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代中国教学与劳动相结合的基本原则_马克思主义论文

当代中国教学与劳动相结合的基本原则_马克思主义论文

当代中国实施教劳结合的基本原则,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基本原则论文,当代中国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当代中国实施教育同生产劳动相结合(以下简称“教劳结合”)的理论体系已基本形成,它由三方面构成:发展了马克思主义的教劳结合和综合技术教育思想、经过科学总结了的中国实施教劳结合的历史经验、那些符合社会发展规律的反映当今世界教劳结合的新特点和新趋势的思想观点。以这一理论体系为指导,可以确定,具有中国特色的教劳结合应有三个显著特点:其一,坚持社会主义的方向性;其二,符合当代中国的国情;第三,适应当代世界社会发展的客观要求。本文根据上述理论和特点,试提出当代我国实施教劳结合的基本原则,以就教于理论界同仁。

原则之一:坚持以发展了的马克思主义教劳结合思想为指导。

马克思主义的理论与中国革命的具体实践相结合,是我国革命和建设取得胜利的三大法宝之一,同理,中国当前和今后的教劳结合必须坚持以发展了的马克思主义教劳结合思想(含综合技术教育思想)为指导。这是由我国的社会主义性质所决定的。对这一主导原则应当坚定不移,不能有丝毫动摇。坚持这一指导,必须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第一,马克思主义教劳结合原理自创立到现在已经过去了130余年,这期间,人类生存的社会条件发生了巨大的变化,在马克思主义教劳结合发展史上也出现了三块里程碑。因此,不能只抓住马克思主义创始人的某些具体论述不放,寻章摘句,机械照搬,重蹈教条主义的覆辙,而是要总体上把握马克思主义教劳结合思想的整个体系,把它作为马克思主义思想体系的一个子系统加以研究。——这是一方面。另一方面,当前应当更多地研究毛泽东、邓小平有关教劳结合的论述,因为这些论述更接近中国的实际。尤其是邓小平的现代“大教育”与“大生产”相结合的观点,已在很大程度上把马克思主义创始人的“学校教育”与“生产劳动”相结合,推到了处理好教育与经济发展关系的高度,使教劳结合由一种改造社会的方法升华为协调并促进社会发展的总的原则。这是符合时代要求的活的马克思主义教劳结合思想。

第二,要认真研读马克思主义有关教劳结合的经典论述,弄懂弄通马克思主义的教劳结合思想的确切含义。经历了1958年和“文革”中的教训,有些人之所以“谈劳色变”,以至对马克思主义的教劳结合原理持怀疑态度,其中原因之一是没能弄清马克思主义有关原著的真切含义,以致于将其与“左”的错误混为一谈。笔者认为,当前要深入研读马克思主义有关教劳结合的经典论述,当务之急是勘校有关原著的中译文,纠正某些漏译和误译,还有关论断以确切而严密的内涵,这将有利于消除理解上的分歧;在此基础上,把有关论述放到其赖以存在的社会背景中加以全面考察,从而深刻理解其原义实质,并联系当前的实际,研究其理论意义和现实意义。对那些马克思主义创始人在特定场合下说过的在当时具有特定意义的论断,进行杨弃;对那些100多年前提出而被当前事实证明为真理的论断则全面继承和阐扬。这样就能革除“我注六经”、“六经注我”的积弊,而从概念的确定性和精确性上全面、准确地把握马克思主义教劳结合思想的原义。

第三,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力争在实践中发展马克思主义的教劳结合思想,注重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来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这就需要我们进一步解放思想,“不唯书”、“不唯上”,从实际出发,主动开创“教劳结合”的新局面,不断探索新时期具有中国特色的教劳结合之路。通过反复实践,不断总结经验并升华为理论。——这是一方面。另一方面,应彻底抛弃“姓社”、“姓资”的思维方式,从我国国情出发,大胆借鉴世界各国在教劳结合实践中产生的那些能反映教劳结合普遍规律的新经验,为我所用。只有这样,才能既坚持以马克思主义的教劳结合思想为指导,又从理上补充、丰富和发展马克思主义的教劳结合思想体系。

原则之二:适应中国经济、社会现状及其发展的要求。

教劳结合是社会发展到一定历史阶段的产物,它既受一定社会条件的制约,又要促进经济和社会的发展。这是符合唯物史观的科学结论,也是被我国实施教劳结合70余年的经验教训所充分证明了的。所以,我们欲正确贯彻教劳结合的方针,必须把“适应经济和社会的现状及其发展的要求”视为一条重要原则。

