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德川幕府与明朝的贸易关系论析,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明朝论文,幕府论文,日本论文,关系论文,贸易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中图分类号]K248.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0-422x(2008)04-0058-05
17世纪初的日本,正处于德川幕府时代,国家统一。幕府将军德川家康一改过去丰臣秀吉政权极具侵略性的外交政策,尽量与各国保持友好关系,因而社会政治较稳定,百姓生活较安逸,消费需求不断增加。①当时的日本“人口约有1500万-2000万,与同时代欧洲的人口一样多。各个地方的人们都很富有,他们迫切想购买外国产品”,②特别是中国商品。为了满足社会各阶层的购买欲望,更主要的是为了从对华贸易中赚取超额利润,德川幕府采取了种种措施,极力想与明朝修复官方贸易关系。
一、日本对中国商品的旺盛需求
16、17世纪的日本,手工业尚不如中国发达,许多生活必需品均需仰赖中国供给,如“闽广糖果、青衣、麻葛、丝、罗、缎、绢、川广药材、铜锅、鼎铣”③等。极具“崇洋”心理的日本人,尤其对中国的丝货“情有独钟”,虽然日本本国就是一个产丝国,但日本人却宁可要中国的丝货,不管是生丝还是纺丝,因为中国丝货质量上乘。④日本一些水平较高的丝织业,如代表16、17世纪日本手工业最高水平的京都丝织业,其原料主要是从中国进口的生丝,因为国内产的优质丝不够满足需求。据西班牙人所载,当时的日本每年要消耗掉220500公斤的生丝,而其本国自产的生丝即使在最好的年份,产量也只有94500-126000公斤,换句话说,日本每年还需进口大约一半的生丝。⑤日本对中国生丝的旺盛需求还可以从一位直到1620年左右还呆在日本的西班牙人的见证中得以体现,这个名叫阿维拉-吉隆(Bernardino de Avila-Giron)的西班牙人写道:“自从24年前丰臣秀吉征服整个国家以来,人们开始穿得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更奢侈,现在从中国与马尼拉进口的生丝不足以满足日本人的需求。”“在这个国家的生丝消耗量平均为3000-3500担,有时甚至超过那一数量。”在一份耶稣会传教士所作的报告中也提到:16世纪末-17世纪初,中国生丝在日本有很大的需求。⑥日本对中国生丝的倚赖达到如此的程度,以至于出现了“若番舶不通,则无丝可织”的现象。⑦因此,可以毫不夸张地说,生丝在日本封建经济中不可或缺,它与日本国内的经济发展密切相关。
除生丝外,物美价廉的中国丝织品亦较昂贵的日本同类产品来得畅销,这一点可以从西班牙人的一份记录中看出:“(来自中国的)几千万的纯色或带刺绣的天鹅绒、纯色的琥珀织、缎子、薄罗纱以及此外各种各样的布料,每年都可销售一空,不分男女,都穿着各种各样带色彩的衣服,无论是少女还是未婚姑娘,即使五十岁以上的妇人亦如此。”⑧可见,中国商品在日本经济中占有举足轻重的地位。
二、日本白银产量的丰富
从足利时代开始,日本已出口过白银和铜。⑨进入16世纪,大名们积极开发金银矿,结果,在一些年里,有五十几个金矿和三十几个银矿发展起来,日本的贵金属产量显著增长。⑩到16世纪末,其白银产量已占世界总产量的1/4。(11)经过历代统治者的积累,到德川幕府统治时期,日本的白银是如此之多,以至于人们能够随心所欲地购买自己想要的任何外国货。17世纪上半叶,日本输出的产品中,有95.1%为可铸币用的金属,即银,85.8%;铜,7.9%;铜币,1.3%;铁,0.1%,其余的则是在数量上微不足道的食品、木材、工艺品等。(12)实际上,到1563年后,白银已在日本出口物中占据重要地位。(13)对于日本白银产量的丰富,第一个访问日本的荷兰人庞博(Dirck Gerritsz Pomp)曾在其航行报道中写道:“在日本,有许多白银,当地人用它们交换中国的丝绸。葡萄牙商人从日本带走白银,用以换取中国的黄金,他们也在中国购买丝绸和其他奢侈品。”(14)日本的白银产量之丰还可以从下面这两条史实略见一斑:日本商人常把白银制成银盘带至马尼拉,以公道的价格出售;(15)在长崎,日本人从不进行赊账贸易。