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多元文化政策初探_多元文化论文

美国多元文化政策初探_多元文化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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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一个移民国家,美国的族裔结构与文化具有多样化特征。1965年移民法通过后,大量的拉丁裔与亚裔移民涌入美国,非欧文化力量倍增,对盎格鲁—撒克逊主流文化形成巨大的冲击。同时在民权运动影响下,少数族裔、妇女等弱势群体以群体诉求方式,在美国社会展开了一场“权利革命”,要求了解并发扬本民族文化,推动了联邦政府的政策反思与社会、文化政策的调整。笔者认为,美国政府从20世纪60年代以来实施的旨在改善与提高少数族裔与妇女等弱势群体的教育、就业等状况的政策措施,有鲜明的多元文化主义特征,促进了美国社会的种族平等与民主,适应了多元族裔、多元文化美国的发展。美国多元文化政策引起了国内外学者的关注与争议,本文试从美国文化特点着手,分析多元文化政策的成因、主要内容、影响及其利弊得失,以资借鉴。

一、美国多元文化政策实施的背景

美国文化最显著的特征是种族的多样性,“在过去300年间, 没有哪一个国家像美国那样接受了文化背景十分庞杂的、人数众多的外来移民。”(注:梁茂信:《美国移民政策研究》[M],东北师范大学出版社,1996年版,第1—2页。) 北美大陆最初的移民主要来自西欧地区,以盎格鲁—撒克逊民族为主。19世纪中后期,德国、爱尔兰以及东南欧移民大量涌入美国,改变了美国人口的民族构成。1882年后美国实行限制性移民政策,移民的数量与来源受到一定程度的控制。1965年通过的新的移民和国籍法,改变了对有色人种的歧视性移民政策,大量的拉丁裔与亚裔移民涌入美国,美国人口的种族与民族构成出现新的变化。1990年统计数据显示,白人在美国总人口中的比例有所下降(约为总人口的80.3%),黑人等有色人种的比例上升(其中黑人为12.1%,拉美裔为9%,亚裔2.9%,印地安人0.8%)。(注:U.S.Bureau of Census,Statistical Abstract of the United States 1999,119[th] edition.Washington,D.C.,U.S.Government Printing Office,1999,p.19.) 20世纪90年代以来移民以更大的规模涌入美国,美国正在向少数民族多数化发展,黑人将不再是美国最大的少数族裔群体,西裔美国人取代非裔美国人而成为最大的少数族裔群体;亚裔美国人是增长最迅速的少数族裔群体,在美国人口中的比例从1960年的0.5%增长到1990年的3%。(注:Robert L.Lineberry,George C.Edwards Ⅲ,Martin P.Wattenberg,Government in American:People,politics,and Policy,sixth edition,New York:Harper Collins College Publishers,1994,p.169.) 据目前人口统计数字推断,到2050年,美国人口将主要由有色人种组成,主要为拉丁裔、非裔、亚太岛上居民与其他散居在外的人,以及土著美国人。(注:Robert L.Perry,Lillian Ashcraft-Eason,Inside Ethnic American:An Ethnic Studies Reader,Kendall/Hunt Publishing Company,1996,p.1.) 大量欧洲以外移民的到来,对盎格鲁—撒克逊主流文化形成巨大的冲击。

