法地位,并给予其相应的生存发展空间。农村民间金融的存在和发展已有几千年的历史,其存在有其深层次的必然性:农村“生存经济”与农村金融的财政性质;农业的弱质性更多地需要国家的扶持,具有准财政的性质:正规农村金融机构运作具有高昂的成本与高风险性;非正规金融利用社会关系这一重要资本,大大节约了信息和交易成本,具有正规金融所不具备的优势。应当正视非正规金融背后的深层次原因,从降低这些风险和成本着手来引导非正规金融的正常发展。民间金融运行机制具有良好的内、外部风险控制机制,宏观与微观效率很高,对金融机构的竞争格局、经济总量和经济结构都发生了不可低估的作用。至于中国民间金融的未来,我们不主张把现有民间金融的所有形式都“强制性地迅速”转化为现代金融体系的一部分,而应着重考虑建立真正的内生性的民营金融体系。第七章,中国农户的金融偏好与信贷安排——基于农户行为特征的一个理论框架。研究农户行为的经典文献有“理性小农”、“道义小农”以及黄宗智的“拐杖逻辑”。深入了解我国“马鞍型”社会架构、农村家庭圈层结构与关系型信任有助于我们进一步解读农户金融偏好。另外,在中国,长期以来,国家与农户在分割有限农村剩余过程中存在一种脆弱的平衡,而国家农贷制度的基本功能则是维持这种平衡。通过解读中国农户的行为我们发现,中国农户金融偏好(融资次序)耐人寻味,主要表现为,在农业收入不足以抵补维生成本时,首先考虑增加非农收入,其次才寻求信贷支持。就信贷支持而言,先争取国家农贷,再谋求民间熟人信贷,最后是高利信贷。相关的实证分析也验证了上述结论。农户“借贷难”问题产生的根源是信任匮乏。中国目前以民间借贷为主的农贷格局具有很强的内生性、路径依赖性和合理性,在政策上切忌采用自上而下的方式对其进行改造。第八章,中小企业融资困境:本质解读与破解思路。中间层的缺失导致中国社会的制度演进陷入了二重结构困境。儒教伦理充当了中间层的社会均衡与协调角色,但使得社会蜕变为以家庭为核心的圈层结构,由此决定我国农村的非制度关系型信任结构。这种信任结构与建立在制度信任基础上的商业借贷相排斥,因此商业借贷在中国大部分农村缺乏存在的信任基础。可见,植根于农村信任体系的中小企业的金融困境本质上是一种信用困境。以民间资本为依托,构建中小企业内生性关系型借贷制度是破解中小企业融资困境的新思路,但必须坚持自主性与内生性原则,同时要特别防止两种可能导致误入歧途的倾向。第九章,农村内生主导型金融监管主体的再造:政府参与的方式与途径。在市场失灵存在的情况下,政府的作用是必不可少的,但政府的作用应该是有条件的,即以不损害微观金融主体利益为前提:同时,政府的作用也应该是适度的,其作用范围应该限制在维护农村金融成长的大环境和存在市场失灵的政策性金融领域,并进而对内生性成长模式下政府监管的适度性提出了自己的看法。本文可能的创新按照重要程度,从重到轻排列,主要有以下四个方面:(一)选题创新。将“金融成长方式”理论引入农村金融改革的研究领域,选择了这一全新的视角解剖建国后农村金融改革历程,并从这一角度探讨农村金融体系的再造。(二)体系创新。已有的有关农村金融体系改造的研究基本上是在横向上展开,即只研究农村金融的供给主体,也就是研究如何建立和完善以合作金融为基础,商业金融和政策性金融分工协作的农村金融服务体系以及相关的担保、保险组织。很少涉及农村金融的微观经济组织,即农村金融的需求主体(农户与农村中小企业)以及农村金融的宏观监管主体的行为分析与重塑。本研究将农村金融体系分为需求、供给与监管叁个层面,即:农村微观经济组织及其结构(需求方),农村金融组织及其结构(供给方),政府或中央银行等机构对农村金融的监督与调节(协调方)。因此农村内生主导型金融体系的构建既包括农村金融需求主体偏好的解读,也包括农村金融供给主体的改造,还包括金融监管主体的再造。(叁)视角(理论支持)创新。目前农村金融的经典派研究主要工具是新制度经济学、信息成本理论,这些研究给了我们不同于调研派的深度与整体,但这一方法如果脱离了中国农村的社会文化结构,解释力尚显不足。我们是社会结构派,确立了历史演进、社会文化视角,从总体上把握农村金融制度结构。我们在充分借鉴新制度学派、信息成本理论的基础上,从中国农村的社会结构与信用结构的特殊性出发探讨农村金融制度安排的社会经济基础。(四)观点创新。①“解放”比“改革”更具现实性、紧迫性。农村会融困境的现实出路是放松政府对金融的垄断,规范而不是打压现存非正规金融,政府不应该越位替农村金融的需求主体选择金融供给的具体形式。②农村信用社的改革具有“不可逆性”。农村信用社在建国后经历了“合作升级”即银行化,但现有的农村信用社却不能改回合作金融。因此农村信用社改革方向是商业金融或政策金融。合作金融在中国农村仍具有现实基础,但其成长方式是新发育而不是对现有金融机构的改造。③民间金融的现实出路应该是合法化规范化而不是急于升级或银行化。④目前政府主导筹建的中小银行无论是改造的还是新建的均不能根本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题,适合中小企业资金需求的供给主体必须内生。

