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思想政治教育视域下心理疏导的价值干预,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视域论文,思想政治教育论文,价值论文,心理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中图分类号:G4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3-8477(2013)01-0194-03
早在20世纪80年代初,我国就已经有人提出要针对青少年成长中存在和出现的心理问题进行心理疏导工作,以帮助他们走出心理危机。但在进入21世纪前,人们对心理疏导的关注并不多。2007年10月,党的十七大报告首次把心理疏导作为一种思想政治教育的方法提出后,学术界对心理疏导的研究顿成热点。人们对心理疏导的认识也逐步明确、清晰和深化,但对心理疏导中的价值引导或价值干预问题却很少有人论及。本文拟在这方面提出自己的一些看法。
一、心理疏导及其特点解读
心理疏导最初只是作为一种心理咨询和治疗的方法,后来应用到一般的心理调适中,最后被思想政治教育借鉴,成为思想政治教育方法的新拓展,从而也使心理疏导具有了更广阔和深远的意义。
(一)心理疏导是一种心理咨询和治疗的方法。
心理疏导作为一种正式的心理治疗方法,最早是由南京脑科医院主任医师鲁龙光于1984年创立,是我国新中国成立以来唯一荣获过国家奖、具有中国特色的心理治疗方法,在医院应用中取得良好效果。鲁龙光认为,“心理疏导疗法是根据辩证唯物主义原则,结合我国的民族特征,继承吸取中国传统文化中的有关精华,融合国内外各学科中有引用价值的学术思想,逐渐形成的具有中国特色的、较为系统的心理治疗方法”,“心理疏导疗法具有三个特点:它能帮助病人加深自我认识;适用于各种心理障碍患者;能在短期内取得较好的疗效,并使患者长久地保持身心健康。”[1](p4)从其具体做法看,实际上是一种从倾听、共情、理解入手,以转变认知为主的心理咨询与治疗方法。
(二)心理疏导是一种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新方法。
2010年,武汉大学的付喜凤在其博士论文中对思想政治教育视域中的心理疏导进行了系统研究,她认为,“思想政治教育视域中的心理疏导是指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者遵循人的思想活动形成与发展规律,对人们的思想认识问题通过疏通引导,创造条件,让其充分表达,又善于引导,从而帮助人们理顺思想障碍,提高思想认识,选择正确行为方式的一种方法。”[2](p22)其定位属于思想政治教育,解决的是思想认识问题。武汉大学佘双好教授也指出,心理疏导方法是思想政治教育的一种新方法,它解决的是人们心理和思想上的各种问题。“我们对心理疏导的理解就不能仅仅从心理咨询和心理治疗的层面来理解,而应把心理疏导看成是一种思想政治教育方法的发展,把心理疏导看成是一种通过疏导心理层面的问题来达到思想沟通引导作用的一种教育方法。”并详细地分析了思想政治工作的心理疏导与心理咨询的区别。[3](p93-94)
(三)心理疏导是源自心理咨询又应用到思想政治教育领域的方法。
