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收费政策的中国大学生教育成本初探_大学论文

基于收费政策的中国本科生教育成本初探,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本科生论文,中国论文,成本论文,政策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一、问题的提出

1994年,我国开始启动与高校招生并轨改革紧密相联的收费政策改革试点,随着该项政策于1997年在全国范围的全面铺开,我国免费上大学的历史宣告结束,缴费上大学成为现实。如今,缴费上大学不仅得到公众的普遍接受,而且学杂费已经成为高等教育经费的基本来源之一,在高等学校收入中的比例也逐年上升。收费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高等教育的经费短缺矛盾。然而,自收费政策实施的第一天起,有两个基本问题就一直困扰着我国有关学者和政策实施者:第一,收费标准该如何确定才能既有效地制止“乱收费”,或不会因逾越入学者及其家庭的经济与心理承受能力而成为阻碍入学者升入大学的原因,又能促进高等教育的发展,维护国家的整体利益?第二,无论是否收费,贫困大学生总是存在的。实施收费政策必然要求政府和高校等有关方面为更多的贫困大学生提供资助。那么,资助应该采取哪些方式?各种方式之间的关系及比例如何?这两个问题得不到合理、妥善解决,收费政策在实施过程中必定会因出现偏差而遭受阻力。

追根溯源,探讨学费标准与学生资助必定要考虑教育成本。因为学费标准的确定要以教育成本作为基本依据,而学生资助(帮助学生入学和保持在校学习)在一定程度上作为教育成本的组成部分,其研究也与教育成本密切相关。由党中央、国务院颁布的《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明确提出“缴费标准由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按生均培养成本的一定比例和社会及学生家长承受能力因地、因校(或专业)确定”。1996年由国家教育委员会、国家计划委员会和财政部联合颁发的《高等学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也提出“学费标准应根据年生均教育培养成本的一定比例确定”,要求高等学校在申报学费标准时,应对“培养成本项目及标准”等问题进行说明。可见,基于收费政策的高等教育成本问题已远远超出了学术界的研究范围,进而受到我国政府的高度重视。毕竟,收费政策的实施始终离不开教育成本,要以教育成本作为基本依据。

在我国今后很长一段时间,本科生教育将依然是高等教育的主体,高等教育收费也主要是本科生教育收费。本科生教育成本研究是高等教育收费政策研究的起点,可对其他层次的高等教育成本研究提供参考,因而可将其作为整个高等教育成本研究的切入点。

二、高等教育成本相关原理与现实评述

教育成本是西方经济学者试图把经济学中的成本应用到教育方面的产物,是随着教育经济学研究的深入发展而提出来的。西方的人力资本理论是教育成本的“源头活水”,该理论的创立者,美国现代著名经济学家舒尔茨(Schultz)认为,教育投资是一种人力资本投资,“学校可以视作专门‘生产’学历的厂家,教育机构(包括各种学校在内)可以视为一种工业部门”,(注:舒尔茨.教育的经济价值[M].长春:吉林人民出版社,1982.20-21.)因而,同厂家或工业部门一样,学校或教育机构也要重视教育费用问题,“费用问题是教育经济学研究中的基本问题”。(注:李少元.教育经济学纵横谈[M].南京:江苏教育出版社,1987.57.)舒尔茨首次提出教育成本主要是政府拨出的教育经费和私人所付的学费。继舒尔茨之后,最先把教育成本与学费联系起来,并对两者关系作考察的是美国当代著名教育经济学家布鲁斯·约翰斯通(BruceJohnstone)及其创立的高等教育成本分担与补偿理论。该理论基于“受益者付费”原则,把高等教育成本分为教学成本、学生生活成本以及学生放弃收入三大类,认为按适当的比例向受教育者收取一部分学杂费以补偿教学成本,同时对贫困大学生提供资助是必要的。按照该理论,本科生所交纳的学杂费是用于补偿本科生教育成本的,任何将本科生的学杂费用作补偿非本科生教育成本、挪作它用的做法都违背了“受益者付费”的原则,进而有违于社会公平和损害本科生的个人利益;另外,助学金、学生贷款及勤工助学等资助的补贴金是教学成本的重要组成部分。(注:Johnstone,Bruce(1986),Sharing the Costs of Higher Education:Student Financial Assistance in the United Kindom,the FederalRepublicof Germany,France,Sweden,and the United States,New York:College Board,p.6.)至今,西方学者对教育成本的研究内容已涉及教育成本的计划、预测、决策、管理、控制、评估或影响因素等等,其中的某些研究成果对我国高等教育成本的相关理论与实践具有借鉴意义。当前最明显的例证是,由于约翰斯通的成本分担与补偿理论适应了我国高等教育收费政策改革的需要,所以一经传入,就得到了接受与认同。