美国文化的另一个重要特征是种族主义存在于社会生活的各个层面。“种族主义存在于我们白人美国人的法律、惯例、风俗、条件反射以及我们的灵魂中。种族主义的存在是美国实验的巨大失败,是美国理想的突出矛盾和仍然败坏美国生活的瘤疾。”(注:Arthur M.Schlesinger,Jr.,The Disuniting of America:Reflectionson a Multicultural Society,New York:W.W.Norton & Company,1998,pp.18—19.) 种族主义使美国成为一个分裂的社会,盎格鲁—萨克逊白人后裔所形成的白人社会在历史上和现实中始终处于政治文化的中心位置,而黑人和其他少数族裔始终处于一种受到有形的与无形的歧视的“边缘人”地位。种族歧视给美国社会带来深重的痛苦,尤其是对美国黑人,“在美国排斥黑人的偏见仿佛随着黑人不再是奴隶而加深,而日常生活中的不平等则随着法律废除不平等反而加强。”(注:[法]托克维尔著,董果良译:《论美国的民主》(上卷)[M],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6年版,第401页。) 种族歧视所带来的负面影响越来越受到联邦政府的重视,肯尼迪总统在1963年2月28日就民权问题致国会的咨文中提出:“种族歧视因其阻碍最大限度地开发和利用我们的人力资源而妨碍经济的增长。它造成的国家中不和和我们在国外说话理亏,有损于我们的世界领袖地位。它污染了这个国家赖以壮大的团结和无阶级区分的社会空气,它增加了公共福利开支、犯罪、过失和无秩序。总而言之,它是错误的。”(注:张友伦、李剑鸣主编:《美国历史上的社会运动和政府改革》[M],天津教育出版社,1992年版,第256页。) 在联邦政府进行反思的同时,20世纪60年代黑人民权运动已成燎原之势,并触发其他少数族裔等弱势群体起来争取平等权利,要求尊重和发展自己的独特的文化和传统,这股前所未有的文化自觉意识矛头直指盎格鲁—萨克逊白人文化霸权。

二战后移民政策的改变与民主潮流的发展促进了美国社会对移民和少数族裔群体的宽容,“多元文化主义”思潮兴起。“多元文化主义”并没有一个清楚、公认的定义,一般认为,“多元文化主义理论的核心是承认文化的多元性,承认文化之间的平等与相互影响,打破西方文明在思维方式与话语方面的垄断”;从实践层面看,“多元文化主义”主要表现在“政治参与、政府对教育和经济资源的分配和对各级学校中人文教育课程的改革等方面”,“传播与普及多元文化主义的意识”,使不同民族、种族、性别与性别取向的群体,真正平等地生活其中。(注:王希:《多元文化主义的起源、实践与局限性》[J],《美国研究》2000年第2期。) “多元文化主义”迎合了各族裔群体在长期“美国化”压力下产生的“自我意识”的需求与“寻根”的渴望,并为各种亚文化存在的合法性提供了理论上的支持。在“多元文化主义”思潮的影响下,联邦政府反思与调整社会、文化政策,采取了一系列的政府干预措施,并设立相应的机构来执行多元文化政策,其中司法部的民权部,美国劳工部,美国卫生、教育和福利部,以及美国国家卫生研究院和国家科学基金等机构,在多元文化政策的实施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二、美国多元文化政策的实施与影响

从肯尼迪时期起历届政府对少数族裔等弱势群体的平等权利予以较多关注,通过行政、立法与司法手段,尤其是实施肯定性行动计划,(注:“肯定性行动计划”(Affirmative Action,或译“平权措施”),开始于1965年约翰逊政府颁布的11246号行政命令。直接从该计划中获益的对象随时间和地点的不同而发生变化,但美国黑人、西裔、来自亚洲与太平洋岛屿的人与印地安人等少数族裔一直作为特殊集团包括在内。1967年,该计划扩大到妇女,1970年残疾人与越南退伍老兵也包括在内。) 帮助所有文化群体的成员克服充分参与美国社会的文化障碍,促进不同文化之间的接触与沟通,努力消除美国社会各个族裔群体之间的隔阂。