庄慧彬[3]2008年在《中国农村金融发展中的制度供求失衡问题研究》文中研究指明我国农村金融发展滞后严重制约了“叁农”问题的解决。本文将制度因素作为解释农村金融发展的内生与决定性变量,从农村金融制度供求角度与制度变迁过程中的利益调整角度,重点使用了制度经济学和博弈论的分析方法,分析了我国农村金融发展滞后的制度根源。本文通过论证,提出了我国农村金融发展滞后的根本原因在于金融制度供求失衡的理论观点。并且从正规金融制度和非正规金融制度的两个方面,结合案例分析,分别提出了政府的强制性制度供给是我国农村正规金融制度供求失衡的根本原因、政府的严格管制和过多干预所造成的农村非正规金融诱致性制度创新不足是我国农村非正规金融制度供求失衡的根本原因。本文认为,要解决我国农村金融制度供失衡对农村金融发展的制约问题,关键要在坚持内生性原则和多样性原则的基础上,正确定位政府的职能,消除农村金融发展的各种体制性、制度性障碍,通过增加正规金融组织制度创新与大力发展内生性民间金融组织,重新建构农村金融组织体系和制度基础,才能使农村金融更好地发挥推动“叁农”发展的重要作用。

杨贵桥[4]2015年在《农民资金互助社法律制度研究》文中研究表明我国是农业人口大国,当前最大的法律问题依然农民权利问题。因为,农民作为我国最大的劳动者群体,多年来一直处于经济剩余分配序列中的最末端,这是资本主导下经济剩余以市场机制进行积累与分配的必然结果。因此,当前的“叁农”困局,其核心是经济剩余的积累与分配问题。作为农业合作化的重要组织形式,农民资金互助社是对金融资源市场配置机制的矫正。不过,农民资金互助社绝不是商业金融市场机制排斥“叁农”的直接衍生物,而是农业合作化条件下以农民为主导的一种新的金融资源配置方式,是农业商品生产基础上产生的一种新的信用形式——互助信用,从而是农业剩余积累的一种新机制。自2008年爆发世界性金融危机以来,我国主要靠商业金融支持发展起来的工商业体系逐渐进入生产相对过剩阶段,几十年高增长的工业资本积累模式逐渐凸显困境,农村经济关系随之面临一场深刻变革,与此相应的金融法律制度也将由此出现重大调整。本文在劳动价值论基础上,从资本、身份、契约、金融异化等维度对农民资金互助社得以产生、演变的基本脉络和法律困境进行分析与研判,并结合调研,对我国农民资金互助社法律制度的完善提出了自己的构想。本文认为,农民资金互助社法律制度源于互助资金资本化,因为互助资金资本化产生了社员之间基于剩余索取权的利益冲突,民间法调整失灵,因而需要引入国家立法予以规制。而从法理上讲,互助是身份之上的契约,身份与契约的对立统一是农民资金互助社法律制度的内在机制,也是农民资金互助社法律制度以资金互助权为核心的原因所在。而资金互助权的具体状况及其实现程度,又最终取决于农业经营方式。当前,立法面临的首要问题是如何解决农民组织化成本较高的难题,因为高组织化成本是农民资金互助社内部治理机制难以运行、资金互助严重异化的关键因素。由此,农民资金互助社存在两个基本趋势,即合作金融趋势抑或异化了的商业金融趋势。目前,多数农民资助互助社实际上是以“资金互助”为名的商业性吸存放贷公司。这导致农民资金互助社法律制度存在诸多困境,而此种困境与农业的家庭分散经营方式密切相关。因而,在法律制度设计上,应该在尊重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统一经营权基础上优先发展村级农民资金互助社,利用村庄既有治理机制,降低农民组织化成本,构建我国多元化的农民资金互助社基层主体制度。同时,从市场准入、法人产权、内部治理、风险防范以及政府监管等方面完善相应立法。除此,农民资金互助社必然成为资本主导下的一场实质上排斥农民的商业金融运动,甚至演变为非法集资工具或高利贷组织,从而存在被取缔的可能。除导论外,全文共分五章。