有学者认为,心理疏导原是指“用心理学的知识改变人们对心理的认知及情绪、行为、意志,以达到消除症状及治疗心理疾病的一种有效方法。”后应用于一般的心理调适中,并被引入思想政治教育领域。在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视野中的心理疏导则主要是指“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者遵循人的心理活动规律,通过解释、说明、教育、支持、帮助等途径,运用语言和非语言的沟通等方式帮助人们进行一定的心理调适,使其不良情绪得到宣泄,心理压力得到缓解,或者为进一步实施思想影响创造必要的健康心理条件,或者在进行心理调适的过程中解决思想问题。”[4](p118)这实际上是把心理疏导作为思想政治工作的前奏和基础,即先解决心理和情绪问题,然后再解决思想问题,本质上属于心理学方法范畴。但它可以纠正原来存在的“将心理困惑问题当作思想政治问题来处理”的不恰当做法,较好地解决具体工作中容易出现心理问题与思想问题相混淆的状况。同时,也可以拓展思想政治教育的工作方法和思维模式,有利于增强思想政治教育的实效性。
思想政治教育视野中的心理疏导,既是心理咨询和治疗方法的突破,也是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方法的延伸。它具有二者的某些特点和优势,又避免了二者的局限与不足。心理疏导作为思想政治教育的方法,它的基础是心理学,但在范围和性质上则属于思想政治教育范畴;它既涉及心理问题,又不回避思想问题,从而成为既解决心理问题,又解决思想问题的一种综合方法,并具有全新的意义,在目标和内容上进一步拓展,在运用上更为灵活和广泛。值得注意的是,作为思想政治教育中的心理疏导,需要避免过于政治化和说教而变成说服教育。
(四)思想政治教育中的心理疏导的特点。
在现实生活中,人们越来越认识到,人的心理问题并不单纯只属于心理层面的问题,它同时也表现为思想问题或者价值观层面的问题,是心理和思想问题的交织。因此,在思想政治教育中进行心理疏导不仅仅是方法层面的突破,更是在理念层面的创新。心理疏导既使用心理咨询的理论与方法,也使用思想引导的原理和方法;既解决心理层面的问题,又解决思想层面的问题。也就是说,它是充分利用自己学科综合的优势,取长补短地解决单纯的心理咨询或思想政治教育不能解决或解决效果不理想的问题。
思想政治教育中的心理疏导和规范的心理咨询相比,其特点表现在:
1.工作主体的多样性。心理咨询主要是由经过专门学习和训练的专业咨询人员来承担,而心理疏导既可由专业的心理咨询人员承担,也可由具有相应知识的学校辅导员、班主任和教师等非专业人员来承担。
2.涉及内容的广泛性。心理咨询把自己的任务锁定于来访者的心理问题,既解决发展性心理问题或一般心理问题,也解决严重的心理问题和心理障碍,但心理之外的问题不在心理咨询解决的范围之内。而思想政治教育中的心理疏导,涉及的内容领域比心理咨询宽广得多,不仅要解决人们的发展性和适应性的心理问题,而且还包括思想、政治、道德等层面的问题,尤其适用于对在思想道德、人生价值观等引发的认知、情感方面的心理冲突和烦恼问题的解决。简言之,心理咨询的重点是解决问题,心理疏导的重点是促进发展。
3.疏导过程的导向性。为了与来访者建立良好的咨询关系,也为了使来访者的深层心理问题得到妥善解决,心理咨询在一定程度上更强调价值中立。它往往不对来访者进行价值评判和道德评价,目的是获得来访者的信任,使之最大程度地开放自我,以利于帮助他们解决不易觉察和发现的心理问题;而心理疏导是从解决心理问题入手,最终要上升到对思想问题的关注与价值观层面的引导上,在疏导过程中会有明显的价值观提升,体现为积极主动的价值干预。
4.疏导方法的灵活性。心理咨询通常会运用比较成熟的心理咨询方法和技术,并有一整套咨询的程序,咨询过程也比较严格;而心理疏导的方法则不局限于心理咨询的方法与技术,也不一定严格按固定程序和模式进行,更多是根据疏导对象的具体问题灵活地选择解决办法,以使用认知转变的方法为主,同时借鉴其他有效办法,具有主动介入性和灵活机动性。
