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告文学创作中的几个理论问题_文学论文

报告文学创作中的几个理论问题_文学论文

报告文学创作的若干理论问题,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文学创作论文,理论论文,报告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自80年代至90年代,中国的报告文学始终呈显着兴旺的景象,但与之相随的,则是其理论探讨的衰微,甚至是混乱。因了报告文学与小说之类的文学样式的差别,也就决定了报告文学创作自身的诸多文体规范,有些是可能突破的,有些则是无法突破,而且是必须遵循的,如非虚构原则、新闻性、独特的社会功能、历史题材的限度、文责自负、“小说化”描写的忌讳等——某些规范一旦被“突破”,报告文学也就不成其为报告文学了。这都是一些迫切需要探讨的创作理论问题。也许可以说,这些问题若不及时澄清,很可能会影响或波及到报告文学创作在文学世界中的生存前景。

1.作为创作原则的“非虚构性”

其实,关于报告文学创作的“非虚构性”,我在以前的一些文章中已经谈论过。如今之所以要重弹老调,在很大程度上是因为当下的报告文学仍然摆脱不了虚构陋习的困扰与侵害,甚至自觉不自觉地承认所谓“适当的合理想象”的必要性。于是不难发现,在相当数量的(包括某些获了大奖的)报告文学作品中,大至历史人物的行为言谈之类,小到平民百姓的日常生活内容,叙述中的引申与编造,已是一种司空见惯的现象。可以说,即便不作严格的调查核实,仅凭直觉或从是否合情理的角度审察,也很容易挑出“失真”的毛病。倘若这样发展下去,报告文学在文学家族中的地位也就岌岌可危了。尤其令人担忧的是,煞不住的虚构之风,哪怕是局部的“失真”,都将波及到报告文学的社会信誉或公众心目中的形象。

任何作品都得仰仗读者的检验,而一切低估读者判断力或企图糊弄公众阅读的做法,无疑是愚蠢的。更何况,一部有价值的报告文学作品,其最终的可能性还得穿越漫漫的历史通道——倘若你否认自己的作品是文学垃圾的话。历史是无情的,也是公正的。历史只承认报告文学应有的品质。

何为“报告文学”?我们已经给它归纳了不少“特征”,诸如真实性、新闻性、文献性或社会批判性之类。但回过头来细细琢磨,其中的似是而非的模糊性或不确定性,倒可以构成这些“特征”的“特征”。不难推断,报告文学之所以可能得到文学家族的承认,并成为其中的重要分支,原因便在于这一文体的叙述拥有相应的文学性(或文学特质)。但就一般的文学性而言,体现文学性的叙述大都离不开、而且必须强调基于虚构的想象力,如小说、诗或某些散文等;特别是在文学创造性或艺术的衡估中,想象力的开拓往往成为一种必须尊重的标志。这样一来,既是“报告”又是“文学”的报告文学创作,也就陷入了两难的处境。怎么办?或怎样才算是报告文学?或报告文学的文学性究竟是一种怎样的文学性?这就涉及到了报告文学的最基本的特性——不是别的,就是它的“非虚构性”。作为这一文体的原则或前提,不管是何种题材(是历史还是现实),也不管是怎样的“报告对象”(是人物还是事件或者是社会现象),只要所选择的文体是报告文学,你就得将“非虚构性”视为自己的身价性命。也就是说,无论是何种形态或方式的“文学性”,都必须以“非虚构性”为前提。这是一种自由中的不自由。否则,报告文学的价值就可能受到折损,甚至被彻底摧毁,而“文学”的意义也将丧失殆尽。

实际上,在“非虚构性”的前提下,报告文学的“文学”仍然拥有广阔的发挥余地。这是一种不自由中的自由。如创作过程中的叙述所可能的思情张力、寓意的超越性、含而不露或以外寓内的表达方式、细节场面的合传达目的性的选择及运用、乃至不动声色的象征手法的贯穿,等等,就可以成为报告文学的“文学性”的具体而独到的体现。我们只能得到这样的结论,即“非虚构性”的叙述特征,绝不可能减弱或黯淡报告文学中的“文学性”。我很相信斯蒂芬·茨威格的判断——他说:“我丝毫不想通过自己的虚构来增加或者冲淡所发生的一切的内外真实性,因为在那些非常时刻历史本身已表现得十分完全,无需任何后来的帮手。历史是真正的诗人和戏剧家,任何一个作家都甭想去超过它。”(《人类的群星闪耀时·序言》)茨威格说的虽是传记文学的创作,但他的观点对于我们国度的报告文学创作,也同样具有启迪意义。因此可以说,报告文学所可能的生动与深刻,在很大程度上是执守“非虚构性”的一种叙述效果。

“非虚构性”的报告文学特征,在很多场合被概括为“真实性”(或所谓“严格意义上的真实性”)。我之所以不想使用“真实性”的概念,主要是因为这一概念过于宽泛与含混——作为文艺(还不仅仅是文学)理论领域的常用概念,所谓“真实性”,无论是“生活真实”还是“艺术真实”,实际上仅仅是一种感受或主观判断,其中的模糊及那种摇摇晃晃的不确定性,是极容易感觉到的,以致人们经常可以见到这样的情景,即面对同一部小说,不同的读者在是否真实的判断或感受上,竟可能达到大相径庭的地步。而报告文学的“真实性”,则是一种特指的限定,即叙述必须符合传达对象事实的那种“真实性”,其实就是我们所说的“非虚构性”——与其使用“真实性”,还不如以“非虚构性”来限定报告文学的叙述,其优越性在于:一是更加明确,不致于产生歧义,二是在理论阐述上免去了可能与一般的文学“真实性”混为一谈的麻烦——至少可以说明,报告文学的真实或不真实,决不是一种充满了主观色彩的判断或感受,而是或必须是一种非虚构的、也不允许虚构、不允许“合理想象”与随意发挥的叙述,一种必须与对象的过程(包括细节场面或人的言谈举止等)相符合的实事求是的叙述。