(16)岩生成一教授的研究表明,在日本海外贸易的全盛期(1615-1625年),经日本船、中国船、荷兰船、葡萄牙船和其他船只运出的日本白银是非常多的,粗略估计有130000-160000公斤,相当于当时除日本外的世界白银总产量的30%-40%。(17)不可否认,专家们对日本流出的白银准确数额有很大的分歧,但可以肯定的是,直到1668年白银被禁止出口为止,日本输出的白银数使得从欧洲和美洲涌向亚洲的白银数相形见绌。(18)当时仅靠日本的白银和铜即可满足中国与东南亚的大量需求,(19)这便是为什么欧洲与亚洲商人如此热衷于经营对日贸易的原因所在。日本白银不仅产量高,而且银质佳,日本市场上流通的银币中,几乎没有假币。(20)
巨大的白银产量决定了日本强大的购买力。
三、日明朝贡关系的中止
本来中国有如此之多的令日本人无限渴慕的丝货,而日本又有如此之多的令中国人无限向往的白银的事实,应该使这两个东亚强国成为最佳生意伙伴才对,偏偏两国之间由于政治上的原因而无法互通有无。
明代前期,明朝虽与日本维持着朝贡贸易关系,但由于明廷对日本的朝贡作出种种限制,不仅贡期长,而且船数少,致使把对明朝贡视为赢利之机的日本各大名、寺社常常为取得勘合贸易而激烈竞争着,这种竞争到嘉靖三年(1523年)终于酿成了“宁波拼杀事件”(又名“争贡之役”),中日贸易因此中断长达17年之久。直至嘉靖十八年(1539年),日本方面才复遣使来朝。然而,嘉靖二十六年(1547年)的日本遣明船即为最后一批,因为嘉靖三十年(1551年),日本在纷乱中失去了勘合,于是停止派遣入明贡船。(21)此后,饱受“嘉靖倭患”折磨的明朝断绝了与日本的外交往来,而丰臣秀吉于1592年和1597年的两次侵朝行动再度使中日关系异常紧张。明朝被迫于1593年重施海禁,“近因倭寇朝鲜,庙堂防闲奸人接济硝黄,通行各省禁绝商贩。”(22)这次海禁虽仅实施了一年,却使原有的秘密潜往日本的明朝走私商船在16世纪末-17世纪初几近绝迹。(23)
四、德川幕府试图恢复对明勘合贸易之举措
江户幕府创始人德川家康极其重视对明贸易,一上台便为重建中日邦交、恢复勘合贸易作了不懈的努力。
1.通过外交途径
庆长十一年(1606年),德川家康授意萨摩藩主岛津义久给琉球王尚宁写信,请他从中斡旋,以期促成中日复交。岛津义久在信中说:“中华与日本不通商舶者,三十余年于今矣。我将军(德川家康)忧之之余,欲使家久与贵国相谈,而年年来商舶于贵国,而大明与日本商贾,通货财之有无。”(24)由于琉球拒绝向日本纳贡又不愿充当日明调解人,德川家康遂以琉球亲明疏日为由,出兵琉球,使其从属于萨摩藩,但表面上仍承认其为明朝的藩属。这一方面是为避免引起明廷的反感,因为琉球向来受中国王朝的册封;另一方面则是为了通过琉球与明讲和,且藉琉球和明朝之间的朝贡关系来获取中国物产,因为琉球对华朝贡中的一半资本源自萨摩藩。(25)
德川家康还迫切想与朝鲜改善关系,以抹去丰臣秀吉所造成的日本侵略国的形象,并期借助朝鲜从中调和,来实现再开日明勘合贸易的目的。(26)在对马藩的操作下,庆长十二年(1607年),日朝复交。庆长十四年(1609年)三月,当对马领主宗义智派使者到朝鲜签订《己酋通商条约》(27)时,家康指使他向朝鲜提出借道以向明修贡的要求。(28)
除了借助第三国以外,德川家康还让日本西部的岛津氏(Shimazu)、加藤氏(Kato)等大名派出使团到中国去游说,(29)但对倭寇的骚扰和日本的侵朝行径记忆犹新的明朝当局是不可能因此就轻易抛弃海禁的。
接着,家康又授权本多正纯和长崎奉行长谷川广智分别致书福建总督陈子贞,托应天府商人周性如将信带回中国。本多正纯在信中曰:
敝国与中华,通问久矣。内外史籍,历历可征,台下所知也。前日兵马倥偬之际,尝一辱专价,情绪不通,来往顿绝,遗憾不已。今也吾主源君戡定祸乱,厘革前辙,西南诸番国咸来朝贡,独遗中华而不相通,洵乖旧好。适周某来,得通问好机。请自今结符信,通福船,两国之利孰大焉。且吾海商岁航蕃方者,遭风破船,或匮薪粮,亦愿见惠。敝邑僻处海隅,所谓蕞儿国也。中华以大字小之意,幸有熟图!(30)
虽说言辞听起来好像颇诚恳谦卑,但明朝方面音信全无,也不知信是否送至。不过,幕府并未就此罢休,仍于庆长十八年(1613年)指示家久经琉球王尚宁致函明朝,要求互派商船。1614年,对马宗义智再次遣使赴朝,转达家康假道通明之想法。(31)