第一章是农民资金互助社法律制度的理论基础。本章主要阐释农民资金互助社的内涵、性质及其法律制度的基本构成、生成基础等问题。在法律性质上,农民资金互助社应定性为互益性法人。相应地,农民资金互助社法律制度是以资金互助权为核心的,因而其构成可以从资金互助权的基本内容、实现机制等角度进行解构。在经济根源上,农民资金互助社法律制度与农业自身特点、家庭经营方式以及商业金融对“叁农”的排斥相关,更与农业合作化紧密相联。同时,从身份与契约的关系以及金融风险的防范与治理阐释了农民资金互助社法律制度产生的法理基础,认为“身份之上的契约”是农民资金互助社法律制度的内在机制,也是其以资金互助权为核心的根本原因。第二章是农民资金互助社法律制度的域外考察。从比较分析的角度,介绍了域外发达国家、发展中国家或地区农民资金互助组织及其法律制度的演变,揭示了域外农民资金互助组织及其法律制度的主要特点、一般规律、新趋向以及对我国的启示。第叁章是我国农民资金互助社及其法律制度的历史发展。本章从纵向角度梳理了我国农民资金互助社发展的历史脉络,揭示了我国农民资金互助社及其法律制度演变的基本规律,重点考察了农村合作基金会的经验与教训,介绍了农民资金互助社以及法律制度演进的十年历程,特别推介了“赫堂经验”。第四章是我国农民资金互助社法律制度的现实困境。本章结合调研,从实证的角度,考察了当前我国农民资金互助社的发展现状及面临的法律困境,分别从法律性质、内部治理、信用机制、风险防范以及政府监管等方面予以分析,认为金融本位主义、商业金融本位主义、监管本位主义以及市场放任主义是导致农民资金互助社法律制度陷入困境的重要原因。第五章是我国农民资金互助社法律制度的完善。本章以上述四章为基础,对第四章涉及到的法律制度困境进行了回应,从建立农民资金互助社主体制度、重构法人产权制度、完善内部治理结构、构建互助融资法律制度、健全风险防范法律制度以及完善监管法律制度等方面对我国农民资金互助社法律制度提出了建设性的完善框架。其中,特别论述了叁点主张:一是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统一经营权为基础,重点发展村级农民资金互助社,并鼓励村集体参股设立村级农民资金互助社;二是构建国家农业合作银行制度,为国家信用支持农民资金互助社发展提供制度平台;叁是允许设人力资源股,借鉴乡村治理以及公司治理制度中的激励机制,促进农民资金互助社的良性发展。最后对全文主要观点、可能的创新点及研究不足进行了简短总结,并对农民资金互助社及其法律制度的发展进行了展望。

韩正清[5]2006年在《农村经济增长中的农村金融资源供给及效应》文中研究说明本文是关于农村经济增长中的农村金融资源供给及效应的理论及实证研究。论文首先回顾了经济增长和金融发展的相关理论和中国农村经济增长与农村金融发展的相关研究:然后在借鉴金融资源理论的基础上,界定了农村金融资源的概念内涵、分析了农村金融资源的特性,在理论上初步讨论了农村金融资源与农村经济增长相互作用关系;接着运用历史分析和计量方法,实证了农村经济增长中农村金融资源的供给状态及效应,剖析了农村金融资源制约效应的市场失灵和政府失灵成因;进而从夯实农村经济基础,完善农村市场体制、合理开发农村金融资源和营造宏观制度环境等方面提出了减缓农村金融资源制约效应的对策思路。 一、论文的基本结论 1、农村金融发展水平低下,且与农村经济增长之间不协调 虽然农村经济货币化与农村经济增长之间存在双边的正向相关性,但农村正规金融贷款与农村经济增长之间存在双边的负向相关性,二者之间相互制约作用,说明农村金融发展与农村经济增长之间不协调。农村金融的发展水平从纵向来看,虽然伴随着农村经济增长有了较大发展,但是通过与整体金融、城市金融的横向比较,我们发现无论是金融资产总量,还是经济货币化、金融化水平以及存贷款比率,农村与全国、农村与城市之间都存在巨大的差距,这说明中国金融存在典型的城乡“二元结构”。农村投资对农村经济增长的推动作用并不明显,农村投资与农村经济增长在一定程度上存在脱节,说明农村投资的效率是不高的,隐含着农村投资存在无效投资、投资浪费、投资不足等深层次问题。 2、农村基础性核心金融资源对农村金融资源系统和农村经济系统产生了制约效应 从农村资源对农村金融系统的制约效应看,当前农村资金资源的量的供给状态和配置结构一方面制约了农村资金资源量的进一步累积,另一方面制约了农村金融工具资源的开发和创新,还强化了农村制度性金融资源现存框架,不利于农村金融制度创新。