我想,再找不到一个概念,比“非虚构性”更能概括报告文学创作的特征或品性的了。

2.绝不可淡漠新闻性

据说最近产生了一种新说法,那就是主张改称报告文学的新闻性为现实性,认为“改称”之后便于人们准确理解新闻性,并可以纠正报告文学创作中出现的歪曲运用新闻性的庸俗的状态。这种说法有道理吗?我以为没有。你既然承认报告文学的新闻性,那就说明新闻性本身并不是导致“庸俗”之类的“祸根”——其中只是一个如何“准确理解”的问题:只要是“准确理解”了,也就没有必要重找一个替代的概念,何况,现实性这一概念的“准确理解”,要比新闻性更具难度,也不便于概括报告文学这一文体的独特品性。照我看,新闻性是报告文学创作绝不可丢失的重要特征。换句话说,报告文学创作一旦抛弃了新闻性,报告文学还能被称为报告文学么?特别是,既然新闻性可以被歪曲运用,可以被弄到十分庸俗的境地,那现实性就一定能避免这样的命运?

现实性与新闻性是两个不同的范畴,层面不同,内涵及指向也不同,谁也替代不了谁:新闻性就是新闻性,现实性就是现实性。相比之下,还是新闻性更明确一些,或更能概括报告文学的特征一些。现实性是什么?是“现实”的“性”?还是指与“现实”相通的思或情?无论前者还是后者,都涉及一个对于“现实”的诠释问题,即“现实”是什么?当下生活是“现实”,已经成为历史的生活也一样是“现实”。实际上,文学视野中的“现实”,大都被理解为一种富有社会文化意义的人的生存状态,其中也包括了人性人情的“现实”或人的精神处境的“现实”。如果把“现实”仅仅理解为正在发生的或刚刚发生的生活,那就有点儿非文学的或急功近利色彩的狭隘了。说句实话,以现实性替代新闻性的说法,其本身就泛显出这样的狭隘——我想,不仅替代不了,而且还有某种有意无意歪曲现实性或使现实性庸俗化的嫌疑。当然,文学的现实性这一概念,是放之“文学四海”而皆准的“真理”。小说可以用现实性解释,诗也可以用现实性解释,戏剧、影视、美术、音乐、舞蹈等等,统统可以——也因为统统可以,这现实性还能独独成为报告文学的创作特征么?就报告文学的特征而言,除了“非虚构”前提外,新闻性便是这一文体的重要特征之一了——所谓特征,就是那种可以区别于其他文体(如小说、诗之类)的品性或质地。

报告文学的新闻性特征,被某些写家歪曲运用而走向庸俗,并成为一种毫无责任感的商品化倾向的点缀或招徕。这是事实。但我们是否想到:现实性的倡导同样可以被歪曲运用,同样可以成为一种庸俗化的堂而皇之的借口,而且可能比一般的商品化更无耻。譬如可以打着“现实性”的旗号,孵化出一些见风使舵、阿谀奉承的献媚遵命之作,而这种“紧跟”的“当代传统”,是很容易在一部分视文学为敲门砖的作家中恢复的。当然,这仅仅是问题的一个方面——假如我们能正视当下报告文学的“现实”的话,便可对那种“紧跟”、“遵命”之类的“现实性”作出可靠的判断了,甚至可以感受到,某些写家还在护卫“为政治服务”的口号呢。不过,我这样说的意思并不是为了否定现实性,因为现实性之于文学创作的判断,是一个相当重要的概念,而且在确认“非虚构性”与新闻性等报告文学特征的前提下,对报告文学的思情质地的衡估,也同样可以成为一种标准或尺度。

报告文学本来就是介于新闻与文学之间的文体,因此,新闻性是报告文学与生俱来的一种品性,而且在新闻性的含义中,还包括了报告文学的“非虚构性”特点。至于歪曲运用或庸俗化的现象,还有那种与新闻媒体抢新闻的愚蠢做法,其原因全在于写家对报告文学新闻性特征的曲解,或是由某种不健康的心理驱动造成的,其中也包含了写家与出版合谋的因素,如既不想去作深入的采访、调查、开掘,可又渴望一鸣惊人于天下,甚至是讨个巧、获个奖之类的。在这里,我们应该毫不留情地揭露这一类写家及作品的卑劣嘴脸,应该从动机上批判这种歪曲运用新闻性、从而亵渎报告文学创作的小人心理,而不是不要新闻性或取消新闻性。新闻性作为报告文学的重要特征,绝不是所谓“改称”的问题,而是还它一个真实可靠的理解及运用的问题。

报告文学创作虽不能、也不可能等同于“新闻报导”或“通讯”,但它的新闻性是必须强调的。这不是其他什么原因,而是因了它是报告文学的缘故。在我看来,新闻性是造就报告文学文体魅力的重要因素之一,或者说,报告文学的魅力绝不止于文学性及所谓的“深刻性”之类,在很大程度上还在于或主要在于它的新闻性——这里所说的新闻性,不仅以其在文学世界中的独一无二的“非虚构”品质赢得读者的特别信赖,而且往往因了它的社会性及相应的批判锋芒,乃至对于人的生存状态与前景的关注,可以极大地开阔读者探究生活的视野,或实现那种以共鸣方式出现的满足人的精神渴望的作用(宣泄效应)。显然,不是要不要向新闻靠扰的问题,而是怎样理解与怎样靠拢的问题。新闻是什么?新闻绝不止于刚刚发生或正在发生的事;早就发生、但到现在才被披露、才被公众知晓的事,同样是新闻。新闻在时空上具有相对性,在与“现实性”的关系上也是如此。所以,新闻性之于报告文学的意义,全在于作家的选择与透视。新闻性(包括“新闻热点”)会不会影响报告文学的生命力或成为作品价值的障碍? 我想,这种担心或多或少有点儿杞人忧天的味道——我已经说了:全在于作家的选择与透视,或全在于对描写对象的理解、把握与开掘,而绝不在于因了其拥有新闻性(或“新闻热点”)的缘故。再说,即使报告文学的文学性差一些,思考的力度弱一些,但因为作品的描写(或记述)具有“非虚构”意义上的新闻性,它照样具有流传后世的独立存在价值,那就是我们常说的作品所可能的文献性。

