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造客体——创造认识论的重要组成部分,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认识论论文,客体论文,组成部分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中图分类号]B02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8-8466(2002)02-0022-04
目前,创造认识论作为马克思主义认识论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已经得到越来越多人 们的认可,这方面的研究也逐渐增多。但是,人们的研究往往侧重于对创造认识过程中 非理性因素作用的分析,而对创造客体则缺乏足够的重视。创造客体指的是创造性或独 创性的认识成果,它在创造认识论中占有极为重要的地位。创造认识的目标和归宿就是 获得创造性的认识成果。因此,对创造客体的衡量标准、非理性产生方式及分类作深入 探讨是十分必要的。
一、关于创造客体的衡量标准
人们之所以通过自身躯体的活动,或由这种躯体的活动所调动的外部物质的运动,创 造性地作用于特定的外部物质过程,以引起有关物质因素的“结合”或“分离”,使之 产生出某种合乎自身目的的物质新形态,是为了获得创造客体。从根本上讲,创造客体 指的是独创性的认识成果。那么,什么样的客体才是创造客体呢?创造客体一般由以下 几个标准来衡量:
首先,认识内容的创新性和独创性。认识客体所含内容的创新性和独创性是判断其是 否是创造客体的根本标准。从内容上看,创造客体是第一次出现的,也是最新发现的, 具有创新性和独创性。创造客体不是原有的认识客体的照抄、照搬和模仿,而是主体创 造性地发现和构想出来的新理论、新观点以及发明出来的新技术成果。当然我们并不否 认科技史上有重复发现和发明的事例,如果这些重复发现和发明是在不知道已有发现和 发明,和首次发现、发明在时间上相差不远,又的确是发现、发明者的独创性成果,则 也应该属于创造客体。
其次,认识方法的新颖性。创造客体之所以能够被创造出来,还与人们的认识方法密 切相关。创造客体本身体现着认识方法的新颖性,这也是创造客体的一个衡量标准。创 造认识是没有现成的规章可循、更没有现成的方法可搬的,与其相关的知识和经验、已 有的思维方法和认识方法都仅有借鉴价值。创造主体只有独辟蹊径、独创新路,摸索和 开辟出新的思维方法和认识方法,才有可能揭示出人类的未知领域和构造出新的观念形 态。一般说来,立体思维、发散思维、逆反思维、直觉思维和梦境思维等,同其他思维 方法相比,更具有创造性意义。爱因斯坦狭义相对论的创立,即得益于他独特的“追光 实验”。爱因斯坦16岁时就已经在无意识中想到:“如果我以速度C(真空中的光速)追 随一条光线运动,……一切都应该像一个相对于地球是静止的观察者所看到的那样按照 同样的一些定律进行。”[1](P24)面对研究过程中出现的悖论,爱因斯坦沉思了10年, 运用经典物理学不曾用过的思维方法和认识方法,才创立了狭义相对论。在一定程度上 可以说,只有创造性的认识方法才能使认识客体真正成为创造客体。
最后,提供新颖的认识材料和指出已有认识成果的错误所在,也可以作为创造客体的 衡量标准。在创造认识活动中大量存在的这两种情况,虽然没有提出独创性的认识结果 和认识结论,但对已有的认识成果和认识结论提供了新的论证材料,这就为已有的认识 成果增加了创造性成分;而发现已有认识结论的错误,并予以修正,也有其创造性意义 。因此,认识的这两种情况都可以看作是创造性的,其认识客体都可以看作是创造客体 。
二、关于创造客体的非理性产生方式
一般来讲,理性在创造认识中占主导和支配的地位,非理性只起诱导、补偿和调节的 作用;但不能否认,非理性在创造认识中也是至关重要的,创造客体之所以能够产生, 是因为创造认识具有明显的非理性特征,而非理性也具有明显的认识创造性。为了更深 入地探讨这一问题,有必要认真分析无意识、直觉、情感体验等非理性因素是如何促进 创造客体产生的。