美国多元文化政策首先体现在教育政策上,尽管没有被冠以“多元文化教育政策”之名,但在一系列各级政府部门的立法准则中明显表露了对多元文化教育的支持:“据科教资源信息中心系统政策分析记录显示:涉及多元文化教育这一术语的政策共有39项,其中多为州一级决策,有34个州制订了相关的立法、规则、方针或政策推行多元文化教育。”(注:Carl.A.Grant,Research and Multicultural Education:From the Margins to the Mainstream,The Falmer Press,1992,p.245.) 政府的多元文化教育政策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从法律上取消教育中存在的种族隔离制度,致力于实现各种族之间的教育平等权利,对种族主义坚决予以抵制。1954年“布郎诉托皮卡教育局”案中,最高法院裁定:“公立学校教育事业决不容‘隔离但平等’之说存在,教育机构一经隔离则无平等可言。”(注:[美]J.布卢姆、A.施莱辛格、S.摩根等著,戴瑞辉、吕永祯等译:《美国的历程》(下册)第二分册[M].商务印书馆,1998年版,第541页,第695页。) 这个裁决是以后美国实施一系列民权的基础,对促进少数族裔的教育平等有重大意义。取消学校种族隔离的努力遭到种族主义者的强烈抵制,有时联邦政府不得不动用武力来强制执行,如1957年的“小石城事件”、1962年的“梅雷迪思事件”等,联邦政府显示了维护种族平等政策的坚定立场。1964年,联邦政府通过《公民权利法》,其中第4、6条款禁止学校种族隔离。1965年国会通过《中小学教育法令》,敦促各地区学校废除种族隔离制度。1966年3月,联邦教育总署制定《学校反种族隔离计划政策修订意见》,对消除学校种族隔离作出具体规定。1972年,针对教育机构中存在的性别歧视现象,国会通过《IX条款》,对改善少数民族与妇女的教育状况起了重要作用。

联邦最高法院也对有关种族隔离的案件作出一系列有利于少数族裔获得教育平等的裁决。在1971年“斯旺诉夏洛德麦克伦博格教育局案”、1978年加利福尼亚大学董事会诉贝克等案的裁决中,最高法院都肯定了学校消除种族隔离的努力。1997年的密歇根大学诉讼案经过长达6年的诉讼长跑后,最高法院于2003年6月以6:3 的绝对优势票数,支持美国高校在录取时实施肯定性行动计划。在“斯旺”案裁决中,联邦最高法院还认可用校车接送学童、在一个学区的各校实现种族平衡方案。1975年约有28.6万名学生乘坐校车上学,校车每年行程达4300万英里,公共开支达2900万美元。(注:[美]J.布卢姆、A.施莱辛格、S.摩根等著,戴瑞辉、吕永祯等译:《美国的历程》(下册)第二分册[M].商务印书馆,1998年版,第541页,第695页。)

第二,对少数族裔而言,经济贫困是其接受教育的最大障碍,从20世纪60年代起,联邦政府通过立法和各种财政援助手段,帮助和扩大少数族裔等弱势群体的学生接受中、高等教育。1964年的《公民权利法》禁止向实行种族歧视的大学提供联邦资助;同年通过《经济机会法》,规定每年拨款3亿美元,资助贫困学生。1965年的《初等和中等教育法》规定由财产税资助教育不足。该法令颁布后,联邦对教育的财政拨款大幅度增加,在中小学的开支中,联邦拨款所占比例从4.4%上升到1971年的8.9%。(注:杨孔炽等:《美国公立教育发展研究》[M],湖北人民出版社,1996年版,第256页。) 此法令在促进教育机会均等与教育改革方面取得了显著效果,至今仍在使用。1965年的《高等教育法》和1972年的《高等教育修正案》规定向贫困学生提供基本教育机会助学金。在联邦政府的大力提倡与资助下,“补偿教育”(注:“补偿教育”(Compensatory Education),又称“为无特权者的特权教育”,要求学校为少数族裔中的低收入家庭提供特殊服务,以缩小隔离的学校之间的差距。) 得到日益广泛的采纳,对少数族裔学生的教育起了巨大的促进作用。