说一句消极的话:假如淡漠了或抛弃了报告文学的新闻性,那不仅背叛了报告文学成为一种独特文体的初衷,而且将从文体特征上摧毁报告文学的独立存在价值。

3.“报告”的蓬勃生机从何而来?

报告文学的主要功能是什么?这个问题思考与实践了“很多年”,至今也没有一个让人满意的说法。而且随着报告文学的越来越“繁荣”,功能的问题似乎变得更加混乱、更加难以捉摸。如果说:它以往的功能有点儿单打一,只重视传达时代的英雄辈出、瑰丽壮阔,而如今则不加掩饰地干起了吹喇叭、抬轿子的营生,譬如某些“广告文学”、某些歌颂一企业或一地区的“丰功伟绩”的“准广告文学”——尽管有很专业的评论家说,这些不能算是报告文学,可我们在一些文学报刊杂志的“报告文学”栏目下见到的就是这一类文字。实际上,这样的文字只是表现得赤裸裸了一些,因为我们在很多相当体面的、描写也颇见功底的、甚至还获了某种“文学奖”的报告文学中,同样可以感受到这种弦歌式的一味颂扬的“广告文学”气息,其长处只是传达得高雅或含蓄一些罢了,在质地及宗旨上与“广告文学”实在是没有太大的差别。说穿了,是一样的夸饰,一样的“片面真实”,一样的为歌颂而歌颂,一样的肤浅功利。

我想说的是,任何一种文学样式:一旦“繁荣”到混乱或异态纷呈的时候,就该回过头来想一想:当初为什么会诞生这样一种文学样式?它到底是干什么的或应该在文学家族中起到怎样的作用?报告文学大致也不例外。严格地说,报告文学这种文体是在三十年代初才发展起来的。在这之前,中国文学界似乎还没有意识到这一独特文体的强劲社会作用。当时的“左联”明确提出了要参考与采用“西欧的报告文学”样式,并“创造我们的报告文学”的主张及任务。之后便产生了一系列的报告文学作品,如《上海事变与报告文学》、《活的记录》、《中国的一日》、《上海的一日》、《包身工》、《一九三六年春在太原》等。稍作追根溯源就会明白:一是报告文学这一文体在中国兴起时,便携有“舶来”的色彩,而且伴随报刊出版业的发展而发展;二是因了时势的迫切需要,才出现了这种“非虚构”的富有新闻质泽的文学样式——无论是批判还是颂扬,也无论是写人还是写事,其前沿性或现实针对性,特别是那种关注社会问题及国计民生的品格,那种绝不回避生存矛盾与致力于社会进步的精神,无疑是这一文体从它诞生之日起被确定了的创作宗旨,也是它的“表情”或“性格”。

如果放弃了或模糊了体现这一宗旨的功能,报告文学还有存在的必要么?可如今的一些报告文学作品,其“表情”或“性格”正一天天地变得含混不清,就如世俗生活中的和事佬或官场上的趋炎附势之徒,丢弃了主张与态度:“保险”与“稳妥”都做到了,只是留下了一堆文字垃圾。当然,文字垃圾可以被折腾得红火热烈,而且把戏演得像真的一样,但报告文学的名声却受到了损害。我想,这是有目共睹的事实。

不过,同样作为事实的是,一些忧国忧民、关注社会问题的作品,一些旨在社会进步而不回避矛盾的作品,或一些前沿性的、富有强烈现实意义的作品,免不了涉及具体的人与事,免不了碰撞一些利害关系。于是,“保险”与“稳妥”也就失却了可能,随之而来的是因涉足矛盾或披露真相而引起各式各样的包括“官司”在内的纠葛……因为是“非虚构”的叙述,被揭露被批判之后的种种抵抗,也就成为一种必然的、合乎世俗逻辑的景观。可以说,这种以试图掩盖真相为目的的、甚至是相当疯狂与残酷的抵抗,并不是什么中国的特色,而是“世界共通”,哪儿都可能发生。在这正义与邪恶的搏斗中,报告文学因了“非虚构”而命中注定要接受挑战与考验。这是一道无奈的文学风景,但它的光芒又是其他文学样式所无法替代的。毫无疑问,报告文学是一种以最直接的公众意识传达正义与进步的文学样式。正因为如此,它是独特的,即拥有独特的功能。人们可以看到,即使是比较温和的文化剖露的视角或方式,也没有泯灭它那独特的敏锐与犀利——这自然是就当下的优秀作品而言。

