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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去不少学校对教师有每学期撰写一篇教育论文的要求,现在一些学校则把这个要求改为提供一则含有分析的教育案例。对一些老师来说,也许还是写那种规定套路的教育论文驾轻就熟、形成经验了,可是写起与自己工作和生活具有密切关系的教育案例来,反倒无所适从,不知如何落笔了。
其实,案例写作并不难。
从某种意义上讲,作为中小学教师,我们恰恰置身于案例的世界中,我们可能时时面对着案例,经常创造着案例。问题在于,我们有没有“案例意识”,是不是善于并且能够洞察和发现自己身边的具有案例意义的事情,能不能有意识地对此加以阐释、分析、反思。
我们肯定置身或遇到过这样的情形:听了一节公开课后,几位教师就感兴趣的某一教学片断、环节或某一教学问题发表议论,有时可能意见一致,有时可能各抒己见,并述说自己的理由。例如,一节公开课教学中,老师让学生课前从互联网上搜集材料,课堂上学生积极性很高,兴致勃勃地展示自己的劳动成果,跟同学交流。下课后,几位听课教师自发地对此进行评议。大家肯定执教者试图体现新课程理念的做法,同时结合这个课例就为何搜集材料、对搜集到的材料如何处理进行讨论,形成了比较一致的看法。如果在这种讨论之后再回过头来加以梳理,根据一定的需要把特定课堂上的有关情形叙述出来,再把讨论时的具体分析整理出来,那么,这其实就是一个相当不错的“案例”。
何以言之?因为,这里,这类经过回顾、反思、选择、加工、整理而成的“课例(教学片断)+分析(评点)”,已经不是一般意义上的评课了。它可能给人们提供了某种经验,可能阐释了某种理念,可能揭示了某种规律,可能说明了某个道理,可能阐述了某种原则,等等。这样的“课例+分析”一旦成为案例,就有了一定的典型性,就能给人以启发、警示、借鉴的作用。人们在阅读这样的案例的过程中,能够进行实实在在的思考,能够很自然地结合自己的实际情况。认真地投入地阅读案例,往往会使自己置身其间,仿佛也参与进去,一起讨论、交流,从而形成了阅读者与撰写者间的一种事实上的沟通和对话。
关于案例,现在有一个很流行的说法,称“一个好的案例=一个生动的故事+精彩的点评。”这话有些道理,不过并不是很确切。对于构成案例的故事来讲,“生动”并不是第一要素,虽然“生动”增强了案例的可读性。比生动更重要的是,它是深刻的,是有意义的,构成案例的所谓故事足以引起人们的关注、思考、反思,通过对这个故事的阅读与分析可以明白或更加明白些什么,能够悟出些什么,更加坚信了什么,能受到特定的启发,能接受一定的教训,能增长了某种见识,能确信某种看法。能够成为案例的故事是具有价值性的,它不是随随便便记录一件事情,不是记“流水帐”,也不是记那种体现了大家都知道的“公理”的事情。举个例子说:课堂上一个学生突然发病了,老师赶忙救助,送这个学生去医院。这是一件事儿,对这件事而可以说“老师如何爱学生”等。这很像案例,其故事可以写得相当生动,点评也容易做到精彩,但这仅仅是有了案例的形式,却并不是案例,写成个新闻报道稿倒是很合适的。因为,这个“故事+点评”没有什么意义和价值(不是说老师做的这件事儿没有意义和价值),大家都会认为老师这样做相当正常,老师遇到这样的事都该这么去做,这种“疑似案例”是不可能给人以启示、启发的。相反的情况倒是可以成为“案例”的。中央电视台新闻调查节目曾报道过这样一件事:正在上课,一学生口吐白沫倒地,该生睡地半小时,课堂教学依然正常进行,下课后该生被送往医院,然终因时间过久失去抢救可能。这件事给我们以震撼和警醒,令人深思,对这件事情的剖析,使人们意识到我们的教育中存在的问题,所以,这能够成为一个案例。