30余年来,联邦与州政府制定并执行了一系列计划,为贫困学生提供财政援助,并对这些援助政策所达到的多元化程度进行评估。联邦财政援助主要根据学生的经济状况或其他申请标准,通过贷款、补助、奖学金与学校赞助资金或校园计划等一系列方式分发,其中TRIO计划(注:TRIO 计划(“三项计划”)是高等教育法所制定的一系列法案中的前三个法案,即Upward Bound program、Talent Search program与Special Services,对不同文化、种族与阶层背景学生就读进行援助。) 对促进少数族裔与贫困学生接受高等教育起了重要作用。TRIO的资金由教育部通过竞争的方式,把资金分发至高等教育学院、企业、私人组织以及个人,共有1200多个大学、社区学院与机构得到TRIO计划的赞助。得到TRIO资助的学生,2/3来自于低收入家庭,1999年近54%的参与者为少数族裔。目前有1750个TRIO计划为近70万低收入美国人服务,其中42%为白人,35%为非裔美国人,15%为西裔美国人,4%为亚太裔美国人,1.6万为残疾人。TRIO计划得到国会与总统行政部门的财政支持,并被教育家和教育组织视为在中学之上、为许多原来没有机会接受高等教育的年轻人提供高等教育机会一个有效方法。1999财政年国会为TRIO计划拨款6亿美元,2001财政年拨款近7亿美元,2003年的预算要求中,布什政府提议为TRIO计划拨款8亿美元。(注:“Facilitating Academic and Financial Access to Higher Education”,http://www.usccr.gov/pubs/percent2/ch5.htm)

第三,联邦政府还着手进行教育改革,对教学方法、课程内容等作出有利于多元文化发展的规定,其中双语教育(注:双语教育是一种特殊的语言教育方案,指同时用母语与英语进行教学,通过把学生的母语作为主要的交流媒介来提高他们的学业成绩。) 是美国多元文化教育政策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美国建国之后很长一段时间内,英语是惟一的法定语言,但随着少数族裔人口的急剧增长,以西班牙裔与亚裔为代表的少数族裔要求母语权利的呼声不断高涨。1968年,美国政府颁布了《双语教育法》并正式生效,该法令规定:由地方教育部门为母语为非英语家庭的孩子们制定并实施新的初中等学校计划,由联邦政府提供财政支持。1973年颁布《1973年双语教育综合修订法》,规定要改善现存的双语教学计划,联邦政府为开发与出版双语教材提供财政支持。1974年,在“劳诉尼科尔斯”案中,最高法院从法律上再次肯定了政府的双语教学政策。多种语言教育对多元文化的发展是一大促进,美国双语教学领域的权威詹姆斯·克劳福德认为:“通过双语教学可以使在语言上处境不利的少数族裔学生通过获得种种知识和思考技能来获得学术上的成功,并且感到自己的社会地位得到认同,而最终培养少数族裔学生的公民意识。”(注:James Crawford,Bilingual Education:History,Theory and Practice,NJ:Crane Publishing,1995,p.325.)

除了在教育领域内实行多元文化政策外,美国政府在经济领域内还通过各种措施——主要是肯定性行动计划, 切实改善少数族裔与妇女等弱势群体的经济状况。1963年通过《平等薪金法案》,规定男女同工同酬。《1964年民权法》规定废止大部分公共设施中的种族歧视,设立平等就业机会委员会和社会关系局。1965年约翰逊政府颁布11246号行政命令,规定凡拿到联邦政府合同或受其资助的单位及学校,在招工和招生时必须参照当地居民各种族人数的多寡,按比例录用或录取,保证企业或学校在特定的时间内将少数民族或妇女的人数增加到可以接受的比例。如果不能兑现,联邦政府可取消其商业合同或经济资助。联邦合同管理办公室(OFCCP)、公平就业机会委员会(EEOC)等机构在运作肯定性行动计划的过程中,在法院的大力支持下,努力清除少数族裔就业中的各种障碍,以确保配额制的执行到位,使少数族裔与白人能够“站在同一种族起跑线前”,“强调每个承包商的数字目标不是一个配额,而是打破就业障碍的一个工具。”OFCCP对与联邦有超过5万美元合同的所有雇主,有权监控他们的雇用情况,要求雇用了约2600万工人(即22%的联邦劳动力)的19.2万个公司中的每个公司,必须遵守一个包括数字目标和在其雇员中实行多元化的时间表的肯定性行动计划。(注:“U.S.is seeking social efforts by fed contractors”,http://search.epnet.com/direct.asp? an=9509057523 & db=afh.) 平等就业机会委员会、 司法部和联邦合同管理办公室还联合通过了有关“雇员选择程序”的其它指令,规定任何测验“如果对受到(民权法案)第七条保护的阶层的受雇、升迁或任何其它受雇或取得成员资格的机会造成不良影响,即视为种族歧视”。(注:Nathan Glazer,Affirmative Discrimination:Ethnic Inequalityand Public Policy,New York,1978,p.52.) 最高法院于1971 年在“格里根斯诉杜克电力公司”一案中认可了这些指令。《1988年民权恢复法案》强制性要求接受联邦政府基金的机构不得对少数民族、妇女、老年人和残疾人进行歧视,否则联邦政府将取消所授予的基金或合同。同年通过《1988年公平住房法案》,严惩在房屋出售和销售方面的种族歧视行为。1991年国会颁布《民权与妇女就业平等法》,强调就业领域中的种族与性别的平等。