我这样说,并不是为了笼统地贬低那些歌颂性的报告文学创作。不是的。相反,为了张扬正义或批判邪恶,歌颂性的创作同样是一种很自然的方式。倘若我们明白了为什么要歌颂的问题,也就明白了歌颂的目的还不仅仅是为了歌颂,因为“深刻的歌颂”依然携有某种社会批判的崇高功能,譬如“倡廉”的背景就是为了“反腐”,或就是为了抵制与批判某些“公仆”的堕落;否则,“倡廉”的歌颂就有点儿单调与简单了,也很难打动处在现实漩涡中的读者的心弦。实际上,读者的感受是最真实最公正的,其中的判断尺度倒不在于是否歌颂,而在于歌颂的背景,在于作家心中的那杆秤,或在于为什么要歌颂。也就是说,作品是否意识到了歌颂的内容与读者所关注的社会问题之间的关系。不言而喻,读者们关注的,也就是报告文学作品所应该关注的。这是报告文学创作不能淡忘的功能,也是使报告文学充满活力与蓬勃生机的唯一功能。

4.“历史题材”的创作要有个限度

报告文学作家傅溪鹏先生终于把他积压了很久的话说出来了。他一直不主张报告文学作家把目光投向历史题材领域。他说:“到历史堆里去‘觅食’,可能会伤害报告文学的‘真谛’。如果还是这样走下去,是不是会清朝写完了,该去写明朝了;明朝写完了,就得写元朝、宋朝、唐朝了呢?这还能算叫报告文学吗?”(《报告文学是“文学轻骑兵”》载《中国艺术报》98.4.17)当然,写是永远写不完的,溪鹏先生多虑而有点儿“忧天”了。但这是一个问题,实际上,这一类“报告文学”不仅“可能会伤害”、而且已经严重伤害了报告文学的本意,甚至在文体的异化中赤裸裸地背叛了报告文学创作的初衷。

溪鹏先生的主张及某些观点,我是同意的。但“文学轻骑兵”的说法,多少有点儿明日黄花的感觉:“非轻骑兵”就不行么?报告文学的文体及功能总得有点儿开拓或发展,在分量与表达方式上也得有所变化、有所进步。溪鹏先生是力主短中篇的,这很吻合他的“轻骑兵”的观念,但长篇报告文学就不能“为时代服务”么?我想,我们还是要有“百家争鸣百花齐放”的气氛。

我也不主张当今报告文学与“历史题材”的直接联姻。当然,这是就报告文学创作而言。至于有些作家热衷于把目光投向历史领域,譬如小说作家、随笔作家、戏剧影视文学作家等等,并在享受创作自由的同时,充分发现历史生活中的启示或现实意义,这自然是很好的创作路数。我之所以不主张报告文学创作与“历史题材”的直接联姻,倒不在于“新闻性”之类的原因,而是“历史题材”的报告文学创作极难或几乎不可能实现“非虚构”的叙述要求。无论是整体还是局部、特别是场面或细节的描写,在完全失去了采访当事人的情况下,要实现既是“报告”又是“文学”的具体生动的“非虚构”叙述,几乎是不可能的;退一步讲,倘若“历史题材”的报告文学叙述因“非虚构”而失去了它的形象性,岂不还原为历史学意义上的历史描述了吗?至此,还谈什么“报告文学”的“文学”呢?在这一点上,溪鹏先生问得好:“那些细节是从历史资料中提供来的,还是从某某人那里采访来的?”我想补充一句,即便是来源于“历史资料”,还有一个甄别的过程(因缺乏甄别而造成谬误的例子,在这一领域已屡见不鲜)。

关于报告文学的“历史题材”问题,一直没有引起人们的注意,甚至还津津乐道于所谓“史志性报告文学”的说法(包括笔者在内)。可到了强调“非虚构”,或到了思考“合理想象”之于报告文学创作是否“合理”的时候,才逐渐意识到“历史题材”报告文学叙述中所隐含的或公开暴露的严重失实问题。尤其是在一些描写“清末民初”的历史生活的作品中,那种大篇幅的带引号的人物对话,那种细致入微的人物心理活动,那种被刻画得维妙维肖的“音容笑貌”……我们只能合逻辑地怀疑或断定这些描写是一种虚构,或一种杜撰、编造与“合理想象”的结果。在这里,并不是读者有没有根据怀疑或断定这是虚构的问题,而是作者能不能出示描写依据的问题。起码在细心的读者看来,采访当事人的可能性已经完全丧失了。不过让人放心的是,这些作品中的历史人物早已逝去,即便是大胆逼真的虚构,也不再可能因了其中的是非曲直而与作者对簿公堂了(这与当代题材的报告文学创作很不一样)。

其实就阅读印象而言,有些作品应属上乘之作,尤其是那种现代目光观照下的寓意开掘,但正如溪鹏先生说的:何必一定要称作报告文学呢?依我看,有的可以称为“历史随笔”,有的则是明明白白的“历史演义”或“人物演义”,甚至干脆是“历史人物的小说”。最令人头痛的是那些“革命历史题材”报告文学作品,如苏区题材、长征题材、抗战题材等,也很容易发现虚构或“合理想象”的痕迹,但因了作品是歌颂革命的,读者也就无话可说,更不可能去核实。不过,有一点是可以说的,那就是有些报告文学越写越像“军史”、“战役史”或人物生平记录了——如果说还残存些许“文学气息,那也只是局限于某些场面或细节,而这一部分描写也大有值得怀疑的地方(对此,作者心里最明白)。说实在的,我说的这种状态,还是指那些经过作者奔波采访而最终抒写成章的作品。另有一些作者,则大胆地省略了采访调查的环节,甚至连实地也不去,竟然也能躲进斗室而造出洋洋洒洒的长篇报告文学(报告?文学?)。不难想象,其中的“非虚构性”与文学性,最终能达到怎样的程度呢?

