抓住重点和难点,深化改革,尽快克服两种制度共存的困难_国企论文

抓住重点和难点,深化改革,尽快克服两种制度共存的困难_国企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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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真正搞好体制的转变,国内外的实践都证明,是相当艰难的。从我国当前的实际情况出发,除了应当对过去十几年已经取得明显成效的种种改革,积极加以深化发展和完善提高以外,关键是要从思想和实践两个方面,下决心做好一系列扎扎实实的工作。

一、必须继续解放思想,转变观念,认真化解和消除下述三个明显阻碍着我们改革前进的现实思想障碍

1.要进一步确立坚定不移的改革决心和信心。对于我国传统的经济体制,必须进行改革的必要性,从原则上讲,一般没有异议。但由于改革以来,在体制转轨过程中,社会经济生活确实出现了一些前所未有的不良现象,如通货膨胀,秩序混乱,假冒伪劣,腐败丛生等等,有的同志对改革又产生了种种疑虑。特别是鉴于原有的一些社会主义国家,在所谓的改革中,党和政府相继变了颜色的教训,少数同志对能否搞好改革,甚至也失去了应有的信心。认为社会主义国家的体制弊病,盘根错节,积重难返,改革的时间急了,力度大了,可能凶多吉少。其实,这完全是一种误解。我国在80年代末和90年代初,之所以能够挺过一批社会主义国家发生剧变这一关,正是由于我们从70年代末以来,经过了较快而深刻的体制改革,使经济得到了前所未有的高速增长,人民生活有了显著的改善。

对此,邓小平同志在1992年的南方讲话中,曾经有过精辟的阐述。事实上,他们之所以发生剧变,正是因为其在改革上始终没有动真格的,长期局限于空谈的结果。例如,原苏联从1985年起就大讲要进行经济改革,甚至也提出过要搞计划市场经济的口号。但是,一直到1990年底我们去访问时止,其全部产品的价格,95%以上还是国家统一规定的,允许在农贸市场销售的商品,仍然只限于农民自留地上生产的产品,所谓的市场根本就没有发展起来;企业的所有制结构,98%仍然是国有,包括集体农庄也没有转为真正的集体。结果,势必带来生产停滞,市场萧条,百货公司中90%以上的货架都是空的,人民生活明显下降,群众不满情绪强烈,半年后就发生了党和国家的解体。因此,如何全面正确地总结分析国内外改革正反两个方面的经验,并认真提高我们的认识,进一步坚定改革的决心和信心,防止改革的停滞或倒退,不可避免地就成了我们当前搞好“两个转变”的前提的前提。

2.要正确理解和贯彻公有制占主体地位的原则。我国经济改革的正确目标,经过十几年的理论探讨和改革实践,在1992年党的十四大上已经明确,就是要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具体来说,包括了两个方面的重要含义:一是要实行市场经济,即让市场在国家宏观合理调控下,对资源配置起基础性的作用;二是要坚持社会主义,重点是经济的所有制结构,应当符合以公有制为主体的原则。但是,对这二者能否很好结合起来?或者说,实行市场经济是否会导致私有化,有的同志至今心存疑虑,致使不少改革、特别是国有企业的改革,进展非常艰难。其实,对于这个问题,中央早在改革开放初期就已经明确,我国原来那种单一的公有制,必须改为公有制占主体地位下的多种所有制长期并存,共同发展。在党的十四大上,又进一步明确了,公有制主体地位,既包括国家所有制,也包括集体所有制。在党的十四届三中全会决定中,并进一步具体规定了公有制占主体地位的衡量标准,是国家和集体的资产,在社会资产中占优势,国有经济主要是掌握国家经济命脉,发挥主导的作用。据此计算,我国的公有制经济,至今仍占社会生产总量的85%以上,公有资产要占全社会资产的90%以上,属于经济命脉的行业和企业,至今基本上都掌握在国家手中。这不仅证明,我们过去的改革,始终坚持了公有制占主体地位的社会主义方向;而且也充分说明,党中央所确定的上述目标和原则,是完全正确的。当前,如果不能把人们的思想认识统一到中央的既定方针上来,就很难保证国有企业乃至整个经济体制改革,大踏步地顺利向前推进。