然而,不管德川幕府如何费尽心机,明朝当局始终坚持对日海禁毫不动摇。
2.大力招徕中国商船
无法与明朝重新建交的日本当局,为保证得到源源不断的中国商品的供应,便大力招引明朝商船,为他们提供种种方便。如1608年,岛津义久致书留居日本一年即将回国的泉州商人许丽寰,约他第二年再来,倘若漂至他州,亦希望他等待萨摩官员前去定价,信中约定:“其盟之坚者,金石胶漆,物莫能间。”也许正因为有过这样的约定,次年就有10艘明朝商船先后驶入萨摩,停靠在鹿儿岛和坊津,这些船载来了603匹各色绸缎,此后在萨摩仍可看到不少中国商船。(32)
1610年,江户政权向赴日的广东商船发出了如下朱印状:
广东府商船来到日本,虽任何郡县岛屿、商主均可随意交易。如奸谋之徒,枉行不义,可据商主控诉,立处斩刑,日本人其各周知勿违。
时庆长十五年(1610年)庚戌孟秋日(33)
这种贸易通行证一般只发给日本船主,德川家康也将其发给中国商人,其用意显然在于激励中国商船前来通商。
同年十二月,中国商人周性如到骏府,德川家康亲自接见了他,又赐予他如下朱印状:
应天府周性如商船驶来日本时,到处应予保护,迅速开入长崎。其一体周知,若背此旨及行不义,可处罪科。
庆长十五年庚戌十二月十六日(34)
甚至到1639年日本对外界关上大门后,幕府仍向中国船长们发出如下邀请:“如果你们遵守我们的法律,贸易船即尽可定期来往,贸易将会很繁荣,这对我们双方都有益。”(35)
为激励中国商船来航,德川家康除了向他们颁发朱印状,还给他们提供了种种特殊的优待。在长崎贸易的中国商人享有较多的自主权,他们可随便探访自己的亲朋好友,任意选一喜欢的住所投宿,交易时也较自由。对于小本经营的小贩手提肩挑、沿街叫卖的行为,日本当局亦不干涉。江户政权为禁止天主教,规定葡萄牙人和西班牙人只许在长崎活动,荷兰人和英国人只能在平户通商,而对中国商船的态度截然不同,非但没有限制其入港的停泊地,反而许可他们自主贩卖商品,而不必交给官方统一收购。(36)到长崎的明朝商人是很受欢迎的,当他们的船一入港时,长崎市民便划出小船前来迎接,争着把他们揽到自己家中。(37)有些大名为吸引中国商人的到来,甚至还向他们提供了食宿。(38)
尽管“终明之世,通倭之禁甚严”(39),但在德川幕府的推动下,在巨额的贸易利润的诱惑下,“我即严禁,通倭之奸,三尺非不凛然。而方禁方生,愈戢愈炽,亦何尝亦日使汉人绝迹于倭奴之境哉?……其往来之船名曰‘唐船’,大都载汉物以市于倭,而结连萑苻出没泽中,官兵不得过而问焉,即两讯戒严间有缉获,而偏地狡穴,穷海鲸窟,乌能尽人歼之使无唯类也?”(40)自1609年以后,缺席一段时间的中国商船又开始返回日本港口,且船数呈年年增长的趋势。(41)正所谓“勘合未成,然南京、福建之商舶每岁渡长崎者,从此(1610年)逐年增多”。(42)庆长十六年(1611年)八月,长崎奉行长谷川藤广向幕府报告说,这年驶进长崎的八十几艘外国船只中有很多是明朝商船;翌年七月二十五日,中国商船与从吕宋返回的日本朱印船共26艘,同时进入长崎,运载白丝二十几万斤。(43)博克塞(Boxer)教授认为,在1613-1640年间,每年似乎平均有60-80艘中国大小平底帆船潜入日本去做生意,而在1555-1640年间的大部分时候,中国商船是九州几大港口的常客。(44)岩生成一(Iwao Seiichi)教授的看法是:日、明在17世纪早期的贸易年年扩大,每年有30-60艘中国帆船到日本来;1639年颁布外贸禁令后,中国商船上升至93艘,两年后郑芝龙开辟了从安海直达日本长崎的贸易航线,到日本的华船达到创纪录的97艘。1645年以后,明清鼎革,中国国内战火不断,赴日贸易的中国船数逐渐下降,但每年还维持在50-60艘之间,直至17世纪中叶。(45)
综上所述,尽管德川家康绞尽脑汁,“或者通过明朝商人,或者以琉球王、朝鲜为中介,频繁地对明朝进行了活动”,(46)然终明之世,日本始终无法重开对明勘合贸易。不过,在幕府的鼓动下,到日本从事走私贸易的华船越来越多。中国因此被列为江户幕府的“通商之国”。(47)
[收稿日期]2008-05-12
注释:
①[日]中村孝志著,吴密察、翁佳音编译:《荷兰时代台湾史研究》(上卷),稻乡出版社,1997年,第29页。
