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华方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东莞 523000
摘要:4S店全称为汽车销售服务4S店(Automobile Sales Servicshop 4S),是一种集整车销售(Sale)、零配件(Sparepart)、售后服务(Service)、信息反馈(Survey)四位一体的汽车销售企业。其基本的模式是“前店后厂”,内部主要包括销售展厅、办公服务、配件库和修理车间。4S店是一种综合类型建筑,这种集多种使用功能于一体的建筑形式在消防和给排水设计上都带来了一定难度。在工程设计中,除满足基本功能上的需要外,还要满足美观和舒适方面的要求。本文将以东莞溢华奔驰长安店为工程实例,深入解析有关于汽车4S店的消防规范条文,对其设计的特点进行了分析探讨。
关键词:汽车4S店;消防;给排水;工程设计
1.室外消火栓给水系统
东莞溢华奔驰长安店是建筑高度11.77米,占地面积约2900平方米的两层公共建筑。其中首层由销售展厅、维修车间、配件库等组成,二层为钣金车间、喷漆车间、办公区域等。屋面设有有停车场。单体北侧配套建有多层员工宿舍。
根据《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GB 50974-2014(以下简称“水规”)建筑物室外消火栓设计流量不应小于表3.3.2的规定。建筑体积20000<V≤50000多层公共建筑的室外消火栓设计流量应为30L/s。
而根据《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设计防火规范》GB50067-2014(以下简称“车规”)4.1.5 中规定:“Ⅰ类修车库应单独建造;Ⅱ、Ⅲ、Ⅳ类修车库可设置在一、二级耐火等级的建筑物的首层或与其贴邻建造。”可知,与主体合建的修车库应属于二类修车库。再按“车规”3.0.1 车库的防火分类中汽车库和停车场的划分,奔驰长安店其它相应车库功能区应属于IV类车库。同理,根据“车规”7.1.5中规定,“车库应设室外消火栓给水系统,其室外消防用水量应按消防用水量最大的一座车库计算,并应满足设计流量不小于20L/s。”可得知,4S店的室外消火栓设计流量应为30L/s。
通过比较“水规”和“车规”中的消防条文,我们会发现这两本规范在室外消防用水量的问题上会有不同的取值。而这两本专业规范都是消防子规,发布时间也差不多,很难判定像4S店这类不同功能组合的多功能公建更适用哪本规范。因此笔者按消防设计从严的原则,设计时取两者中的较大值Q=30L/s作为最终的室外消防水量。
本小区室外设置了管径为DN150的室外给水环状管网。环状管网在不同侧引入了两条市政进水管(进水管上设有倒流防止器),市政供水压力约为0.30MPa,能满足本工程室外消防用水量和水压要求。室外消火栓沿主体建筑的室外停车场周边设置,且距离最近一排的汽车不小于7m。其间距不超过120m,保护半径不应超过150m。假如市政给水无法满足两路供水,或市政供水压力过低时,还需要单独设置室外消防水池及水泵,以满足规范要求,此处就不作具体展开了。
2.室内消火栓给水系统
根据“水规”3.5.2 3中规定,“当一座多层建筑有多种使用功能时,室内消火栓设计流量应分别按本表中不同功能计算,且应取最大值。”针对奔驰4S长安店的展厅、车库、办公室等不同功能区按其体积、火灾危险性等各自取值(具体见下表3.5.2中规定)。通过比较分析各功能区能取的最大值,室内消火栓设计流量确定为15 L/s。
表3.5.2 建筑物室内消火栓设计流量
同时从“车规”7.1.8“汽车库、修车库应设室内消火栓给水系统,其消防用水量应符合下列规定:Ⅰ、Ⅱ、Ⅲ类汽车库及Ⅰ、Ⅱ类修车库的用水量不应小于10L/s,且应保证相邻两个消火栓的水枪充实水柱同时到达室内任何部位;”中可知,室内消火栓设计流量应不小于10 L/s。
综合4S店的火灾隐患和扑救困难等因素,设计时应按照危险级别较高的情况来考虑。因而本工程最终室内消火栓设计流量取15L/s。
奔驰4S长安店室内消防给水系统为临时高压给水系统。室内消火栓数超过10个,消防给水管道布置成环状,且有2条进水管与室外管道相连接。消防给水管道采用阀门分威若干独立段并保证检修管道时关闭的竖管不超过1根。
展厅消火栓布置不仅要保证有两支水枪的两股充实水柱同时达到任何部位,又要在配合精装的条件下保证美观。这时展厅消火栓可靠柱布置,与建筑专业配合进行包柱暗装,其它部位尽量暗装于楼梯间或墙角。车间消火栓布置简单一些,内墙消火栓箱可暗装、外墙可明装,但由于形状不规则,布置间距也可能不同。(见图1)
图1 首层消火栓给水平面图
本工程配套的消防贮水池及加压泵房设于临侧宿舍地下室,贮水量不少于216m3。高位消防水箱设于宿舍楼屋顶,贮有满足初期火灾不少于18m3的消防用水量;屋面水池(箱)进水由液动阀控制水位;水箱的最低有效水位为19.550米。能满足多层公共建筑灭火设施最不利点处的静水压力不应低于0.07MPa的规范要求。
3.建筑灭火器的配置
