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特殊教育学校职业教育的调查与思考_特殊教育教师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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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展特殊教育学校的职业教育,是特殊教育改革的一项重要任务。近几年来,全省特殊教育学校积极发展职业教育,改变了特殊教育学校单一开展文化教育的局面,提高了残疾学生素质和就业能力,为他们参与社会生活,适应社会需要创造了条件。但是,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条件下,进一步发展特殊教育学校职业教育,还面临着许多问题。因此,总结经验、发现问题、提出对策,必将有力地推动特殊教育学校职业教育的发展。

一、我省特殊教育学校职业教育的基本形势

特殊教育是九年义务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我省各级党委、政府,十分重视发展特殊教育事业,目前,全省已有特殊教育学校78所,普通小学附设班159个,在校生8693人,另外还有11904名残疾儿童、少年在普通小学随班就读,盲童、聋童入学率分别达到了80.6%、90%,弱智儿童绝大多数在校学习,特殊教育初具规模,初步形成了以一定数量的特殊学校为骨干、以大量特教班和随班就读为主体的残疾儿童、少年教育的格局;与此同时,全省特殊教育学校职业教育工作也有了长足发展,目前,全省有盲人职业中专1所,盲聋哑职业高中3所,盲聋哑职业初中2所。有些学校还试办了分流班或加开了职教课程。

在发展特殊教育学校职业教育过程中,全省积累了许多经验,主要有:

1.特殊教育学校职业教育工作受到各级党委、政府重视,将其列为特殊教育改革的一项重要任务。

我省各级党委、政府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残疾人教育条例》,将特殊教育学校职业教育作为一件大事来抓。省教委专门下发文件,提出要加大改革力度,加快全省特殊教育学校职业教育的发展步伐。并对特殊教育学校职业教育的管理体制、办学原则、办学模式、专业设置、教学计划、教师队伍建设等提出了明确要求。鞍山市铁东区教委十分重视特殊教育学校职业教育工作,主要领导亲自抓这项工作,经常深入特殊教育学校,解决办学中遇到的问题。他们在省教育研究院的帮助下,创办了“一校两制”的盲聋哑职业初中,并在人员、经费、设备等方面向该校倾斜。目前,该区特殊教育学校,特别是盲聋哑学校的职业教育工作已逐步走入正轨,第一批经过职业技术训练的学生即将走入社会,成为社会有用之人。

2.办学模式多样化

特殊教育学校选取办学模式,既要遵循职业教育规律,又要遵循特殊教育规律,也就是说要将职业教育与特殊教育结合起来,因地制宜,因校制宜选择办学模式。我省特殊教育学校对职业教育办学模式进行了积极的探索,形成了多种模式办学的新局面。目前,这些办学模式大体有三种:一种是职业中专或职业高中,如沈阳盲校,沈阳皇姑、铁西聋哑职业高中,大连盲哑职业高中等;一种是职业初中,如鞍山盲聋哑职业初中、阜新盲聋职业学校等;还有一种是“初中分流”或职教班,即在初中的某个年级,或小学毕业后,使学生进入职教班,直接接受职业教育,海城聋校、盖州聋校等一大批学校是这种办学模式。这些办学模式各有特色,丰富了我省特殊教育学校职业教育内容。

3.专业口径较大

由于特殊教育学校职业教育专业设置有其特殊性,所以,专业设置是否科学、合理,关系到特殊教育学校开展职业教育的成败。我省的特殊教育工作者,认真研究特殊教育学校职业教育特点,根据特殊教育学校职业教育专业设置既要适合社会需要,又要适合残疾学生生理特点的原则,创造性地工作,在原来只有按摩、木工等为数不多的专业基础上,开办了一些新专业,如调律、印刷、计算机操作、编织、服装、种植、旅服等。目前,全省6所盲聋哑职业高中、职业初中都开设了与当地经济发展相适应的专业,其它学校的专业设置也逐渐科学化。特别是大连中山区培智学校开设的编织、面点、打字等专业,填补了培智学校兴办职业教育的空白。