从农村资金资源对农村经济系统的制约效应看,农村资金配置非农业化和非农村化一方面弱化了农业基础地位,不利于农业战略性结构调整,另一方面阻滞了农村经济增长,同时也固化了城乡之间和农村内部二元经济结构,还拖累了农村居民增收。 3、农村金融制度资源对农村金融资源系统和农村经济系统产生了制约效应 农村金融制度资源的开发配置状态为农村资金资源流失提供了金融制度平台,制约了农村资金资源量的累积,降低了资金资源配置效率。农村现存金融制度资源不利于其自身的进一步开发和创新,原因在于农村金融制度变迁的路径依赖和农村金融制度创新的高成本。在目前农村金融制度框架下,中国农业银行创新农村金融商品的压力和动力不足,中国农业发展银行缺乏创新农村金融商品的机制和动力源,而农村信用社实上已成为农村金融市场中的垄断者,存在

苏静[6]2015年在《中国农村金融发展的减贫效应研究》文中研究指明贫困是世界各国普遍存在的社会问题,贫困在发展中国家的表现尤为突出。中国作为世界上最大的发展中国家,自改革开放以来的30多年里,持续保持了年均9%以上的经济增长率,创造了“中国奇迹”,但贫困问题并未得到根本性消除,贫困尤其是农村贫困已经成为制约中国经济持续稳定增长和社会进步的突出障碍。中国政府一直致力于农村反贫困事业,并且将农村金融视为缓减农村贫困的主要力量和基本政策工具。为了促进农村金融有效地发挥减贫功能,政府先后对农村金融体制进行了多次改革和调整。特别是二十一世纪以来,政府基于“改革存量,发展增量”的农村金融体制改革新思路,密集出台了一系列农村金融“新政”,力图实现农村金融发展与农村贫困缓减的良性互动。为此,深入研究中国农村金融发展的减贫效应及其特征,一方面不仅可以为检测、评价中国农村金融改革的政策效应提供现实依据,也可以为相关部门进一步挖掘农村金融减贫向纵深转型的内在动力机制进而推进符合中国国情的高效农村金融减贫模式的形成提供理论与决策参考;另一方面也有利于扩展金融发展与贫困缓减的研究理论,丰富相关研究成果。本文首先结合农村金融发展相关理论和贫困与贫困缓减相关理论,从理论上系统研究了中国农村金融作用于农村贫困缓减的机制;然后在对中国农村金融发展现状与农村多维贫困现状进行深入分析的基础上,借助前沿计量模型实证研究了中国农村金融发展的减贫效应及其特征;最后,结合国外典型国家农村金融减贫的实践与经验,就中国农村金融减贫的政策优化策略及其实现路径提出了相关建议。具体表现在如下六个方面:第一,在阐述论文研究背景与意义、界定相关概念、提出研究内容、研究思路与研究方法以及对农村金融发展与贫困缓减的国内外相关研究进行综述的基础上,结合中国农村金融发展与贫困缓减的典型事实和农村金融发展相关理论、贫困与贫困缓减相关理论,构建了农村金融发展作用于农村贫困缓减的理论分析框架,就农村金融通过经济增长、收入分配作用于农村贫困缓减的间接机制以及通过金融服务作用于农村贫困缓减的直接机制进行了深入研究,并对各机制作用于贫困减缓的传导路径进行了探讨。第二,在阐释中国农村金融体系形成与发展逻辑的基础上,从需求与供给视角深入分析了中国农村金融发展的现状及其存在的问题,并利用参数模型分析了农村金融发展的收敛性。研究发现,伴随着农村金融改革的推行,中国农村金融发展水平得到明显提高,金融服务广度和深度明显拓展,但是农村依然存在较强的信贷约束,并且不同程度的存在金融供给与金融需求结构上的“错配”。同时,各区域农村金融发展水平和发展动态均存在显着差异。第叁,分析了中国农村多维贫困现状及其成因,并利用fgt贫困指数就中国农村贫困程度进行了测度。在此基础上,从经济、社会、环境与生态叁个维度构建了中国农村贫困程度评价指标体系,并利用熵权综合指数分析方法就中国2001-2011年农村多维贫困程度进行了测度与评价。基于fgt贫困指数与面板数据的研究表明,中国农村贫困广度、深度、强度整体上呈现逐步缓减趋势,但地区差异显着;基于新构建的农村多维贫困程度评价指标体系、熵权综合指数分析方法以及面板数据的研究表明,中国农村同时存在经济、社会、环境与生态叁大维度的贫困,且各维度贫困程度整体上呈现逐步下降趋势;经济贫困对农村总体贫困的影响占据主导地位,其次分别是社会贫困、环境与生态贫困;从贫困程度的地区分布来看,农村总体贫困程度以及各维度贫困程度均表现为东部低于中部,中部低于西部,各维度贫困程度均存在显着的地区差异,且经济、社会维度的地区差异明显大于环境与生态维度的地区差异。