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现阶段,我国的经济发展的十分的迅速,建筑工程的发展也越来越完善。随着建筑工程行业的快速发展,逐渐提高对招标投标工作的重视,而想要保证招标投标工作的公开和公正以及公平的理念,就需要有效预防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另外,还需要提高政府对其监管力度,保证市场发展的规范性,有效提升建筑招标投标工作的质量。因此,本文主要针对建筑工程招标投标监督管理工作中的问题进行分析,并提出合理措施。
关键词:加强;建筑工程;招投标监督管理;措施
引言
随着我国经济建设的发展,建筑工程招投标得到进一步推广、应用和发展。建筑工程招投标是指招标人在发包建筑工程项目之前,依据法定程序,以公开招标或邀请招标方式,鼓励潜在的投标人依据招标文件参与竞争,通过评定以便从中择优选定得标人的一种经济活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对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和投标的范围作出了明确的规定,在我国境内进行公开建设项目招标的范围包括: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采购。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招投标活动作为一项最具竞争力的采购方式,对提高建筑市场的管理水平,具有重要意义。这项工作开展的好坏,在很大程度上制约着我国建筑市场能否有序发展,因此必须通过加强建筑工程招投标管理来规范建筑市场。在当前激烈竞争的建筑市场中,如何通过招投标方式从良莠不齐的建筑企业中择优选择企业来承建工程项目,并在工程建设项目中实现预期的质量、造价及工期等目标,是值得研究和关注的问题。
1建设工程投标管理的重要性
当前,由于我国城乡建设的步伐不断加快,建筑工程企业也在不断地增多,面对建筑工程少而建设企业单位多的局面,建筑企业处于弱势的地位。如果相关部门不对建设工程招投标进行监管,那么建设工程企业会对建筑行业失去信心。因此,我国建筑市场对建设工程进行了招投标的管理,这就从一定程度上使得建设工程透明化公平合理化。并且,优胜劣汰,这也使得那些资质不过关的建设企业无机可乘,确保招投标管理工作的规范,使得建设工程能够快速安全地顺利进行。
2建筑工程招投标监督管理的问题
2.1规避招投标
长久以来,我国各个建筑工程招投标工作中,都有着明确的招投标规范和相关要求,只要建筑工程的单项造价超过了五十万元整,那么就必须开展相关的招投标工作,但由于建筑项目招投标工作的程序十分复杂,其成本也就会逐渐增加,因此建筑工程市场上也就出现了一些规避招投标的问题。一些企业将造价五十万以上的工程进行分拆,采用化整为零的方式,利用不符合国家规定的招投标要求这一理由来规避招投标。另外,出于对工程投入的考虑,一些建筑单位采取行贿的方式规避投标,这样能节省很多时间与精力。这样一来,工程项目也就直接由指定施工单位负责,虽然这样能够节省一部分资金,但是却会出现一些贪污腐败现象,既影响了建筑工程施工质量,也减少了建筑企业的经济效益。
2.2评标工作缺乏科学性、监管力度不够
在评标定标工作中必须要有一个公正合理、科学先进、操作准确的评标办法。但是目前在我国建筑工程招投标过程中,缺乏一套科学并行之有效的评标方法,部分建设单位仍单纯看重报价,以取低标为主。评标过程中,仍然存在开标后议标现象,甚至把公开招标演变为透明度极低的议标招标。在建筑工程招投标中:(1)政企不分,存在同体监督现象,对各行业和产业项目的招标活动监督执法,分别由其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是一种同体监督的体制,行业主管部门同下属企业、有形市场和具体的招标管理机构有着千丝万缕的关系,实际上难以实施有效监督;(2)监管手段仍相对落后,监管力量不足,对招投标中违规行为的事前监管和事中监管缺少必要的手段和措施,只能靠事后监管来补救,这就造成了目前被动监管的局面,尤其是在对招标人的监管及规范其行为上,更是缺乏必要的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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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管理制度落后