联邦政府与各个州政府都在公共机构中实行增加少数族裔与妇女雇员的政策,联邦政府自身即是推行多元文化政策的榜样。联邦部门每年就白人妇女、黑人、西班牙裔、亚太岛上居民和美洲印地安人的就业水平向公平就业机会委员会报告。1993年联邦部门的资料表明,克林顿政府中妇女与少数族裔在政府中的就业水平都稍稍高于他们在全国民用劳动力中的比例,妇女和少数族裔构成联邦劳动力的56%,联邦各个部门呈现明显的多样化趋势。从1993年到1998年,司法部把其雇员中妇女和少数族裔的比例从54%提高到55%,国防部、环境保护部和联邦通讯委员会等部门中少数族裔与妇女的比例也在不断提高。联邦政府的做法为社会其他部门执行政府多元文化政策作了示范。(注:Edward J.Lynch,“Government Executive”,http://search.epnet.com/direct.asp? an=3368163 & db=mth.)

联邦政府多元文化政策的实施大大促进了少数族裔等弱势群体的政治、经济与社会地位的改善。“1954年之后所制定的如此之多的国会立法与司法政策,确实使每种形式的隔离受到立法或司法政策的打击。到1980年代,只留下很少形式的歧视。”(注:Robert L.Lineberry,George C.Edwards Ⅲ,and Martin P.Wattenberg,Governmet in American:People,politics,and Policy,p.167.) 其中肯定性行动计划的作用更加显著:“在美国商业与政府部门的肯定性行动政策其发展已经大大超越它们最初的法律要求。肯定性行动最初为确保非种族歧视与平等机会(尤其是为黑人)而制定,肯定性行动已经成为日益扩大的被保护群体加强平等结果的工具。”(注:Frederick R.Lynch,“Managing diversity:Multiculturalism enters the workplace”,http://search.epnet.com/direct.asp? an=9701050559 &db=afh.)

教育领域中少数族裔与妇女等弱势群体状况得到显著改善,多元化日益显著。联邦教育部1999年的统计数据显示,1960年美国大学生中少数族裔学生所占的比例只有6%,1988年秋季入学的少数族裔学生已占入学总数的18.4%,1996年则上升到25.2%。(注:U.S.Department of Education.National Center for Education Statistics,The Condition of Education 1999,Washington D.C.:U.S.Government Printing Office,1999,p.132.) 女性的教育水平也有较大提高,2000年的统计数字显示,1996—1997年度妇女获得56%的学士学位。(注:U.S.Department of Education,National Center for Education Statistics,The Condition of Education 2000,Washington D.C.:U.S.Government Printing Office,2000,p.54.) 高等院校教职员中少数族裔与妇女的比例也在增长,据美国教育理事会的一个研究报告表明,1986年到1998年,担任校长职务的妇女加倍,从9.5%增加到19.3%,非裔、西裔、亚裔美国人与美国印地安人校长的数量也上升到总数的40%。(注:Kit Lively,“Diversity Increases Among Presidents”,http://search.epnet.com/direct.asp? an=3536827 & db=afh.) 经过30年余年的实践,种族意识的肯定性行动计划在教育领域、尤其是高等教育领域得到广泛支持,学生与教师的多元化已经成为学校教育水准与发展前景的一项重要指标,“几乎所有的美国大学都追求一个多样化的学生群体,以便为年轻人生活在一个日益多元种族与多元文化的社会作准备。”(注:Nicolaus Mills,Debating Afformative Action:Race,Gender,Ethnicity,and the Politics of Inclusion,New York:Dell Publishing,1994,p.230.)