我国对教育成本的研究尚处于初探阶段,对高等教育成本概念的认识、项目的划分及核算方法等都有待于深化。此外,无论在理论上还是在实际中,按学生类别对高等教育成本再作划分的研究或探索几乎没有,本科生教育成本作为高等教育成本主体的重要部分的重要性被忽视了,其特殊性被淡化了。本科生教育成本几乎完全被高等教育成本所代替。这些情况不利于准确地认识本科生教育成本,会导致本科生教育成本信息匮乏与失真。而由于本科生教育收费政策的实施必须以本科生教育成本信息为依据,如本科生教育收费标准的制订要以准确的本科生教育成本数据为依据,因而这种本科生教育成本信息的匮乏和失真,最终会影响本科生教育收费政策的实施。

另外,我国有关高等教育成本的原理一般是在收费政策出台之前构建起来的,或者并非基于收费政策的改革而提出来的,因此不宜作为本科生教育收费的政策依据。最典型的例证是有关成本项目和成本核算的原理。成本项目是高等学校进行会计核算的对象和实行成本核算的基本依据。长期以来,我国教育事业费的开支项目构成学校的成本项目,高等学校所使用的成本项目一贯分为两大块,即人员性经费和公用经费。前者包括工资、补助工资、主要副食品价格补贴、职工福利费、离退休人员费用及奖助学金;后者包括公务费、设备购置费、修缮费、业务费、差额补助费和其他费用。这种成本项目是按原有会计核算体系为基础而设计的,不适合作为本科生教育成本分担与补偿的依据,主要原因是它未能区分高校的费用与成本的差异,没有划清成本项目与非成本项目之间的界限,其中包含着许多非教育费用,难以准确地反映高校的成本行为和成本水平。我国1995年的一项研究,从高等教育拨款的角度,特别为高等学校制定了一套成本项目,以其作为政府为高等学校拨款的相关参数。这项研究把高等学校经费分为教学费用、公共辅助教学费用、行政管理费用、学生生活费用、建筑维修费用、后勤服务费用、离退休人员费用以及其他费用等。(注:官风华,魏新.高等教育拨款模式研究[J].教育研究,1995,(2).)这套成本项目克服了原成本项目的某些弊端,如区分了高校费用与成本之间的不同,划清了成本项目与非成本项目之间的界限,但如果要作为本科生教育成本分担与补偿的依据,则仍待改进或调整。因为它没有反映学生资助和固定资产折旧等重要费用,同时离退休人员费用由于与本科生的培养无关,不宜作为本科生分担与补偿的对象,应予从中剔除。对于有关成本核算的原理,其内容主要集中于社会直接成本的核算模型上。我国的社会直接成本核算模型一般都是学者在参照原有高校会计核算体系及成本项目的基础上提出来的。它们若用于本科生教育成本核算不太合适。原因主要是:大多数模型基本上没有考虑教育经费、教育费用以及教育成本之间的不同,把学校的一切支出或发生的费用都确认为教育成本,没有剔除非教育费用,即无关费用,因而经由这些模型核算的结果粗糙、不准确;有些模型虽然考虑了教育费用和教育成本之间的不同,并剔除了无关费用,但却过于复杂,操作起来困难。

三、本科生教育成本的内涵、项目与核算

在阐述本科生教育成本的内涵、项目与核算之前,必须先对高等学校财政模式作一简要分析。

1.高等学校财政模式

高等学校财政模式是反映高等学校资源的来源、去向及运转使用状况的较为稳固的形式。分析高等学校财政模式能够揭示高等学校的成本、投资、资源、经费及费用等之间的关系,可用来帮助界定本科生教育成本的内涵,划分本科生教育成本的项目,进而为准确、科学地核算本科生教育成本奠定基础。