显然,每一个教师都可能时时经历着、目睹着案例,可是,当要求其提供或写作案例时,不少老师说:“哪有什么案例可写呢?”他们以为,每天所做的事情都很平常、正常,没有什么可以作为案例的。的确,如果今天的工作只是昨天工作的重复,日复一日、年复一年,没有或压根就没意识到什么变化也不希望有什么变化,以为这样就挺好,如此,就不会发现案例,自然就无从写作案例了。但是,一个教师,如果常教常新,善于探索,乐于思考,勤于反思,勇于实践,不断学习,那么,在教育教学工作中就会发现值得探究的现象,值得研究的问题,值得剖析的情境,值得借鉴的经验,值得汲取的教训,这样发现并撰写案例就是一件手到擒来的自然而然的事情了。所以,中小学教师撰写教育案例一般并不是写作技巧、方法方面的问题,起主导作用的是正确的教育思想、观念,是在这种思想、观念支配下在探索和实践中所形成的教育观察力、洞察力、敏锐性。为什么对于教育教学中出现的同一件事情,有人丝毫不加留意,看不出有什么特殊的地方,有人却能觉察其中蕴含的意义,能够对此进行恰如其分、令人信服的分析,原因就在这里。可以说,正是因为对先进教育理论的驾驭、正确教育观念的掌握,使得教师能够在纷纭复杂的教育现象中发现和撰写案例,在发现和撰写案例中,又至少使之对特定教育现象的认识更深刻,促进着一定教育信念的确立。由此可见,当我们写不出案例或写出的“案例”不像案例时,我们就有必要“三省吾身”了:是不是以研究者的角色对待自己所从事的教育教学工作了?是不是深入思考了?是不是认真读书了?
我们在阅读案例中可以从中领悟、学会怎样撰写案例。一个关于教育的好的案例,正是我们学习案例写作的很有意义的“案例”。在阅读中,可以认真地思考一下:这个案例中的教学片断或教育事件为什么可以作为案例?有什么价值?类似的教学片断或教育事件自己可曾遇到过?人家从哪些方面对这个教学片断或教育事件进行分析?在分析中运用的是什么样的理论?体现的是什么样的观念?精选若干典型的案例认真阅读和思考,恐怕要比看案例写法之类的文章、书籍要有用得多。认真阅读教育案例,可以说是一种综合性的学习,既学习相应的教育理论,又提高着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还可以从中揣摩并学习案例撰写的方法,真是一举多得。所以,我们要讲究阅读案例的方法,提高阅读案例的质量和效果。例如,拿到一个案例时,读过其叙述部分,可以不忙读下去,先想一想:如果让我来分析,我会持何观点?运用怎样的理论?从什么角度切入?然后,把自己的想法和人家的分析进行比较。
现在,教育刊物上刊出的案例多了起来。人们经常可以看到有关案例的专栏、专辑,甚至还有以“教育案例”命名的刊物。我们注意到,案例已经普及到中小学教育教学实践领域,案例讨论、撰写正成为中小学校研究和培训的重要方式,于是案例变得“丰富多彩”起来。有些“案例”只是叙述一件事情、一个故事,而且叙述中带有很强的主观色彩,在叙述中通过议论、抒情表达叙述者的观点、看法、感受。这是不是可以理解为案例的一种特殊形式?还有一些“案例”就是一段教学实录,再加上几句分析。应该说,这样做往往也能说明一定的问题。案例的这种“泛化”,也许是其与中小学教师亲密接触后所形成的一个特点,是具有中小学特色的教育案例。客观上,这种案例的“泛化”也提供了更大的空间使中小学教师走近案例,并且在对案例的发现、分析、研究中提高、成长。但另一方面,我们也要在案例、准案例的撰写和研究、讨论中,不断提高对案例的认识水平,提高案例撰写的层次。就是说,不可一任案例扩大化,听凭它“泛化”下去,那样案例就不“案例”了,失去了其应有的作用、价值。原原本本地记录一堂课,再写上对这堂课的评价语,还是不可以作为案例的;一篇课文的教学设计,不管运用了什么先进理论、设计得多么巧妙、经典,但那还是预设,是未发生事件,无论如何也不能是案例;只是把某件事情作为“引子”,生发出对某种教育现象的议论,这也不能算是案例。
现在基础教育课程改革正在深入推进中。课程改革带来了学校教育中诸多令人瞩目的变化。在课改中,人们更加需要案例,人们期待着、呼唤着有价值的案例的出现,人们也正在创造着、提供着各类案例。对于中小学教师来说,这是一个能够大量产生案例的年代,只要留意,做个有心人,发现和撰写案例并不难。有理由相信,积极而有意识地发现并撰写案例,可以增强教师的研究能力,并促进其专业发展水平的不断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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