3.要自觉促进与适应经济权力利益的深刻调整。经济体制改革,归根到底是一种权力利益的调整,从1979年到现在,我们的改革每前进一步,实际上都在作出这种调整。只不过过去的特点是:(1)由于我们改革所采取的是渐进式的方法,权力利益调整的力度一般比较弱,人们不太容易感觉出来;(2)由于我们过去体制的主要弊病是集中过多,统得过死,调整的趋势一般都是从中央到地方、国家到企业、集体到个人的单方向调整,地方、企业和个人,无论权力或利益,所得往往都大于所失,也比较容易接受。但改革进入现阶段,要继续进行这样的调整已不可能了:一是中央剩下的权力已远不如过去那么多,财力更是捉襟见肘,再作单方向调整的余地显然已经不大;二是,一种新体制的建立,最终必须达到规范化、法制化,这样势必要进一步作出种种制度性调整,从而也就必然影响到许多方面的既得权力和利益,不仅难度将大大增加,而且有可能遇到这样那样的抵制甚至反对。但这一步到现在又非走不可。如果对一些关键领域的改革,长期不动真格的;或者为照顾某些单位和个人,因维护不合理的权力和局部利益而反映出来的意见甚至情绪,导致正确的改革措施也久拖不决,无法尽快到位,一整套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就不可能真正建立起来。因此,如何通过正确而有针对性的宣传教育,有效增强各级干部和广大群众对这种调整的理解,尽可能做到自觉地去促进和适应种种必须进行的既得权力利益的合理调整,是目前搞好改革工作的一个十分重要的任务。

二、必须围绕以深化国有企业改革为中心,努力攻克以下至今仍然困挠着我们,欲进难进,严重滞后的四大改革难关

要将传统的计划经济体制转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从总体上说,需要进行改革的主要有三个层次的体制和机制:一是,必须建立起一个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和市场体系,为整个经济的高效运行创造必不可少的基础;二是,必须形成一个机制灵活、自觉进取的企业体制,使之能够对市场所反映出来的信息信号,作出灵敏及时的反馈;三是,必须要有一个既有利于推动正当竞争,又不会导致垄断分割、盲目发展的宏观调控体制,作为市场经济下合理协调风险、公正、安全关系的“稳定器”。它们各自在经济运行中的地位,好比进行一场球赛一样:市场是球场,企业是运动员,宏观是裁判,三者是互相依存,紧密联系,缺一不可的。也就是说,少了哪一个方面,或者哪一个方面不那么健全和改革严重滞后,都无法形成为一种合理的体制,经济也不可能达到有效的运行与运转。

从我国当前的实际情况看,应当肯定,上述三个层次的改革,都取得了很大的成就,但在其互相之间及其在三者内部的不同领域之间,进展是明显不平衡的。有的不但进展得很快,而且原有体制格局已经发生了根本的变化,如市场层次中商品市场的建立与价格体制改革,企业层次中多种所有制结构的形成与非国有经济的发展等;有的不但进展明显滞后,而且原有体制格局可以说也还没有很大的变动,如国有企业体制,金融、投资体制,政府机构精简和职能转换,以及国有单位职工的劳动、工资和社会保障制度等。并且可以明显看出,改革已经取得了较大进展的领域,一般是难度较小的领域;改革至今严重滞后的领域,一般都是难度很大的领域。因此,“九五”期间的改革,除了对过去进展较快、原有体制格局已经发生了根本变化的一些领域,要继续深化完善以外,关键是要对进展明显滞后,原有体制格局尚未发生根本变化的以下四个方面,也可以说是“四大难关”,下决心进行突破和攻关。力争到“九五”期末,基本达到初步建立起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

一是金融、投资体制改革和要素市场的建立。金融、投资体制改革的基本思路和目标,在1994年推出的宏观经济改革方案中,已经作了比较具体的规定,但至今还远没有到位。由于金融体制改革不到位,专业银行不能按企业化经营,利率不能在中央银行规定的基准利率的基础上,随资金供求灵活浮动和市场化,金融手段对经济的应有宏观调控作用就不可能有效发挥,整个经济和市场、物价就很难保持基本稳定。由于投资体制改革不到位,国家指令性计划控制投资的比重和建设项目就不可能大大减少,计划经济就难以转到市场经济而很可能变成一种审批经济,由市场配置资源的重要作用就难以取得实质性的进展。各种要素市场,包括资金市场、股票市场、证券市场、期货市场、房地产市场和劳动力市场等,是现代市场经济有效运行的重要条件,但我们现在仅刚刚起步,一般还处于一种经常大起大落、投机盛行的不正常局面,同建立新体制的要求严重不相适应。“九五”期间,如果对这一改革难关不能取得突破性的进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就不可能真正建立起来。

