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学发展观视域下的效率与公平,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视域论文,科学发展观论文,公平论文,效率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科学发展观以社会发展的客观必然性为基础,进一步深化了我们党对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规律的认识,这与社会主义社会对效率的追求是一致的。同时,科学发展观又将人视为经济与社会发展的核心,将人的全面发展视为发展的根本目的和标志,这与社会主义社会对公平的追求是一致的。因此,科学发展观与社会主义效率公平观呈现出内在的契合性。
一
科学发展观的提出绝不是偶然的,而是继承前人思想成果、总结我国新时期发展成就、反思发展问题的必然结果,同毛泽东、邓小平、江泽民同志关于发展的重要思想一脉相承。它体现了对社会历史发展规律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规律的深刻揭示,鲜明地展现出合规律性的维度。
所谓一脉相承,其基本内涵之一就是以人类客观的实践活动为社会存在和发展的现实基础,视马克思主义唯物史观为理论基础。唯物史观认为,现实的物质生产实践生成了人类社会的基本矛盾,即生产力与生产关系之间、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之间的矛盾运动,从而构成了贯穿人类社会发展始终的基本规律,即生产关系应适合生产力状况的规律,上层建筑应适合经济基础状况的规律。马克思主义唯物史观所实现的革命性变革,就在于科学地揭示了人类社会历史发展的这一基本规律,并以此为基础探求人类解放的价值目标及其实现路径。科学发展观正是以唯物史观为指导原则,它提出:“马克思主义认为,生产力的发展,是人类社会发展的最终决定力量。我国正处于并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初级阶段就是不发达阶段。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主要矛盾,始终是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同落后的社会生产之间的矛盾,根本任务是发展社会生产力。我们党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是发展,首先是要发展经济。只有不断解放和发展生产力,才能为社会全面进步和人的全面发展提供物质基础。”[1] 它进一步强调,坚持科学发展观,其根本着眼点是要用新的发展思路实现更快更好的发展,“发展是硬道理”是我们必须始终坚持的重要战略思想。
科学发展观以唯物史观为理论基础,但并不是对经典理论的简单复述,而是在继承前人关于社会发展普遍规律的认识的基础上,以马克思主义的实践的思维方式为指导,全面阐述了当代社会的全面发展规律、协调发展规律和可持续发展规律,深化了我们党对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规律的认识。科学发展观认为,置身于当代社会,遵循和坚持社会的全面发展规律、协调发展规律和可持续发展规律,是中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必然选择。
马克思曾指出:“全部社会生活在本质上是实践的。”[2] 在古代,人类的实践活动包括三种基本形式,即物质生产实践、创立和改造社会关系的实践和创造精神生活的实践。这三种基本的实践活动推动着人类社会从低级向高级发展。到了近代,由于科学技术的突飞猛进,社会生产力大幅度提高,人类在运用强大的技术力量不断地向大自然索取财富的同时,却破坏了自然界的生态平衡,使自身的发展陷入困境。人类生存与发展的需要,促使实践的第四个基本形式——生态生产实践,即保护和支持生态环境的实践形式应运而生。当代人类的实践活动就是由上述四种基本形式构成的系统,这四种实践产生了社会的基本领域,即生态系统、经济系统、政治系统和文化系统。马克思也将这一社会大系统视之为社会有机体,他说:“现在的社会不是坚实的结晶体,而是一个能够变化并且经常处于变化过程中的机体。”[3] 因而,人类社会发展乃是社会有机体各要素交互作用的矛盾运动过程与结果。在社会大系统中,诸要素均具有特定的职能作用并遵循一定的秩序和规则,其中,生态系统是前提,经济系统是基础,政治系统是保障,文化系统是主导。各要素之间的内在的本质的联系,便构成了当代人类社会发展的客观规律,即摒弃社会的片面发展,坚持社会的全面发展;摒弃社会的失调发展,坚持社会的协调发展;摒弃社会的非持续性发展,坚持社会的可持续性发展。
科学发展观的合规律性昭示人们:在当代社会,发展仍然是硬道理,是第一要务。而效率属于生产力的范畴,它提出了人和自然之间实现物质变换的最佳标准,是衡量社会进步的最根本的标志。因而,科学发展观与效率具有内在的契合性,提高经济效率与社会效率,是科学发展观的题中应有之义。