4.教育、康复、职业教育紧密结合

对残疾学生采取康复措施,帮助残疾学生恢复或补偿功能,增强其参与社会生活的能力,既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的法律规定,也是特殊教育学校的基本任务之一。各地在发展职业教育过程中,充分利用职业教育优势,把文化教育、康复、职业教育紧密结合起来,通过职业教育使学生的功能缺陷得到补偿或恢复,提高了办学效益。盖州市聋哑学校所开展的教育——康复——安置就业一体化工作对此进行了有益的探索。他们根据聋哑学校的实际情况,将残疾学生的个体发展和社会需求结合起来,把义务教育和职业培训结合起来,使学生的道德行为、语言能力、知识结构和就业能力得到提高,这样,既提高了学生参与社会生活的能力,又为学生身心缺陷补偿创造了条件。

5.弱智教育学校职业教育有了一定发展

如果说发展职业教育是特殊教育事业的重中之重的话,那么,对弱智学生实施职业教育则是难中之难了。研究表明,轻度弱智儿童在校学习九年,汉字再认、语文和数学分别可达到普通小学五、四、三年水平,最终智力活动可以达到11岁正常儿童水平。也就是说,弱智儿童接受文化知识教育和职业教育是很难的。我省特殊教育工作者根据弱智儿童身心特点,积极探索弱智教育学校职业教育规律,取得了一些成绩。大连中山区培智学校开设的编织、面点、旅店服务、电脑打字、旅游服务等课程,符合弱智学生特点,促进了学生职业技能的形成。

总之,我省特殊教育学校职业教育工作取得了很大成绩。但是,在看到成绩、总结经验的同时,还必须看到这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目前,存在的主要问题有:一是一些部门领导和个别学校的同志对特殊教育学校开展职业教育认识不高,信心不足;二是专业课教师队伍建设抓得不紧,专业课教师数量不足,质量不高;三是相关政策不配套,办学中无法可依;四是有些学校没有真正认识职业教育特点、规律,将职业教育、劳动技术教育混为一谈,办学质量不高,个别学校存在走过场现象。

二、坚持特殊教育学校以发展初等职业教育为主原则

关于发展残疾人职业教育,《残疾人教育条例》明确指出:“应当重点发展初等和中等职业教育,适当发展高等职业教育。”特殊教育学校的职业教育是残疾人职业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特殊教育学校应当怎样发展职业教育,是当前必须解决的问题。鉴于我省特殊教育学校多是九年一贯制学校,开展职业教育主要在初中阶段,因此,应把大力发展初等职业教育作为特殊教育学校的主要任务。

初等职业教育,属于初中教育阶段,是普及九年义务教育的组成部分,承担培养基本具有初中文化基础,掌握一定初级职业技术的全面发展的应用型人才。如初级技术工人、农民技术骨干和其他初级从业人员。初等职业教育分为初级职业技术学校和时间长短不一的初级职业培训等两种基本形式。在特殊教育学校发展初等职业教育,必须提高认识,转变义务教育不包括职业教育的陈旧观念,把发展初等职业教育与普及九年义务教育联系起来,与提高残疾学生素质和劳动能力联系起来。

首先,要充分认识到,初等职业教育是九年义务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

在九年义务教育阶段发展职业教育,实行基础教育与职业教育两条腿走路,既符合我国、我省特殊教育发展现状,又可以提高残疾儿童、少年的素质,还可以推进残疾儿童、少年九年义务教育。为此,必须树立九年义务教育包括基础教育和职业教育,初等职业教育是九年义务教育重要组成部分的新观念。关于这一点,国家有关政策法规已作了明确规定。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教育委员会、国家计划委员会、财政部、劳动人事部《关于实施<义务教育法>若干问题的意见》指出:“九年义务教育,分为初等教育和初级中等教育两个阶级。初级中等教育包括普通初中教育和初级中等职业技术教育。”“初级中等学校,除举办普通初中外,还可举办初级中等职业技术学校。”《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实施细则》第六条规定:“承担实施义务教育的学校为:地方人民政府设置的或者批准设置的全日制小学,全日制普通中学,九年制学校,初级中等职业技术学校……。”《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强调指出:“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包括初中阶段的职业技术教育)”。实践也证明,在特殊教育学校发展初中阶段的职业教育,能够调动学生的学习积极性,提高学额巩固率,促进“普九”工作。