②Albort Hyma,A History of the Dutch in the Far East,George Wahr Publishing Co.,Michigan,1953,p.140.
③顾炎武:《天下郡国利病书》,卷119,《海外诸藩·宏祖日本论》,光绪二十七年(1901年)铅印本,第8页。
④C.R.Boxer,The Great Ship from Amacon:Annals of Macao and the Old Japan Trade,1555-1640,Lisbon,1959,p.2.
⑤范金民:《明清时期中国对日丝绸贸易》,载《中国社会经济史研究》,1992年第1期,第28页。
⑥Kato Eiichi,The Japanese-Dutch Trade in the Formative Period of the Seclusion Policy,Particularly on the Raw Silk Trade by the Dutch Factory at Hirado 1620-1640,Acta Asiatica,No.30,p.45.
⑦(明)郑若曾撰:《郑开阳杂著》卷4,《日本图纂·丝》,壬申(1632年)夏六月陶风楼印行,第32页(右)。
⑧[西]阿比拉·菲诺:《日本王国纪》,大舰海时代丛书Ⅺ,岩波书店,1965年,第66页。转引自陈小冲:《十七世纪上半叶荷兰东印度公司的对华贸易扩张》,载《中国社会经济史研究》,1986年第2期,第86页。
⑨Donald F.Lach,Asia in the Making of Europe,Vol.I,Book II,The University of Chicago Press,Chicago,1971,p.657.
⑩Iwao Seiichi,Japanese Foreign Trade in the 16th and 17th Centuries,Acta Asiatica,No.30,p.5.
(11)[荷]包乐史(L.Blussé)著,庄国土、程绍刚译:《中荷交往史》,路口店出版社,1989年,第30页。
(12)Kato Eiichi,The Japanese-Dutch Trade in the Formative Period of the Seclusion Policy,Particularly on the Raw Silk Trade by the Dutch Factory at Hirado 1620-1640,Acta Asiatica,No.30,p.44.
(13)C.R.Boxer,Fidalgos in the Far East,1550-1770,Martinus Nijhoff,The Hague,1948,p.16.
(14)Albert Hyma,A History of the Dutch in the Far East,George Wahr Publishing Co.,Michigan,1953,pp.140-141,136,138.
(15)C.R.Boxer,The Great Ship from Amacon:Annals of Macao and the Old Japan Trade,1555-1640,Lisbon,1959,p.73.
(16)程绍刚译注:《荷兰人在福尔摩莎》,联经出版事业公司,2000年,第253页。
(17)Iwao Seiichi,Japanese Foreign Trade in the 16th and 17th Centuries,Acta Asiatica,No.30,p.10.
(18)Ernst van Veen,Dutch Trade and Navigation in the South China Sea during the 17th Century,in RC,International Edition 11,p.122.
(19)Kato Eiichi,The Japanese-Dutch Trade in the Formative Period of the Seclusion Policy,Particularly on the Raw Silk Trade by the Dutch Factory at Hirado 1620-1640,in Acta Asiatica,No.30,p.44.
