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如何适应WTO法律制度若干问题的思考
张一楠
黑龙江信息技术职业学院,黑龙江 哈尔滨 150025
摘 要: WTO 法律制度是现如今WYO 组织基于市场经济和西方法律制度制定的法律体系。自从我国加入世界经贸组织以来,经济实力稳步提升,综合国力也逐步增强,但是在适应WTO 法律体系方面仍存在一定的问题。本文主要提出在当前社会形态之下如何适应WTO 法律制度的相关问题。
关键词: 适应;WTO ;法律制度;问题
WTO组织即世界贸易组织,是当前最重要的国际经济组织。我国加入世贸组织不仅是外交事业的一项突破,更是经济发展的突破点。当前社会,国家经济的发展最重要的就是要适应经济全球化的发展形态,即是要适应世贸组织的规则。适应WTO法律体系最主要的即是要适应价值观念的转变和行政法律制度的法治化。
从图1和表4可知:除经过大洋置换的压载水中3种致病菌的垂直分布与其他压载舱明显不同外,其他各压载舱中3种致病菌的垂直分布状况基本相同,即随着压载水深度的增加菌落数量逐渐增加,且在各水深中3种致病菌数量均是大肠埃希菌最多,副溶血弧菌次之,霍乱弧菌最少。
综上所述,在细胞水平上,ACR可导致NSC中PKA和PKC的蛋白水平降低,p-NF-H蛋白水平增加;CP对ACR导致的上述变化有拮抗作用。
一、价值观念的转变
首先需要明确的是WTO法律制度是以市场经济为基础的,遵循各国市场经济的国际性法律制度。世界贸易组织法律制度中的市场经济制度是适应各国发展的市场经济制度,与我国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着很大的不同。因此,适应世界贸易组织法律制度最主要的就是要适应价值观念的转变。
(一)实现平等观念的转变
世界贸易组织法律制度中的平等观念是一种基本原则,即是要求精神上平等,不可存在歧视。各个成员国都必须从精神上秉承平等的观念,无论是富强的大国还是综合国力较为薄弱的国家都必须做到在经济发展之中平等发展。并且这种平等的观念不仅是在经济这一个层面,在产品、投资、知识产权方面也是平等。而在我国以往的平等观念中,存在着各个阶级的差别,并不是WTO法律制度之中所要求的完全的平等。因此,在我国之后适应世界贸易组织法律制度中需要首先做到的就是调整平等的观念,做到从精神上秉承平等的基本原则,在经济、投资、产品以及知识产权等各个方面都做到精神层面的完全平等。
在有了相关的法律制度之后,最重要的就是贯彻落实法律法规。法治化不仅是需要有法可依,同时也需要做到落实法律法规,在有“公平公正”的法律之后,贯彻落实法律才能做到“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同时,法律作为束缚权利的武器,更需要做到在全国范围内贯彻落实,实现对法律的约束[2]。
(二)实现政治观念的转变
法治化最主要也是最首要的就是要做到有法可依,即是制定相关的法律法规。在适应世界贸易组织法律制度中需要制定出适合本国发展的相关法律法规,在做到“公平公正”的过程中,最重要的就是要制定出从精神层面上人人平等,不存在阶级差异的平等相关的法律法规。并且,要将法律作为约束权利的主要工具之一,从法律层面上杜绝对权利的崇拜行为,杜绝争权夺利的行为。
各成员国还需要在世界贸易组织中做到政治观念的转变,将世界贸易组织法律制度作为一种约束力量,约束自身的权利,真正做到消除权利的神秘性,以及对权利的崇拜性,让权利作为一种约束力量。
二、行政法律制度的法律化
在适应价值观念的转变过程中最重要的就是要“公平公正”、“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做到这两点最重要的就是要将行政法律制度法治化。
(一)制定相关的法律法规
世界贸易组织法律制度中的一个重要的特征就是束缚权利。这一点与我国的传统观念有所不同,在我国的传统观念中,更多的是对权利的一种崇拜。在现代社会,更多的是要束缚权利,消除权利的神秘性,这也是现代民主社会的一个重要的基本特征。WTO法律制度规定要将权利作为维护公民合法权益的重要工具,将权利的直接受益人变成公民。在适应世界贸易组织法律制度的过程中,每个成员国都需要做到将权利作为一种束缚力,让公民成为权利的直接受益者。并且WTO组织要求各成员国在必须确定公平公正的司法程序,在法律程度上保证权利被束缚[1]。
(二)贯彻落实法律法规
在世界贸易组织法律制度中,各成员国之间都是绝对平等的关系。这就要求各个成员国自身做到平等。各成员国内应该做到各个公民都拥有平等的权利,并且制定平等的权利管理制度,司法程序也必须做到公平公正、平等透明。各成员国严格秉承“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从精神层面上做到无阶级差异得完全平等。
同时,在法律落实之后还需要做到对法律法规的不断改善,当前社会形式的变化速度较快,法律法规很可能在一段时间之后出现跟不上社会形态的情况,需要不断修缮。这样才能保证法律法规的长久性,才能保证在更长的时间内,跟上世界贸易组织法律制度的发展速度。
三、结语
一个国家加入世界贸易组织不仅是外交层面的一个突破,更是经济层面的突破,也是当前适应经济全球化的必要趋势。在适应WTO法律制度中最主要的就是要做到价值观念的转变和行政法律制度的法治化。不仅需要做到平等观念的转变,做到精神层面的绝对平等,还需要做到政治观念的转变,将崇拜权利改为束缚权利,将法律作为实现转变的工具。
根据探索性因子的分类结果,因子6的归类不符合实际情况,在结构模型分析中将其剔除,避免结构方程模型无法适配。所得到的结构方程模型见图3,给出了6个显著路径的P值和标准化回归加权值SR(Standardized Regression Weights)。模型适配计算结果为:模型自由度为539,卡方值为1 152.11,卡方自由度比值为2.13<3.00,RMSEA值=0.056<0.080。
[ 参 考 文 献 ]
[1]辛远.我国纺织行业如何适应WTO法律规则——评《WTO法律规则与中国纺织业》[J].印染助剂,2017,34(10):66-67.
[2]侯怀霞.适应WTO规则要求优化我国外资法律环境之思考[J].世界贸易组织动态与研究,2006(12):19-23.
中图分类号: D996.1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2095-4379- (2019 )13-0277-01
标签:适应论文; wto论文; 法律制度论文; 问题论文; 黑龙江信息技术职业学院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