当然,我不是笼而统之地一概排斥“历史题材”报告文学。或者说,我之所以同意溪鹏先生的基本看法,即不主张报告文学与“历史题材”的直接联姻,完全是因了报告文学创作的“非虚构”的原则的缘故。那么,什么样的题材才是“历史题材”呢?这显然是一个难题。不过,我们为了报告文学创作的“非虚构”原则,不妨给这里所说的“历史题材”作一个灵活的“约定俗成”,即那种完全丧失了采访当事人可能的“历史题材”。实际上,共和国历史上很多事件也已成为历史,但当事人还在,直接的记忆还在,这样的“历史题材”作为现时社会文化生活的借鉴或反思,既不违反“非虚构”的原则,又可以成为相应的思情库藏,为何不能写一写呢?这实在不是一个“轻骑兵”的问题,也不是一个“新闻性”的问题(这样的“历史题材”同样具有“新闻性”)。

5.“文责自负”的规则及意义

我曾在《传记文学》杂志上读到过一则声明,其中有一条是:

投稿人对稿件内容“文责自负”,如因有悖事实而引起各类法律纠纷,本刊不承担连带责任。

因我不在“圈内”的缘故,对于这一类事一向缺乏应有的敏感性。只是“形势”发展了,才逐渐体会到其中的严肃及奥妙。当然,我没做过调查,既不知道《传记文学》上的作品是否引起过“纠纷”,也不知道“文责自负”的贯彻情况,更不知道这样的声明与“不承担连带责任”之间的真实关系。我只知道这些年来,凡报告文学或其他纪实性文学作品一旦发生“失实”描写或被认为是“不真实”,出版社或杂志社往往被卷入纠纷、且无可逃遁地承担“连带责任”。这是无奈而又伤透脑筋的一个问题。于是,我又想到了“文责自负”……

其实,这个问题与文学批评并没有什么关系(起码从表面上看是如此),但报告文学或其他纪实性文学作品的判断,又是把“非虚构性”视为创作生命与价值前提的——编辑的判断也是或也应该是如此;而在编辑的业务过程之中,同样包含了文学批评的因素。可编辑怎样才能实现“非虚构性”的判断呢?或者说,这种判断的根据将从哪里来?

前不久,有读者对柯云路的《发现黄帝内经》的“发现”提出了“质疑”——我读过翁昌寿先生的《柯云路到底发现了什么?》《新闻出版报》1998年2月26日第三版),其中就涉及了是否“有悖事实”的问题。翁先生采访了《发现黄帝内经》的责任编辑潘宪立——对话如下:

笔者(即翁昌寿先生):书中的内容您核实了吗?

潘宪立:进行了核实。

笔者:能举个您核查之后属实的病例吗?

潘宪立:我们编辑的任务不像科学研究那样要一一核实……

潘先生的回答(包括后面被省略的回答)显得有点儿勉强苍白,至少是相当被动。翁先生是聪明的,他几乎是设了一个没人能走出的圈套,并让对方一步步地走进去。显而易见,翁先生是提了一个编辑无法做到、但又不能不正视的问题,即“核实”的可能性问题。我之所以说翁先生是聪明的,其原因也在于翁先生肯定明白此书的责任编辑是不可能实现“核实”的。退一万步讲,如果翁先生当这本书的责任编辑,难道有可能去一一“核实”么?当然,我说的是“核实”问题,暂且不涉及这部“纪实性文学作品”的倾向或其中的那些令一般人难以置信的具体描写。

我相信,如果出版社(或杂志)及编辑要对每一部报告文学或其他纪实性作品的全部内容实施“核实”,或只有在一一“核实”之后再决定是否出版,那还不如提前声明不出版这一类作品——谁也不可能为了“核实”再去跑一遍采访、再去作一次调查。何况,即便再进行一次采访或调查,就一定能弄个水落石出或确凿无疑么?对于出版社(或杂志)及编辑来说,明明不具备一一“核实”的可能性,那还要让他们承担“连带责任”,岂不是太冤枉了么?在我看来,就是有的出版社(或杂志)及编辑拍着胸脯替作者申辩、甚至越俎代疱说作品的描写绝无“虚构”之嫌,那也是一句地地道道的“空话”或“谎话”。

当然,这并不是说,一部“失实”的或具有“虚构”嫌疑的、甚至是不利于社会进步的报告文学或其他纪实文学作品被出版社推上社会,出版社(或杂志)及编辑就没有一点儿责任,但这只是一个判断的责任问题——显然,有些是可能判断的,有些是无法判断的。无法判断的那些描写内容,只有当当事人站出来说话的时候,人们才可能知道其中的真伪;不然,谁也搞不清是“虚构”还是“非虚构”。

那怎么来解决这个问题呢?我想,还是要“文责自负”——“负”哪部分“责”?要作者“负”报告文学或其他纪实性文学作品的“非虚构”的“责”,要作者“负”全部描写不背离事实本相的“责”。这个责任作者不承担,谁承担?而且,这个责任要在出版合同中得到体现,白纸黑字,一旦“有悖事实而引起各类法律纠纷”时,出版社(或杂志)及编辑才可能“不承担连带责任”或只承担应该承担的责任,即那部分本可以作出判断、但因粗疏而导致失误的业务责任,或技术性处理不当的责任。如果不问青红皂白,让出版社(或杂志)及编辑与作者一块儿卷入纠纷或走上法庭,这做法本身就有点儿不明事理或不甚公正。

如今的报告文学或其他纪实性文学作品,因涉及“失实”或“虚构”而引起的纠纷似呈上升趋势,所以“文责自负”的问题,特别是承担法律责任的问题,也就显得突出而重要。尽管引起纠纷或走上法庭的原因极为复杂,但有一点也是不必讳言的,那就是与作者方面所存在的浮躁、草率、粗疏、不审慎、不严肃、甚至不负责任及缺乏法律意识等创作状态相关。而“文责自负”的更加强调,无疑有助于护卫报告文学或其他纪实性文学作品的“非虚构”原则,也有助于增强作者的责任感与法律意识——可以使这一领域的创作与出版获得一种正常而健康的繁荣发展。也就是说,谁的责任就是谁的责任,不能随便“连带”;即使有纠纷、有“官司”,也好有一个对象分明的格局——我想,无论是作者还是出版及编辑,大约都是可以接受的。

6.为什么要拒绝“小说化”描写?

