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社会主义社会劳动和劳动价值论的时代思考,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价值论论文,社会论文,时代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一百多年前,在批判和继承古典经济学家劳动价值理论的基础上,马克思建立了科学的劳动价值理论,以此为依据,创立了剩余价值学说。一百多年过去了,站在新世纪的基点上,以与时俱进的态度对待马克思的劳动和劳动价值理论,不断深化对社会主义社会劳动和劳动价值论的认识,是时代的呼唤,是发展马克思主义的要求,是深化改革、扩大开放、进一步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要求,是正确处理我国现阶段各社会阶层关系、构建和谐社会的需要,是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推进社会主义事业的需要。
一、马克思劳动价值理论的历史和现实价值
马克思劳动价值理论的创立至今已经一百多年了。马克思创立科学劳动价值理论时候正是资本主义的自由竞争时代,生产力背景是资本主义社会工业化初期的蒸汽机时代。当时,马克思用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方法研究政治经济学,研究资本主义生产关系,目的是为了揭示资本主义的剥削本质,揭示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发生、发展和最终被社会主义所取代的规律。
在马克思以前的资产阶级古典经济学家们,已经天才地创立了劳动价值论,但由于历史局限性和阶级局限性,他们有很多弄不清楚的问题,更不可能看到价值的真正本质。而马克思实现了两个突破,一是把价值从交换价值中抽象出来,这样就清楚地把价值决定问题和价值表现问题严格区分开来,从而为进一步揭示价值的本质提供了钥匙。二是把劳动二重性原理从商品二因素的分析中引导出来,从根本上解决了价值质的规定性和量的规定性问题,从而找到了说明资本主义社会一切矛盾及其发展趋势的钥匙。
马克思主义的科学劳动价值理论对价值研究提出了很多有深远意义的基本观点,如:将价值归结为劳动;认为商品价值的实体是社会必要劳动,物化劳动是任何一种商品的价值实体和内在属性,劳动是价值的物质内涵;指出价值是一种特殊的社会生产关系,是历史的范畴;劳动的特殊社会经济关系决定着价值关系,而对价值关系的分析,则是对社会经济关系分析的基础和前提,等等。
马克思对科学的劳动价值理论的研究为创立剩余价值学说奠定了基础,而剩余价值学说的创立又为他揭示资本主义生产关系规律的政治经济学理论奠定了基石,科学社会主义理论就是以此为中心发展起来的。
虽然一个多世纪过去了,情况已经发生了很大变化,我们仍然可以从马克思劳动价值理论中引申出许多宝贵的观点,如:价值是劳动创造的,而不是剥削创造的;一切归劳动者所有,不能容得寄生虫;复杂劳动是加倍的简单劳动,脑力劳动和体力劳动、精神生产和物质生产是同样重要的,两者在一些领域的劳动中结合在一起,在另一些领域又各有特点;生产性劳动部门作为直接的物质产品生产部门,直接转移旧价值和创造新价值,这些部门的劳动是社会财富积累的基础性部门,是其他一切部门的劳动得以存在和发展的前提和依托,等等。
马克思的劳动价值理论对我们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具有重大指导意义。它对我们至少有以下重要启示:其一,劳动者是劳动生产的主导因素和能动要素。在社会主义条件下,必须十分重视尊重劳动、尊重人才、尊重创造、尊重知识。其二,要以人为本,以劳动者为核心,协调好各类劳动者之间的利益关系,正确处理人民内在矛盾。其三,社会主义国家要坚持劳动人民当家作主的价值观,把保护劳动、保护劳动者、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看得比什么都重要。[1](p12)
还应该指出,建国初期和过去很长一个时期内,我们对马克思主义创始人著作的理解主要是基于对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批判,而对马克思著作中揭示的社会化大生产和商品经济乃至市场经济的一般规律认识不够,也未能发掘出马克思著作中对劳动价值论分析的很多有价值的论述,在对劳动价值论的认识上并不完全,有些认识甚至是片面的。
二、时代发展对劳动和劳动价值理论提出的挑战
由于马克思研究劳动价值理论的理论依据是资产阶级古典政治经济学,而亚当·斯密、大卫·李嘉图的最大贡献是把研究的对象从流通领域转向生产领域,转向物质资料的生产,这在当时是一个历史进步。任何一种理论都不能不受到这种理论已有的研究成果的某些制约,虽然马克思完成了对古典政治经济学的伟大超越,但是,正如恩格斯所说“每一时代的哲学作为分工的一个特定的领域,都具有它的先驱者传给它而它便由此出发的特定的思想资料作为前提。”[2](p485) 马克思主义理论也是这样。因此,马克思的研究不能不深深地受到古典劳动价值理论的影响。
