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择一个工作作风好的人_人才选拔机制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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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持任人唯贤是加强和改进党的作风建设的组织保证

用什么人的问题是一个根本问题、原则问题,事关党的事业的兴衰成败和国家的前途命运。国以人兴,政以才治,千秋大业在用人。毛泽东同志指出:“政治路线确定之后,干部就是决定的因素。”邓小平同志指出:“正确的政治路线要靠正确的组织路线来保证。中国的事情能不能办好,社会主义和改革开放能不能坚持,经济能不能快一点发展起来,国家能不能长治久安,从一定意义上说,关键在人。”江泽民同志指出:“中国的社会主义事业能不能巩固和发展下去,中国能不能在激烈的国际竞争中始终长盛不衰,关键看我们能不能不断培养造就一大批高素质的领导人才。”中国共产党80年的奋斗历程充分说明,正是我们党在不同的历史时期有了一批又一批、一代又一代德才兼备、善于治党治国治军的优秀人才,从而为党和人民的事业不断从胜利走向胜利提供了坚强的组织保证。进入新的世纪,要使我们党在世界形势深刻变化的历史进程中始终走在时代前列,在应对国内外各种风险考验的历史进程中始终成为全国人民的主心骨,在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历史进程中始络成为坚强的领导核心,就必须努力造就一支高素质的、能够担当重任、经得起风险考验的干部队伍。

用什么人,不用什么人,对党的作风建设具有重要的导向作用。党的作风建设与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密切相关。党的优良作风,归根到底,要由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通过实际行动来坚持和发扬。“用得正人,为善者皆劝;误用恶人,不善者竞进”。这种导向作用,主要在于它确立了一个标准,体现了一种政策,树立了一种风气,展示了一种形象。具体说来,突出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方面,正确的用人导向,能够有力地促进党的作风建设。从一个党、一个国家,到一个地方和部门,乃至一个企业、乡村、街道,都是如此。另一方面,如果人用得不好,就会严重损害党的形象,影响党的事业发展。现在,一些地方出现的作风方面的种种问题,有不少就与人用得不好有直接关系。比如,有的地方弄虚作假、虚报浮夸严重,就是因为在干部选拔任用上存在着“官出数字、数字出官”的问题;有的地方热衷于搞形式主义、作表面文章、制造所谓的“政绩工程”、“形象工程”,就是因为这样的人不仅不受到遭责,反而得到提拔重用;有的地方跑官要官成风,就是因为有人给官,能够使跑官的人如愿以偿,等等。事实表明,人用得好选得准,就从组织上为加强和改进党的作风建设提供了可靠保证。如果那些在思想上、作风上有这样那样问题的人不仅得不到处理,相反还得到提拔重风,党的作风建设就不可能搞好。

坚持用好的作风选人、选作风好的人,是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新要求

党的作风,是党的形象,是党的性质、宗旨、纲领、路线的外在表现,是党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的重要保证。党的干部是党的事业的骨干,是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执行者,是人民群众创造美好生活的带头人,其作风状况如何,关系重大。

坚持用好的作风选人、选作风好的人,其实质就是要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树立正确的用人导向,为实现党的任务提供有力的组织保证。这既是对党组织的要求,也是对组织人事部门的要求,对每个领导班子成员特别是主要负责人的要求。

在新的历史条件下,什么是作风好的干部,或者说好的干部应该具有哪些良好的作风呢?概括起来说,就是《决定》提出的“八个坚持、八个反对”,即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反对因循守旧、不思进取;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反对照抄照搬、本本主义;坚持密切联系群众,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反对独断专行、软弱涣散;坚持党的纪律,反对自由主义;坚持清正廉洁,反对以权谋私;坚持艰苦奋斗,反对享乐主义;坚持任人唯贤,反对用人上的不正之风。这是对干部作风的总要求,必须全面落实,努力做到。当前尤其要强调以下三个方面:

一是解放思想、实事求是的思想作风。这是我们党走在时代前列、永葆先进性的根本要求。对每个领导干部来说,都要有一种开拓创新、与时俱进的思想品质,一种尊重实际、尊重规律的科学态度,一种无私无畏、追求真理的思想境界。当前,发扬这一作风,要求我们坚持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在党的基本理论指导下,按照“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一切从实际出发,自觉地把思想认识从那些不合时宜的观念、做法和体制中解放出来,从对马克思主义的错误的和教条式的理解中解放出来,从主观主义和形而上学的桎梏中解放出来。同时,要把革命热情与求实精神结合起来,把良好愿望与科学态度结合起来,坚决防止和克服固步自封、不思进取和只凭主观意志办事、盲目蛮干的倾向。

