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社会·个人 ——论马克思“人的解放”思想的三个层面

自然·社会·个人  ——论马克思“人的解放”思想的三个层面

[摘 要] 人作为对象性的自由存在物,在个人的存在与本质、个人生命本质与人的类本质之间存在着内在的分裂,这些分裂具体展现为人与自然界、人与他人以及个体生命活动与生命本质关系的异化,人的解放正是克服这些异化关系而实现人的全面自由。因此,人的解放可以从三个层面来理解:人与自然的和解而实现人的类本质,建立理想社会作为个人本质与类本质真实关联的现实机制,克服个人存在与本质的矛盾实现自由全面的发展。共产主义中人的解放就是其最终实现。

[关键词] 人的解放;马克思;类本质;共产主义;人的自由全面发展

引 言

对“人的解放”的思考是马克思毕生的理论主题,是我们理解马克思思想的重要方面。而在我们进入马克思关于“人的解放”的思想时,有两个问题是需要首先被追问的:一是正如“解放(emancipation/Befreiung)”一词所揭示的,马克思“人的解放”的理论是要将人从某种束缚中摆脱出来,那么什么是马克思所指的这种束缚?二是当人摆脱束缚以后,应当处于一种什么样的状态中才是不再需要被解放的状态?在这两个问题中,第二个问题更根本,因为只有明白人应该处于什么状态,才能清楚人的什么状态是需要被解放的。[注]第二个问题更根本是在逻辑在先的意义上来谈的,在认识的(时间在先)意义来看,第一个问题是在先的,人首先是处于一种需要被解放的状态中。邓晓芒就认为,马克思正是在对人的异化状况的现象学还原中,把握和提出了人应当的所处的状态。参见邓晓芒:《马克思的人学现象学思想》,《江海学刊》1996年第3期。事实上,以上两个问题在马克思关于共产主义的构想中都做过回答,在《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中他如此说到:“这种共产主义,作为完成了的自然主义,等于人道主义,而作为完成了的人道主义,等于自然主义,它是人和自然界之间、人和人之间的矛盾的真正解决,是存在和本质、对象化和自我确证、自由和必然、个体和类之间的斗争的真正解决。它是历史之谜的解答,而且知道自己就是这种解答。”[注]《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2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79年,第120页。 这段话在马克思为数不多的关于共产主义社会的论述中概括地揭示了共产主义的哲学内涵,也明确指出共产主义“是人类历史之谜的解答”,这就回答了前面第二个问题,共产主义就是人类应该最终处于的状态。虽然在这段论述中,马克思主要是从“否定的”方面,即从人摆脱什么状态方面来论述共产主义,而对共产主义本身是一种什么样的人的存在状态的肯定性描述不多,但是,在共产主义是作为扬弃了人类此前一切历史阶段最终步入和处于的社会状态这一点上,却是很明确的。同时,马克思这种关于共产主义的“否定性”论述,为我们回答前面的第一个问题也提供了重要遵循。共产主义是“人和自然界之间、人和人之间的矛盾的真正解决”以及“存在和本质、对象化与自我确证、个人和类之间的斗争的真正解决”,这就意味着,人首先是处于与自然界、与他人的矛盾状态,处于自身的存在与本质、对象化与自我确认、自由和必然、个体与类的斗争状态,这都是人需要摆脱的状态,解放正是将人从这种矛盾和斗争的关系和状态中脱离出来。

由此可见,马克思关于“人的解放”思想的核心要义就是要把人从与自然、与他人、与自身的存在与本质的矛盾与斗争中脱离出来,实现共产主义。那么,马克思为什么会认为人与自然、与他人以及与自身的存在与本质首先会处于矛盾和斗争之中?在这里值得进一步思考的问题是,这种矛盾和斗争是一种什么性质的?以及共产主义作为解决这些矛盾和斗争的最终方案其自身的根据又是什么?对这些问题的厘清和回答,需要我们回到马克思对人的本质的根本洞见。只有基于这种洞见,我们才能深入理解马克思“人的解放”思想,并且把握到在马克思那里人的解放是从自然、社会到个人三个逐渐深入又辩证统一的层次。

一、马克思的人性洞见

马克思关于人的本质的哲学洞见一直是学界研究的重要问题,甚至被认为是马克思发动哲学革命的关键之点,并以 “马克思人学”名之。但是,由于马克思本人关于人的本质的思想主要散见在一些笔记、手稿和纲要当中,并没有系统的论述,一些不同观点之间的内在关联没有得到系统的阐述和呈现,而且在论述自己的观点时马克思主要使用的是近代哲学(特别是黑格尔和费尔巴哈哲学)的术语和概念,很容易让人误解和遮蔽他自身一些革命性和独创性的思想。这些都加大了理解马克思人学思想的困难,以至于学界在理解马克思人学思想的内涵和一致性上依然存在着分歧。我们这里不准备全面地讨论马克思的人学思想,也不展开马克思与黑格尔和费尔巴哈在人学理解上的差异,这里只是根据论题的需要,依据相关文本分析马克思对人的本性理解的几个基本方面。