第四,在比较分析框架下借助状态空间模型与中介效应检验方法实证分析了中国农村金融发展对农村贫困影响的直接效应与中介效应。研究结果表明:(1)中国农村金融发展对农村贫困缓减的总体效应显着,并且大体上呈现先下降后上升的动态变化趋势;(2)中国农村金融在促进农村贫困缓减的过程中直接效应与中介效应并存,且两大效应在时间上均呈现结构性变动特征:农村金融缓减农村贫困的效应中平均有45.83%的比例来自于农村经济增长的中介效应,平均有54.17%的比例来自于金融服务的直接效应;其中1986—1992年期间的中介效应占比为70.17%,直接效应占比为29.83%;1993—2010年期间的中介效应占比为38.14%,直接效应占比为61.86%。第五,借助pstr模型识别出了农村金融发展对农村贫困影响的非线性结构关系。在此基础上进一步构建农村金融发展对农村多维贫困影响的pstr模型,并基于纵向贫困视角实证分析了中国农村正规金融、非正规金融对农村贫困广度、贫困深度与贫困强度的非线性影响效应。研究结果表明:中国农村金融发展对农村贫困广度、贫困深度和贫困强度的影响都是非线性的,呈现鲜明的门槛特征:(1)对应于门槛值前后,农村非正规金融发展对农村贫困广度、贫困深度的影响由促进转变为抑制,并且抑制效应随着农村非正规金融发展水平的提升而逐渐增强;对贫困强度的影响始终表现为抑制,跨过门槛值之后,其促进农村贫困强度降低的速度有所提升,但提升的幅度不明显;(2)对应于门槛值前后,农村正规金融对农村贫困广度的影响始终表现为抑制,跨越门槛值之后这种抑制效应得到进一步强化;对贫困深度的影响以门槛值之后的抑制效应为主;对贫困强度的影响由抑制转变为促进,但均不显着;(3)农村正规金融、非正规金融对农村贫困广度、贫困深度、贫困强度的影响均存在显着的地区差异。第六,采用PSTR模型和省级面板数据,基于多维纵向贫困视角实证分析了中国农村金融对农村经济贫困、社会贫困的非线性影响效应。研究结果表明:中国农村非正规金融、正规金融在促进农村贫困缓减的过程中经济效应与社会效应并存,只是在不同的发展水平上其促进农村经济、社会贫困缓减的效应均存在差异:(1)农村非正规金融发展能有效促进农民收入增长、农村居民教育文化水平提高和农村产业结构调整,并且这种促进效应随着自身发展水平的提高而逐渐增强;在其他条件不变的情况下,农村非正规金融只有在自身发展的较高水平区间才能促进农村内部收入分配和农村医疗条件的改善;农村非正规金融发展有效带来了农村居民生活条件的改善,但是这种改善效应随着自身发展水平的上升而下降;(2)农村正规金融发展在自身发展的较高水平区间同样能有效促进农民收入增长、农村居民教育文化水平提高和农村产业结构调整,但无论处在哪种发展水平区间,都无益于农村内部收入分配差距的缩小以及农村居民生活与医疗条件的改善;(3)农村非正规金融、正规金融发展对农村多维贫困的影响均存在显着的地区差异。整体上看,农村非正规金融、正规金融发展的多维减贫效应已经凸显,但是也还存在不同程度的提升空间与潜力。

温涛[7]2005年在《中国农村金融风险生成机制与控制模式研究》文中研究指明本论文是关于中国农村金融风险问题的理论与实证研究。在总结和归纳金融组织理论、金融风险理论和金融发展理论的基础上,本文重新界定了农村金融的理论范畴和农村金融风险控制的概念框架;结合农村金融组织演进与制度变迁的历史与现实剖析了中国农村金融发展的历程,得出影响和制约中国农村正规金融和非正规金融发展的主导因素;从农村金融自身内部运营和农村金融发展外部环境两个角度,重点研究了目前中国农村经济、金融发展中所面临的风险问题及其生成机制与传递效应;根据中国的具体国情建立了农村金融风险的预警指标体系和预警模型,揭示了中国农村金融风险水平的基本状况,并构造了中国农村金融风险的防范、化解与救援机制;最后,在确立农村金融体制改革和农村金融战略重组目标的基础上,提出了中国农村金融重组的战略模式与政策措施。 一、论文的基本结论 1、中国农村金融发展面临严重的风险问题困扰 通过对中国农村金融演进过程的历史分析、制度分析和统计分析,可以知道,中国农村金融发展始终伴随着风险问题的困扰。目前,中国农村金融发展,一方面正面临自身内部运营风险的阻碍,主要表现为:超高负债经营与巨大不良资产包袱所导致的农村金融机构内在脆弱性的加剧;农村金融产权与治理结构缺陷所导致的对农村金融稳健性的危害;农村金融经营管理不力造成的经营、管理风险滋生;农村非正规金融组织的过度管制与不规范运作致使风险不断产生等等。