5.工作场所的非固定性。心理咨询的工作场所相对固定,并有一定的场景要求,具有安全、舒适、放松和保密性;心理疏导的场地选择比较自由,既可以在心理咨询场所,也可以在非正式的场合下进行,如在办公室甚至户外进行。
二、心理疏导中价值干预的原则要求
思想政治教育中的心理疏导,不可避免要涉及价值观的问题,而且对疏导对象不仅仅只是进行价值引导,还会有价值干预,但这必须是在尊重疏导对象的前提下进行。一般来说,价值引导更多的是指不一定触及对象现有价值观的正面引导;价值干预则是触及对象现有的价值观,且要引起其价值观改变的一种引导方式。但价值干预不等于价值干涉。价值干涉通常是教育者把自己价值观强加于教育对象,强迫其接受自己的价值观念,以纠正其思想与行为。价值干预则是以疏导对象为主体,由疏导人员帮助其进行价值辨析并达到自觉认同的过程。具体来说,心理疏导中的价值干预要遵守以下原则性要求:
(一)确定价值干预的主体。
确定价值干预的主体主要是指确立疏导对象的主体地位,发挥其主体性作用。价值干预虽然是由心理疏导人员发出,但价值干预过程中真正需要并发生改变的是心理疏导的对象,即在价值干预中,疏导对象不是被动等待干预的客体,而是有着干预需求并主动作出价值观改变的主体。这种双主体关系体现了双方平等的地位和相互的尊重,可以保证双方能在平等的互动中建立信任关系,保证价值干预的实效性。疏导人员的主体性表现在他是价值干预的发出者、主导者和引导者;疏导对象的主体性表现在他有价值干预的内在需求、对价值干预的主动接纳和积极实施价值转变等方面。首先,疏导对象有内在的价值冲突,有改变价值观的意向与动机。他们意识到自己价值观可能存在问题,但却不明白问题在哪里,因此,需要疏导人员帮助其发现问题的根源与症结所在,在疏导人员的鼓励和帮助下,进行价值观的调整、选择与转变,甚至整个价值体系的重建。这时,疏导人员在其中起着帮助价值澄清和进行价值引导的作用。其次,在心理疏导过程中,疏导对象处于主动地位。价值干预是由疏导对象主动发出的请求或有主动接受的意愿。在价值干预的过程中,疏导对象始终具有决定价值干预中断还是继续的权利,如果疏导对象决定中止价值干预或者不接受疏导人员引导的价值观,这时,最好的办法是尊重和等待。再次,在价值干预的过程中,疏导对象可以发挥自己的能动性,在疏导人员的引导下,进行自我价值澄清与转变。因此,整个价值干预是在疏导人员与疏导对象共同的努力下完成的。
(二)坚持价值干预的间接性。
在思想政治教育说服工作中,常常有价值干涉。它的一个重要特征就是直接把疏导人员的价值观强加给疏导对象,不容其有自己的思考和选择,他只能听取和服从。而心理疏导中的价值干预的特点之一就是间接性,这是疏导对象能否接纳干预的缓冲带。对独立性强的人来说,直接的干预往往会引起他们的反感,即使他们觉得有道理,也会表现出反对或不接受。因此,疏导人员必须借助一定的中介(如人、物、技术手段等)或者将价值选择的权利交给对方,让对方独立思考,自己确定是否调整和接纳。疏导人员尽管也会有一定的价值导向,甚至有时候还会带出自己的价值观,展示自己的价值判断标准和价值追求,但不能强求对方一定要赞同或选择自己提议的价值观,要允许疏导对象有不接受的权利,并且不因此对疏导对象产生负性评价或歧视。这种干预的间接性是保证价值干预而非价值干涉的分水岭。
(三)保证价值干预的尊重性。
在心理疏导过程中,首先,疏导人员应有平等对待的观念。即疏导人员要用平等的态度对待疏导对象,给予对方人格上的充分尊重和理解;其次,作为疏导人员要有价值多元的理念,始终尊重对方的价值观和价值选择,不轻易作道德评价或是非判断,但同时又要巧妙而不失时机地利用心理学方法帮助其认识价值观层面存在的问题;再次,用平等尊重的心态,帮助疏导对象剖析其价值观对其动机、态度、思想与行为的不良影响,帮助其领悟深层次的问题,了解自己心理冲突和思想矛盾的根源,找出问题的真正原因,并在尊重对方的前提下协助其确立正确、积极的价值观。