这是一个不容易说清楚的问题。为了尽可能说清楚,先摘录一部长篇报告文学中的一段描写:

想到此,周恩来急忙回到办公桌前,伸手按住了直通毛泽东的红色电话。可他刚一拿起,又放了回去。

他犹豫地看了一下表,时针已指向午夜一点。他顺手拿起一支红蓝铅笔,轻轻敲打着自己的额头……

此刻的毛泽东在想些什么呢?周恩来手中的铅笔在额头上突然停住了。他清楚地记得,苏联卫星上天那个夜晚,毛泽东激动难抑,刚刚看完电文稿,便匆匆给他打来电话,希望他尽快组织有关专家论证一下中国的卫星问题。现在,美国的卫星又上了天,毛泽东一定是又在坐卧不安了。

片刻,周恩来眉峰一抖,还是伸手拿起了电话。

话筒里传来的不是毛泽东的说话声,而是“嗤嗤”作响的吸烟声。

周恩来略为一愣,还是故作轻松地开了口:

“主席,航天女神敲门来了!”

在如今的报告文学创作中,类似的描写虽不能说是比比皆是,但说相当普遍则是应该承认的事实——这是比较典型的“小说化”写法,其中的描写很生动、很具体、很传神,也颇能体现历史大背景下的人物心境。但从特定意义上说,这样的描写只能是想象力的结果。或者说,它与报告文学应遵循的有根有据的“非虚构”原则,实在是相去甚远(笔者注意到,这部作品在另一家出版社出版时,删去了“‘嗤嗤’作响的吸烟声”、“略为一愣”及“故作轻松”的描写)。当然,对于这样的“小说化”描写的“真伪”,读者是无法鉴别或不可能获得相应的证明材料的,因为读者“不在场”,也不可能去进行采访调查,何况,“当事人”早已远去。而当时又没有第三者“在场”。但读者有权提出质疑:描写的依据是从哪里来的呢?

不可能有什么绝招,唯一的办法就是“合理想象”,或“虚构”或“半虚构”,以“小说化”的方式替代报告文学的“非虚构”原则。显然,这样的“小说化”描写(倾向),非但不可能给报告文学添加光彩,反而因了读者的怀疑而必然折损作品的思情魅力。说得严重一点,还可能戕害报告文学在文学家族中的应有地位及声誉。好在这一类“小说化”描写——譬如上述所列举的描写,往往被人理解为“用意是好的”,且又不涉及重大的或要害的问题。如果换一种角度审视,倘作品的题材及描写所牵涉的是与“问题”(或“矛盾”)相关的具体人事,其倾向又带有鲜明的批判或剖露的思想意味,那还能诉诸这样的“小说化”描写么?不难推断,在这种情况下,特别是涉及到了很关键的过程及细节,放肆的“小说化”描写也许会把作者送上法庭——这决不是危言耸听。

我们的报告文学一直患有“一刀切”的毛病,即写人述事“非黑即白”或“非白即黑”,为了某种需要总是自觉不自觉地坚持绝对的或线性的思维模式,要么是完美无缺,要么是“从始至终都不是人”。这样的作品是经常可以见到的。当然,这也与报告文学的“生态环境”相关,或与被写对象的承受力及是否可能正视自身相关。一位当新闻记者的报告文学作家曾向笔者诉苦,说是写一个人物,总共写了人物的十件事,其中九件是“好事”,虽则存在“放大”的夸饰之嫌,但被写对象美滋滋地默不作声;而还有一件事呢,尽管写得很真实很有分寸,而且也算不得“坏事”——可终究是负面的事,不怎么光彩的事,或至少是让人感到遗憾与痛惜的事,于是,被写对象便坐不住了,或不再是默不作声了……这,便是一种环境,一种令作家感慨万分、但又很无奈的环境。所谓唯物辩证法,所谓一分为二,在这样的被写对象的生存规范中,统统成了一种仅仅挂在嘴边的或只运用于他人的说法;一旦落实到自己头上,便表现为恼羞成怒的拒绝。对于报告文学作家来说,这一类尴尬是难免的。但再尴尬也不能放弃整体性及描写对象的本相,或是去搞那种残缺的“片面真实”。在这里,真正危及报告文学创作的,自然不在于应该不应该一分为二地(或多侧面地或立体地)写人述事,而是在于那种放肆的“小说化”描写方式,即那种基于“合理想象”的“虚构”或“半虚构”的叙述倾向。话说回来,只要作品的描写做到了严谨、审慎、如实,站得直,立得正,坚持自己的主见,相信自己的判断力,那任何方式的恼羞成怒,也颠覆不了“实事求是”的正义或正气。

报告文学就是报告文学——其“非虚构”的原则,决定了这一文体与小说、与诗、与戏剧影视文学、乃至与某些虚构散文之间的重大差别。它必须是明确的、毫不含糊的、吻合事实过程的,即便是运用一点儿含蓄或委婉的手法,也大都属于技术性的文字处理。因而从某种意义上说,“小说化”的描写方式之于报告文学创作是危险的——这在那些前沿性的、关注社会问题、不回避矛盾、且又涉及具体人事的报告文学创作中,面临的“危险”也许要更严峻一些。不过,这里所涉及的“危险”,其实与“小说化”描写既相关又无关——之所以说无关,那是因为某些尖锐的充满剖露气息的作品,即便写得严谨、审慎、如实,甚至无懈可击,被写对象也可能会寻找各式各样的“理由”诉诸对抗(如告状之类),并企图以此抵消已经造成的影响。中国是这样,外国也是这样——束手待毙者毕竟很难见到。不难预料,倘若“小说化”了,那“危险”也就成了地地道道的“危险”——我们应该明白,在这个世界上(或在只讲事实证据的法庭上),仅凭正义或正气还不足以打赢官司。

