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名知耻”--中日同名道德观与中日差异_抗日战争论文

“爱名知耻”--中日同名道德观与中日差异_抗日战争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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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何一个民族,其文化的发生和发展都离不开一定的文化环境。所谓文化环境,是指这个民族本身的生活圈与世界其它的生活圈之间的文化关系,它与地理环境既密切联系又完全不同。地理环境是自然的,文化环境是人为的。越向远古追溯,文化环境与地理环境的结合就越紧密;越向现代和未来推移,二者间的依存关系就越减弱。由于中日地理环境和历史发展的客观因素,中国文化曾长期影响日本,甚至久居日本文化的主导地位,对日本的进步起了巨大的推动作用。日本人非常清楚,他们的文字、词汇、艺术和许多传统的价值观念都来源于中国,中国是他们的希望、罗马。但在今天,中国和日本近在咫尺又十分疏远,既熟悉又陌生,既希望密切交往有时又难以沟通。产生的原因是多方面的,相互间如果缺乏了解,就难以做到互谅互让。本文想从文化的角度出发,探讨在相同的道德观念下,中日两国人产生出不同的行为方式,两国虽然构建出相近的文化模式,但其中的内容和所蕴含的意义却不尽相同,以此来说明两国文化的异同,进而探讨中日两国间交流的兴衰变迁,尤其发展到近代以后,两国走上完全不同的发展道路的根本原因。

一、中国当属“耻感”文化圈

日本学者森三树三郎认为:同样与欧美相比,中国的“耻感”文化倾向更强一些,是“耻感”文化的发源地,与日本属同一种文化圈。在中国占统治地位的传统文化,其精髓是儒家思想。儒学强调:“耻”意识是道德的基础,“羞恶之心,义之端也”,“知耻近乎勇”。《论语》中有:“道之以政,齐之以刑,民免而无耻;道之以德,齐之以礼,有耻且格。”即:用权力和刑罚治理天下和百姓,百姓虽然免于犯罪,只是致力于如何逃脱惩罚,却对自己的行为不感到羞耻;如果用道德、礼仪来约束他们,百姓就会懂得廉耻,走入正道。儒家还把“礼、义、廉、耻”称为四德,当做立国之本。

中日两个社会,都认为一个品德高尚的人,首先是个懂礼仪,知廉耻的人,而“不知廉耻”,对一个人来说是人格上的全面否定。通过自身的努力,创造出社会价值,受到社会的正面评价为“名”,自己的行为受到社会的负面评价则通常引以为“耻”。

二、中国人的“名”意识表现及相关因素

传统的中国人把“名”看得重于一切。一生的努力都是致力于获得“名”,有了“名”,相应的东西就会随之而来,“名”是做人的资本。名正才能言顺,同时“名”在一定程度上相当于“道”或“义”。重名轻利就相当于重义轻利。孔子说:“富与贵,是人之所欲也,不以其道得之,不处也;贫与贱,是人之所恶也,不以其道去之,不去也。”追求“名”的思想,驱使人们加强道德修养,以家族、民族和国家的利益为重,不计较个人恩怨得失,在必要时还应以身殉德,这样的人会流芳百世,名垂千古。它铸就了中国人所具有的忍辱负重、高风亮节的民族性格和气质。一个传统的中国人,“名”意识的重要内容是功名思想,以求“显名扬亲,光宗耀祖”。这是建立在传统文化中“百行孝为先”基础观念之上的。孝道观念首先要延续父母的生命,其意义的第一层是:结婚生子乃生物生命的延续。第二层是:自己功成名就乃是精神生命的延续和发扬光大。要完成和实践这一层的孝,不仅要生儿育女,更要先使自己的生活与生命具有社会、文化、道义上的见识、理想与修养。这一层的实现极其繁琐和艰难。所以一旦有成,即功成名就,就可显亲扬名,光耀门楣。这被认为是延续父母与祖先的高级生命,具有很高的家庭与社会价值,属上乘的孝道。所以自古中国人就特别重视立身、立德、立言,希望通过自己的努力,建功立业,立身扬名。只有功成名就,才能显耀门庭,光宗耀祖。

此外,传统的中国社会是个重视家庭、家族的社会。每个人都要受家庭、家族的监督和控制。家族都希望其子孙后代成为受社会需要并受社会欢迎的人。如果在社会上得不到地位、名誉,则被证明是个对社会毫无价值的人而遭唾弃。为了不遭人嫌恶,就要努力追求功名,使个人的行为具有社会价值,才能恩泽父母,显耀祖宗,在家族中成为一个受尊敬、受欢迎的人。否则就是毁坏父母的声誉,给祖宗脸上抹黑,可能遭到排斥和指责。传统的中国人把“愧对列祖列宗”视为人生最大的“耻”,而“无颜见江东父老”则只有死路一条。