第一,科学发展观对发展地位的界定,体现了效率的历史作用。唯物史观认为,物质生活资料的生产方式构成了人类社会存在和发展的决定因素。生产方式的前提就是生产力,即人们使用什么样的生产工具作用于自然界,而生产力水平的提高也就意味着人类生产和效率的提高。因而,效率的提高就成为人类社会生存和发展的基础之所在。
党的十六大报告提出:“必须把发展作为党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不断开创现代化建设的新局面。……在中国这样一个经济文化落后的发展中大国领导人民进行现代化建设,能不能解决好发展问题,直接关系人心向背、事业兴衰。党要承担起推动中国社会进步的历史责任,必须始终紧紧抓住发展这个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把坚持党的先进性和发挥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落实到发展先进生产力、发展先进文化、实现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上来,推动社会全面进步,促进人的全面发展。”[4] 温家宝同志在2004年中央党校的讲话中进一步指出:“发展观的第一要义是发展。离开发展,就无所谓发展观。坚持科学发展观,其根本着眼点是要用新的发展思路实现更快更好的发展。发展是硬道理,这是我们必须始终坚持的重要战略思想。中国解决一切问题的关键在于发展。”[5] 把发展定位于“执政兴国第一要务”,蕴涵着对共产党执政规律、社会主义建设规律和人类社会发展规律的深刻认识,也是对效率的社会历史功能的充分肯定。马克思曾提出,社会主义制度建立之后,应“尽可能快地增加生产力的总量”,如果没有生产力的高度发展和巨大增长,“那就只会有贫穷的普遍化;而在极端贫困的情况下,就必须重新开始争取必需品的斗争,也就是说,全部陈腐的东西又要死灰复燃。”[6] 改革开放之前的中国社会主义实践完全证实了马克思这一观点的真理性、预见性;20世纪80年代末90年代初,东欧剧变、苏联解体,世界社会主义运动陷入低潮,也充分证明了马克思主义的观点。“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的根本表现,就是能够允许社会生产力以旧社会所没有的速度迅速发展,使人民不断增长的物质文化生活需要能够逐步得到满足。”[7] 中国共产党历经革命、建设和改革,已经从领导人民为夺取全国政权而奋斗的党,成为领导人民掌握全国政权并长期执政的党;已经从受到外部封锁和实行计划经济条件下领导国家建设的党,成为对外开放和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领导国家建设的党。与革命和战争年代不同的是,共产党在夺取国家政权之后,面临的主要任务是组织社会的生产和建设,促进国家与社会发展,实现人民的根本利益。如果执政党不能推动社会的进步和发展,不能给人民带来实惠和好处,不能执政为民,就不能得到人民的支持和拥护,就会失去执政的合法性。只有发展先进生产力,发展先进文化,实现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的生活水平,不断增强我国的综合国力,才能使党的执政地位不断得到巩固。
进入21世纪,经济全球化作为当代世界经济发展的基本特征和总趋势,正以不可阻挡之势对国际经济、政治、文化关系产生广泛而深刻的影响,并使发展成为新世纪新时代的最强音。任何国家要跟上时代潮流,要在激烈的国际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都必须高度重视、认真研究、切实解决发展问题,把发展作为首选的国策。只有发展,才能在经济全球化过程中占据有利的地位,才能分享国际分工所带来的利益和好处,才能为解决各种问题提供坚实的物质基础。落后则意味着被动和挨打,意味着被世界潮流所抛弃和边缘化。只有抓紧机会加快发展,我国才能在国际事务中发挥更大的作用和影响力,从而提升国际地位。
第二,科学发展观倡导的“新型工业化”道路,为我们在当代社会全面发挥效率功能提出了现实路径。在现实社会中,构成效率的基本要素有三个:“一是单位时间内所生产的物品或劳务的质量和数量;二是这种物品或劳务所具有的效用;三是生产者在交易中获得的效益。这三个条件缺少了任何一个,都不能构成现实的效率。”[8] 在当代中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应当是建立在优化结构、提高质量和效益的基础上的发展,实现速度、结构、质量、效益相统一。我国经济建设存在的突出问题是结构不合理,经营方式粗放,经济增长主要依靠增加投入和扩大投资规模,为此,“必须坚持走科技含量高、经济效益好、资源消耗低、环境污染少、人力资源优势得到充分发挥的新型工业化道路。”[9]
