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资本市场发展报告出炉,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中国资本市场论文,报告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1月24日,北京钓鱼台国宾馆,中国证监会正式发布《中国资本市场发展报告》。报告全文分为四章,以对中国资本市场发展的回顾开篇,梳理了近年资本市场的重大政策和改革措施,分析了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对资本市场发展进行了战略规划和展望。《中国资本市场发展报告》的调研、撰写历时两年,全文6万余字,以中、英文同时发布。
“展望2020年,中国资本市场将基本完成从‘新兴加转轨’向成熟市场的过渡,迈入全面发展的时期。”报告《前言》如此规划。
报告认为,中国资本市场的改革和发展,应该从有效推动中国经济可持续发展和构建自主创新经济体系的战略高度去规划。
“实际上,这份报告正试图勾画出直到2020年,中国资本市场的发展蓝图。”市场人士表示,这份报告对下一阶段资本市场的发展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六点不足
立足于中国经济发展现状,报告提出,目前中国资本市场尚存六点不足。
其一,资本市场的整体规模偏小、有待扩大,直接融资比例较低,股票市场合债券市场的比例失衡,结构有待完善。商品期货和金融期货市场也有待发展,体现在市场规模较小,品种结构简单,品种创新相对不足,投资者结构尚需进一步完善,中介机构实力有待提高,金融衍生品市场尚未形成等方面。
其二,市场机制有待进一步健全,效率有待进一步提高。
股票发行体制市场化改革有待深化;债券市场发行机制存在诸多缺陷;交易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交易成本较高;登记结算的法规制度和风险管理体系有待完善。
其三,上市公司整体实力有待提高,内部治理和外部约束机制有待完善。
市场化筛选机制有待完善;上市公司股份全流通的格局基本形成,但是市场化的收购兼并机制尚未完善;市场主体的守法和诚信意识比较淡薄,上市公司收购活动中的违法违规现象屡有发生。
其四,证券公司综合竞争力较弱,与国际大型金融服务机构相比,中国现有证券公司的规模仍然普遍偏小,核心竞争力仍然有待提高;盈利模式同质;行业集中度不足;证券公司治理结构和内部控制机制不完善;大部分证券公司尚未建立股权激励机制;整体创新能力不足。
其五,投资者结构不合理,机构投资者规模偏小,发展不平衡。
证券投资基金产品不够丰富、业务创新不足;基金公司股东结构不够合理、长期激励约束机制不到位等因素,制约基金业进一步发展;保险公司、社保基金、企业年金等其他类型机构投资者参与不足;各种类型的集合型投资计划监管规则不统一;非公募型投资基金发展不规范;二级市场非公募基金的发展长期处于灰色地带。
其六,法律、诚信环境有待完善,监管有效性和执法效率有待提高。
从监管体制看,目前过于依赖行政监管的局面已经明显不能适应资本市场发展的要求。同时,由于缺乏应有的灵活性,监管队伍的整体素质和监管工作的效率尚不能完全适应市场发展的需求;监管协调机制、执法有效性都有待进一步完善;当前自律组织功能尚不健全,自律监管过弱;股权文化和诚信环境的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
报告称,中国资本市场的战略目标是,成为公正、透明、高效的市场,为中国经济资源的有效配置作出重要贡献;成为更加开放和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市场,在国际金融体系中发挥应有作用。
报告就此提出的几点具体的战略措施,被市场人士看作是证券监管部门下一阶段的工作重点。
首先是正确处理政府与市场的关系,完善法律和监管体系,建设公正、透明、高效的市场。如进一步简化行政审批,培育市场化发行和创新机制;完善法律体系,加大执法力度;加强监管队伍建设,提高监管效率;加强监管协调,防范金融风险等。
大力推进多层次股票市场体系建设,满足多元化的投融资需求。这包括大力发展主板市场;继续推进中小企业板建设;加快推动创业板建设;构建统一监管下的全国性场外交易市场;建立适应不同层次市场的交易制度和转板机制;完善登记、托管和结算体系。
推动债券市场的市场化改革,加快债券市场的发展。体现在完善监管体制,改革发行制度;建立健全债券市场主体的信用责任机制;建立统一互联的债券交易结算体制;丰富债券品种,完善债券投资者结构。
积极稳妥地发展期货及衍生品市场。完善期货品种体系,稳步发展金融衍生品;健全衍生品交易机制;优化投资者结构。
促进上市公司健康发展。加强公司信息披露;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推动并购重组市场规范发展;完善上市公司退市制度。