在马克思看来,人的本质首先在与其他动物的比较中得到规定。马克思曾如此说到:“动物和它的生命活动是直接同一的。动物不把自己同自己的生命活动区别开来。它就是这种生命活动。人则使自己的生命活动变成自己的意志和意识的对象。他的生命活动是有意识的。这不是人与之直接融为一体的那种规定性。有意识的生命活动把人同动物的生命活动直接区别开来。正是由于这一点,人才是类存在物。或者说,正因为人是类存在物,他才是有意识的存在物,也就是说,他自己的生活对他是对象。仅仅由于这一点,他的活动才是自由的活动。”[注]《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2卷,第96页。根据这里的说法,人作为类与其他动物的区别主要在于:其他动物的生命本质在造物主或自然创造它们的时候就是已经注定了的,被它们的生物本能完全决定,或者说它们的生命本质就是生物本能的展开,与它们的生命活动直接同一;而在人这里,生命本质和生命活动并不是直接同一的,他的生命本质是他有意识的生命活动的结果,换言之,人可以有意识地安排自己的生命活动,根据自己的意志来造成自己的生命本质。如果我们把生命活动看成是“存在(existence、being/Existenz、sein)”[注]海德格尔在《存在与时间》中对Existenz/existence与Sein/being进行了区分,前者专指人的生存(存在),后者指包括动物在内的其他事物的存在。这个区分可以帮助我们理解人的“存在(生命活动)”与“本质(生命本质)”的独特性。、把生命活动的结果视作是“本质(essece/Wesen)”的话,那么在动物那里,“存在(being/Sein)”与“本质”是直接同一的,其“存在”只是其造物主为它设定的“本质”的展开,相反对人而言,“本质”并不是自然界或上帝事先给定的,“本质”与“存在(existence/Existenz)”也不是直接同一的,“本质”是在“存在”的过程中建构起来的。在这个意义上,马克思对人的理解与后来存在主义者宣称的“存在先于本质(Existence precedes essence)”的思想是内在一致的,只是马克思使用的是近代哲学的语言,但表达的却是充满现代气息的思想。人的这种“存在(生命活动)”与“本质(生命本质或生命活动的结果)”之间的分离,在马克思的理解中,人的生命活动才可能是自由的。人的生命活动的自由性我们可以从两个方面来理解:一是与动物的生命活动相比,人的生命活动没有一个先在的本质在其中起规定或决定作用,所以是自由的,是“存在”先于和创造“本质”而有的那种自由;二是人的生命活动之所以是自由的,能够有意识有意志地创造生命的本质,正在于人可以自由地对待他活动的自然对象,根据自身的而不只是自然对象的尺度、目的和需要等来对待自然对象:“而人则自由地对待自己的产品……懂得按照任何一个种的尺度来进行生产,并且懂得怎样处处都把内在的尺度运用到对象上去;因此人也按照美的规律来建造。”[注]《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2卷,第97页。人对待自然对象的这种自由正是人作为类在自然界面前的自主性,这种自主性也是动物所不具有的。以上是在与动物的比较中人所具有的“类本质”,概言之,人的“类本质”首先在于人通过自身自由的生命活动有意识有意志地创造了自己的生命本质。

在这个关于人的“类本质”的概括中,有两个重要的概念需要进一步说明,生命活动和作为生命活动结果的生命本质。我们可以用提问的方式来揭示这两个概念需要厘清的方面:人的生命活动的内在特征是什么?人的生命本质的内容由什么来界定?对这两个问题回答我们需要理解马克思关于人是对象性的存在物的有关论述。我们先来看马克思的论述:

人从自然界的解放,人与人之间社会关系的解放,都是将人作为一个整体来理解的。但是,人作为整体是由一个个现实的个人组成的,这些现实的个人必然是解放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这正是我们理解马克思“人的解放”的第三个层次:个人的解放。