另一方面,中国农村金融发展正面临来自于外部环境风险的巨大压力,主要表现为:农业生产风险问题、农村金融经济失调风险问题、金融结构风险问题、农村金融区域风险问题、政府行为不规范问题。如果这一状况不能够得到有效地改善,农村金融、经济的健康发展难以实现。 2、中国农村金融风险的形成有其特殊的背景和原因 利用时间序列分析方法对中国农村金融、经济1952—2003年和1978—2003年的阶段性分析,可以知道,无论是中国农村金融的内部风险问题,抑或是外部风险问题,从深层次来看,都属于体制性风险。由于制度抑制的长期积累,中国的经济、金融发展形成了“二元结构”。在这种“二元结构”下,一方面,整体金融发展对农村经济发展产生“结构性”的抑制,而农村经济低水平徘徊又对农村金融深化形成约束,这种金融与经济的相互制约直接导致农村金融外部环境风险的生成、积聚和扩散。另一方面,在“二元

于丽红[8]2008年在《中国农村二元金融结构研究》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20世纪80年代以来,随着农村经济的发展,农村领域对金融服务的需求日益增加,但是,正规金融所提供的服务越来越不能满足农村对金融服务的需求,正规金融无法有效的覆盖农村市场。而曾经存续过几千年的非正规金融活动又开始在我国广大的农村地区活跃起来,各种非正规金融形式广泛存在,农户和农村中小企业对资金的需求相当部分是通过非正规金融获得满足。这一现象引起了本文对我国农村二元金融结构问题的关注。本文在金融相关理论的指导下,对我国农村二元金融结构的历史演化、产生原因、现状、运行机制、对农户福利改进、农村中小企业融资,以及相关的政策效应进行了系统的理论探讨和实证分析;以新制度经济学为分析方法,对农村二元金融结构制度生成、制度变迁、制度供给创新等进行了制度经济学分析,在以上分析的基础上,借鉴了一些国家和地区的经验,探讨了政府在农村金融改革和发展中的作用,最后就我国农村金融改革提出了政策建议。论文从内容上共分为6部分:第一部分第一章导言是全文的总起,介绍论文选题的背景和意义,国内外关于农村二元金融结构研究的主要成果,界定相关概念,阐明研究目标、内容、方法以及论文的可能创新之处。第二章理论回顾与借鉴,回顾和借鉴了农村金融相关理论、社会资本理论以及协调思想。第二部分第叁章中国农村二元金融结构之历史演化与形成原因,阐述自民国以来,中国农村二元金融结构的历史演化过程,改革开放后中国农村二元金融结构的形成原因。第四章中国农村现行二元金融结构的实证分析,阐述农村正规金融发展现状、农村正规金融市场存在的问题,农村非正规金融的主要表现形式、规模和数量、利率以及运行特征,农村二元金融结构的运行特征。接下来的叁部分内容是全文的核心。第叁部分分割与融合视角下的农村正规金融与非正规金融,阐述农村正规金融市场效率及其局限性,农村非正规金融与正规金融的替代与互补关系,农村金融的二元分割、资本流动约束及其效率损失,基于金融共生理论对农村二元金融结构进行分析。第四部分农村二元金融结构的经济效应及其相关政策效应分析,在对农村二元金融结构经济效应进行定性评价的基础上,阐述二元金融结构对社会融资量、农户福利改进、农村中小企业融资以及农村经济增长的影响,阐述农村二元金融结构对货币政策和利率自由化政策的影响。第五部分农村二元金融结构的制度经济学分析,从制度经济学角度对农村二元金融结构进行研究,具体阐述农村二元金融结构的制度生成、制度变迁、制度适应效率,非正规金融向正规金融演化,民间资本进入农村金融业的变迁动因和阻碍因素,农村金融供给制度创新。最后,第六部分第八章中国农村金融改革的思路与建议,首先对中国台湾、韩国、菲律宾农村金融改革和发展的经验进行介绍总结,在此基础上,提出中国农村金融改革目标与农村金融主体建设思路,农村金融市场改革,农村正规金融机构改革,农村非正规金融的发展建议,政府在农村金融发展中的作用。