(20)Albert Hyma,A History of the Dutch in the Far East,George Wahr Publishing Co.,Michigan,1953,p.152.
(21)郑学嫁:《日本史》(三),台湾:黎明文化事业股份有限公司,1977年,第365页。
(22)《疏通海禁疏》,载(明)陈子龙等撰辑:《明经世文编》卷400,中华书局1962年影印本,1997年版,第4332页。
(23)[日]藤家礼之助著,张俊彦、卞立强译:《日中交流二千年》,北京大学出版社,1982年,第184页。
(24)《异国日记》(四)。转引自[日]木宫泰彦著,胡锡年译:《日中文化交流史》,商务印书馆,1980年,第624页。
(25)吴廷璆主编:《日本史》,天津:南开大学出版社,1994年,第231页。另见[日]依田熹家著,卞立强等译:《简明日本通史》,上海远东出版社,2004年,第142页;沈仁安:《德川时代史论》,河北人民出版社,2003年,第96页。
(26)沈仁安:《德川时代史论》,河北人民出版社,2003年,第95页。
(27)《己酋通商条约》是1609年对马藩主与朝鲜签订的通商条约,共十二条,内容涉及两国商船往来的种类、方式、船数等。因1609年是己酋年,故名。参阅[日]木宫泰彦著,胡锡年译:《日中文化交流史》,商务印书馆,1980年,第624页注4。
(28)《考事撮要》乾,《朝鲜通交大纪》五。转引自[日]木宫泰彦著,胡锡年译:《日中文化交流史》,商务印书馆,1980年,第624页。
(29)Iwao Seiichi,Japanese Foreign Trade in the 16th and 17th Centuries,in Acta Asiatica,No.30,p.11.
(30)(清)黄遵宪撰:《日本国志》(第二)卷5,《邻交志上二》,清光绪二十八年(1902年)刻本,第21页。
(31)[日]木宫泰彦著,胡锡年译:《日中文化交流史》,商务印书馆,1980年,第625-626页。
(32)[日]木宫泰彦著,胡锡年译:《日中文化交流史》,商务印书馆,1980年,第621-622页。
(33)《异国日记》一。转引自[日]木宫泰彦著,胡锡年译:《日中文化交流史》,商务印书馆,1980年,第624-625页。
(34)《罗山文集》十二。转引自[日]木宫泰彦著,胡锡年译:《日中文化交流史》,商务印书馆,1980年,第625页。
(35)Ernst van Veen,Dutch Trade and Navigation in the South China Sea during the 17th Century,in RC,International Edition 11,p.127.
(36)[日]木宫泰彦著,胡锡年译:《日中文化交流史》,商务印书馆,1980年,第627页。另见[日]藤家礼之助著,张俊彦、卞立强译:《日中交流二千年》,北京大学出版社,1982年,第184页;杨正光:《中日关系简史》,湖北人民出版社,1984年,第179页。
(37)[日]木宫泰彦著,胡锡年译:《日中文化交流史》,商务印书馆,1980年,第66页。
(38)沈仁安:《德川时代史论》,河北人民出版社,2003年,第120页。
(39)(清)张廷玉等撰:《明史》卷322,《外国三·日本》,中华书局,1974年,第8358页。
(40)《兵部题行“条陈彭湖善后事宜”残稿》,载国立中央研究院历史研究所编:《明清史料乙编》第7本,商务印书馆,1936年,第605页。
(41)Iwao Seiichi,Japanese Foreign Trade in the 16th and 17th Centuries,in Acta Asiatica,No.30,p.11.
(42)《罗山先生文集》卷12。转引自[日]藤家礼之助著,张俊彦、卞立强译:《日中交流二千年》,北京大学出版社,1982年,第184页。
(43)[日]木宫泰彦著,胡锡年译:《日中文化交流史》,商务印书馆,1980年,第626页。
(44)C.R.Boxer,The Great Ship from Amacon:Annals of Macao and the Old Japan Trade,1555-1640,Lisbon,1959,p.4.
(45)Iwao Seiichi,Japanese Foreign Trade in the 16th and 17th Centuries,in Acta Asiatica,No.30,p.11.
(46)[日]藤家礼之助著,张俊彦、卞立强译:《日中交流二千年》,北京大学出版社,1982年,第184页。
(47)沈仁安:《德川时代史论》,河北人民出版社,2003年,第94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