马克思的这段论述使用了好几个他从近代哲学特别是黑格尔和费尔巴哈哲学那里继承而来的术语,但是马克思却为它们赋予了新的内涵,这是我们理解这段论述首先需要把握的。[注]王德峰教授认为马克思对很多近代哲学的术语赋予了新的意义,并且发动了一场哲学存在论革命。基于这种根本的视域,王教授对马克思的“意识”、“生产”、“感性意识”、“社会”等重要概念进行了存在论解读。我们这里的分析受他的解读的启发。王德峰教授的解读请参见他的《马克思意识概念和生产概念的存在论探源》(《复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1年第6期)、《马克思社会概念的本体论涵意》(《学术月刊》1991年第1期)、《论马克思的感性意识概念》(《云南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6年第5期)、《论历史唯物主义的本体论意义》(《学习与探索》2004年第1期)等论文。“外化(externalization/Entäuβerung)”这个概念在黑格尔那里主要是指精神或概念将自身建立为对象的过程,在这个过程中,精神或概念只是将自身已有的东西在对象上表现出来,对对象而言,精神或概念是绝对的主体或自足的主体。而在马克思的理解中,人作为被外化者,在首先和根本的意义上不是黑格尔所谓的将自身意识或精神外化出来,而是“对象性的存在物”将自身的本质力量创立为对象,人作为主体是在创立对象的过程生成的。这里涉及到马克思对人的本性的一个根本规定:对象性的存在物(a being who is objective/Das gegenständliche Wesen)。所谓对象性的存在物就是需要被对象设定才能存在的存在物,与仅凭自身就存在的存在物(上帝或黑格尔的绝对精神)不同,对象性的存在物没有外部对象的设定其自身就不存在,或者说取消了对象,对象性存在物就成了无。通过将人的本性规定为对象性的存在物,马克思打开了理解人与自然界、主体性与对象性关系的新视域。在这种理解下,自然界不再是黑格尔意义上的精神的外化,而是一种不依赖于人的真实存在,因为只有自然界作为外部对象是真实的,人的被外部对象设定的存在才是真实的,或者说人被外部对象设定才能存在这本身就说明外部世界是真实的存在,但与此同时,自在的自然界自身还只是抽象的,还不是人的对象,只有与人发生关系被人的本质力量所创立才能成为人的对象,其意义才能被开显出来。因此,在马克思的这种理解中,外化就不是一个现成主体的自我对象化(如黑格尔的绝对精神),而是包含了一个双向辩证统一的过程:人作为对象性的存在物,一方面被外部对象所设定,但另一方面,人与此同时也将自身的“对象性的本质力量设定为异己的对象”,即将自在的自然界变成人的对象,变成人化的世界。脱离了自然界的人以及脱离了人的自然界,都是无,都只是思辨哲学抽象的产物,[注]马克思曾明确说到:“被抽象地孤立地理解的、被固定为与人分离的自然界,对人说来也是无。”参见《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 42 卷,第178页。人的本质力量的外化既是自然界作为外部对象对人的设定,也是人的本质力量对自然界的“创立(positing/setzen)”[注]这里的“创立”与前面引文中的“设定”都是对德文“setzen”的翻译,只是《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翻译为“设定”,刘丕坤译的《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单行本翻译为“创立”(《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北京:人民出版社,1979年,第120页)。如果只是从“setzen”一词一般的意义来讲,翻译为“设定”是比较准确的,不过如果结合马克思这里所表达人作为对象性的存在物既被外部对象所规定又外化自身的本质力量使对象人化的意思,译为“创立”似乎更准确,因为由于有人的本质力量的加入,外部对象确实有被“创造”或“创设”出来的意味。英文版在翻译“setzen”的时候根据语境使用了establish和posit这两个词,在强调人在外化过程中对外部世界的创立时使用的是establish一词,突出人对外部对象“创”和“建”的主体性作用。英文参见:Karl Marx ,Frederick Engels, Economic and Philosophic Manuscripts of 1844 and the Communist Manifesto, Translated by Martin Milligan, Published 1988 by Prometheus Books,pp.153-154.,是人的自然化和自然的人化的辩证统一和人与自然的共同生成。正如王德峰所指出的:“正因为被对象所设定,才得以在对象身上表现自己的生命。创立对象,与被对象所创立,在这里被统一起来了。”[注]王德峰:《马克思意识概念和生产概念的存在论探源》,《复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1年第6期。这里我们也可以理解马克思为什么把人的生命的本质力量规定为对象性的(objective/gegenständlich),因为这种力量自身并不是现成的和自足的,它需要在创立对象并被对象所创立的过程中才能实现出来和得以确证(confirmation/Bestätigung)。马克思在这里表现出了与费尔巴哈对“对象性”概念不同的理解。费尔巴哈虽然已经把对象性的原则运用到对人的理解中,并认为人是以他的对象来映照和直观自身的,但是,他把对象性仅仅理解为一种直观,仅仅是一种映现或认识的关系。马克思则是从感性活动来理解对象性,将对象性建立在人的生命活动之上,建立在本质力量的外化之上。正是基于这种理解,马克思才说 “这种设定并不是主体;它是对象性的本质力量的主体性”,之所以是主体性(subjectivity/Subjektivität)而不是主体(subject/Subjekt),在于主体在黑格尔哲学的语境中是一个自足的实体,它对对象的创立只是自身的自我外化,不涉及外部对象对主体的设定,而在马克思这里,人作为对象性的存在物并不是现成的主体,他作为主体需要在与自然界的关系中才能建立起来,那个推动着他去成为主体的正是他的主体性,这种主体性不是别的,就是推动着人需要并追求着外部对象的人对象性的本质力量。[注]马克思这里“主体”与“主体性”的区分,也可以用前面提到的在人那里 “存在”与“本质”的区分来理解和说明,“主体性”就是人的“存在(生存)”,“主体”就是“本质”,正如人的“本质”是在人“存在”的过程中建立起来的,人的作为“主体”也是通过他的主体性的活动建立起来的。

通过以上概念的疏解和澄清,马克思关于人的本性的规定就可以清晰地呈现出来:人通过外化自身对象性的本质力量而在自然界中创立着自身的生命本质。如此我们也可以理解前面提到的人的生命活动的特质和生命本质的内容了。由于人对自身生命本质的创立不是通过费尔巴哈式的直观,而是在对象性的本质力量的推动下追求和外化着自然界,因此,人的生命活动必然是对象性的本质力量的展开,必然是感性的活动。同时,由于人的生命活动是将对象性的本质力量在自然对象上外化出来的,使自然对象成为人的对象,所以生命本质作为生命活动的凝结的成果,其内容就是人化的自然。

