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推行工程量清单计价方法是工程造价计价方法改革的一项具体措施。本文主要分析了工程量清单的概念及其特点,提出了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下的造价管理措施。
关键词:工程量;清单计价;变更;合同
1工程量清单的概念及其特点
工程量清单计价是指投标人完成由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所需的全部费用,包括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它项目费和规费、税金。其特点主要有:自主性、控制性、风险分担性以及竞争性等。在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下对工程造价进行控制已经成为重要的控制造价的手段,并对工程造价的控制具有重要的意义。工程项目造价控制是工程建设项目管理的一个核心部分,贯彻于工程建设的全过程,是在项目决策准备阶段、项目设计阶段、招投标阶段、施工阶段和竣工决算阶段中采取有效措施,把工程项目建设发生的全部费用控制在批准的限额内,并随时纠正发生的偏差,以保证投资估算、设计概预算和竣工决算等管理目标的实现,以求在建设过程中合理使用人力、物力、财力,获得更大投资效益和社会效益。
2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下造价管理
2.1招投标阶段的工程造价控制
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下的招投标中,由招标人自行或委托中介机构编制工程量清单,并作为招标文件的—部分提供给投标者,由投标者依据工程量清单采用综合单价自主报价。
这个阶段控制工程造价主要从如下几个方面入手:有效评标最合理报价、获得竞争性投标报价以及约定合同预先控制造价变更。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下的工程造价管理会有所不同,工程量清单成为报价的统一基础,有力的保证了竞争性报价,使得合理低价中标评标方式下的中标价更加合理,更加看重对于造价的动态控制。
一般的招标文件中,不但制定了完整的招标程序,还提出了一些技术标准和交易条件,既是投标人准备投标文件和参加投标的依据,也是评标委员会评标的依据。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标准和合同主要条款等,会直接影响到施工企业的投标报价,因此,招标人应根据招标工程项目的特点和要求来编制招标文件。为控制造价,应在招标文件中将合同范本中的专用条款具体化后列入招标文件,尤其是涉及工程价款的相应条款更应明确说明,应在招标文件中明确综合单价、措施项目费的调整原则,新增或设计变更引起新的项目时综合单价的确定原则,强化工程合同在管理中的核心地位。
2.2合同签订阶段的工程造价控制
在合同签订前,设计师及造价师会有较充分的时间及较大的空间进行方案研究,设计优化及造价分析等工作,在合同签订后,由于往往受到合同的约束,包括在工期及造价方面都丧失灵活性,一般不能有较大的设计修改和调整,因此,应尽量把握合同前成本控制工作。
合同价的形成方式使工程造价更接近工程实际值,确定合同价的投标报价以实物法编制时采用的消耗量、价格、费率都是市场波动值,因此使合同价能更好的反映工程造价性质和特点,更接近市场价值,易于对工程造价进行动态控制。
新的计价模式下,双方的风险和责任意识加强,招投标双方对合同价的确定共同承担责任。招标人提供工程量,承担工程量变更或计算错误的责任,投标单位只对自己所报的成本、单价负责,双方对工程情况的理解以不同的方式体现在合同价中,招标方以工程量清单表现,投标方体现在报价中,合同条款中语言应周密、详实,不能给予模棱两可的解释,任何这方面模棱两可的文字,都可能给承包商造成不应有的损失,合同条款中应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和责任,合同条款更注重风险的合理分摊,更注重对价格调整以及工程变更、索赔等方面的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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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实施阶段的工程造价控制
施工阶段建设资金投入最多,是构成工程实体,形成建筑产品的阶段。建设单位在项目实施阶段首先应制定一套完善的计量、支付、变更的管理办法,突出事前控制,强化过程的控制,完善事后控制。工程施工过程中造价人员深入勘查现场,收集相关信息资科,核对工程变更和现场签证的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并严格现场签证管理、掌握工程造价变化。设计变更的产生往往会引起施工企业的索赔,对建设单位来说,索赔就意味着费用的增加,因此对索赔处理要非常谨慎。在实施阶段,会出现不可避免的导致索赔产生的情况,比如出现地下构筑因地质情况异常等,而索赔发生的大多情况都是由建设单位原因造成的,比如设计变更、建设单位指示等产生的返工费用。在控制设计变更方面。
可订立一个申请变更的程序,设计变更在发给施工单位实施前,必须提交申请材料于单位管理层,确保管理层详细了解各设计变更对于预算及工期的预计影响和比较不同方案的可行性和造价,经批准后方可正式发出,其中对于重大的设计变更须有较严格的限制。由于大部分的设计变更会构成施工单位在工期及经济上索赔的理由,可能会大幅度削弱建设单位在各方面的控制,因此设计变更数量与金额的多少对项目的成功有着极大的关系。
造价工程师要辨别施工企业的索赔申请哪些内容是工程需要而产生的合理的实际损失,哪些是缒工企业为获利而提出的无理要求。对于前者,应核审施工企业发生的实际损失,及时地提供相应的索赔资金,既满足了施工企业的合理要求,又使工程能够连续进行,降低工程风险,对于后者,要从专业的角度,说明这些索赔的不合理性,拒绝其索赔要求。
2.4工程竣工结算阶段的造价管理
必须谨慎控制建筑设计的变更与现场签证,施工过程中的变更是不可避免的,而在施工时控制工程变更却是相当有必要的。变更的发生与损失成正比关系。现场签证要详细明确,对责任人、权限、额度进行重点标注。严格的管理手段是工程造价稳定的基础,这样工程造价才可能在可控制的范围内波动,控制设计变更和现场签证是造价控制的核心内容。
必须严格控制工程进度款的拨付,一般现实工程量清单合同当中的单价是既定的,清单中的工程难易程度与工程数量存在着直接的关系,我们合同中也明确了工程变更和单价,这样一来就避免了提前预付工程款,为发包人资金的筹备提供充足时间,使得发包人利益最高。
竣工阶段的成本控制主要包含竣工验收、工程计量以及办理竣工结算等工作。这一阶段是工程实施总结性的阶段,所有建筑安装工程实际的投资,将在这一阶段进行汇总,进而分析投资是否超标。因此在这一阶段结算时要有耐心细致的工作方法,检查隐蔽验收记录。落实变更洽商,按竣工图纸、设计变更等竣工资料重新准确计算实际完成工程量。核实各分项工程使用的综合单价是否与投标时或合同签订时的综合单价一致。在这一阶段中可能会遇到施工单位追加工程造价的索赔,这在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里是很正常的现象。作为造价控制,可以实施反索赔,这也是我们工程造价控制工作需要努力加强的。
总之,在市场上运用工程量清单计价管理模式,既保证了承包人和发包人的利益,又提高了投资的社会效益,所以在我国国内改革过程中,要时刻注意工程造价研究与国际领域的接轨,对于工程量清单计价方式的推行应该从现在做起,使市场建设更加规范合理,促进新形势下的市场良性循环。充分发挥市场经济规律中“竞争”与“价格”的作用。这样不但可以提高企业工程效益,也可以为市场良性发展制造一定的条件。
参考文献:
[1]闫瑞娟.工程造价风险管理方法研究[J].重庆大学,2006.4.
[2]张思中.工程量清单计价下的工程造价确定与控制[J].广东建材,2007,4.
[3]侯文娟.工程量清单计价与造价管理[J].广东科技,2007,2.
论文作者:伍玲虎
论文发表刊物:《基层建设》2017年第13期
论文发表时间:2017/9/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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