安翔[9]2004年在《我国农村金融发展与农村经济增长问题研究》文中认为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国民经济取得了长足发展。但是农村经济在整个国民经济中的比重却在下降。城乡居民收入差距拉大,农民收入在九十年代中后期甚至出现了绝对值的下降。“叁农”问题成了困扰我国经济发展的一个重大难题。经济学界的普遍观点认为发展农村经济的根本途径一是农村剩余劳动力向非农业转移,二是通过农业结构的调整,生产高附加值农作物(林毅夫,2003.9)。诚然,造成农村经济增长缓慢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其中之一就是农村金融的供给瓶颈。 目前我国农村金融存在着种种问题:农村金融组织不完善,国有商业银行撤并县以下基层机构;农业发展银行削减了政策性支农业务;邮政储蓄只从农村吸收存款而无发放贷款的职能;农村信用社资产质量差,非农化倾向严重等。从而导致农村资金大量流向城市,农业再生产资金匮乏。到2002年11月底,估计从农村流出的资金约为3000亿元(夏斌,2003)。因而,要促进农村经济的发展,农村金融改革已是迫在眉睫。 本文的研究思路是从金融发展与经济增长的相关理论为出发点,通过创建农村经济增长模型,得出农村金融深化指标是解释农村经济增长的重要变量。然后分析目前我国农村金融抑制的现状和原因,提出解除金融抑制、促进农村经济发展的政策建议。 研究的主要结论及创新: (1)本论文参考内生经济增长理论中的Pagano模型,将指标进行适当的选择和处理,运用到我国农村经济领域,建立了我国农村经济增长模型。通过回归分析得出:农村金融深化指标是重要的解释变量;同时政策性变量也是影响农村经济增长的重要因素;而利率指标与农村经济增长呈现显着的负相关关系,这与利率指标和国家宏观经济增长指标的模拟结论完全相反(二者呈现正相关关系)。说明第一,金融抑制确实是制约农村经济增长的重要因素;第二,政府的政策措施对农村经济的发展也起了决定性作用;第叁,我国市场呈现出分割状态,农村市场符合凯恩斯所描述的“萧条经济”特征,因而针对农村经济的政策措施应与整个宏观经济相区别。浙江大学博士学位论文我国农村金融发展与农村经济增长问题研究 (2)对影响我国农村经济增长的制度性因素进行了简要分析,同样得出农村金融抑制是制约农村经济增长的因素之一。理论与实证分析的结果成为本文立论的依据。 (3)从农村微观经济的主体视角出发,深入分析了金融产品的需求方—农户、乡镇企业和农村基层政府组织的信贷资金需求情况。主要运用农户调查资料剖析农村金融抑制现象是本文的又一创新点。 (4)从金融产品的供给方—农业银行、农业发展银行、农村信用社、合作基金会以及保险等行业和部门的发展历程以及为农村提供金融服务的情况,从另一视角揭示了我国农村金融抑制状况。 (5)根据“理性人”追求自身收益最大化的视角出发,对农村金融产品的供需主体行为进行了分析,得出外生的正式金融机构无法为农村提供足够的金融产品,趋利性的本质必然促使其从农村领域撤出,资金也必然会向收益高、风险低的部门流动,因而我国农村金融抑制现象的存在有其客观必然性。导致金融产品的需求方不得不从非正式的民间金融渠道寻求资金帮助,民间金融在这里起了拾遗补缺的作用。 (6)为了解除农村金融抑制现象,需要对我国农村金融体系进行全方位、多层次的整体性变革。具体包括合作性金融、政策性金融和商业性金融叁大部分,涉及信贷、保险等各领域。因为当前农村金融的主要矛盾是信贷资金需求得不到满足,所以为农户提供信贷服务的农村信用社的改革就显得尤为重要。 (7)农村信用社自身发展所面临的主要困境是资产质量差、历史包袱沉重、资本金规模过小等问题,受这些因素的制约无法为农户提供再生产所需要的充足的信贷资金;并且农信社真正的组织目标是追求收益最大化,它己经与合作制的本质相背离,决定其不可能从社员的角度出发完全履行扶助“叁农”的义务。而当前农村信用社改组为股份制或股份合作制银行的方案,也只是部分地解决了农信社自身的经营困境,但是从所有权形式、组织目标、经营原则等制度性规定来分析,改制后的农信社将更加远离“叁农”,而这是与改革的初衷相违背的。 (8)我国农村金融领域需要真正合作化的金融组织,当前农信社改革这种强制性制度变迁不可能产生出农民自己的信用合作组织。合作金融只能依靠自下而上诱致性制度变迁产生,这或许会从一些组织行为规范、管理严密的民间金融中演进而浙江大学博士学位论文我国农村金融发展与农村经济增长问题研究来。所以当前逐步规范、引导民间金融活动,承认其合法地位,是农村金融改革的重要一环。 (9)鉴于农业的弱质性特征,政策性金融应起到弥补市场缺陷、提供准公共产品、扶持合作金融组织、支持农村经济增长的作用。当前巫需改革的政策性金融部门在信贷和保险领域,我们可以借鉴国外的成功经验,开展政策性金融商业化、市场化的运作模式,这样做既可以避免政府陷入“贫困性陷阱”,又可以提高资金的配置效率。 总之,农村?