无意识的非逻辑、非线性和离散模糊性等特点,能够把握和反映那些非逻辑、非线性 和离散模糊性的现象和事件。在某些情况下,这些现象和事件对创造客体的产生具有决 定性的作用。无意识的作用主要表现在对作为创造客体的科学和艺术成果的获得上。具 体说来,无意识对科学的作用主要表现在睡梦中独创性科学成果的获得上。心理分析学 派认为,梦境是无意识活动的王国,这一观点是有一定道理的。现代科学研究表明,睡 眠时,人的意识处于休眠状态下,但无意识却开始活跃起来。浅睡和深睡状态下的无意 识活动情况又有些不同,一般说来,浅睡状态下的无意识活动较为活跃,而梦境也较多 地出现在浅睡阶段,这一阶段也最有机会出现创造性思维,导致科学上的发明创造。化 学家凯库勒发现苯的环形分子结构式就是典型的一例。1865年的一天夜里,凯库勒工作 后在他的书房火炉旁打瞌睡,梦见原子像蛇一样弯曲盘旋,突然其中一个“抓住了自己 的尾巴”,这一图像在他的眼前嘲弄般地旋转不已。他惊醒过来,弄懂了苯的环形分子 结构式。英国剑桥大学的胡钦逊教授曾对各学科富有创造性思维的科学家的工作习惯进 行了调查研究,结果有70%的教授回答说,从一些梦中得到了帮助。瑞士日内瓦大学的 福勒瑙爱教授对数学家的调查结果也表明,69位数学家中有51位回答说,睡眠中能够帮 助解决问题。[2](P24)可见,在梦境中进行科学发现、创造的情况是很多的。无意识对 艺术的作用集中表现在艺术形象的创造上。艺术形象的创造运用了作家、艺术家的整个 生活阅历及其对人生、社会的本质的感悟。当作家、艺术家进行艺术创造时,由于受到 某种启发,深藏在无意识中的早期生活经历会重新燃烧起来,成为艺术创造的重要素材 。莫言在《十年一觉高梁梦》中写道:“最近,我比较认真地回顾了一下我近年来的创 作,不管作品的艺术水准如何,我个人认为,统领这些作品的思想的核心,是我对童年 生活的追忆,是一曲本质是忧悒的、埋葬童年的挽歌。我用这些作品,为我的童年,修 建了一座灰色的坟墓。”[3](P148)对于莫言来说,童年生活的往事和经历虽然是深刻 的,但并非都能清晰地回忆起来,有些已蒙上历史的尘埃而变得模糊不清,甚至成为了 无意识的东西,在创作《红高梁》等作品时被激活而变得清晰明白起来。
直觉是在一瞬间就能直接洞察和领悟到客观事物的本质、并获得独创性的认识成果, 即创造客体,从而使认识问题得到圆满解决的非理性的认识形式。直觉具有探索性和开 创性的特点,所以它能开辟认识的新领域,揭示新客体即创造客体的本质。直觉又是一 种重要的认识方法。由于直觉是非理性的,因此直觉方法不同于逻辑方法,直觉方法之 间也不是完全一样的。直觉对创造客体的认知价值在科学和艺术上也有充分表现。例如 ,爱因斯坦写作狭义相对论的第一篇论文《论动体的电动力学》时,就多次得益于直觉 的突然迸发。爱因斯坦回忆说:“一次,我读了洛仑兹1895年的著作。……方程式在运 动物体参照系中成立的假设引出了光速不变概念,而光速不变却与力学中的加法定律矛 盾。”[4](P47)爱因斯坦为了解决这两个概念的矛盾问题,用了近一年的时间,但是问 题并没有解决。有一天夜晚,爱因斯坦躺在床上,突然直觉迸发,答案闪电般出现,他 立即开始工作,用了五个星期的时间,终于把论文写成。这说明直觉在科学认识的获得 上具有重要作用。另外,直觉在艺术创作中也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高尔基有一次写成 了一篇小说,总觉得有一个词用得不够准确,就没有交出去付印。一天他去看马戏,正 看得入迷时,脑子里突然跳出一个词来,用在他那篇新作中再好也没有了。于是他立即 放弃看精彩的马戏,赶快跑回家去,在原作上作了修改。[5](P117-118)
另外,情感、幻想、意志等非理性因素在创造客体的产生中也能起到催化、开启、选 择、调控和优化等作用。
三、关于创造客体的分类
了解了创造客体的特点和衡量标准以后,还有必要掌握它的分类。只有对创造客体的 分类有一个明确的认识,才能更深入、更全面地把握它的内涵。根据不同的标准,创造 客体可以分为不同的类型。
从功能上,可以把创造客体分为审美客体和实用客体两部分。审美客体的主要功能在 于给人们提供某种美好的精神享受和情感体验,而不是为了实用,如雕塑、绘画、摄影 、电影等。在远古时代,人们不会为了审美而去创造客体,他们创造的一切都是为了填 饱肚子,为了生存,而不是为了审美,为了精神享受。随着时代的发展,人们的基本需 要(包括衣、食、住、行)得到了满足,他们的精神需求也随之提上了议事日程,对审美 客体的追求也越来越强烈。相应地,人们开始自觉地创造审美客体。可以说,随着生产 力水平的不断提高,人们对审美客体的创造也经历了一个从自发到自觉的过程。当然, 审美客体也是通过特定的物质形式表现出来的。实用客体,顾名思义,就是人们为了实 用的目的而创造出来的客体。尽管实用客体的创造在一般情况下,都是人们自觉进行的 ,但在不同的历史时期,由于生产力水平的限制,人们所创造的实用客体也是大不相同 的。从生产工具的变化上,可以很清楚地看到这一点。众所周知,原始人用的工具是粗 糙的石块、石斧,随着时代的发展,人们逐渐用上了铁锨、犁、拖拉机等较为先进的工 具,再后来,电子计算机、飞机等实用客体也变成了人们的生产工具。将来的生产工具 ,尽管现在还是未知数,但肯定比现在的要先进。生产工具的变化说明,随着社会的进 步,生产力水平的提高,人们所创造的实用客体会越来越丰富、越来越先进。
