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化心理学与日常生活(下)_心理学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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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夫一妻制的现代障碍

首先,不忠行为在一个互不相识的城市内,比在一个小村庄内更容易发生。对父子关系的研究证明,在一个南非昆桑人村庄,出自私通的儿童占2%,而在某些现代居民点,这个比例超过20%。

避孕技术或许也使婚姻变得复杂了。在人类进化期间,既没有避孕套,也没有节育药。如果一对成年夫妇同睡一二年而没有生儿育女,这说明他们中的一个没有生育能力。无法说出是哪一个没有生育能力,但从他们的基因的角度来看,结束这种合伙关系并找到一个新配偶是弊少而利多。有些人或许推测,在经过长期不育的性生活后,受自然选择支配的基因会使男女对配偶感到不满。确实,不育的婚姻尤其可能破裂。

在现代世界,对一夫一妻制的另一种可能的挑战存在于电影、广告牌和杂志之中。在很久以前的世界,没有那种形成男人心理的照片。因此,从某种深层次的程度上说,心理可能对招贴广告上的形象以及时装模特作出反应,似乎这些广告形象和时装模特是活生生的配偶——是呆板无趣的一夫一妻关系的吸引人的替代物。进化心理学家肯里克(D.Kenrick)提出了同样的见解。根据他的研究,看过《花花公子》杂志上的模特儿照片的男子事后描述说,他们不那么爱自己的妻子,而观看其他照片的男子就不是这样。

持久的一夫一妻制的最大的现代障碍或许是经济不平等。观察这一点的原因有助于理解西蒙斯(D.Symons)所提出的一个敏感观点;西蒙斯是1979年的经典著作《人类性欲演变》的作者。虽然遗弃妻子的男人或许受“自然”冲动的驱使,这并不意味着男子具有天生的目的显然在于使他们遗弃妻子的动力。归根结底,在祖先的环境中,获得第二个妻子并不意味着离开第一个妻子。那么,为什么要离开她?为什么不让她留在现有的子女身边,并继续给她某种支持?西蒙斯认为,男人天生倾向于适当的一夫多妻,而不是适当的遗弃妻子。只是在一夫多妻是非法的时,一种一夫多妻的冲动才会寻找别的出路,诸如离婚。

如果西蒙斯的观点是正确的,是什么使男人感觉到那种导致离婚的骚动的问题就可能换一种提法:在祖先的环境中,什么情况能允许获得第二个妻子?答案:比一般人拥有显然更多的财富、权力或者社会地位。

即使在某种“平等主义的”狩猎者社会内,具有较高地位或权力的男子也比一般男子更可能拥有多位妻子。人类学家贝齐格(L.Betzig)已证明,在不那么平等的前工业社会,这种模式也是引人注目的。在印加人社会,从小酋长到大酋长的4级政治官员分配到的女人上限分别为7人、8人、15人和30人。在大多数专制政权下,一夫多妻达到顶峰。在祖鲁人中间,在国王的餐桌上咳嗽或者打喷嚏会被处死,而国王陛下可能独占100多个女人。

对一位进化心理学家来说,这种数字只是一个简单的事实的极端例子,这个事实是:男子如此热心地寻求财富和权力的最终目的是多生子女。

因此,一位步步高升的公司明星在获得重大提拔后,会觉得被妻子以外的女人所吸引。睾丸激素增强男子的性欲。研究已证明,在非人类的灵长目中间,在获得社交胜利后,睾丸激素会上升。有迹象表明,在人类男性身上,情况同样如此。世界无疑充满得胜的男子,他们把年老的妻子换成更年轻、更有生育能力的模特儿。结婚多次的企业界巨头格蒂(J.P.Getty)说:“只有在你是一个企业经营的失败者时,你才有可能与一个妇女保持长久关系。”

一个男子的高贵社会地位能使他的子女的人生有较高的起点,因此,女人会渴望委身于追求她们的地位高的男子。在阿克人中间,最优秀的猎人同样比较差劲的猎人有更多的私通事件和更多的私生子女。在现代社会,避孕法使这种吸引力多半不能转换成子女。但是,去年由加拿大人类学家佩吕斯(D.Perusse)进行的一项研究发现,与地位较低的男子相比,社会经济地位较高的单身男子与更多的伴侣发生性关系。

有人可能认为,富裕或者有权的男子的吸引力正在打折扣。归根结底,随着更多的妇女成为劳动力,她们能够把别的什么东西、而不是一个男子的收入作为婚姻决定的前提。但我们在这儿探讨的是深层次的浪漫吸引力,而不仅仅是有意识的算计,而且,换一种不同的环境,这种感情就是虚假的。进化心理学家们已证实,妇女比男子更注重配偶的经济前景的倾向依然是强烈的,无论这个妇女的收入或者预期收入有多少。