人的个体本质与类本质独特的合类性机制,使得人对自然界的对象化以及在自然界面前主体性的获得都是以社会的方式进行的。人与自然界的关系因此不只是具有历史性的方面,而且还有社会性的方面。人是以某种社会关系的方式来面对自然界,在自然界那里实现自身的本质的。各种社会形态、社会制度不过是相对固定化的社会关系的总和,在根本上是具体的、历史的、现实的人的本质的实现方式和存在形式。由于社会是个体人组织起来在自然界实现自身类本质的方式,所以社会关系必然受到人相对于自然界的主体性的制约。而以社会方式体现的人相对自然界的主体性就是生产力(人改造自然的能力),生产力必然制约着人类个体的相互联系和关系方式,这就是为什么在不同的历史时期会形成不同的社会形态的原因。比如在人类生产力发展的不同阶段形成了相应的农业社会、工业社会、商业社会等不同的社会形态。马克思正是在这个意义上来说人们的生产力总和所达到的状况决定着人与人关系的社会状况。[注]《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卷,第33页。生产力的变化会造成生产关系(社会关系总和的核心)的改变,换言之,人类个体之间的社会关系会随着人类在自然界面前主体性的不断增强而逐渐改变,这使得社会关系伴随生产力而具有了历史性。社会关系具有历史性意味着在人还未在自然界那里获得真正解放时,人除了和自然界的关系是异化的,人与人之间的关系也是异化的,人与人之间处于一种需要被解放的社会关系中,如在一切阶级社会所存在的人与人之间的奴役和压迫关系。正如人与自然界之间矛盾的解决展开为一个历史的过程,社会关系伴随生产力的发展变化也必定是一个历史过程,只要人与自然界的矛盾没有最终解决,社会也会始终存在着异化,个体人之间的关系也不会进入自由的理想状态。从历史的发展来看,人从社会的解放与人从自然界的解放是同一个过程,它们互为前提,互为因果,离开人从自然界的解放来谈人从社会的解放是不可能的,人从自然界的真正解放必定也是人与人之间真正属人的关系的获得,反之亦然。马克思在论述理想的社会说到:“只有在社会中,人的自然的存在对他说来才是他的人的存在,而自然界对他说来才成为人。因此,社会是人同自然界的完成了的本质的统一,是自然界的真正复活,是人的实现了的自然主义和自然界的实现了的人道主义。”[注]《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2卷,第122页。前面所分析的人与自然界之间作为完成了的自然主义和完成了的人道主义的统一,只有通过理想的社会才能实现。

二、人与自然界的和解

解放就是从异化(alienation/Entfremdung)的状态的摆脱。个体的异化是由人与自然的关系以及人与人之间社会关系的异化导致的。因为个体的异化实质上是其存在与本质的对立和外在,即他的生命活动不再是他的本质的确证,他在自己的生命活动中感到的不是自身对象性本质力量被确证的自由而是存在与本质相分裂的痛苦,而个体生命本质得以确证的前提是,他必须与他人一起将人的类本质在自然界外化出来,实现为人现实的本质,所以,明显的是,人与人的社会关系以及人与自然的关系,作为个体实现其自身生命本质的机制和前提,它们的异化必然导致个体生命本质的异化。在人与自然关系异化的背景下,人与人之间的社会关系更是突出地影响着个体生命本质的实现。我们可以从马克思对异化劳动的分析来说明这一点。根据马克思的观点,异化劳动包含了工人同自己的劳动产品、工人的劳动活动本身、工人同人的类本质、以及工人同他人四个方面的异化。实际上,这个四个方面,可以归结为两个方面,一个是工人劳动活动本身的异化,工人同劳动产品的异化只是劳动活动本身异化的一个结果,另一个是工人同他人的异化,根据前面的分析,工人同人类本质的异化不过是他同他人关系异化的一个必然结果。这两个方面前者可以认为是工人个体生命本质的异化,即他的生命活动(劳动活动)不再是他自身本质的确认,工人在劳动活动中感到的不是幸福,而是不幸;后者其实是人与人之间社会关系的异化,工人不再能够通过他人来实现自身的合类性。表面上看,仿佛是劳动活动、劳动产品等人自身的异化导致了人与人之间社会关系的异化,但实质上,是后者导致了前者,由于资本主义人与人之间异化的社会关系,才使得雇佣工人的个体劳动活动的异化。正如马克思所言:“人的异化,一般地说人同自身的任何关系,只有通过人同其他人的关系才得到实现和表现。”[注]《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2卷,第98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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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95 Pelvic inflammatory disease caused by Bacteroides fragilis: a case report