4S店有不同的功能场所,所以会根据实际使用功能选用多种类型的灭火器。本工程中,展厅是B类液体火灾,屋顶机房为E类火灾,餐厅和厨房属于A类和C类火灾,其它地方如办公场所属于A类火灾,所以要根据不同功能选择各自适用的灭火器。店內均采用手提式磷酸铵盐干粉灭火器,采用的嵌墙型灭火器箱暗裝至于室内消火栓箱之下,而其它置地型灭火器箱设置在位置明显和便于取用的地点,且不得影响安全疏散。
4.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图2 二层喷淋给水平面图
东莞奔驰4S长安店首层展厅面积不大于1500m2,根据GB50016-2014《建筑设计防火规范》8.3.4 “单、多层民用建筑或场所,任一层建筑面积大于1500m2或总建筑面积大于3000m2的展览、商店等,应设置自动灭火系统,并宜采用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的规定,本店达不到设置自动喷淋的标准。而根据“车规”7.2.1中规定应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的情形,二类修车库并不在其中。
由于4S店投资巨大,动辄上千万,在维修车间及展览厅存放的汽车属于贵重物品。场所内人员密集,是消防重点单位,其中修理车间消防重点在烤漆房,应用于汽车工件表面喷漆、烤漆,内部经常是高温作业,并且摆放有油漆等易燃易爆物品。一旦发生火灾,损失极为严重。而自动灭火系统作为一项灭火效率高,投资低,自动、安全、可靠的成熟技术,对于扑救和控制建筑物内的初期火灾,减少火灾损失,有效地保障人身安全,具有十分明显的作用。另一方面,甲方为了符合规范使工程顺利建设,也建议设置自动喷淋。所以笔者在整个4S店设置了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见图2)
闭式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按中危险级I级设计,喷水强度为6L/min,作用面积160m2,系统的设计流量为20L/s。环境温度不低于4℃,且不高于70℃,采用湿式系统,喷头动作温度为68℃,流量系数为K=80。办公区、接待区等精装修区域对喷头的要求严格,既要符合规范中的距离要求又不能影响吊顶的美观和灯具的安装。喷头根据装修形式采用吊顶型喷头,在车间等未作吊顶的区域,采用直立型喷头,按梁格布置,设置在停车位的上方或侧上方。喷淋的末端试水阀排水设有专用排水立管,管径为DN75,消防排水接入室外雨水管道。
5.室内生活给水系统
生活给水系统:1~3层由小区市政生活给水直供,市政供水压力约为0.30 Mpa。给水横管均架空敷设。管线不能穿烤漆房壁。4S店架空敷设的管线还要注意很重要的一点,在经过烤漆房时一定要沿外墙绕行敷设,因为烤漆房是一个整体构筑物,不允许穿洞。同时备件库内也不允许管道沿墙敷设。因为备件库是4S店内用来存放修车备用配件的场所,沿墙会做不同高度的几层架子用来存放备件,如果管道穿墙进入备件库沿库壁敷设,管道支架可能会影响货架的设置,所以管道经过备件库也最好绕行。
6.室内排水系统
室外排水体制为雨污分流,室内为污废分流,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室外废水管网。屋面停车场采用虹吸式屋面雨水排水系统,由专业公司深化设计。
结合汽车库、修车库的消防排水与冲洗地面综合考虑,车库地面都有发生大面积排水的可能。因此在奔驰4S长安店首层修车库及二层钣金车间和喷漆车间内都设置了宽300mm,上盖重型铸铁箅子的排水明沟。明沟起端深300mm,纵坡不小于0.5%。二层在结构上做了降板处理。各层排水经横管、立管收集后排至首层汇流集水坑。考虑到汽车库、修车库的排水一般都掺混着浮油,因此在废水进入市政管网前,设置了汽车冲洗污水的隔油沉淀池。
结语:综上所述,汽车4S店建设投资规模大,使用功能复杂,火灾隐患多,对设计的要求相对较高,特别是防火安全方面的设计。给排水设计师需通过对规范的认真研究和探讨,针对项目特点具体分析,选择适合的参数和系统,从而满足工程设计的科学性、经济性、合理性。
参考文献:
[1]《全国民用建筑工程设计技术措施》2009 中国建筑标准设计研究院
[2]《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 50016-2014
[3]《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设计防火规范》GB 50067-2014
[4]《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GB 50974-2014
[5]《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50084-2001(2005年版)
论文作者:熊利军
论文发表刊物:《基层建设》2016年15期
论文发表时间:2016/11/17
标签:消火栓论文; 室外论文; 室内论文; 用水量论文; 火灾论文; 长安论文; 车间论文; 《基层建设》2016年15期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