建设有国际竞争力的证券期货业。进一步放松管制,营造有利于创新和公平竞争的环境;完善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的治理结构;完善风险管理制度,拓宽业务范围,推动证券公司提高核心竞争力;继续大力发展机构投资者。培养资本市场专业人才。
稳步推进对外开放,建设有国际竞争力的资本市场。坚持对外开放,把握好对外开放的节奏。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有选择性地探索“走出去”的路径,加强国际监管合作。
根据报告规划,到2020年,中国资本市场的法律和监管体系将基本完善,成为更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深度和广度将大为拓展,将出现具有国际竞争力的证券期货经营机构。
三元老热议新股发行改革
“必须抓紧股市安全评估和应急预警处理机制建设。”“认识的统一和提高,是市场发展的决定性因素。”“必须进一步改革创新,大力发展多层次资本市场。”周正庆、刘鸿儒和周道炯,三位证监会前主席也坐到一起,畅谈资本市场改革发展。
在《中国资本市场发展报告》发布会上,全国人大常委会财经委副主任委员周正庆指出,应抓紧股市安全评估和应急预警处理机制建设,为判断股市是否健康提供客观依据。上述评估体系要根据指数、市盈率等指标反映出的情况对市场安全性进行评估,从国情特点出发,切忌盲目与国外成熟市场简单比较。
之所以提出这个建议,源于周正庆对一些言论的不满。他认为,此前一些缺乏数据支持和令人信服论证过程的言论,简单地从与成熟市场对比的角度切入,称市场存在严重泡沫的观点,并不符合实际情况和我国国情。为此,有必要研究建立相对客观的评估体系。
周正庆的建议得到了中央政策研究室副主任郑新立的赞同。他表示,需要及时研究解决资本市场发展过程中面临的一些问题,比如符合我国实际情况的合理市盈率水平大致如何,分析评价市盈率是否合理需要考虑哪些因素,合适的直接融资和间接融资比例是怎样的,合理的股市与债市市值比例又是怎样的,等等。
周正庆还提出,如何调控资本市场,是一个新课题,不切实改进和完善金融结构,就不能改进和完善金融调控。从这个意义上来说,如果金融结构不完善,提高存款准备金率、加息等“技术性调整”这些调控手段就很难真正发挥作用。
全国政协经济委员会副主任刘鸿儒则表示:“假如大家像对待银行那样对待资本市场,那我们资本市场的任何问题都好解决。”这段话引发现场热烈掌声。就此,刘鸿儒指出,有关各方对市场认识的统一和提高,是市场发展的决定性因素。他说,当前有两个重要的认识问题需要解决:一是如何摆正资本市场在经济、金融体系中的战略地位,处理好直接融资和间接融资的关系;二是如何摆好政府的位置,处理好政府与市场的关系。“政府应尊重市场规律,加强基础性制度建设,完善和执行好法律法规,创造良好的市场环境,这是我们的共识。”刘鸿儒说,股价的正常波动是否需要政府出面调控,值得研究,但股灾等非正常波动除外。
三位前主席还谈到了进一步深化资本市场体制、机制改革的问题。周正庆说,现在有的新股上市首日价格过高、市盈率过高、换手率过大,然后连续下跌,有的跌幅超过40%,说明新股发行制度需要改革;同时,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募股(IPO)后很快要求再融资,被认为影响了大盘的表现,就此问题,可以考虑是否需要对再融资行为进行一些控制。他说,要解决上述这些深层次问题,必须进一步深化改革,搞好多层次市场建设,做好基础性制度建设,提高上市公司质量,吸引社保、保险等长期合规资金入市,尽快推出创业板,改革中小板发行制度,进一步发挥市场对科技型中小企业的支持作用。
中国太平洋经济合作委员会副会长周道炯提出,目前我国企业上市比例仅在万分之二三的水平,未来资本市场发展潜力很大。为此,需要进一步改革创新,大力发展多层次市场,提高上市公司和证券公司质量,严格监管、依法治市、防范风险。
证券执法新体制初步形成
就在资本发展报告发布的前两天,1月22日,中国证监会法律部在京召开“2008年证券期货市场法制建设新春茶话会”,这是证监会成立以来首次以座谈形式在一年之初向专家和专业人士通报工作并听取意见。江平、杨伟东、牛文婕、陆文山、邱永红、祁国中等来自国家行政学院、中国人民大学、中国政法大学、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及交易所、中登公司、证券经营机构、上市公司和律师事务所的10余名专家和专业人士参加了本次会议。
茶话会上,与会人士对中国证监会秉持法律乃是改革的主导力量,是实现秩序和理性的必然选择的理念,“始终坚持把法制建设作为市场发展的重要基础性建设,始终坚持法制先行,始终坚持制度创新,始终把投资者权益保护作为核心价值”的资本市场法制建设工作表示高度赞赏,并就执法体制创新、畅通民事救济渠道、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制裁衔接机制等问题提出了相关建议。