从时间上,可以把创造客体分为现实客体、过去客体和未来客体三种状态。所谓现实 客体,就是在目前的生产力水平下,人们创造出来的认识客体;过去客体是人们在过去 的社会发展阶段创造的客体;未来客体则是随着生产力的提高,科学技术的进步,人们 将来创造出来的客体。相对来说,过去客体是比较简单、低级和原始的;现实客体则比 较复杂、高级和先进;未来客体肯定会比现实客体更复杂、更高级和更先进。从上面所 说的生产工具的变化,我们可以清楚地认识到这一点。一般情况下,现实客体、过去客 体和未来客体是很容易区分的,根据人们创造它们的时间,即可以做出判断。例如,拖 拉机是过去客体,电子计算机、人工智能机是现实客体,更为高级的人工智能机则是未 来客体。但是,三者之间并无明确的界限。以纸为例,尽管现在人们所用的纸在种类、 质量等方面都与宋代的纸有天壤之别;尽管按出现的时间,它属于过去客体,但仅仅从 纸这个概念本身的意义看,它也是一种创造客体,是人们创造本质的体现。作为现实客 体的“纸”是从作为过去客体的“纸”发展而来的,作为未来客体的“纸”肯定又会在 作为现实客体的“纸”的基础上演化出来。可见,后出现的创造客体并不是无源之水、 无本之木,而是在继承与发展以前客体的基础上创造出来的。
从性质上,或者说按照客体自身的存在状态,可以把创造客体分为自然客体、社会客 体和精神客体。所谓自然客体,主要是指打上了人的实践和认识活动印记的物质自然界 ;社会客体则是指人类社会物质生产和生活各个领域中的事物;把精神产品或他人的思 想作为认识对象,这样的客体就是精神客体。自然客体的范围极为广泛,我们生活的世 界处处都是人们创造的自然客体。在笔者看来,自然客体最直接地体现了人的创造性与 事物的客观实在性之间的完美结合:一座雄伟的建筑,一所美丽的花园,一棵经过修整 的造型优美的松树,……无不显示着物的尺度和人的尺度的辩证统一。毫无疑问,人们 创造性的发挥必须遵守事物自身的发展规律。如果人们只是按照自己的想象去发挥自己 的创造性,而不顾客观事物自身的发展规律,这样创造出来的客体即使在短期内对人们 有利,从长远看,必将使人们的努力付诸东流,有的还可能造成巨大的灾难。社会客体 是和一定的生产力发展水平相适应,在社会的物质生产和生活各领域中存在的创造客体 。可以说,一切社会组织,如家庭、学校、科研院所、企业,都是社会客体。与自然客 体相比,社会客体比自然客体多了一些人为的因素,人们创造性的成分增加了。但不能 否认,社会客体也必须与社会发展阶段相适应,必须服务于人们的物质生产和生活。可 以想象,如果一所学校的教学宗旨、课程设置与当时的生产力发展水平格格不入,这样 的社会客体充其量只是摆设,而不是真正意义上的社会客体。精神客体则是指人们的精 神产品或者他人的思想。主体在创造自然客体和社会客体的同时,也不断地创造着自己 的精神客体,“人们在肉体和精神上互相创造着”。[6](P24)科学、艺术、宗教、道德 都属于精神客体之列。很明显,同自然客体、社会客体相比,精神客体更多地是观念形 态的东西。但是,任何精神客体都是一定阶段生产力发展水平的反映,都是时代的产物 ,都具有自己的时代特色。精神客体也有其独特之处,即它可以摆脱当前社会发展的限 制,超前地反映未来社会的发展状况,从而指导人们的社会实践。
综上所述,我们从衡量标准、产生方式和分类三个方面对创造客体进行了分析。从中 可以看出,创造客体是创造认识论的重要组成部分,甚至是关键部分。内容的创新性和 独创性是创造客体最重要的特点,可以说,认识客体之所以能成为创造客体,根本原因 即在于其内容的创新性和独创性。也正是由于这一原因,在创造客体的产生过程中,无 意识、直觉和情感体验等非理性因素占有重要的地位,要研究创造客体就必须分析非理 性的影响。最后,创造客体的分类使我们认识到创造客体无时不在、无处不在。目前, 人们对创造认识论的研究日趋广泛、深入,相信在不久的将来,创造客体会成为越来越 多人们的研究课题。
收稿日期:2001-1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