总体上,高等学校财政模式是一种单向度制的“多投入、多产出”模式。言之“多投入”,是因为:第一,资源投入的形式多种。投入到高校的资源包括人、财、物、信息等多种形式。第二,资源投入的主体多元。为了解决高校经费短缺问题,我国已经形成了以政府投入为主,外加社会和个人等多方参与投入的格局。第三,资源投入的数额巨大。高校的运行与发展是以巨额的资源支撑的。一流的大学往往以一流水平的资源投入作为后盾。言之“多产出”,是因为高校的活动及其产出多种多样。高校在拥有一定的资源后,便藉以进行种种活动,随之产出种种相应成果。目前我国大多数高校的活动仍然以教学为主,部分高校有科研、服务和创办产业等。与之相应的产出则是合格毕业生、科研成果及学校产业产品等。由于高校是非物质生产部门,因此它的财政运行过程,即由资源的投入,到进行活动,再到成果产出的过程是单向度的。这也说明高校在资源或经费等物质方面具有高度的对外依赖性。毋庸置疑,在高等学校,活动是“投入”转化为“产出”的中介,它使高校资源的形态发生变化与转换。经由教学、科研、服务及学校产业等活动,政府、社会和个人诸方投入到高校的资源或经费经消耗或开支变成高校的费用,高校的费用被按时归集与按对象分配后,最终成为高校的成本。普通本科院校的成本最主要的是本科生教育成本。

从微观的角度看,我国高校的资源投入是按年度实现的,并以经费投入为主。按照现行的事业单位财会制度,高等学校的会计核算期间为一个公历年度。这些现状为核算本科生教育成本提供了依据。每年,高等学校通过多种途径获取政府、社会和个人诸方的教育投资,因此拥有一定的经费和资源。高校活动的开展过程即是成果产出的过程,其中经费得到开支,资源得以消耗,这样就形成了可以归集为社会服务、校办产业、附属机构、离退休人员、外宾接待、非教学科研、教学、公共辅助、行政管理、学生资助、建筑与设备维修、固定资产折旧以及后勤服务等费用的高校费用。然而,并非所有的费用都用于本科生教育,其中只有教学费用、公共辅助费用、行政管理费用、学生资助费用、建筑与设备维修费用、固定资产折旧费用以及后勤服务费用等与本科生教育有关,其他的与本科生教育无关的费用(虽然占我国高校费用的很大比例)不应计入本科生教育成本,同时不宜作为本科生教育成本分担与补偿的对象,否则,不仅有违于社会公平与“受益者付费”等原则,还会损害受教育者的个人利益。

2.本科生教育成本的内涵与项目

对高等学校财政模式的分析表明,对高校的投资形成高校的资源或经费,高校资源的消耗与经费的开支形成高校的费用,高校费用的归集与分配形成高校的成本。本科生教育成本即是绝大部分高校成本中最主要的部分。基于此,本文把本科生教育成本界定为高等学校为本科生提供教育及相关服务所支付的全部费用。本着为我国实施收费政策提供依据这一目的,在遵循净化高校成本项目原则和参照我国及某些西方国家高等教育成本项目研究及实践的前提之上,本文把我国高等学校的本科生教育成本项目划定为教学费用、行政管理费用、学生资助费用、服务费用、固定资产折旧费用和其他费用等六大类,其中服务费用又包括公共辅助费用、建筑维修费用及后勤服务费用三大类。这套成本项目的显著优点是:第一,剔除了非成本项目,净化了本科生教育成本;第二,学生资助费用在收费背景下作为重要的费用被单独列为一个项目,这有益于学生资助问题的研究,进而为有关人员对成本、学费、资助三者进行全方位地考察与研究打开了通道,因而该项目应该作为本科生教育成本核算的基本依据。

很显然,本科生教育成本来源于高校的投资,形成于高校的经费或资源,分配于高校的费用,由政府、社会和受教育者个人三方面分担;就数量而言,它一般与高校的费用、经费、资源以及投资等成正比例关系。由于费用、经费和资源都来源于投资,亦即本科生教育成本最终来源于高校的投资,其值最终也由高校的投资额决定。至今在我国,一方面,高等教育的投入不足使得高校的资源匮乏和经费短缺,最终导致本科生教育成本不能“合理”地增加与持续地上涨;另一方面,由于历史遗留问题以及现行高教体制尚待深化改革,或高校管理存在弊端等原因,高校的资源与经费不合理消耗与开支数额巨大,浪费严重,直接表现为高校的费用不合理,特别是其中包括离退休人员费、公费医疗费或非教学人员费等在内的“非教育性”费用比重过大,如此导致本科生教育成本在“不合理”地攀升,虚夸了本科生教育成本。本文把由于高校的投入不足而导致的本科生教育成本的“合理不上涨”与由于高校资源的浪费严重而导致的本科生教育成本的“不合理上涨”二者并存的状况称作本科生教育成本的“两难症结”。无疑,本科生教育成本的“两难症结”严重地制约并阻碍着高等学校及其本科生教育的发展。求解该症结的途径只能是:减员增效和增收节支或开源节流。具体言之,政府、高校等有关方面既要想方设法增加高校的投入或收入,又要积极采取措施净化高校成本项目,加强高校成本管理以及控制“非教育性”费用等以减少浪费,提高效益。