三、日本人“名”意识表现及相关因素

日本人有关“名”的社会意识是封建社会培育出来的一种特殊的意识。“惜名知耻”最早是在幕府初期的镰仓时代被明确提出的。日本武士刚刚出现在历史舞台上的时候,就十分强调重视“名”的思想。日本人“名”意识表现为一种名誉心。其思想意识经过室町幕府时代,在近世封建社会得到继承和发展。它生长的土壤是武士这一特权阶级。通过强调重名、知耻的思想,确立起武士道的中心道德。“名和耻”还是维持主从关系不可缺少的因素,武士的名誉主要是指对主君的忠诚。直至今天,对许多日本人来说,被评价为忠诚组织,受上司赞赏和被同伴表扬是一种莫大的荣誉,把被指责为背叛组织、不忠诚视为莫大的耻辱。高桥敷在《丑陋的日本人》中对日本式的名誉心进行了深刻的批判和辛辣的嘲讽。“日本人为了追求名誉,人类的幸福就可以忘记,即使有时要受阴谋诡计的折磨,有时被迫卑屈地淹没人性,也要抢先立功,等到什么时候俯视周围的民众,含泪叙说劳苦,这就是比生命还要宝贵的日本传统美德”。同时作者又举数例说明日本式的名誉心:“关于日本人与外国人在为名誉而努力时的想法,试看下面墨西哥奥运会上的短语集。”

——日本人

“如果在这里失败,那就是日本的耻辱。”——著名拳击选手之一森冈

“这种表现他们应切腹自杀,玷污了日本的名声。”——对游泳选手全体落选极为愤慨的旅墨日本人。

“我已经失掉了满足国人期待的信心。”——出场前自杀的月谷运动员。

——外国人

“我喜欢跑步,家境又穷,因此拼命想拿冠军,获得奖金好上大学。”——四百米冠军易万斯

“即使在意大利第一,其它国家还有更快的运动员。”——因无一人夺冠而觉遗憾的意大利人

“今天实现了拿金牌的愿望,以后想结婚、生孩子。”——女子体操冠军查斯拉芙斯卡

日本人趋于把名誉看得比正义、责任、高尚的情操更为重要。对传统的日本人来说,“永恒不变的目标是名誉”,为了名誉,可以不顾事实,不分善恶。这种名誉心实质是“自我形象的保持”。为了保全名誉,不能承认其失败,不能承认错误、缺点,甚至包括过失。日本人心理防御机制是对名誉的极度敏感。传统的日本人通常用复仇或自杀的方式来洗刷耻辱并保全名誉。这种名誉感一方面可化为一种动力,促使人奋发向上,不甘落于人后;但另一方面又可化为一种消极作用:为保持所谓的名誉不肯认错,不肯悔罪。很多日本人私下都承认日本的战争罪行,但因害怕落得“犯罪的民族”、“残暴的民族”的名声而拒不公开认错、赔礼道歉。

中日两国人在“名”、“耻”这一相同的概念下,却产生出不同的内容和含义,日本学者作田启一认为这主要是中日两国社会构造上的不同特点造成的。公元前221年,泰始皇统一中国后,政治体制始终都是皇帝一人高高在上,下面是官吏士大夫(世袭爵位有限),其中大部分是民间读书人经过考试选拔上来的。他们只有通过自身的努力去获得良好的评价。而日本的政治体制则不同,大名和武士历代世袭,是维护封建制度的支柱,在精神上要求武士的忠诚、忠义,这是武士道德和荣誉的基础。在古代日本,重名的武士精神与对主君的忠诚同样地被认为是一种美德。

四、道德的自律性与他律性

虽然“名”与“耻”是中国人和日本人重要的道德观,并且深深地影响两国人的行为方式,但两个民族对“名”与“耻”的内涵、感受却有所不同,所以由此产生道德上的约束也不尽相同。日本人的道德不是靠内心良知的约束而是靠外部的强制(如嘲笑和羞辱)来加以保障的。日本人对耻的认识首先是每个人都在意公众对自我行为的评判。在任何一种情况下,羞耻感都会成为一种强大的约束力。但是它要求有旁观者。日本人在公共场合都彬彬有礼,注意周到细微的礼仪规范,但在非正式场合,或没有旁观者的情况下,他们的行为又趋于不受约束。当一个人到了陌生的环境,可以不受来自集体组织中道德规则的约束,没有熟识的旁观者,对圈外的人即便做出违反常规的事也不会产生耻感。这种道德观是他律的,因为它缺乏一种恒定的是非标准。

而中国人提倡人应该做个诚实的君子,真正的君子标准无论人前人后,都应恪守君子之礼,尤其在被人看不到的情况下,更要坚守高尚的情操。古代故事中有个叫杨震的人,身为后汉官吏,有人趁深夜去贿赂他,被他拒绝,那人说:天黑无人知晓,杨震却回答:“……天知、神知、你知、我知。”儒家思想中君子标准是固定的,不因时、因地而有所改变。在此基础上产生的道德观具有自主性和自律性。

综上所述,“惜名知耻”、“重名知耻”的道德观在中国人和日本人心中同样有着悠久的历史和深刻的影响力。规范了人们的思想意识并约束人们的行为方式。但相同的概念下,由于社会结构形成的历史条件不同,恒定是非标准的差异,使它在不同的文化土壤中产生了深层次的不同内涵和表层结构中有时互不理解的中日两国间不同的行为方式。只有研究文化的深层结构,探讨同一文化背景下的不同民族性,了解别人同时才能更好地认识自己。这样才能在真正意义上使不同民族间的交流与合作得到和谐、统一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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