二是群众路线的工作作风。群众路线是我们党的根本工作路线,是我们党的优良传统和政治优势。始终保持与人民群众的密切联系,是党的作风建设的核心。一切为了群众、一切依靠群众,把体现人民群众的意志和利益作为我们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归宿,把依靠广大人民群众的智慧和力量作为我们推进各项事业的根本工作路线。

三是艰苦奋斗的生活作风。伟大的事业需要伟大的创业精神,不断推进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需要一代又一代共产党人的艰苦奋斗和不懈努力。在物质生活条件日益改善的情况下,仍要大力提倡崇尚节俭的好作风,反对铺张浪费、奢侈挥霍。每个党员和干部都要与群众同甘共苦,共同奋斗,吃苦在前,享受在后;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每个领导干部都要正确处理先富与后富、个人富裕与群众富裕的关系,首先支持和帮助群众富裕起来,而不能只考虑自己如何富,更不能利用手中的权力谋取不正当的利益。要树立和保持共产党人的高尚情操和革命气节,追求积极向上的生活情趣,经得起权力、金钱、美色的考验,自觉抵御拜金主义、享乐主义、极端个人主义的侵蚀,做到一身正气,一尘不染。

选作风好的人,必须把干部作风方面的表现作为提拔任用的重要依据。要按照干部队伍“四化”方针和德才兼备的原则,在全面考察干部德能勤绩的同时,突出考察干部思想作风、学风、工作作风、领导作风和生活作风方面的情况。对那些认真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开拓进取、政绩突出、清正廉洁的干部,要委以重任。对那些脱离群众、脱离实际、搞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的人,作风飘浮、不干实事、弄虚作假的人,因循守旧、照抄照搬、不思进取的人,作风霸道、不顾大局、闹不团结的人,任人唯亲、拉帮结伙、跑官要官的人,贪图享乐、铺张浪费、以权谋私的人,不仅不能提拔使用,而且要严肃批评教育,直至作出组织处理和纪律处分。

选作风好的人,必须坚决反对和查处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现象。对违反干部人事工作政策和规定的行为,必须坚决抵制和纠正。对跑官要官的,不仅不能给,在重要岗位上的要予以调整,已经得到提拔的,要坚决撤下来。对拉选票、搞非法组织活动的,必须严肃批评教育,并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对买官卖官的,要依纪依法从严处分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要选作风好的人,选人的人必须有好的作风。《决定》指出,要“坚持任人唯贤,不准任人唯亲;坚持五湖四海,不准搞团团伙伙;坚持公道正派,不准拉关系、徇私情;坚持集体讨论决定,不准个人或少数人说了算;坚持按程序办事,不准临时动议”。这“五个坚持、五个不准”是对用好的作风选人的具体化,具有很强的现实针对性。当前,尤其要强调公道正派、集体讨论决定、按程序办事三个方面。

公道正派,是对各级党委和各级领导干部在选人用人上的基本要求,也是组织人事部门职业道德和行为规范的核心内容。在干部工作中,特别是在对人的评价、使用和处理上,不管在什么情况下,都要坚持实事求是,严格按照党的原则和政策办事。

党委集体讨论决定干部,是民主集中制原则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的具体运用,是党管干部原则的具体体现。任免干部,必须认真执行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制度。首先要发扬民主,充分酝酿、协商,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在此基础上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由集体作出决定。决不允许把个人凌驾于集体之上,不允许搞个人或少数人说了算。不准用书记办公会代替常委会讨论决定干部的任用,不准用个别圈阅代替会议讨论决定。

严格按程序办事,是选好人用好人的重要保障。实践证明,好的动机、好的政策,如果没有科学、严格的程序作保证,就难以达到预期的效果,甚至会变形走样。民主推荐、组织人事部门考察、党委讨论决定,是选拔任用干部的基本程序,必须严格执行。不能用民意测验或一般的听取意见代替民主推荐。对干部的提拔使用不允许搞临时动议。要坚持做到多数人不赞成的不提名,未经组织人事部门认真考核的不讨论,集体讨论干部时多数人不同意的不通过。