马克思之所以认为人要从自然界那里获得解放,是因为人在自然界面前首先是一个被动性的存在。这种被动性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人是自然的存在物,他有肉体存在,是自然界的一部分,需要依靠自然界来维持生物意义上的机体的存活。人必须通过自然界获取满足人的动物机能、满足人的肉体生存的需要,比如说吃、喝等行为所需的直接的生活资料。在此种意义上,人与动物一样,受到自然界的奴役,处于被动状态,人与自然界的关系也是完全对立的、异化的:“自然界起初是作为一种完全异己的、有无限威力的和不可制服的力量与人们对立的,人们同自然界的关系完全像动物同自然界的关系一样,人们就像牲畜一样慑服于自然界。”[注]《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79年,第35页。人生物机体的存活必须依靠自然界提供的食物和能量,在这方面人在自然界面前是完全被动的。二是,人是对象性的存在物,他的存在是被作为外部对象的自然界所设定的。自然界除了是人生物机体的能量来源,也是人无机的身体,是人生命本质表现的对象。“在实践上,人的普遍性正表现在把整个自然界——首先作为人的直接的生活资料,其次作为人的生命活动的材料、对象和工具——变成人的无机的身体。”[注]《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2卷,第95页。换言之,自然界是人的生命本质得以确证不可或缺的材料和对象。但是在生产力水平和科学技术水平[注]人类生产力和科学技术水平在本质上也是人外化自身对象性的本质力量来人化自然界的水平,这种水平作为人的生命活动的结果,也是人现实的本质。“我们看到,工业的历史和工业的已经产生的对象性的存在,是一本打开了的关于人的本质力量的书,是感性地摆在我们面前的人的心理学。”参见《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42卷,第127页。极端低下的情况之下,人在外化自身对象性的本质力量的过程中,主要是被对象所设定,甚至压制,人自身固有的本质力量的主体性根本无法施展。自然界对人而言,是不能把握、不能左右的对象,人也会因为被自然力支配而感到恐惧和不自由,处于一种动物式的受动中。这两种人在自然界面前的被动性就是人与自然界最初的关系,也使得人处于需要被解放的状态。解放就是要改变人在自然面前的这种完全的被动状态,增强人的主体性,其中第一种被动性的改变是前提性的,因为只有在维持人的生物机体存活的条件下,人的对象性的外化活动才有可能。

人作为具有主体性的存在者,因而也是追求自由的存在者。通过自身的主体性追求自由既是人的内在本性,也是人注定的使命。然而,人活动于与他相外在的自然界之中,自然界构成对他对象性本质力量展开的束缚,人主体性的发挥受到外部对象的制约,陷入不自由状态,这就是人为什么需要从自然界那里获得解放的原因。但人在本性上离不开自然界,需要将自然界作为他本质力量的外化对象才能成为一个真实的存在者。所以人从自然界获得解放并不是人相对于自然界的被动性或主体性的单向度发展,既不是人完全被自然界设定的绝对被动性,也不是人完全宰制自然界的绝对的主体性,而是这种被动性与主体性的辩证平衡和历史统一。在马克思看来,这种辩证平衡和统一不是一开始就实现了的,而是通过整个人与自然界矛盾和斗争的历史过程来达到的,推动这个过程不断前进的动力,正是处于相互矛盾对立的主体性与被动性,这个过程的最终目的就是要实现这两者的最后和解。可以发现,马克思这种对人类历史发展过程的理解与黑格尔对绝对精神自我发展历程的描述有很大的相似之处,历史都是主体在内在矛盾的推动下不断地克服异化最终实现自身的充分解放和自由的过程,只是在黑格尔那里历史的主体是绝对精神,在马克思则是人。下面我们就根据这个思路概略地来看一看人相对自然界的主体性与被动性的辩证矛盾是如何展开的,它又是如何一步步推动人从自然界那里获得解放、最终成为自由的存在者的。

面对未知的、强大的自然,人要生存下去,只能通过劳动从自然界中得到最基本的生活资料。人类在自然界中争取生存的过程,也是人类逐渐有意或无意地用自身的力量改造自然界,增强主体性的过程。只是此时的人类还只能服从于自然规律,做自然界的奴隶。但是,人是主体性的和自由的存在者,他不会满足于这种被自然界压迫、完全处于被动地位的状态,他不断地在与自然界抗争的生存活动中增强自身的主体性。

演出计划是两场。县文化馆给他们包了酒店住、饭馆吃。早晨晚上搞传习,下午到四月八庙会临时搭建的舞台上演出。说传习其实就是排练。传习的是他,被传习的是戏班子这些人。都绕不开同村的这些人这些事。事实上,直到后来他进城了,仍是想着他那个村,那些村子里的人。他甚至主意坚定,搞木偶的非遗传承,也要传给他那地方人,好似血脉相连,代代连下去。

随着人与自然界抗争经验和能力的不断累积,人逐渐摆脱被自然界的绝对奴役和压迫,改变自身的完全的被动性,主体性大大增强。特别是进入工业时代,人的主体性更是得到了极大地彰显和高扬。人从以前的臣服自然变为认识自然、改造自然和征服自然。自然界作为人实践的场所和活动的对象,在人强大的主体性的改造和征服下,人与自然的关系发生了巨大的变化,由自然界对人的完全压迫转变为人对自然界的“绝对”主导,自然界已然变为人可以随意利用和攫取的资源库,人似乎可以任意地实现自身本质力量的外化,自然界似乎也不再是人主体性施展的限制。如兰明指出的:“自然界完全成为了体现人的本质力量、张扬人的主体性的场所,也成为了满足人类贪欲的工具。”[注]兰明:《人与人的存在》,哈尔滨:黑龙江大学出版社,2013年,第87页。然而,工业时代带来的包括大气污染、水污染、土地荒漠化等各种生态问题,已经成为当代人面临的最迫切问题。这充分说明工业时代人对自然界的这种所谓“绝对”主导的虚幻性,以及片面夸大人在自然界面前的主体性的错误性和严重性。显然,在工业时代人与自然界实质上还是处于对抗、异己和分离的状态,没实现二者的真正和解。