这一切的结果是,经济不平等是一夫一妻制最糟的敌人。富裕的男子往往遗弃其年老的妻子,而年轻妇女,包括某些不那么富裕的男子的妻子,往往把她们自己作为替代者。

对这种分析的反对是可以预料的:“可人们离婚是由于感情原因,他们不希望多生子女,也没有别的算计。”诚然如此。但感情只是进化的刽子手。在思想、感情和性格差异的掩盖下,婚姻顾问们花费时间敏感地评价的,是由简单的可变因素构成的冷酷而坚定的等式,这些可变因素是:社会地位,配偶年龄,子女人数,子女年龄,婚外浪漫机会以及等等。这个妻子是否真的比20年前更迟钝和更唠叨?或许如此,但或许这个丈夫对唠叨的容忍下降了,因为她已45岁,已没有生育的前景。而且,他刚获得的提升也不会有助于他对妻子的唠叨的容忍,这种提升已经引来某个年轻女同事的某种钦佩的目光。

同样,我们可以询问这个年轻而没有子女的妇女,她发现丈夫无法容忍地麻木不仁,但为什么这种麻木不仁不像一年前那么令人难受,当时他失了业,而她遇到一个似乎愿意与她调情的温和而富裕的单身汉。

一夫一妻制失败的余波

不仅男子的社会不平等导致离婚。离婚也能增强男子的社会不平等:离婚是一种阶级剥削的工具。请考虑一下美国电视谈话节目主持人卡森(J.Carson)的情况。与许多高地位的男子一样,他的一生占据了一系列妇女的有生育力的年代。每个妇女的生育能力只有大约25年。如果某些男子占据的有生育能力的时间较长,另外一些男子占据的时间就必定较短。除了所有这些不断离婚又结婚的男子,还有另一种男子,他们在与某个女子共同生活5年后,决定不与她结婚,接着再如法炮制(或许最终在35岁时与一个28岁的女子结婚),最终结果并不是微不足道的。正如某些达尔文主义者已经提出的,不断离婚又结婚的一夫一妻制等于一夫多妻制。与一夫多妻制一样,它使有势力的男子霸占额外的性资源(或者说妇女),使不那么幸运的男子没有配偶,或者至少没有年轻得足以生儿育女的配偶。因此,频繁的离婚不仅终止了某些男子的婚姻,而且也使另一些男子结不成婚。1960年,当美国的离婚率在25%左右时,40岁或40岁以上从未结婚的人口对男、女来说大致相同。到1990年,随着离婚率保持在50%,这个年龄段从未结婚的男子的比率比女子高20%。

把不断地离婚又结婚的一夫一妻制看作另一种名称的一夫多妻制,这使家庭价值观念的辩论出现了争执。迄今为止,保守分子对责难离婚保持最大的政治距离。然而,对自由主义者来说,终身的一夫一妻制——无论穷富都是一男配一女——似乎是一种自然而然的呼吁。

不断地离婚又结婚的一夫一妻制的另一种余波显然是进化心理学关注的中心:子女所承受的代价。位于安大略的麦克马斯特大学的戴利(M.Daly)和威尔逊(M.Wilson)是该领域的两位重要思想家,他们写道,达尔文学说“最明显的”预测之一是,“继父母对子女的关心将远远不如亲生父母”。归根结底,父母的投资是一种珍贵资源。

事实上,通过综合分析1976年的犯罪资料,戴利和威尔逊发现,一个美国儿童如果与一个或多个代理父母共同生活,他遭受致命虐待的可能性比一个与亲生父母共同生活的儿童大一百倍。1980年代,在一个加拿大城市,一个两岁或两岁以下儿童如果与一个继父母和一个亲生父母共同生活,他被父母之一杀死的可能性比与两个都是亲生的父母共同生活的儿童大70倍。

当然,被谋害的儿童只占所有与继父母共同生活的儿童的极小部分:离婚和再婚几乎不会成为一个儿童的死刑执行令。但是,请考虑一下更常见的非致命虐待问题。10岁以下儿童如果与一个继父母和一个亲生父母共同生活,他们遭受父母虐待的可能性比与两个都是亲生父母一起生活的儿童大3至40倍不等,视他们的年龄和成问题的学习成绩而定。

有办法愚弄“母性”,诱导父母爱不是他们亲生的子女。归根结底:人们不可能通过心灵感应术感觉到,某个儿童不带有他们的基因。相反,他们依赖在祖先的环境中同样发出信号的线索。如果一个妇女日复一日地喂养和搂抱一个婴儿,她会逐渐爱上这个孩子,这个妇女的配偶可能同样如此。正是这种结合使被收养儿童变得可爱(而且是继父母与子女的关系往往是和睦的一个原因)。但是,如果一个儿童初次被继父母见到时的年龄较大,这种感情联系或许就会弱得多。大多数儿童在获得继父母时已过了婴儿期。

诸如19世纪摩门教徒的一夫多妻文化通常被视为残忍的男性至上主义文化。但摩门教徒至少有一点长处:他们并不把儿童交给漠视或者敌视的继父。从这个意义上说,我们现在所存在的不断离婚又结婚的一夫一妻制和准一夫多妻制比真正的一夫多妻制更糟。它们大量浪费最珍贵的进化资源:爱。

是否存在希望?