3.本科生教育成本核算

本科生教育成本核算不能以高校的总收入为依据,也不能以高校的总支出为依据,因为高校的总支出和总收入并非都与本科生教育有关。以高校总收入或总支出为依据核算本科生教育成本的做法属于乱挤乱摊成本的行为,违背了成本核算的原则。本文认为按本科生教育成本项目分配与归集的高校费用才是本科生教育成本核算的惟一依据。按照本文所划定的本科生教育成本项目,如果设M为年度各成本项目费用额、N为年度在校本科生数、C为本科生年生均教育成本,n为成本项目数,i为成本项目序数,则本科生教育成本的核算公式为:

这个模型的显著优点是:(1)在净化成本项目的基础上,剔除了无关费用,令核算过程趋于合理,核算结果逼近准确;(2)简洁明了,易于操作。

必须指出的是,在我国,由于现行的会计制度规定高校会计核算的主体是高校,而非院、系,也不是某一类具体的学生,因而导致高校会计所记录的费用是高校所有学生的教育费用,而不仅仅是本科生教育费用,高校各成本项目的费用也是相关活动的综合性费用,不单单是本科生教育费用。本文建议有关方面采取措施对本科生教育费用进行单独计量和对本科生教育成本实行单独核算。

四、相关建议

1.我国亟需加强本科生教育成本问题的研究,包括学者、政策决策者和实施者等在内的有关方面有必要统一对本科生教育成本的认识。这种认识包托本科生教育成本的概念、项目及核算等。对本科生教育成本理解模糊或认识不一,会导致实际中成本核算方法不一、核算结果多种以及学费标准相差甚远等弊端;随之会使成本数据分散、零乱而不系统、完整,让有关决策者对此无所适从,而研究者则无法对不同时期或不同高校的本科生教育成本进行动态与对比分析,加大了该问题的研究难度。

2.由于现行国家规定的高校财务及其会计核算制度不适宜于本科生教育成本核算,因此,为了便于本科生教育成本核算,高校会计应该实行“双轨核算”制度。高校在按国家规定的财务制度实行会计核算以保证制度需要的同时,还有必要自订一套会计核算体系以利于本科生教育成本核算,自订会计核算体系的会计科目应该按本科生教育成本的项目设置。为了确保核算结果准确,必须采取措施对各类学生进行分别核算,重点对本科生教育成本实行单独核算。这样虽然会增加操作成本,但对于大量的成本浪费与长远地保证收费政策的稳定实施来说是值得的。

3.政府或高校必须加大改革力度,尽量减少“非教育性费用”,净化高校成本项目,使高校资源物尽其用、人尽其才,让本科生学费真正用在“刀刃”上;防止夸大本科生教育成本,避免政府、社会和个人诸方投入到高校的经费被无关费用的“无底洞”所吞噬。

4.高校财务人员应该学点教育学,特别是教育经济学。高校财务人员不学习教育经济学,就会连“什么是本科生教育成本”,“为何要进行本科生教育成本核算”等基本问题都搞不清楚,不利于做好与本科生教育成本相关的工作,也不利于高校财务工作。是否懂得一点教育学应该作为高校财务人员竞聘上岗、评定职称以及奖优升职的考核指标之一。

5.有关方面有必要筹建成立中国高等教育“成本委员会”或“研究会”之类的官方机构或民间学术组织。该组织的重要职责之一就是定期对高校的教育成本进行评估、监控,并督促各高校向其汇报年度费用开支及成本情况,进而籍以统计、汇总全国年度高等教育成本和本科生教育成本数据,再编制成册,向社会公布,得到全社会的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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