作为行政部门,政府有调节经济的职能,但是,由于受到我国长期以来计划经济的影响,政府干预经济的现象过于严重,违背了社会经济发展规律。本应该由招标人、代理机构完成的工作,行政部门“越俎代庖”,干预招标过程,出现越位现象;个别政府领导人员,无视法律法规,滥用职权,直接或间接的插手招投标工作;地方主义保护色彩浓厚,有些行业和地方出于自身利益的考虑,在招投标工作中出现政策倾斜现象,在评标的时候加入不公正条件,严重破坏招投标的公正和公平性。
3加强建筑工程招投标监督管理的措施
3.1招投标工作缺乏严谨的程序
在现阶段我国招投标市场没有发育健全的实际情况下,因为招投标机构没有较高的专业性、公平公正性以及权威性,极大的导致了整个招投标环节在程序的执行没有展现良好的严谨性。加之监督管理部门工作实施力度不足,使得招投标人通过程序上的漏洞趁机展开不合理的竞标行为,对建设工程的招投标环节的顺利进行产生了极大的阻碍作用。
3.2发挥管理机构监管职能、强化监督执法力度
建设工程项目在整个招投标过程中,以及在工程施工和后期管理上都应依法接受地方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针对当前建筑工程项目招标投标过程中存在的问题,采取改进和完善招投标管理制度、完善法规、明确职责、强化招投标全过程监督管理、加大违法违规处罚力度等措施,才能更好地规范建筑市场招投标行为,从源头上遏止腐败,净化建筑市场,促进建筑工程招投标管理工作逐步走向规范化、法制化的轨道。我们要建立对建设单位行为的监督制度,对有依法必须招标而未招标,将工程肢解发包,迫使承包方以低于成本的价格竞标,明示或暗示设计、降低建设工程质量,或使用不合格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等行为的业主,严肃查处。同时加强与工商、税务、银行及保险、担保机构的合作,将各有关部门和执法机构对企业和专业人员的处罚决定、不良行为记录和履行合同的情况载入数据库,列入“黑名单”。将企业的信用情况纳入工程招投标管理中,保证招标人对投标单位的了解,将市场主体的不良行为与评标直接连接起来,使违信用者无从立足,达到监管的目的。充分发挥招投标管理机构的监管职能,规范工程招投标活动,才能选择最优秀的施工单位,保证工程质量,最大程度地发挥工程投资效益。
3.3构建联合监管通道
招投标监管涉及到行政、司法等多个部门,因而要推进招投标监督管理顺利、畅通而高效地进行,需要构建多个部门参与的监管通道。首先,需要主管单位的行政部门、纪检部门需要全称参与招投标活动,它们需要通过举报箱、举报电话、举报网站的形式接受投标参与者、公众以及活动人员的举报和线索。另一方面,需要搭建招投标主管单位、公安机关、监察部门以及公证部门的信息共享渠道,以咨询共享、告知便利的形式增加监管的威慑力。
3.4完善招投标管理制度
在我国建筑工程招投标管理过程当中,因为管理较为分散,并且目前还没有完善的管理制度,因此往往在招投标的过程中很难直接对其进行管理,当然这也是招投标过程大量贪污受贿现象出现的根本原因。通常情况下,工程项目所在的政府相关部门会成立相应的建筑工程招投标管理团队,会选择素质较高、敬业精神较强、具备良好思想道德的管理人员,并且应加强监督和管控的力度。同时,为了进一步确保各个投标单位都是公平竞争,应将招投标的每一个流程和环节都公布出来,并对参与投标的建设单位进行严格的监督,使各个投标单位在竞争中拥有同样的机会。另外,对于投标者的监督还要充分考虑各施工单位的实际情况,不能让不符合要求的施工单位通过各种方式参与到投标活动中。
结语
综合上文所述,只有保证招标投标工作的合理性,在确保建筑工程顺利开展的同时,还可以保障建筑工程质量。另外,还需要对建筑工程项目招标和投标工作严格监督和管理,在提高整体工程质量的同时,最终保障建筑工程招标投标工作的顺利完成。
参考文献
[1]孟永俊.如何加强企业招投标全过程的监督管理[J].现代商业,2015(26):119~120.
[2]徐光祥,姜然然.招投标市场中的“能量守恒”[J].建筑市场与招标投标,2016(05):29~30.
论文作者:周彩燕
论文发表刊物:《建筑学研究前沿》2018年第6期
论文发表时间:2018/7/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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