马克思指出:“思想从来也不能超出旧世界秩序的范围:在任何情况下它都只能超出旧世界秩序的思想范围。”[3](p152) 由于马克思生活的那个时代, 是资本主义机器大工业蓬勃发展的时代,当时创造价值的生产劳动,主要指直接的生产过程的劳动。所以马克思认为,直接的物质生产劳动创造价值,而一切非生产性劳动都不创造价值。由于马克思生活的那个时代,科学技术的发展远不如今天迅速,虽然马克思也敏锐地看到了科学技术是不费资本家分文的劳动生产力,并明确地指出科学是生产力,但科学技术最终转化为第一生产力对经济增长的作用远不如今天明显。
由于马克思生活的那个时代,资本主义还处在自由竞争时代,资本家集所有权和经营权为一身,职业的经营管理劳动者还不普遍,虽然马克思肯定了经理人员的劳动,指出“资本家再生产过程中是作为劳动的管理者和指挥者出现的,在这个意义上说,资本家在劳动过程本身中起着积极作用……这种与剥削相结合的劳动(这种劳动也可以转给经理)当然就与雇用工人的劳动一样,是一种加入产品价值的劳动。”[4](p550) 但马克思的主要任务是揭示资本主义制度的剥削本质,看重的是资本家作为自己的资本监护人的一面,而作为经营管理的职能侧重的是资本家对劳动的监督。职业经营管理者的劳动创造价值的问题还不如今天这样突出。
由于马克思生活的那个时代,社会经济生活中的专业化分工远不及今天发达,一些新兴的经济组织如保险业、旅游业、中介组织、文化教育产业的问题还没有达到今天这样重要的程度。
到了列宁时代,列宁敏锐地看到了资本主义社会的这种变化,但由于历史原因,这种非生产劳动领域的发展仅被看作是资本主义腐朽的标志。
虽然马克思生活的那个时代,服务劳动还微不足道,但马克思已经分析了非物质产品的生产劳动性质。他举教师、医生、演员、裁缝为例,“这些服务本身有使用价值,由于他们的生产费用,也有交换价值。任何时候,在消费品中,除了以商品形式存在的消费品以外,还包括一定量的以服务形式存在的消费品。因此,消费品的总额,任何时候都比没有可消费的服务存在时要大。其次,价值也大了,因为它等于维持这些服务的商品的价值和这些服务本身的价值。”[5](p160) 今天, 当服务劳动所占比例越来越大的时候,对服务劳动的价值创造问题的深入分析也比马克思时代更迫切了。
由于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的任务是揭示资本主义生产关系的规律,即揭示资产阶级对工人阶级的剥削关系,因而采取的是科学的抽象法,把一些与揭示资本主义剥削关系无关的问题舍弃掉了,主要是要划清劳动与剥削的界限,所以许多具体的问题还未涉及到。
今天的社会经济环境已经和一百多年前马克思主义创始人创立科学的劳动价值论时的情况有了很大的不同。今天面临的任务和我们在建设社会主义初期对马克思主义创始人著作的理解和把握也有了一定的差距,因而,部分传统的观点正在受到挑战,部分观点需要我们重新研读和理解。
首先,我们来分析时代性因素的变迁提出的新问题。
(1)科学技术作为第一生产力,已经渗透到生产要素的各种功能中去, 使得生产资料和产品的科学技术含量越来越高。当今经济发达国家的经济增长中,科学技术贡献所占比重越来越大,物化劳动作为科学技术的凝结与活劳动相比已占据社会生产的主导地位,科学技术工作者创造价值已成为普遍的共识。
(2)产业结构的演进使得非物质生产部门的发展越来越迅速,非物质生产部门的劳动者所占比例越来越大。在经济发达国家,非物质生产部门创造的产值超过了物质生产部门。即使在物质生产部门,直接从事物质产品生产的劳动者也大幅度减少。部分非物质生产部门创造价值也已成为现实。对服务产品需求的日益增长,是我们这个时代的重要经济特征。
(3)生产力的发展和社会文明的进步,使得劳动者的外延日益扩大。 在现代公司制度下,财产的所有权和经营权分离,经营管理人员成为生产的直接指挥者和经营活动的管理者,经营管理者的劳动创造价值已成为一个非常重要的问题。
(4)社会的发展和物质产品的丰富,使得人们对精神生活的需求越来越多,从而使得精神产品生产者的地位日益提高,从事精神产品的生产者日益增多,精神产品的生产创造价值的作用越来越明显。
其次,我们来分析,如果没有理论创新会对我们的社会经济生活造成什么结果。
(1)非物质生产领域非实体性价值的创造得不到承认,这些领域劳动者的劳动就得不到承认,这些领域就发展不起来,人们对这些领域的需求就得不到满足。
(2)非物质生产部门的发展得不到重视,社会的整体繁荣和人民物质文化生活水平的整体提高、社会的发展、人的全面发展就得不到保证,最终,物质生产部门的生产也要萎缩。
(3)经营管理劳动者的劳动得不到承认,物质生产部门和非物质生产部门决策能力和创新能力、抵御风险的能力就会大大减弱,整个社会生产就难以进步。
(4)价值创造不等于价值分配,一些非劳动收入得不到法律的保护,市场就会变得死水一潭,市场经济功能就会减弱,物质部门的价值创造最终就会受影响。