张耀平[10]2007年在《中国农村金融风险:问题、设计和前景》文中认为农村金融风险是与农村金融的经营行为相伴而行的,它具有与一般行业经营风险不同的特点。一般行业的经营风险对经济的影响只是局部的,一般不会构成对整个农村社会经济的巨大破坏。而农村金融一旦出现较大的经营风险,如出现较大范围存款挤兑,就会迅速酿成金融风波,其结果将会使农村金融乃至整个社会经济的运行陷于瘫痪。它对社会经济生活的危害,不仅在于将大大削弱金融机构的支付能力,损害广大存款人的利益,损害社会主义农村金融业的良好信誉,而且将严重激化财政收支矛盾,迫使中央银行增发货币,最终导致通货膨胀,危及国民经济运行的稳定发展。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是金融工作乃至整个社会经济生活的一件大事。尤其是在农村金融领域,当前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比以往任何时期都显得迫切和重要。目前关于中国农村金融风险的研究文献很多,但大多数研究一方面偏重于个体化的研究,另一方面偏重于静态化的分析,没有充分考虑到WTO对我国农村金融发展的影响。本研究则突破了这一束缚,从管理学、金融风险、农业经济学、制度经济学、社会学角度探寻中国农村金融风险产生的理论根源及价值,在此基础上提出了防范和化解我国农村金融风险的战略。本研究共九章,按照“问题—设计—前景”的逻辑关系分为叁个部分,第一部分为第一至叁章,属总论部分,主要是从宏观角度来论述本项研究的目的与意义,以及农村金融风险的理论涵义、经济分析及我国农村金融风险的表现形式和成因。在这一部分除了对我国农村金融风险进行现状评估以外,还有大量篇幅是对发展中国家农村金融风险管理的国际比较的研究。主要通过从体制及文化背景等方面对印度、巴西、埃及农村金融风险管理的分析,寻求对我国农村金融风险管理的启示。第二部分为第四章至第八章,是论文的核心部分,主要是针对我国农村金融风险的防范和化解设计战略规划。作者在第一部分分析比较研究的基础上就提出了防范和化解我国农村金融风险的战略方针应该是:根据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客观需要,围绕“十一五”计划和2010年农业发展远景目标,重构以合作金融为基础,商业性金融、政策性金融分工协作的农村金融体系,以加强农村金融监管为依托,以深化农村金融产权制度改革为基础,优化外部环境,构建中国农村金融风险管理系统,防范和化解农村金融风险,进一步提高农村金融服务水平,增加对农业的投入,促进贸、工、农综合经营,促进城乡一体化发展,促进农业和农村经济的发展和对外开放。第二部分基本按照这一逻辑展开研究,分别从重构农村金融体系、加强农村金融监管、深化农村金融产权制度改革及优化外部环境等角度论述防范与化解我国农村金融风险的战略规划。在此基础上,构建了中国农村金融风险管理系统。论文的第九章是第叁部分——前景部分,在上述研究的基础上,探讨和分析在WTO框架下我国农村金融的发展前景及风险防范问题。关于农村金融风险相关研究的文献浩如烟海,一方面为本论文的研究提供了大量可供参考的资料,但同时又使研究较难突破传统研究范式而有所创新。本论文试图从内容体系及方法论两个角度突破这一范式,可能的创新之处体现于:第一,分析和探讨了农村金融风险的理论涵义及成因。农村金融风险是市场经济条件下农村金融活动中客观存在的货币资金损失的不确定性。其中不确定性是农村金融系统的内在属性,无法将其完全消除,它与市场经济系统的运行密切相关,对农村稀缺资源在竞争目标中的配置有着重要影响。农村金融风险是与农村金融的经营行为相伴而行的,它具有与一般行业经营风险不同的成因。从外部环境看,市场机制不健全、宏观调控负面效应和法制不健全、难落实是形成农村金融风险的主要原因;从内部分析,农村金融风险主要是由于经营指导思想出现偏差、内控机制不健全、员工队伍整体素质低下等原因所造成。第二,提出了防范和化解我国农村金融风险的战略方针。本研究从总体上力求全面系统地把握和研究整个农村金融风险问题,提出防范和化解我国农村金融风险的战略方针应该是:根据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客观需要,围绕“十一五”计划和2010年农业发展远景目标,重构以合作金融为基础,商业性金融、政策性金融分工协作的农村金融体系,以加强农村金融监管为依托,以深化农村金融产权制度改革为基础,优化外部环境,构建中国农村金融风险管理系统,防范和化解农村金融风险,进一步提高农村金融服务水平,增加对农业的投入,促进贸、工、农综合经营,促进城乡一体化发展,促进农业和农村经济的发展和对外开放。第叁,提出了构建我国农村金融风险管理体系的具体设想。在上述研究的基础上,本研究借助经济学、金融学、农村经济管理学,提出了构建我国农村金融风险管理体系的具体设想,即建立农村金融宏观风险预警机制,完善事前预警功能;建立农村金融中观风险预警机制,发挥事中监测作用;建立农村微观风险预警机制,降低风险程度。从而对金融机构实施全方位监管,保护各级各类金融机构的稳健运营。第四,探讨和分析了在WTO框架下我国农村金融的发展前景及风险防范。本研究将农村金融置于WTO框架下,探讨了WTO框架下我国农村金融发展的宏观前景——国际化趋势、本土化趋势和竞争化趋势,分析了WTO框架下我国农村金融发展的微观前景——混业式趋势、多元化趋势和电子化趋势,并以此为基础,提出了我国农村金融风险防范的关键是建立一个独立高效的金融监管体制和一套完整健全的金融监管制度。

参考文献:

[1]. 制度变迁下的中国农村非正规金融研究:自农户视角观察[D]. 邵传林. 西北大学. 2011

[2]. 内生主导型农村金融体系构建问题研究[D]. 姜新旺. 西南财经大学. 2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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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农村金融组织的行为与制度环境——以农村合作基金会为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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