其次,在特殊教育学校发展初等职业教育,有利于提高残疾儿童、少年的素质。

残疾儿童、少年是人类社会中的一个特殊困难的群体,提高他们的素质,关系到提高全民族的素质,关系到社会文明程度。据有关部门推算,残疾学龄儿童约占同年龄段儿童总数的3.38%左右,辽宁省每年大约有500名残疾学生走向社会。这些学生接受职业教育的情况,将直接决定残疾学生能否主动适应经济建设和社会的需要。此外,残疾人所从事的大多数是适合其身心特点的职业,一般不需要十分复杂的劳动,一些常规技术,如编织、刺绣、印刷、木工等,经过初级职业技术训练,残疾学生就可以胜任。如果残疾学生在义务教育阶段接受了初等职业教育,将极大地提高他们的素质和就业能力,为他们成为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的创造者创造条件。

三、贯彻“广开门路、注重质量、因地制宜、积极发展”的方针

为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残疾人教育条例》,省教委专门下发文件,提出从我省特殊教育学校职业教育现状出发,今后开展这项工作的方针是:“广开门路、注重质量、因地制宜、积极发展。”

“广开门路”是发展特殊教育学校职业教育的关键。当前,重要的是采取哪种办学模式的问题。《残疾人教育条例》强调,“残疾人职业教育,应当重点发展初等和中等职业教育。”这为发展特殊教育学校职业教育指明了方向。现阶段,我省应重点发展初中阶段的职业教育,可采取分流、兴办职业初中、“三加一”、四年制渗透职业教育因素等形式发展职业教育。《国务院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技术教育的决定》指出:“我国职业技术教育必须采取大家来办的方针,要在各级政府的统筹下,发展行业、企事业单位办学和各方面联合办学,鼓励民主党派、社会团体和个人办学。”认真贯彻这一要求,要做好协调工作,充分调动各方面积极性,激发大家办学热情,使特殊教育学校的职业教育得到较快的发展。

“注重质量”是提高办学效益的基础。质量是生命,质量是效益,兴办职业教育必须提高质量。只有提高质量,特殊教育学校职业教育才有生命力,才能产生社会效益、教育效益。应该说,目前我省特殊教育学校职业教育的办学质量总体是不高的,这就要求我们必须加大改革力度,切切实实在提高质量上下功夫。当前,应重点解决学校管理、专业课教师培养、教材编写、实习基地建设、办学条件改善等问题,这些问题解决了,办学质量就会得到提高。

“因地制宜”是办好特殊教育学校职业教育的基本原则。特殊教育学校分布在全省城乡,各校所处的地理位置、教育条件、经济条件等都有很大差别,为此,一定要从当地实际出发,根据本校特点,因地制宜地开展职业教育。这就要求,选取办学模式,要与义务教育、特殊教育结合起来。设置专业,既要考虑到学生生理特点,又要考虑当地经济发展特点。选择实习基地,要注意将校内基地与校外基地结合起来。安排学生就业,要将政府安排就业与自谋职业结合起来。只有因地制宜办学,特殊教育学校职业教育才能得到进一步发展。

“积极发展”是特殊教育学校的迫切要求。发展特殊教育学校的职业教育,有利于提高残疾学生的素质和劳动能力,有利于提高残疾学生的社会地位,有利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是一项利在当代,功在千秋的大业。因此,要进一步解放思想,转变观念,制定政策,扶持特殊教育学校职业教育的发展。特殊教育学校要坚决贯彻党和国家有关发展残疾人职业教育的方针、政策,遵循职业教育和特殊教育规律,积极工作,努力探索,推动特殊教育学校职业教育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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