三、对社会主义社会的劳动和劳动价值理论的初步分析
我国已建立了社会主义制度,正处在需要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这就要求我们探讨社会主义社会的劳动和劳动价值理论问题,而不能完全照搬照抄马克思主义创始人一百多年前的关于当时资本主义的劳动和劳动价值理论。上述时代性因素提出的问题在社会主义制度下同样发生,这是不容置疑的,因为社会主义是和人类文明一起进步的。但社会主义条件下的劳动和劳动价值理论毕竟应当和其他社会制度有明显区别。
按照科学社会主义的基本原理,在社会主义社会,社会主义社会劳动和劳动价值理论应该反映的生产关系或经济关系是根本利益和整体利益一致的利益关系。在占主导地位的社会主义生产关系中,人与人之间的关系不存在剥削关系,不论在什么样的工作岗位,不论是物质生产领域还是非物质生产领域,不论在从事生产、流通和服务领域的人员都是劳动者,他们的劳动都为社会主义现代化作出贡献。
我们必须看到,社会主义是人类历史上第一次利用经济规律主动地创造历史的伟大尝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前无古人的事业,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是我国必经的历史阶段,社会主义不能脱离人类文明大道,因此,社会主义社会的劳动既具有和社会主义生产关系相联系的一些显著特征,又具有和现代市场经济相联系的一些基本特征。它们之间的关系是,后一个基本特征决定前一个显著特征,前一个显著特征制约和影响后一个基本特征。这是人类社会的发展规律和社会主义建设规律之间的关系,是共性和个性之间的关系。
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市场经济条件下的劳动至少应有以下几个时代特征:
第一,我们选择的是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在混合经济条件下,劳动者和生产资料的关系有直接性和间接性相结合的现实矛盾。
第二,我们选择的是按劳分配为主和按生产要素分配相结合的分配制度,在这种制度下,客观上存在剥削现象,合法的剥削是被认可的。
第三,我们选择的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一切生产要素,不管是过去劳动还是现在劳动,无论是死劳动还是活劳动都要由市场来配置。劳动者已经成为社会的主人,他们的权益和尊严必须受法律的保护,但劳动力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还仍然具有商品特点,自由流动、自愿选择。
第四,在社会主义物质生产和非物质生产领域里,劳动者之间的关系首先是基于经济利益之上的竞争关系,其次是合作关系。
我们可以把社会主义社会的劳动者所处的领域划分为四个部门,并提出对他们劳动的价值创造特点的一些思考:
一是物质产品生产部门。在这个部门工作的劳动者是直接物质产品的生产者,是直接的价值创造者,而不论是一线工人、技术人员、管理人员。
二是精神产品生产部门。这个部门的劳动者是精神产品的生产者,也是价值创造者,虽然有些精神产品是非实体性的。
三是流通和服务产品提供部门。在这类部门工作的劳动者是通过创造非实体性产品,满足社会需要的,他们的劳动是社会分工所必需,也创造价值。
四是公共产品的提供部门。指上层建筑的有关部门。在这些部门的工作者也是劳动者,他们的劳动不创造经济价值,但创造社会价值。
对社会主义社会劳动和劳动价值理论的深化认识,有利于我们理解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分配制度。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我们可以把社会成员的收入分为劳动收入和非劳动合法收入。凡通过市场技巧运作(如股票投资、证券投资、房地产投资等)所获收入称为非劳动合法收入,把直接创造价值和为价值创造作出贡献所获收入称为合法劳动收入。
四、深化对劳动和劳动价值理论的认识应该创新的一些观念
(1)劳动不仅限于生产性劳动, 凡是为价值创造直接间接作出贡献的劳动即有用性劳动都是社会需要的劳动,社会分工不同,劳动的自然性质不同,劳动成果的表现形式也不同。
(2)物质生产部门的生产性劳动直接创造价值,非物质生产部门的非生产性劳动有的也直接创造价值,有的间接创造价值。
(3)再生产四个环节中的劳动虽然对价值创造的贡献不同,但构成社会总劳动,没有非生产性劳动,生产性劳动创造的价值难以实现。
(4)有些部门为物质产品的价值生产创造条件,有些部门通过物质产品的生产直接创造价值,还有些部门通过满足社会需要创造非物质实体性价值需求,还有些部门通过智力劳动保障价值创造和提高价值创造的能力和水平。