贯彻这一原则应当做到:

第一,客观地认识中国的经济发展现状及其发展趋势,选择合适的教劳结合的内容和形式。正因为我国目前尚存在大量的手工劳动和体力劳动,急需成千上万的具低、中级技术水平的劳动力,当前的教劳结合必须考虑教育同手工劳动和体力劳动的结合;也正因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急需大批有较高技术水平的熟练劳动力和人才,在实施教劳结合时,又必须尽量创造条件使教育与现代化的生产相结合。这一原则用于实践决非易事。因为我国经济正由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过渡,在资源配置、技术结构、管理方式等方面的矛盾或冲撞是避免不了的。目前,我国已有了经济、社会发展“三步走”的战略目标和《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提出的教育发展的“三个阶段”的设计,我们必须以其为据,创设“教育”与“生产劳动”良性互促的机制。

第二,在继续抓好“教——产”结合的基础上,加大“产——教”结合的力度。马克思主义的教劳结合思想包含“教——产”和“产——教”两个方面的双向结合。对教育来说,使其自身与国民经济发展的要求相适应,就从一个根本点上抓住了教劳结合的实质;对生产部门来说,主动自觉地搞好“产——教”结合,才能从另一个根本点上抓住教劳结合的实质,从而使马克思主义的教劳结合思想得到全面正确的贯彻。

第三,充分认识教育效益的滞后性,为振兴经济而努力使“教育先行”。教劳结合是一个处理“教育”与“生产劳动”(经济)关系的概念。就其实质过程和效果而论,从“教育”到“生产劳动”,尽管有时可即行安排并迅速见效(在科技飞速进步的当代尤其如此),但从总体上说,需要有一个较长的过程,这是由教育效益的“滞后性”决定的。为此,要发展生产,必须坚持“科技是关键,基础在教育”,必须努力实行“教育先行”。应当说,近10多年来,我国绝大多数地区对教育给予了较大关注,但无可讳言的是,不重视教育的地区或部门绝非仅是个别的,不少地区在不少方面表现出急功近利的“短视行为”,这种状况将为我国经济的健康持续发展埋下诸多隐患。

第四,通过教劳结合,既要振兴经济,又要促进整个社会发展。当前,建设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需要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一齐抓,而且“两手都要硬”,这已是家喻户晓的真理。然而,我们在抓经济建设的同时,对精神文明建设重视不够,由此带来了诸如贪污腐化、道德沦落、社会治安水平下降等一系列社会问题。这些问题业已成为我国经济进一步发展的阻力。加强精神文明建设有赖于国家在政治、思想、法律等方面采取强有力的手段,但充分发挥教劳结合的育人功能和改造社会的功能,全面提高整个中华民族的素质,也不失为一条十分重要的措施。

原则之三:因地制宜,建立起多层次、多规格的教劳结合新体系。

教育、经济与社会发展的不平衡,决定了教劳结合必须因地制宜。考虑到不同类型和层次的学校、不同经济类型和技术基础的厂矿企业,因地制宜还应包括因校制宜、因厂矿企业与生产部门制宜。这就需要使当代中国的教劳结合在方向、内容、组织形式、方法和步骤等方面建立起一个多层次、多规格、“星罗棋布”又彼此沟通联系的体系。

贯彻因地制宜实施教劳结合的原则,应当做到:

第一,正确处理政策的统一性与贯彻执行的灵活性的关系。所谓“统一性”,是指教劳结合作为处理教育与经济和社会发展关系的总的原则,不仅教育部门应当贯彻执行,社会的各行业、各部门都应当主动地贯彻这一原则。所谓“灵活性”,是指在具体贯彻落实时应从实际情况出发,选择合适的教劳结合的内容、组织形式、方法和步骤。既要反对借口“情况特殊”而忽视教劳结合,又要避免无分类指导的“一刀切”、一个“模式”的全国“一盘棋”。为此,应认真领会有关理论、方针、政策和典型经验的精神实质,分理出“普遍适用”和“局部适用”的头绪,从自己的实际情况出发;处理好一般与个别、共性与个性的关系,在一般理论和大政方针指导下,在总体目标制约下,借鉴外地的适用于本地的成功经验,确定本地区、本部门实施教劳结合的具体规划。如前所述,目前国家已制定了经济与社会发展“三步走”的战略目标,《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也规定了教育发展的“三个阶段”。在这个大前提下,以行政区划为单位确定本地区实施教劳结合的具体规划是不难做到的。