二是政府机构精简与职能转换。这也是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所必须解决的一大难题。为此,从改革开放初期起,我们就一直比较重视,并分别于1983、1988和1993年进行过三次比较大范围的改革;但至今收效甚微,各级政府机构先减后增,人员编制越来越多,政府的职能也基本没有转换。实践已经反复证明,这个问题不下决心解决,政企不分,政资不分,所有权与经营权不分的问题就很难解决,不但国有企业的经营机制无法真正转换,自主决策和经营的权力难以落实,而且传统的以行政隶属关系和层层指标分解为特征的计划经济体制,也不可能转变成市场经济体制。

三、劳动、工资和社会保障制度的改革

这也是在体制上至今没有发生根本变化的一个重要领域(主要指国有单位)。由于单位就业终身制和铁饭碗的劳动制度没有打破,不仅难以充分调动广大劳动者的积极性和创造性,而且往往起码的劳动纪律和劳动态度也很难坚持。由于平均主义和大锅饭的工资制度还没有经过合理的改革,就普遍实行了职工分配同本单位劳动生产率和效益挂钩的制度,不但导致一些所谓效益好的单位年年大幅提高工资,效益不好的单位基本工资也保证不了,形成了种种人为的分配不公;而且至今没有建立起一套合理有效的社会保险与社会救济制度,对劳动者可能受到的风险也缺乏必不可少的保障。“九五”期间要建立和形成新的体制,在这方面不动大的手术也肯定不行。

四、着力搞好国有企业的制度创新

由于长期以来,我们对国有企业的改革,包括利润留成、利改税和承包经营责任制等,主要都仅限于调整国家与企业的利益关系,没有取得应有的效果。1991年起,我们虽然转为转换企业的经营机制,但仍限于以放权为中心,实际效果也很不理想,绝大多数企业活力不强、效益不高的状况,至今没有明显的改变。为此,在党的十四届三中全会决定中,明确提出: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必须解决深层次问题,着力进行制度创新,建立现代企业制度。这是完全正确和必要的。但由于对许多问题和做法在认识上不统一,实际进展仍然步履维艰。而实践已经证明,国有企业的体制理不顺,整个经济体制也不可能理顺,国有企业的改革不能取得突破性进展,经济发展就不可能实现良性循环。因此,“九五”期间如何通过突破国有企业改革这一难关,在绝大多数骨干企业中真正建立起既有中国特点,又能到国际市场上竞争的现代企业制度,可以说既是整个经济改革的重点和焦点,也是实现我国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的关键所在。

上述四个方面的难关,在实践中可以说象连环套一样,是紧紧连在一起的,每一个问题的解决,都必然牵涉到其他问题的合理解决。例如,要推进金融、投资体制改革,必须使国有企业有相应的承受能力,这就涉及国有企业的改革。而要推进国有企业的改革,又必须解决政府机构精简、职能转换和劳动、工资、社会保障制度的问题。现在,很明显的是国有企业改革严重滞后,拖了金融、投资体制改革的后腿;而政府机构精简、职能转换和劳动、工资、社会保障体制改革的滞后,又制约了国有企业的改革深化与制度创新。这种情况,也决定了我国的经济体制改革,现在正处在一个既关键而又非常复杂的阶段。其基本特点是:在许多领域客观上都是两种体制、两种机制并存,经济生活中的矛盾、漏洞、磨擦,甚至冲突很多,形形色色的以权谋私、违法乱纪和腐败现象在所难免。如果长时间不能有效解决和缓解,不仅经济改革的应有效果发挥不出来,而且会给党和政府的威信造成损害,并且有可能导致不容忽视的社会政治问题。“九五”期间,我们必须围绕以国有企业的改革和制度创新为中心,加快金融、投资体制,政府机构精简、职能转换,劳动、工资和社会保障制度改革的步伐,既尽快渡过两种体制并存的难关,又使新的体制能够真正发挥其促进经济增长方式转变的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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