目前,我国科技创新和技术进步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约为30%左右,不仅低于发达国家60%~80%的水平,而且比发展中国家35%的平均水平还要低。尽管如此,科技创新和技术进步对我国经济增长的贡献的空间还很大。必须加快转变经济增长方式,坚持以改革开放为动力,充分发挥科学技术作为第一生产力的重要作用,注重依靠科技进步和提高劳动者素质,加快推进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显著提高经济增长的质量和效益。同时,当今世界的经济和科技的发展,日益显示出高新技术在生产力发展中的主导地位。高新技术尤其是信息产业,科技含量高,渗透力强,它们以知识创新为基础,以人才为依托,这些都给后发国家提供了跨越的机遇。只要我们紧紧追踪世界高新技术的发展趋势,在大力推进信息化的同时,积极主动地加快生物、航空、航天、新材料、新能源等高新技术的研制和开发,就能够在世界高新技术领域占有一席之地,从而促进我国国民经济增长由粗放型向集约型转变,实现生产力的跨越式发展,为提高经济效率和社会效率提供科学的、可持续的路径。
二
社会历史的内在规律是客观存在的,但它并不是在人们的实践活动之前或之外预先存在的东西,等待着人们去尊重它,符合它,按它去办事,而是通过社会主体的价值选择活动来实现,是根植于人类的实践活动之中的。基于此,科学发展观提出:要“坚持以人为本”,“要把人民的利益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不断满足人们的多方面需求和促进人的全面发展。”[10] 这一论断深刻地表明了科学发展观对马克思主义重视价值关怀这一传统的继承和弘扬,凸现其深厚的人文意蕴,彰显出鲜明的目的性。
科学发展观“以人为本”的价值诉求,与马克思主义唯物史观是一脉相承的。在马克思、恩格斯的视域中,“社会”或“历史”就是人的价值选择的过程及结果。他们提出:“我们的出发点是从事实际活动的人”[11],“在社会历史领域内进行活动的,是具有意识的、经过思虑或凭激情行动的、追求某种目的的人;任何事情的发生都不是没有自觉的意图,没有预期的目的的。”[12] 人们总是按照自己设定的目标从事社会活动,“创造这一切、拥有这一切并为这一切而斗争的,不是‘历史’,而正是人,现实的、活生生的人。‘历史’并不是把人当作达到自己目的的工具来利用的某种特殊的人格。历史不过是追求着自己目的的人的活动而已。”[13] 与那种把社会发展规律理解为与人的活动无关的纯粹自然过程的误解相反,在马克思看来,“人是全部人类活动和全部人类关系的本质、基础”[14],所谓社会发展规律,不是什么外在于人的活动的规律,而是“人们自己的社会行动的规律”[15]。以唯物史观为基础的科学发展观认识到,正是人类从事的物质生产的价值选择活动,创造了生产关系必须适合生产力状况的规律;也正是人类在经济生活、政治生活和文化生活中的价值选择活动,创造了上层建筑必须适合经济基础发展要求的规律。同样,就当代社会的全面发展规律、协调发展规律和可持续发展规律而言,也是不能离开人们对公正、平等社会,对美好、幸福生活的价值追求以及为此所进行的价值选择活动的。
科学发展观蕴涵“以人为本”的生存价值与理念,而社会公平作为社会和谐的标准,正是“以人为本”的凸显。因而,社会公平也必然成为科学发展观的重要体现。
第一,科学发展观视人的全面而自由的发展为内在价值,为人们深刻认识社会公平在社会主义社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提供了条件。科学发展观继承了马克思主义深厚的人文关怀的传统,视“以人为本”为其本质和核心所在,以满足人民群众的多方面需求和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为宗旨。这就使人们认识到,社会主义要超越资本主义,不仅要创造出比资本主义更高的效率,能促进生产力的长足发展,而且要提供一个比资本主义更公平、更公正的社会。
社会公平就是社会的政治利益、经济利益和其他利益在全体社会成员之间合理而平等的分配,它意味着权利的平等、分配的合理、机会的均等和司法的公正。社会公平是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是衡量社会全面进步的重要尺度,是社会主义的核心价值之一。在资本主义社会,财富不属于劳动人民,只能归少数人占有,如美国,占人口0.2%的超级富豪拥有美国60%的财产,仅占人口1.6%的富翁掌握着美国80%的股票,社会贫富悬殊,两极分化严重。所以,邓小平指出:“社会主义与资本主义不同的特点就是共同富裕,不搞两极分化。创造的财富,第一归国家,第二归人民,不会产生新的资产阶级。国家拿的这一部分,也是为了人民,搞点国防,更大部分是用来发展经济,发展教育和科学,改善人民生活,提高人民文化水平。”[16] 他还反复强调:“中国搞现代化,只能靠社会主义,不能靠资本主义。历史上有人想在中国搞资本主义,总是行不通。”[17]