鉴于离婚使儿童和低收入男子、以及就此而言使母亲和父亲付出的代价,提出一种有魔力的一夫一妻制恢复计划是美好的。可惜的是,仅仅这一任务的难度就与其重要性不相上下。对一夫一妻制的终身矢志不渝根本不是天生的,现代环境又使这种终身之爱变得前所未有地困难。那么,应该怎么办?

正如贝齐格所指出的,某种收入再分配或许有所帮助。一种标准的反对反贫困政策的保守主义观点认为,这种政策的代价太大:税收使富人的负担太重,因此,富人会降低工作积极性,从而使经济产量减少。可是,如果这种政策的一个目的是支持一夫一妻制,使富人不那么富裕或许就是有益的。从某种绝对的意义上说,一夫一妻制不仅受到贫困的威胁,而且同样受到富人的相对富裕的威胁。财富正是引诱一个年轻女子委身于一个富裕的已婚或者曾结过婚的男子的东西。财富也是使吸引她的这个男子觉得拥有不止一个妻子是美好的东西。

至于经济后果,向富人征收重税的利益远远超过代价,因为这么做会有更稳定的婚姻,更少的离婚,更少受虐待的儿童,以及更少的孤独和抑郁。

还有支持一夫一妻制的其他杠杆,诸如离婚法。在短期内,离婚能使一个普通男子的生活标准有明显提高,而他的妻子及其子女则恰恰相反。我们或许不应该为离婚设置经济障碍,从而使人们无法摆脱不愉快的婚姻,但我们无疑同样不应该奖励人们遗弃妻子。

感情动物

离婚问题决不仅仅是一个公共政策问题。进步也将取决于人们以一种道德上负责的方式利用进化心理学的极有争议的洞察力。理想地说,这种洞察力能使人们更敏锐地检验其自己的感情。或许作为开端,无论男女都将意识到,他们对配偶的经常动摇不定的感觉其实是为了遗传生殖的目的而产生的错觉,而且这种错觉可能是有害的。因此,男子可能会注意提防那种受自然选择指使的鼓励一夫多妻的骚动。这种骚动不仅导致离婚,还可能对其子女造成极大的感情的、甚至肉体的伤害。

而且,无论男女都可能记住,流浪癖或者婚姻不满的冲动并不始终是你与“错误的人”结了婚的迹象。这种冲动或许只是表明,你是我们人类的一员,与我们人类的另一个成员结了婚。正如进化精神病学家内斯(R.L.Ness)已指出的,我们同样不应该认为,这种冲动是精神病理学的迹象。相反,他写道,它们“在极大程度上是婚姻所固有的预期之中的冲动”。

危险在于,人们会采取相反的行动:通过向“自然”冲动投降对新知识作出反应,似乎“我们基因中所固有的”东西是自我控制所力所不及的。他们或许甚至会心安理得地认为,“自然的”东西就是好东西。

在本世纪较早时候,这种观点是常见的。自然选择几乎被奉若神明,总是能大大“改进”我们人类。但是,进化心理学依赖的是一种截然不同的世界观:认识到自然选择的影响不利于社会的全面安宁,人性多半表现为无情的遗传利己主义,而人们对其无情天生是健忘的。

威廉姆斯(G.Williams)1966年的《适应与自然选择》一书有助于驱除一度盛行的认为进化往往“有利于群体利益”的观念,他甚至把自然选择称为“恶”和“敌人”。在他看来,道德生活多半由与人性的斗争构成。

达尔文认为,人类是一种道德物种——事实上,是唯一的道德动物物种。他写道:“一个道德的人是能够将其过去和未来的行为或动机进行比较、并对它们表示赞同或者不赞同的人。”

是的,从这种意义上说,我们是道德的。我们至少具有度过一种经过检验的生活的技术能力:自知,记忆,预见和判断。然而,使我们自己接受道德监督,并相应地纠正我们的行为,这几乎不是一种本能反应。我们是潜在的道德动物,但我们不是天生的道德动物。成为道德动物的第一步是认识到,我们完完全全不是道德动物。

(摘自美国《时代》周刊1994年8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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