与会人士认为,一个持续健康发展的资本市场,必然是一个深深根植于法治的市场,在新形势下,如何处理好立法及时性与市场创新活动、监管有效性与市场效率、纠纷解决机制与公权力道德风险这“三大关系”,仍是资本市场法制建设工作持续推进的重要课题。
近年来,我国资本市场发生转折性变化,但“新兴加转轨”的特征没有发生根本改变,市场规范化程度还不高,稽查工作仍需不断加强。
为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证监会在法律制度体系逐渐完备的同时,不断推进资本市场执法体制建设,进一步加大资本市场违法违规行为的惩治力度,严厉打击各种证券违法违规行为。
五年回首,证监会相继查处了“德隆案”、“科龙案”等一大批重大违法案件,并对大鹏证券、闽发证券、“杭萧钢构案”等案情重大、社会高度关注的大案要案迅速查清,及时移送,主动向外界披露,规范了市场秩序,提高了执法水平,增强了执法效能。
数据显示,近5年来,共办理案件736件,移送公安机关104件,作出行政处罚212个,180家单位和987名个人受到处罚,165名责任人被市场禁入。
“证券市场瞬息万变,监管的专业性强、难度大、影响范围深远,从近些年证券执法的效果来看,无论是法制建设的进程步伐、体系化程度,还是对违法违规行为的应对速度、执法力度,都是做得很到位的。”国家行政学院杨伟东教授说。
2007年11月16日,对于证券监管系统的执法人员来说,是值得纪念的日子。在这一天,证监会稽查总队成立。
作为证券执法体制的重要创新,从立案环节看,这次改革合并稽查一局、二局为稽查局证监会稽查局,新设专门的立案处,立案处的职能是面向全市场,收集违法违规行为的信息,主动寻找线索,及时进行立案处理。这一新机制无疑会提高立案效率。
从调查环节看,这次改革大幅增加了专业调查力量。改革完成后,证监会稽查人员将达到600人。“人多力量大”,在此基础上,查案的效率自然会提高。
从审理环节看,这次改革从制度上确定“查、审分离”模式,创设行政处罚专职委员制度,由该委员会负责所有案件的审理,形成调查与处罚的相互制约,从而保证审理的专业和效率。
在新春茶话会上,这次改革同样成为专家热议的话题。大家认为,此次改革充分表明,近五年来,证监会在法治建设领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在探索和尝试具有中国特色的、体现资本市场客观规律、适应监管工作实际需要的监管执法体制方面,取得新的成果。
事实上,证监会从2004年即开始推行调查和审理分开,形成了调查与处罚权力的相互制约机制,再加上行政复议和诉讼对行政处罚制约,从而在证监会内部形成三角制约的执法制度。与会专家表示,这在中国行政执法领域中还属首创,与中国未来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方向相一致。据悉,国家行政学院对此也非常肯定,并将其作为国家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的标本安排专题进行了研究。
审视证监会近年的证券执法实践,其中贯穿的一个主题,就是积极贯彻依法治国方略,落实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要求,严格执法程序,规范执法行为,提高执法水平。
首先,证监会比较系统地规范了大量行政许可执法活动,发布施行《行政许可实施程序规定(试行)》,全面规范行取许可行为,先后四次组织清理并取消行政许可项目,合计101项。自《行政许可法》实施以来,截至2007年10月底,共受理行政许可申请4936件,依法作出行政许可决定3529件。
其次,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制定《关于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的实施意见》、《中国证监会行政执法资格认证及执法证件管理暂行办法》等制度文件,开展了行政执法资格考核工作和行政执法责任制评议考核工作,进一步规范了监管执法行为。
第三,不断加强制度建设,完善执去监督机制,做好行政复议应诉工作。改革完善行政复议委员会制度,吸收市场人士作为委员会委员,对复议案件实行类别化审理方式;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证券期货监管系统行政复议及行政应诉工作的通知》。建立起职能单位(部门)和法律专业部门共同出庭应诉的工作制度,并依靠证监会自身的公职律师队伍做好复议、应诉工作。近5年来,收到行政复议申请114件,办理行政诉讼应诉案件49件,国务院最终裁决案件4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