如果说,人像动物一样完全屈役于自然界压迫的被动性以及工业时代全面征服自然界以张扬人的主体性,都是人与自然关系的异化的话,那么人与自然界对立和矛盾关系的最终解决一定是这二者和解。事实上,在马克思看来,人从受自然界压迫的完全的被动性到人全面征服自然的“绝对”主体性,都是为人的最终解放所做的准备。如前面所述,人的解放的前提是自然界能够在质和量方面都为人提供充分的物质基础,使人首先从他的生物机体的自然受动性中解放出来,其次自然界要成为人的对象性的本质力量外化的适宜对象,既需要增强和改进人自身的本质力量,也需要认识和改造作为外部对象的自然界。这两者都只能通过人在自然界面前主体性的获得来实现。有了这种准备,人才有可能真正地实现人与自然关系的最终解放,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关系的历史生成。根据马克思的描述,这种人与自然矛盾最终和解的和谐关系就是共产主义所实现的完成了的人道主义(humanism/Humanismus)与完成了的自然主义(naturalism/Naturalismus)的统一。这种统一在本质上也是自然界的合目的性与人的活动的合规律性的统一。自然界之所以对人体现出它的外在性,正在于它是有规律的,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人的生命活动之所以是主体性的,正在于它是有意识和有意志的,有自身要达到的目的。自然界的外在性与人生命活动的目的性处于天然的对抗和冲突之中,但是人的生命活动可以不断地认识自然规律并根据自身的目的利用规律来改造自然界,使得自然界更加合乎人的目的。因此,人通过本质力量的对象性活动认识自然、改造自然就是具有双重的意义的过程:一方面人通过对自然规律的认识、把握和利用逐渐增强自身的主体性,使得自身的生命活动越来越符合自然规律,另一方面人根据自身的意志对自然界不断地进行改造,使自然界更加符合人的目的。人能够完全地认识和利用自然规律,这是完成了的自然主义,自然界成为完全符合人的目的的对象,这是完成了的人道主义。共产主义作为人与自然界矛盾的真正解决,正是这种合目的性与合规律性、完成了的人道主义与自然主义的统一。

三、理想社会的追求

前面分析人从自然界获得解放,最终实现人与自然界矛盾的真正解决,都是从“类”而来言人的,不管是自然界对人的压迫和奴役,还是人在自然界面前主体性的获得与确证,都是将人作为“类”来谈论的。值得注意的是,在马克思的理解中,人作为“类”并不是单个人简单相加所得的群体,而是每一个现实个人相互的本质联系而构成的社会。马克思的社会概念是我们理解他的“人的解放”思想的关键。

根据前面的论述,人的类本质不同于动物的地方就在于人的本质不是现成给定或已经完成的,而是在他的生命活动中创立出来的,在人这里,存在先于本质。但是人的类本质只是对人作为一个物种的抽象,是一种抽象的(或形式的)类特性,并不是人具体而现实的(或内容的)本质,人现实的本质实现在每一个具体的人身上。这是人和动物在类本质上的根本不同。在动物那里,它的类本质或者种特性就是它的个体的本质和特性,类本质直接而现成地体现在它的每一个个体身上。人则不是这样,人的类本质是抽象的和形式的,只是指出了人的本质是有待他的生命活动去实现的(在这个意义上可以认为人的类本质是二阶的),具体每个人生命本质的内容还得由他自身的生命活动来确证和完成。易言之,人的类本质与个体本质并不是直接同一的,更不可能是完全同一的,人的类本质的现实性是由每一个个体人的生命本质所构成总体,这个总体是包括所有个体人生命本质差异及其有机联系的整体,任一单独个体都不可能完全实现和达到这个总体。例如,根据前述,人作为整体的现实本质是已经被人化了的总体自然界,而每一个人个体现实的本质是被他的本质力量对象化了的对象,是体现他对象性生命力量的属于他的那部分自然界,个人现实本质与人的类本质的现实性之间存着总体[注]这里“总体”不只是个体的相加,更强调个体之间的关系。与部分的差异和距离。人的类本质与个体本质的这种差异与距离,需要一个中介来实现从个体本质到类本质的“合类性”[注]“合类性”在这里借用了王德峰的术语。参见王德峰:《马克思社会概念的本体论涵意》,《学术月刊》1991年第1期。。所谓合类性,就是指个体如何实现和体现它们的类本质的机制。显然,在动物那里不存在合类性的问题,因为它们类本质不是总体,而是所属种类动物全部个体共同特征的抽象,类本质直接现成地体现在每一动物个体中,成为每一动物个体的本质,简言之,动物的个体本质与类本质之间不存在距离与差异。相反,人的个体本质与自身类本质的关系并不是一种直接现成的关系,个体本质不能直接全面地实现和体现类本质,必须要有某种方式来沟通它们。人现实的类本质是个体现实本质的构成的总体,换言之,个体现实本质是与他人的现实本质发生关联并一起构成人现实的类本质的,因此,个人实现和体现类本质就必然不能脱离与他人的关系,因为他人也是构成类本质总体的一个部分,只有与他人一起,个体才能实现自身的合类性。人这种不同于动物的独特的合类性方式就是人实现自身本质的社会性(个体与他人现实的交往),以这种社会性为基础建立的个体本质的合类性机制就是社会,这也是马克思社会概念的核心含义。所以在马克思这里,社会并不是独立于个体人或者甚至与个体人相对抗的存在,而是指人与人之间结成的共同促进个体本质和类本质发展和实现的机制。“社会不是由个人构成,而是表示这些个人彼此发生的那些联系和关系的总和。”[注]《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6卷(上),北京:人民出版社,1979年,第220页。马克思指出,社会不是个体人组成的群体,而是现实个人之间“彼此发生的联系和关系的总和”,正在于强调社会是个体人实现其合类性的机制。也正是在这个意义上,马克思才在《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中明确说到,人的现实性本质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注]《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卷,第5页。