(5)物质生产部门,非物质生产部门,包括流通、服务和精神生产部门及其劳动者都是价值贡献者,社会需求满足者,社会财富创造者,社会生产力的推动者。
(6)判断劳动者还是非劳动者的标准是,是价值创造的贡献者还是价值的无偿占有者或非法侵吞者。
(7)一些通过市场机制运作所获收入,如股票、债券、期货等,是非劳动收入,但是合法性非劳动收入。这些收入不是通过对价值创造的贡献所获得的,但是社会容许的,市场经济条件容许的,允许这些收入的存在在当今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市场经济条件下总体上是有利于社会经济发展的。
五、深化对劳动和劳动价值论的研究和认识的现实意义
只有深化对社会主义社会劳动和劳动价值理论的研究和认识,才能说明工人、农民以外的社会其他劳动阶层也是社会主义的建设者。由于我们很早就断定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共同发展,是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一项基本经济制度,所以民营科技企业的创业人员和技术人员、受聘于外资企业的管理技术人员、个体户、私营企业主、中介组织的从业人员、自由职业人员等社会阶层对社会的贡献以及他们的经济地位就已经得到党和政府的认可和肯定。但对上述阶层政治上的认可和肯定,明确他们也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建设者,这只有通过深化对社会主义社会劳动和劳动价值理论的研究和认识才能够从理论上和思想认识上彻底解决。
只有深化对社会主义社会劳动和劳动价值理论的研究和认识,才能解决对私营企业主的社会地位的评价问题,从而使他们愿意积累资本,创造财富,为社会主义经济基础服务。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现实是,剥削阶级作为一个阶级已经消亡,社会主义社会中有产阶层的资产有很多是靠科技和经营管理得来的,科技和经营管理本身就创造价值,有产者的财产很大程度上不是剥削的产物,即使有剥削,也是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在政策上容许的。马克思曾提出过不要资本家和其他剥削者个人对资本主义关系负责的观点。马克思指出:资本主义社会的资本家和地主及其他人,只是经济范畴的人格化,是一定阶级关系和利益的承担者,不管个人在主观上怎样超脱各种关系,他在社会意义上总是这些关系的产物。因此,“同其他任何观点比起来,我的观点是更不能要个人对这些关系负责的。”[6](p12) 这就要求我们在对待历史时把制度制约和个人因素适当分开。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历史条件下,只要经营者在政策范围内合法经营、合法盈利,就应该受到保护和认可。
只有深化对社会主义社会劳动和劳动价值理论的研究和认识,才能使我们对私人财产和共同富裕有一个正确的认识。马克思、恩格斯在《共产党宣言》中曾经说过,“共产主义并不剥夺任何人占有社会产品的权力,它只剥夺利用这种占有奴役他人劳动的权力”。[7](p267) 在当今中国,劳动者买股票、办实业、 投资行为不断增多,个人财产也逐渐增加。因此,怎样看待个人财产的问题也突出了。
只有深化对马克思主义劳动和劳动价值理论的研究和认识,才能正确理解工人阶级的科学内涵和工人阶级队伍发生的新变化。内涵上,“工人阶级”是机器大工业的产物,在社会主义社会,他们是中国社会化大生产的代表。在我国,无产阶级已逐渐走向有产阶级,特别是其中的民营企业主和知识分子,会拥有更多的财产。外延上,邓小平同志早就从“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的著名论断中得出了“知识分子是工人阶级一部分”的科学结论。要最终彻底实现工人阶级从无产者到有产者的转变,就要把广大科技工作者、文化工作者和经营管理者为主体的知识分子纳入工人阶级的范围,只有而且必须深入对社会主义劳动和劳动价值理论的研究和认识,才能为科学技术、经营管理甚至服务创造价值提供理论依据。
只有深化对社会主义社会劳动和劳动价值论的认识,才能主动协调各阶层、各领域、各职业、各岗位劳动者之间的关系,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创造条件。因为只有深化这种认识,才能真正贯彻以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分配制度,坚持按生产要素贡献分配,同时健全社会保障制度,科学处理效率与公平的关系,建设共同富裕的、和谐的社会主义社会,实现小康社会建设的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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