第二,注重调查研究,积极开展教劳结合实验,通过实验取得经验,逐步推广。1958—1978年,全国各地的教劳结合工作有经验也有教训;在改革、开放的今天,更有一些地区在“三教统筹”、“经(农)科教结合”、“产学研结合”等方面取得了长足的进步,积累了不少成功的经验。我们理应对其认真总结,“抓点带面”,使各地的教劳结合上一个新的台阶。

第三,建立、健全统筹教劳结合的各级领导、指导机构,明确职责分工,在各级机构所辖范围内分类指导,分区统筹。同时要大力提倡区域性的互助与合作,使教劳结合不断上“档次”。

原则之四:联系中国国情,借鉴外国经验。

从中国的实际出发,借鉴外国的成功经验,“洋为中用”,是中国革命和建设取得胜利的“法宝”之一。在改革、开放的今天,我们更应当把这一“法宝”接过来,用以解决所遇到的新问题。在当前科技飞速发展的新技术革命时代,世界各国在生产、科技、教育和社会发展等方面,从而也在教劳结合上,面临着许多共同课题,这就为我国教劳结合借鉴外国经验提供了可能性。我国是发展中国家,教劳结合所面临的某些问题是外国尤其是发达资本主义国家曾经面临过且是有经验教训的。更何况当今世界发达国家实施教劳结合的某些做法,客观地蕴含着马克思主义所揭示的教劳结合的普遍规律,借鉴外国经验的必要性更是不言而喻的。

贯彻这一原则应当做到:

第一,以科学的态度,客观、公正地分析评价外国尤其是发达资本主义国家的教劳结合的理论与实践。用马克思主义的教劳结合思想分析其是、非、优、劣,从中发现规律性的东西。对那些符合教劳结合普遍规律的经验,应大胆借鉴;对那些基于其本国的条件,在特定时期、特定场合发挥作用的成功经验,则应“具体情况具体分析”,防止机械照搬;与此同时,还应研究那些失败的教训,弄清原因,以作“前车之鉴”。

第二,弄清当代中国国情,适当、适时地借鉴。目前我国尚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各地的教育、经济和社会发展又极不平衡。这样的国情提示我们:借鉴哪些国家的教劳结合经验,什么时候又怎样借鉴应当适当适时地做出选择。例如,对我国东部沿海较发达地区来说,完全可以直接借鉴发达国家“产学合作”、“经科教结合”等经验;而对老、少、边、穷地区,这项工作则应滞后一些,即使借鉴某种形式,也应在具体内容上加以改造。那种面对发达国家的成功经验,不顾自己的具体情况一味照抄照搬,抑或妄自菲薄、自愧弗如而无所作为的态度,都是不足取的。

第三,充分发挥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借鉴并改造外国的经验,走中国独特的教劳结合道路。在中国革命和建设的历史进程中。我们曾犯过一提“借鉴”就全盘接受的错误,如建国初期“学习苏联”,近些年“全盘西化”,其教训是深刻的。所以,必须处理好“借鉴”与充分发挥自己长处的关系。我国是社会主义社会,有些资本主义制度本身不能解决的问题,我们可以通过充分发挥社会主义制度的优势性来解决。另一方面,我国从理论到实践有着丰富的实施教劳结合的历史经验,在借鉴外国实施教劳结合的经验时,切不可数典忘祖,将那些付出了巨大甚至是痛苦的代价才换来的经验弃之不用。我们确信,在借鉴他人经验的同时,充分发挥自己的长处,定能走出一条具有中国特色的教劳结合道路。

纵观人类4000多年的历史,战争与和平的时间比例为13:1。相对而言,当今国际环境进入了一个历史上少有的和平稳定时期,教劳结合也成为全世界普遍关注和认真探索的重大课题。“天予不取,反受其殃;时至不迎,反遭其累。”我们理应抓住这一有利时机,把我国的教劳结合推向一个历史的新阶段。笔者认为,作为一个互相联系的整体,上述四条原则是当前我国实施教劳结合所应遵循的主要原则。当然,“原则不是研究的出发点,而是它的最终结果……不是自然界和人类去适应原则,而是原则只有在适合于自然界和历史的情况下才是正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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