在马克思关于人的本性的界定中,人的“类本质”与自然界之间以及人自身的存在与本质之间存在着内在的矛盾与冲突,使人处于被束缚的不自由状态,为这些矛盾和冲突探寻真正的解决之道,实现每一个人全面的自由,成为马克思思考“人的解放”问题的核心之点。

不过人从自然的解放和人从社会的解放还是有理解层次上的差别。从理解层次上来看,人从自然界的解放是首要的和根本的,因为自然界是人生活资料的来源和生命本质的体现,人必然首先关注从自然界的解放。但当深入思考人从自然界的解放时,却发现人是以社会的方式来面对自然界的,社会作为现实个体之间的关系,决定着个体与类本质实现的机制,也决定着人面对自然界的方式。因此,人需要通过从社会中的解放来促进和更好地实现人从自然界的解放。

四、个人的全面自由发展

当现实的、有形体的 、站在稳固的地球上呼吸着一切自然力的人通过自己的外化把自己现实的、对象性的本质力量设定为异己的对象时,这种设定并不是主体;它是对象性的本质力量的主体性,因而这些本质力量的活动也必须是对象性的活动。对象性的存在物对象性地活动着,而只要它的本质规定中不包含对象性的东西,它就不能客观地活动。它所以能创造或设定对象,只是因为它本身是被对象所设定的,因为它本来就是自然界。因此,并不是它在设定这一行动中从自己的“纯粹的活动”转而创造对象,而是它的对象性的产物仅仅证实了它的对象性活动,证实了它的活动是对象性的、自然存在物的活动。[注]《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2卷,第167页。

如前所述,人作为对象性的存在物,一方面被作为外部对象的自然界所设定,另一方面又创立和生成人化的自然对象,因此人在自然界面前既是被规定的对象,又具有主体性,是被动性与主体性的结合体。这一点我们可以通过人的“对象性的本质力量(objective essential powers/gegenständlichen Wesenskräfte)”来深入地理解。马克思认为,人的本质力量就是人自然所具有的那些感性的、天然的生命力和自然力,表现为人的那些欲望、激情和天赋才能等,这些东西一方面使人成为具有主体性的存在者,推动着人在自然界中进行生命活动,但另一方面,由于它们是对象性的、感性的和肉体的,它们需要着外部对象,指向着外部对象,只能在外部对象上得到确证,因而是受制于外部对象的、被动的。[注]对此,马克思有这样的说法:“人直接地是自然存在物。人作为自然存在物,而且作为有生命的自然存在物,一方面具有自然力、生命力,是能动的自然存在物;这些力量作为天赋和才能、作为欲望存在于人身上;另一方面,人作为自然的、肉体的、感性的、对象性的存在物,和动植物一样,是受动的、受制约的和受限制的存在物,也就是说,他的欲望的对象是作为不依赖于他的对象而存在于他之外的;但这些对象是他的需要的对象;是表现和确证他的本质力量所不可缺少的、重要的对象。说人是肉体的、有自然力的、有生命的、现实的、感性的、对象性的存在物,这就等于说,人有现实的、感性的对象作为自己的本质即自己的生命表现的对象;或者说,人只有凭借现实的、感性的对象才能表现自己的生命。” “因此,人作为对象性的、感性的存在物,是一个受动的存在物;因为它感到自己是受动的,所以是一个有激情的存在物。激情、热情是人强烈追求自己的对象的本质力量。”参见《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2卷,第167-168、169页。马克思使用“对象性的本质力量”这一术语,本身也揭示了这种既主动又被动的辩证结合:力量本身是一种主动、能动的东西,而对象性则是一种需要外部对象来规定的被动性,用对象性来规定人的本质力量,非常准确地表达了人的主体性与被动性辩证统一的存在特性。马克思强调人的本质力量是感性的,也是想突出人的本质力量的这种受动性,因为感性在他那里就是指在自身之外有对象的意思,是受动的。[注]“说一个东西是感性的即现实的,这是说,它是感觉的对象,是感性的对象,从而在自己之外有感性的对象,有自己的感性的对象。说一个东西是感性的,就是指它是受动的。”参见《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2卷,第169页。我们可以用一个辩证式的表达来说明这种结合:人主动地追求外部对象来规定自己。比如饥饿这种人最基本的感性力量,它推动着人主动地在自然界中寻找食物,食物作为自然人之外的对象,规定和确认着人的感性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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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切异化最终都是个人的异化,一切解放最后也是个人的解放。人从与自然界的异化关系、从与他人的异化关系中解放出来的最终目的,就是为了实现个人的最后解放。消除了各种异化关系的个人就是真正自由的个人,共产主义正是这样一些自由人的联合体。[注]马克思在《共产党宣言》里曾说:“代替那存在着阶级和阶级对立的资产阶级旧社会的,将是这样一个联合体,在那里,每个人的自由发展是一切人自由发展的条件。”(《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79年,第491页。)在马克思理解中,个体的解放和自由的最后获得是人类解放的最终目的,因为在共产主义,每个人的自由发展是前提条件。