当然,小说叙述的某种思路或方式之于报告文学创作,并不是绝对地没有借鉴或启示的作用——就看是怎样借鉴或受到了怎样的启示。

如小说叙述中的时空处理方式。报告文学虽是“非虚构”,但它同样要写人述事。就人物或事件而言,从头说起的流水帐方式,自然不失为一种可运用的叙述方式,但难免显得笨拙或留下笔墨分散、乃至失却重心的遗憾。于是,为了保证叙述重心,压缩直接的时空跨度;或在某一事件的人事叙述中穿插相应的回忆及历史性陈述,也就成为一些常用的可以丰厚思情容量的报告文学结构形态。

又如小说中常见的第一人称的叙述角度,在当下的报告文学创作中也多起来了。其中间的差别只在于:小说中的“我”依然是一种角度,或一个虚构的人物——不可能是小说家自己;而报告文学中的“我”,必须是一个“非虚构”的人物,或者说,这个“我”必须是报告文学作家自己。但有一点是共同的,那就是第一人称的叙述角度,可以在与读者的沟通过程中造就某种亲近或亲切的气氛,或者是因为“我”的直接出场而更能赢得读者的呼应。特别是,报告文学创作中的“我”的介入,“非虚构”的描写也可以获得一种相对的自由,一种直接传达体验(如某种采访感觉)的可能性,甚至在情调的实现方面,也可能添增更多的叙述机会——但这一切,依然是严谨的、审慎的、如实而吻合过程的。

特别是(就虚构艺术的特质来说),小说的意义并不仅仅局限于表层的具象描写,也不可能停留或满足于故事的一般性编织——尽管故事之于小说极其重要。凡卓越的小说,大都注重于故事的开掘或寓意的发现,即注重故事背后所隐藏的精神或情感——在中国传统的审美理论中被称为“言外之意”或“弦外之音”,而作为一种哲学思路,也就是“由此及彼”,甚至就是毛泽东思想中的“解剖麻雀”的学问。不言而喻,这种“以外寓内”的小说叙述形态,也存在一个“主题最好不要让人一眼就看出来”的问题(引文为汪曾祺语)。但无论怎样说,小说叙述艺术的思路(最起码的思路),对于报告文学创作的启示仍然是很丰富的。譬如说,既然是“言外之意”或“由此及彼”或“解剖麻雀”,那题材的大小(是否“重大”),也就不再是决定性的前提因素了。正如我们在谈论小说创作时常说的,作品的价值并不在于写了什么,而在于怎样写或最终传达了一些什么。报告文学创作也是如此。实际上,如今我们所读到的一些状写“小人物”(如普通士兵、下岗工人、致力于脱贫的农民等)的报告文学作品,其感染力绝不亚于那些专事重大题材或倾情于显赫人物的作品;相反,往往因了重大题材或显赫人物于具体描写上的某些束缚及限定,时常失去一些最宝贵、也最能体现思情魅力及历史深度的契机。还有,报告文学创作也可以像小说那样在题旨寓意方面超越题材的局限,即一方面是“如实写来”,是严格的“非虚构”叙述,而另一方面又使具体的描写富有思情或意义的张力,也就是经由“解剖麻雀”而实现更深层次的“由此及彼”或“言外之意”。事实已经说明,这是一种完全可能实现的追求,——写军事演习而不仅仅是军事演习,写体育竞技而不仅仅是体育竞技,写廉政不仅仅是廉政,写腐败不仅仅是腐败,写“特大假酒案”也不仅仅是几个直接犯罪分子的事……不管是何种题材或描写的是怎样的人与事,都可以成为一种洞观世界及感悟人生的窗口,并由此而窥见一道道让人感慨万千的精神风景。报告文学之所以是“文学”而不仅仅是“报告”(或报导),其中的主要分野,大约也在于报告文学创作所可能抵达的超越题材或超越人物事件本身的思情境界。