根本出路在于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

要选好人、用好人,坚持用好的作风选人,还必须坚持用好的制度选人。制度建设更带有长期性、全局性、根本性和稳定性。江泽民同志在“七一”讲话中指出:“要坚持党管干部原则,改进干部管理方法,加快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步伐,努力推进干部工作的科学化、民主化、制度化。”《决定》对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提出了明确要求。这为我们积极推进改革指明了方向。

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基本目标,概括起来就是要“建立一个机制”,即建立能上能下、能进能出、有效激励、严格监督、竞争择优、充满活力的用人机制;“完善两个体系”,即完善干部人事工作统一领导、分级管理、有效调控的宏观管理体系和干部人事管理法规体系。努力实现干部人事工作的依法管理,有效遏制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现象;“形成一套制度”,即形成符合党政机关、国有企业和事业单位不同特点的分类管理、各具特色的管理制度;“创造一个环境”,即创造尊重知识、尊重人才,有利于优秀人才脱颖而出、健康成长的社会环境,实现人才资源的整体开发和合理配置。其中,建立能上能下、能进能出、有效激励、严格监督、竞争择优、充满活力的用人机制,是核心的内容。按照《决定》的要求,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干部人事制度改革,要着重在以下几个方面加以推进:

一是进一步扩大干部工作中的民主,认真落实群众对干部选拔任用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邓小平同志曾经指出:“我们各种政治制度和经济制度的改革,要坚定地有步骤地进行。这些改革的总方向,都是为了发扬和保证党内民主,发扬和保证人民民主。”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尤其要坚持这一方向。在干部工作中充分发扬民主,是社会主义国家人民群众当家作主的本质要求,是党的群众路线在干部工作中的贯彻和体现。把扩大民主作为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基本方向,符合实际,符合人民群众的愿望,不仅有利于优秀人才脱颖而出,也是避免和减少用人失误、克服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现象的治本之策。

二是完善干部考察制度和方法,进一步提高考察工作的质量。干部考察是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重要环节和基础工作。近年来,由于考察失真失实导致选人用人失误的问题比较突出,这与考察方法简单,考察范围狭小,考察人员素质不高等有直接的关系。随着社会生活的发展变化,干部的活动范围和空间扩大,活动方式日趋多样,干部违规行为的隐蔽性增加,加大了干部考察工作的难度。要进一步扩大群众参与的范围,逐步实行干部考察预告制和差额考察制度,让群众特别是知情群众充分反映意见,对考察对象进行比较和鉴别。改进实绩考察方法,抓紧制定完善党政领导干部岗位职责规范,建立任期目标责任制和实绩考核指标体系,力求实绩考察客观准确,防止实绩不实和虚报浮夸。

三是建立和完善制约机制,强化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监督。近几年,干部监督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仍是一个薄弱环节。监督机制不完善,监督制度不健全,尤其对“一把手”的监督乏力,是造成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现象的重要原因。为此,要认真执行并进一步完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制度,对干部的推荐提名、考察考核、讨论决定等各个环节严格把关,实行全过程监督。要发挥群众监督的作用,凡是群众反映的内容具体、情节严重的问题,要认真调查核实。要严肃查处违反干部人事制度法规的行为,建立并完善推荐、考察、决定责任制和用人失误责任追究制度,明确责任主体的责任内容,切实解决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责任不明确,出现用人失察失误无人负责、难以追究的问题。

四是要建立健全竞争和更新机制,促进干部奋发工作,能上能下。干部能上不能下是长期困扰我们的难点问题。解决这一问题,必须从“上”和“下”两个方面着手。在“上”的方面,要引入竞争择优机制,积极推行公开选拔、竞争上岗等制度。在推进“下”的方面,要下决心建立党政领导职务任期制,明确规定干部连续任职及担任同一职级领导职务不能超过最高年限,任职期满后,除提拔、交流的以外,可以连任的办理连任手续,符合退休条件的应当退休,既不能连任又不到退休年龄的,改任非领导职务或离职分流。要对新提拔的委任制干部实行试用期制度。抓紧建立领导干部的引咎辞职、责令辞职制度。研究制定不称职干部的具体认定标准,加大调整不称职干部的力度,对经组织考核确系不称职的干部,应采取免职、降职、待岗、改任非领导职务等多种办法予以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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