三、心理疏导中价值干预的程序方法
心理疏导的价值干预并非随意进行,而是有一定的方法和步骤的。心理疏导与心理咨询一样,首先要建立起信任感,在相互信任和尊重的前提下,价值干预可以按如下程序进行。
(一)了解疏导对象的价值冲突。
不是所有需要心理疏导的对象都存在价值冲突,因此,了解疏导对象的价值观状态,弄清其价值冲突的表现及原因,是进行价值干预的第一步,这种价值冲突有的可能是表面的,有的则是比较深层的,需要剖析和挖掘,把深层的价值冲突显现出来,才能去面对和改变它。比如,对一个因自我中心而导致人际关系紧张的人来说,不是因为他不懂人际相处的技巧,而是他的价值观有问题,他可能对自己的评价过高或认为自己比别人优越和重要,认为别人都应该迁就他和听从他;他也可能对别人心存偏见,觉得都是别人嫉妒他而故意与他作对;也可能他对社会怀有偏激的情绪,认为这个社会谁都不可信等,这就需要进行深入分析,让他了解自己的问题所在,明白问题的主要根源在于自己而不是别人。
(二)激起疏导对象的价值沉思。
价值沉思就是指对价值观及其背后原因的深度思考与探究,并在思考和探究中对自己的价值观进行拷问和作出抉择。疏导人员在帮助疏导对象分析了其价值观存在的问题及其原因后,就要引导他对自己的价值观进行思考,让他明白,自己的价值观与社会主流价值观或别人普遍认同的价值观是不一致的,并进一步分析是什么原因造成这种不一致;如果他的价值观不改变,会对自己的生活和整个人生有什么影响,带来什么样的后果;同时呈现新的价值观,阐明新的价值观将会给他带来什么新的变化,能否化解他的矛盾与困惑等。这时,疏导对象会面临新旧价值观或者自己原有的价值观与社会主流价值观的直接的矛盾与冲突,在这种价值观的较量中,及时地激发其主动实现价值转变的动机和需求,就可以使他进一步深入思考自己是否应该放弃或调整原来的价值观,是否应该重建自己的价值体系等问题。
(三)引导疏导对象的价值认同。
在疏导对象面对价值观冲突时,会产生改变还是不改变的内心矛盾,这时他对新的价值观还是不信任或迟疑不决的,他不知道新的价值观对他来说意味着什么,也没有感受到新价值观对自己生活的明显影响,他可能表面上表示接受新的价值观,但却没有真正接纳,更没有决心把新的价值观内化到自己的认知结构之中。特别是面对阻力和需要作出新的努力时,就有可能产生退缩,不自觉地回到原来的轨道上。这时对他的价值重新选择的鼓励就很重要。可以通过榜样的力量、逻辑的分析和对未来生活的预测,从情感与认知等方面激发疏导对象的内在动机和需求,让他产生对新价值观的向往和选择,引导他对积极的、主流价值观的认同。并进而对他的这种认同给予及时强化,使其坚定自己的价值观选择。
(四)促进疏导对象的价值内化。
疏导人员积极支持和及时鼓励疏导对象对新价值观的认同,目的是促进其价值观的内化,使价值观发生实质性的转变。这时,疏导对象内在力量的强弱是转化与否的关键,要采取各种激励措施,让疏导对象把外在的推力转化为其内在的意志力量,增强其对自己认同的价值观的信任与信心,使其坚定自己的价值选择。当疏导对象自觉地把新的价值观念纳入自己的认知结构和价值体系时,价值内化才真正实现。最后,内化的价值观还需要在实践中进一步巩固,才能最终完成价值观的转化,价值干预也才获得最理想的效果。
总之,心理疏导中的价值干预,这是由心理疏导的本质决定的。价值干预是否取得成效,不仅仅只是方法问题,有时可能是人的认知需要有一个过程,因此,在疏导对象还没作好准备时是不宜进行价值干预的,此时,最好的方法就是尊重和等待疏导对象的觉悟与成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