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的建筑面积计算规范浅谈论文_蔡韵

蔡韵 广州城市规划技术开发服务部 510000

摘要:建筑面积是一项关键的技术经济指标,在国民经济必然时期内完成建筑面积的多少, 也标志着一个国家的工农业生产发展情况、人民生活居住条件的完善与文化生活福利设施发展的程度。文章对建筑项目的建筑面积的计算标准做了说明。

关键词:建筑工程;面积计算等

1、衡量建筑物建筑面积的意义

1.1人类为了生产活动或生活需要建造各种活动或居住地方来满足社会发展的要求,也是社会物质财富的积累方式之一,又称为建筑物,所以它是评价国民经济建设与人民物质生活的一项关键的经济指标。

1.2在建设工程策划和投资决策阶段实施技术经济分析的关键根据,也是在编制工程初步设计概算时,选取概算指标的根据之一。

1.3它是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批复的建设工程规划条件的关键技术指标,也是工程前期实施项目勘察、项目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的关键根据。

1.4在工程实施项目预算、计算某些分项项目量时的基础数据,也是计算单位建筑面积项目造价和工程量、料用量等技术经济指标的基数。

1.5它是在建筑物实施交易、租赁、抵押、征收税费、缴纳物业服务费、缴纳取暖费等各个方面的基本数据资料之一。

2、建筑面积计算规范和规则的不同

2.1 3.0.4对于场馆看台下的建造空间,结构净高在2.10m及以上的部位应计算全面积;结构净高在1.20m及以上至 2.10m以下的部位不应计算建筑面积。室内单独设置的有围护设施的悬挑看台,应按看台结构地板水平投影面积计算建筑面积。有顶盖无围护结构的场馆看台应按其顶盖水平投影面积的1/2计算面积。

2.2 3.0.6出入口外墙侧坡道有顶盖的部位,应按其外墙结构外围水平面积的1/2计算面积。

解读:老规范中只对“永久性顶盖”进行上述规定。坡道包括自行车坡道、车库坡道等,顶盖包含钢筋混凝土结构、采光板、玻璃顶等。

2.3 3.0.7建筑物架空层及坡地建筑物吊脚架空层应按其顶板水平投影计算建筑面积。结构层高在2.20m及以上的,应计算全面积;结构层高在2.20m以下的,应计算1/2面积。

解读:原规范中“不利用”的架空层可不计容。《技术规定》中架空层≤3.6m时。而且只作为绿化、公用活动时,不计建筑面积(容积率)。建筑物吊脚架空层见图1。

2.4 3.0.18围护结构不垂直于水平面的楼层,应按其底板面的外墙外围水平面积计算。结构净高在2.10m及以上的部位,应计算全面积;结构净高在1.20m及以上至2.10m以下的部位,应计算1/2面积;结构净高在1.20m以下的部位,不应计算建筑面积。

解读:本规范的2005版条文中仅对围护结构向外倾斜的情况进行了规定,本次修订后条文对于向内、向外倾斜均适用。在划分高度上,本条使用的是“结构净高”,与其他正常平楼层按层高划分不同,但与斜屋面的划分原则相一致。由于目前很多建筑设计追求新、奇、特,造型越来越复杂,很多时候根本无法明确区分什么是围护结构、什么是屋顶,因此对于斜围护结构与斜屋顶采用相同的计算规则,即只要外壳倾斜,就按结构净高划段,分别计算建筑面积。斜围护结构见图2。

2.5 3.0.8建筑物的门厅、大厅应按一层计算建筑面积,门厅、大厅内设置的走廊应按走廊结构底板水平投影面积计算建筑面积。结构层高在2.20m及以上的,应计算全面积;结构层高在2.20m以下的,应计算1/2面积。

解读:原规范中用词是“回廊”,新规范用的是“走廊”。

2.6 3.0.13窗台与室内楼地面高差在0.45m以下而且结构净高在2.10m及以上的凸(飘)窗,应按其围护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1/2面积。

解读:本条与《住宅设计规范》统一,利用假凸窗赠送面积被进一步限制。

2.7 3.0.14有围护设施的室外走廊(挑廊),应按其结构底板水平投影面积计算1/2面积;有围护设施(或柱)的檐廊,应按其围护设施(或柱)外围水平面积计算1/2面积。

解读:原规范中有维护结构的、高度大于2.2m的计全面积,小于2.2m的才计1/2面积;有顶盖无维护结构的计入1/2面积(参见老规范3.0.11)。檐廊见图3。

2.8 3.0.19有顶盖的采光井应按一层计算面积。

解读:地下室采光井、通风井,以往均不计建筑面积。规划阶段地下室面积应适当考虑此部分面积的比例。

2.9 3.0.26对于建筑物内的设备层、管道层、避难层等有结构层的楼层。结构层高在2.20m及以上的,应计算全面积;结构层高在2.20m以下的,应计算1/2面积。

解读:老规范不计面积。

3、结语:

建筑面积的计算绝不是简单的计算工作,它不但为编制概预算、拨款、和贷款供应指标,同时,建筑面积的适当运用,适当实施平面布局,充足运用建筑空间,持续推动设计部门、施工企业和建设单位增强科学管理,让工程造价降低,提升投资经济效果等都具备非常关键的意义。

参考文献:

[1]《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GB/T50353-2013)》

[2]《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GB/T50353-2005)》

[3]熊清源,苟永学,赵雪灵.建筑面积计算的新规范与旧规则比较[J].山西建筑,2006(1):20-21

论文作者:蔡韵

论文发表刊物:《基层建设》2015年29期

论文发表时间:2016/5/18

标签:;  ;  ;  ;  ;  ;  ;  ;  

建筑工程的建筑面积计算规范浅谈论文_蔡韵
下载Doc文档

猜你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