如果要说到报告文学与小说的差别,那主要是功能的差别,是“非虚构”与虚构的差别。这种差别决定了报告文学之于小说叙述方式的借鉴是极其有限的,而其中的启示也是有前提的。说到底,报告文学创作的“小说化”描写之所以“危险”,其奥妙也正是在这里。无论怎样说,报告文学的社会性、公众性、乃至轰动性,是小说所难以比拟的(也不是小说所企求的直捷社会效果),但报告文学的这种效果,往往是以“危险”或同样来自社会的挑战为前提的。所谓“祸福无门,唯人所召”,就看你做得怎么样了,或能否经得起挑战。凡报告文学作家,大都知道德国的冈特·瓦尔拉夫——他是一位著名的报告文学作家,作品很多,如《13篇不受欢迎的报导》、《你们在上面——我们在上面》(与人合作)、《我们的法西斯主义在邻国》(与人合作)、《头条标题》等,作品的“轰动”也造就了他的丰富经历(如打官司等)。80年代,他曾化名阿里,假充土耳其人,深入底层社会达两年半之久,历尽艰辛磨难,甚至充当试验新药效用的试验品,亲身品尝了外籍劳工在联邦德国这个“福利社会”的惨苦滋味,最终写出了长篇报告文学《最底层》。这部作品的轰动效果达到了令人难以置信的地步:出版后头两周就售出64万册;一年半后,德文版的发行量已超过230万册;还不包括许多译本,以及新闻媒体的连载……这种爆炸性的效果,是小说所不敢想象的。但随之而来的,则是揭露性或批判性报告文学所特有的“麻烦”。在《最底层》之前,瓦尔拉夫就因以报告文学方式揭露社会黑暗而受到指责与攻击,他被指控的罪名很多,如滥用职权罪、伪造证件罪、假冒姓名罪、诽谤罪、侮辱罪等,但在著名作家伯尔(诺贝尔文学奖得主)等的支持下,每次都化险为夷,被宣告无罪。《最底层》的出版,自然免不了种种法律纠纷。《最底层》有中译本,据《译者的话》透露:受到揭露的两名人贩子雷梅特和伏格尔,气急败坏,扬言要控告作者,但不久便悄无声息了。雷梅特被暂时拘留,伏格尔作了交代,据杜伊斯堡检察长称,伏格尔的交代“与证人瓦尔拉夫的证言相符”。蒂森钢铁厂则向法院起诉,要求删除该书中涉及该厂的七点内容,而且在开庭审理此案期间,厂方一再向有关工人施加压力,阻挠他们出庭为瓦尔拉夫作证,但杜塞尔多夫地方法院的判决,依然驳回了原告提出的七条中的五条,只有两条(即蒂森长期以来裁减基本工人和不向工人提供劳保用品)要在该书再版时作出修改,已出版的书仍可继续发行……此时此刻,之所以要不厌其烦地谈一点儿瓦尔拉夫及其《最底层》,目的还是为了说明报告文学与小说的差别,以及报告文学作品在轰动之后所可能出现的种种“危险”;当然也可以说明,“非虚构”之于报告文学创作的至关重要——如果瓦尔拉夫的叙述,也掺入了“合理想象”及无根无据的“小说化”描写,那后果将不堪设想,而作品的价值或社会意义也无从谈起。

对于报告文学创作来说,一丝不苟的“非虚构”确实是第一位的,是这一文体安身立命之所在。但当下的某些报告文学作家,仍然为了提高所谓的“文学性”而诉诸各式各样的小说化“描写——不是糊涂,便是仗着自己的创作是为了歌颂而不可能遭遇什么“危险”……然而,报告文学的功能不只是歌颂或主要不是歌颂:不妨仔细想一想,我们为什么要“歌颂”,譬如为什么要弘扬公仆精神,要大张旗鼓地“倡廉”还不是为了“反腐”,为了批判某些昏庸堕落的官场风气。事实上,只有这种蕴含着批判背景的“歌颂”,才可能赢得社会阅读的呼应或共鸣(如读者被人民公仆孔繁森所感动)。顺便说一句,即使是“歌颂”的报告文学创作,“小说化”描写也未必带来尽如人意的效果,如一位很有点儿名气的报告文学作家,满怀热情地抒写了一位地方性领导的业绩,但某些“小说化”的描写,也许连被写对象都无法接受,因而提出该作品不参与某项评奖的建议。这里所要说明的,自然不仅仅是因“小说化”导致“失实”的问题,而是一个不要把“小说化”与报告文学的“文学性”混为一谈的问题——在这里,“小说化”描写是基于“合理想象”的“虚构”或“半虚构”的产物,而“文学性”只能是报告文学的一种特性,或仅仅是一种“非虚构”前提下的对于小说叙述方式的审慎借鉴及描写的生动性,或只是一种价值传达的思想品位。毫无疑问,报告文学中的“报告”的“非虚构性”是首要的,其次才是所谓“文学性”,正如一位著名的报告文学作家所言:“‘文学’的余地非常有限,‘文学’的价值非常有限,不能本末倒置。”这对于不少既富有责任感又充满社会批判精神的报告和文学作家来说,此间的感悟与理解,称得上是脚踏实地的经验之谈。倘说得明白透彻一点,那就是凡触及了“问题”、“矛盾”或负面的人物事件的报告文学创作,谁敢“合理想象”?谁敢诉诸“小说化”描写?如果偏要以这种方式来提高或强化作品的“文学性”,那这样的“文学性”的回报,只能是“麻烦”、“纠纷”或把自己送上“被告席”……因而从整体上说,报告文学创作必须排斥“小说化”描写,必须老老实实地回到“非虚构”的叙述轨道上来——别无选择,要么不从事报告文学创作,要么毫无风险地为歌颂而歌颂(可话说回来,这样的报告文学还能被称为报告文学么?不仅背叛了这一文体的初衷,而且也丧失了最起码的现实主义精神)。

对于不少报告文学作家(甚至是很著名的、获过报告文学大奖的作家)来说,“小说化”描写的严重性似乎还没有被充分认识到,而且很多年来已经形成了一种惯性,其理论根据便是所谓的“适当合理想象”(那种“用意是好的”想象力的适当运用),而“效果”也很好:作家好、被写对象也好,皆大欢喜,那么,如今为何又要提出拒绝“小说化”描写的问题呢?一是因为今天的报告文学创作的“形势”发生了变化,“歌颂”的作品仅成为其中的一部分,大量的作品开始与“问题”、与“矛盾”、与社会生活的“负面”相关,可“小说化”描写却仍然很流行;二是因为“小说化”描写必然导致各式各样的“麻烦”、乃至法律纠纷;三是因为:从根本上说,“小说化”描写背离了报告文学创作的“非虚构”原则,使报告文学越来越不像报告文学、而像“演义”一类的文学作品了。虽则从局部看,“小说化”描写算不得特别严重的问题,但问题“说小便小”,到了“说大便大”的时候,往往就不是认个错、道个歉能了结的问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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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文学创作中的几个理论问题_文学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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