如果说解放只是个人摆脱了什么状态(相当于free from),那么处于共产主义中的这些真正自由的人实现的是什么状态呢(相当于free to)?马克思认为,这是一种个人实现全面自由发展的状态。这里所说的全面自由的发展,主要是就人的感觉的全面性和自由性而言。马克思非常重视人的感觉,在他看来,感觉是人对象性本质力量的直接体现方式,甚至是人真正的本体论规定。人的感觉不能获得解放,人生命的本质就无法真正的实现。但是,在人与自然界之间的关系和人与人之间的社会关系异化的情况下,人的感觉也是异化的,并且是人异化的直接表现形式。比如人在自然界的压迫和奴役下,是没有可能欣赏它的美景的,人在私有制的社会关系中,所有的精神和肉体的感觉都可能异化为对财产的拥有感。把人从异化的状态中解放出来,就是把感觉恢复为人的感觉。而人的感觉并不是天生的感觉,而是人在认识和改造自然界的整个历史过程中发展起来的感觉,“五官感觉的形成是以往全部世界历史的产物。”[注]《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2卷,第126页。共产主义中的个人,正是带着人类历史发展过程所形成起来的全部感觉,来实现自身对象性本质力量的丰富发展,所以此时个人感性的发展是全面的。另外,由于在共产主义社会,自然界已经完成了人道主义和自然主义的统一,个人的感觉与感觉的对象之间已经实现统一,所以此时个人感性的发展也是自由的。马克思描述感性发展的全面性与自由性:“在共产主义社会里,任何人都没有特殊的活动范围,而是都可以在任何部门内发展,社会调节着整个生产,因而使我们有可能随自己的兴趣今天干这事,明天干那事,上午打猎,下午捕鱼,傍晚从事畜牧,晚饭后从事批判,这样就不会使我老是一个猎人、渔夫、牧人或批判者。”[注]《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卷,第37页。之所以“任何人都没有特殊的活动范围”,之所以可以“今天干这事,明天干那事”,正是因为人的感性及其实现在这里已经是全面而自由的。

高职院校一线教师大多由高学历背景、高研究能力的硕博研究生组成,他们拥有较强的教学能力和科研能力,能够承担较重的教学任务,然而缺乏敏锐的市场洞察力,科研课题偏重基础理论的研究,应用型研究较少。在选择科研项目时,重点考虑学术水平的高低和项目的新颖性,忽视了研究成果产品化的可行性,导致研究成果与实际市场需求脱节。

通过以上分析,“人的解放”在马克思的思考中呈现为三个层面:人从与自然界的异化关系中解放、从与他人的异化关系中解放、实现个人全面自由发展。这三个层面只是我们理解马克思“人的解放”思想的三个层面,而不是说在马克思那里人的解放分为三个阶段或者三个部分。事实上,这三个层面的解放是辩证统一的,任何一个层面都不可能脱离另外两个层面单独获得解放,它们共同构成人类解放的目标,共产主义正是这个目标的最终实现。也正是在这个意义上,马克思才说,共产主义是人与自然、人与人以及存在与本质的历史之谜的真正解答。

要做到内审工作和财务管理风险工作的有效结合,首先需要建立完善的风险评估体系。在我国中小型企业的实际情况中,这个风险评估体系存在着很多弊端,导致财务信息失去了准确性,为企业财务安全埋下隐患。除此之外,企业在构建风险评估体系时,只是根据自身对企业的了解进行构建,这样过于笼统,并不能客观地将公司的实际情况和战略目标预期结合,导致企业在遇到风险之后不能第一时间找出问题所在,不能及时制定解决方案而蒙受损失。

Nature·Society·Individual——Three Aspects of Marx’s Thought of “Human Emancipation”

CHEN Yan-bo

(School of Philosophy and Social Development, Guizhou University,Guiyang 550025,China)

Abstract: According to Marx, human beings are objective and free, and there are internal divisions between individual existence and essence, and between individual essence and essence of species. These divisions specifically exhibit themselves in the alienation of the relationships between human and nature, individual and others as well as individual existence and essence. Human emancipation is to overcome these alienated relationships and achieve human freedom in an all-round way. Therefore, human emancipation can be understood in three aspects: achieving the essence of species by reconciliation between human and nature, establishing an ideal society as a real mechanism of the real connection between individual essence and essence of species, and realizing free and all-round development by overcoming the contradiction between individual existence and essence. Communism is the ultimate realization of human emancipation.

Key words: human emancipation; Marx; essence of species; Communism; free and all-round development of human being

[中图分类号]B 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2-3194(2019)02-0001-11

[国际数字对象唯一标识符DOI] 10.13951/j.cnki.issn1002-3194.2019.02.001

[收稿日期] 2018-11-20

[作者简介] 陈艳波(1982- ),男,贵州遵义人,哲学博士,贵州大学哲学与社会发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武汉大学欧美宗教文化研究所兼职研究员,主要研究方向为德国观念论、马克思主义文化哲学。

[基金项目] 2018年度贵州省联合基金项目“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贵州实践”(18GZLH07);贵州省教育厅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硕士点项目“文化哲学视野下的文化自信”(2017SSD09);贵州大学“党的十九大精神” 重大专项课题“‘四个自信’与现代性问题研究”(GDZX2017038)。

[责任编辑:刘春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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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社会·个人 ——论马克思“人的解放”思想的三个层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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