第二,科学发展观立足于当代社会特征,对社会主义公平的内涵与外延给予了新的界定。首先,科学发展观倡导全面、协调的发展观,超越了公平局限于经济公平的传统观点,把公平拓展至经济之外的政治、文化、社会领域,扩大了公平的外延。基于此,公平表现为经济公平、政治公平、伦理公平三个方面。经济公平,是指在经济交往过程中,贯彻机会公平、规则公平和结果公平等原则。政治公平,是指国家和社会制定相应的法律和规则,保证每个社会成员都有平等的机会参与社会政治生活,“一切人,或至少是一个国家的一切公民,或一个社会的一切成员,都应当有平等的政治地位和社会地位。”[18] 伦理公平,是指在价值观上倡导一种人格的独立平等和个人生存价值的平等。政治公平和伦理公平都属于社会公平,“经济公平所解决的是参与市场竞争者在经济上平等,其人权依据是缔约社会人们的生存权和发展权,所维护的是场内秩序和场外秩序的协调和社会效率的价值,除了经济价值外,还包括政治价值、文化价值、道德价值等精神价值。”[19] 因而,公平是一个结构性概念,这是我们进一步认识效率和公平内涵,特别是二者关系的前提和基础之所在。
其次,科学发展观倡导代内公平和代际公平,拓展了我们对公平主体的认识。科学发展观在继承唯物史观关于“人民群众是历史创造者”的思想基础上,对社会发展的主体作出了新的论述。科学发展观提出,发展主体是多层次的,包括个体主体、群体主体和社会主体,三者相互依存、互为条件、缺一不可,其中社会主体的价值选择具有最重要的作用。社会主体的发展、完善,不是损害各个群体主体和个体主体的发展,而是为各个群体和个体主体的自由发展创造条件,是各个群体主体和个体主体发展、完善的根本利益所在。因而,社会的发展是最广大人民群众的价值追求、价值创造、价值选择过程。同时,科学发展观还克服了把发展看成是少数人的发展或忽视后代人的发展的错误认识,提出了代内公平和代际公平的发展主体观。一方面,各发展主体存在着客观的差异,不可能实行平均发展。但任何个体与群体要达到发展自己的目的,不能以损害其他个体或群体的发展为代价,应倡导与实现代内主体公平发展。特别是要注意维护欠发达地区和城乡特殊困难群众的利益,通过统筹和协调,促进和带动欠发达地区共同发展。另一方面,发展主体还是当代人和后代人的统一。人的需要不仅包括当代人的需要,而且包括未来人的需要。社会发展既为当下所决定,又为未来所决定,而后人的发展在很大程度上依赖于前人的发展。所以,必须改善和优化当代人与后代人之间的关系,实现代际公平发展,确保不以牺牲后代人的利益为代价来满足当代人的需要。
三
在科学发展观的内涵中,合规律性与合目的性,并不是像科学主义和人文主义所主张的彼此孤立、相互割裂,而是有机统一的关系。一方面,实现价值目标必须以认识和运用规律为前提和基础;另一方面,认识和运用规律的动力和目的则是为了实现价值。因而,中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要取得长足发展,就必须将认识、运用规律与实现价值统一于一体,成为合规律性与合目的性内在统一的进程。要克服割裂马克思主义真理观与价值观辩证关系的错误认识,从二者有机统一的高度,准确全面地把握科学发展观的科学内涵,从而卓有成效地贯彻好这一重要思想。
关于社会主义社会效率与公平之间的关系,有些学者认为,要效率就不能讲公平,讲公平就没有效率。这种把效率与公平对立起来的观点,并不符合社会发展的实际。就这一点而言,资本主义在发展市场经济过程中积累的经验教训值得我们研究借鉴。在资本主义制度下,一切以效率优先,效率第一,公平与效率之间是冲突的,为了效率甚至可以牺牲公平。因此,资本主义发展几百年的市场经济,推动了经济全球化的发展,也充分尝到了两极分化、矛盾激化引起的社会动荡的苦头。尽管在二战后,特别是上个世纪六七十年代,资本主义在注重效率的同时,关注公平,采取高额累进税、遗产继承税等措施进行再分配,重视社会保障,缓和阶级矛盾,但并未真正消除效率与公平之间的紧张关系。
实现效率与公平的有机统一,是社会主义发展的内在需要。唯物史观认为,生产关系与上层建筑适应生产力的发展要求就能促进生产力的发展,反之,就会阻碍生产力的发展。公平或属于生产关系领域的问题(如分配的公平),或属于上层建筑领域的问题(如权利平等、司法公正等)。因此,一个社会的公平状况如何,对生产力的发展具有巨大的反作用。当然,社会公平又具有相对独立的价值,是社会广大成员普遍能够接受的价值目标,能够为整合社会各种力量提供强大的道义动力,是一个政权具有合理性和合法性的重要体现。邓小平关于社会主义本质的论述,实际上也揭示了社会主义公平与效率的辩证统一关系,“社会主义的本质,是解放生产力,发展生产力,消灭剥削,消除两极分化,最终达到共同富裕。”[20] 这里有两层含义:第一,社会主义要讲效率,也要讲公平。“解放生产力,发展生产力”讲的是效率问题;“消灭剥削,消除两极分化,最终达到共同富裕”讲的是公平问题。第二,效率与公平是相互依存、辩证统一的。发展生产力是社会主义的根本任务,也是实现共同富裕的基础,共同富裕是在效率提高、生产力发展的基础上实现的;坚持共同富裕的目标就能够防止或缩小贫富差距,充分调动广大劳动者的积极性,实现社会的稳定,从而作为一种前提,保障效率的不断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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