少数族裔与妇女在经济中的地位也有所提高。美国劳工部的材料显示,企业领导层中黑人所占比例从1958年的2.4%增加到1986年的6%;1977—1985年间黑人拥有的企业增加了47%;(注:邓蜀生:《美国历史与美国人》[M].人民出版社,1993年版,第276页。) 目前有40%以上的黑人认为自己已位居中产阶级的行列。(注:Stephan Thernstrom & Abigail Thernstrom,American in Black and White:One Nation,Indivisible-Race in Modern America,New York,1997,pp.526,536.) 其他少数族裔在经济领域的崛起也很引人注目, 尤其是被称为“模范少数民族”的亚裔,其经济上的成功越来越得到美国社会的赞赏。多元文化政策也得到美国企业家的积极支持,企业中肤色层次日益丰富。少数族裔与妇女等弱势群体的政治地位也有很大的提高。据统计,90年代中期美国已有400 个城镇的首席行政长官为黑人;在克林顿第一任期内,25万少数种族和妇女在军队谋得职位,其内阁成员和政府部门也前所未有的多样化,少数种族和妇女大大超过历届政府;2001年小乔治·布什的内阁成员中,最引人注目的是国务卿科林·鲍威尔与国家安全事务助理赖斯,表明少数族裔等弱势群体争取到了前所未有的权利,并有较好的发展空间。

政府多元文化政策最有深远意义的成果是促使美国社会的种族观念发生潜移默化的变化。1983年11月,里根签署了国会通过的“金牧师诞生日”的决议,金成为与华盛顿和林肯齐名的民族英雄,表明“改善国内的种族关系是大势所趋……公开歧视黑人已基本上不复存在”。(注:陆镜生编著:《美国人权政治—理论和实践的历史考察》[M],当代世界出版社,1997年版,第521页。) 1989年的一份调查表明,5/6的黑人有白人朋友,1/3白人称自己的社交圈中也包括黑人。(注:Stephan Thernstrom & Abigail Thernstrom,American in Black and White:One Nation,Indivisible-Race in Modern America,New York,1997,pp.526,536.) 二战后异族通婚率的上升也为政府多元文化政策的成效作了最好的例证,据统计,1994年有130万西裔美国人异族通婚,2000年有14%的亚裔美国人异族通婚。(注:U.S.Bureau of the Census,“Interracial Married Couples:1960 to 1998”,http://www.census.gov/population/socdemo/ms-la/tabms-3.txt.) 现在美国政坛、经济界与娱乐界的有色人种引人注目,可见多元文化政策在培养美国社会对不同文化与族裔群体的认同上已经取得了较大的成功,美国政府已把在社会各个领域追求多样性作为“一个确信的国家利益”。(注:“Revisiting‘Affirmative Action’”,http://search.epnet.com/direct.asp? an=8871200 & db=afh.)

三、关于美国多元文化政策的几点思考

正确认识多元文化与国家统一的关系、多元文化与民族同化的关系,对美国的发展至关重要。多元文化主义思潮触发下的多元文化政策也并不意味着美国抛弃了民族同化或融合,而是强调这种同化是建立在尊重族裔群体的平等与尊严基础上,有别于之前的强制性同化,民族同化——抑或“美国化”,仍然是美国民族关系发展的主流;族裔认同也并不意味着族裔不必服从国家与社会利益,而是强调各族裔只有在国家统一与繁荣的前提下,其族裔文化才有出路。联邦政府在其中扮演协调者的角色,为少数族裔等弱势群体提供法律、经济上的支持,同时促使美国社会各个族裔群体能欣赏异质文化,在多元化的美国社会中和平共处。美国助理司法部长小拉尔夫·F·博伊德在2002年民权部行动与计划小册子中指出:“由民权部巩固的反种族歧视法令反映了美国人最热切的愿望:成为一个法律下平等公正的社会;成为有效地保护我们中最脆弱的人的社会;并且不仅成为一个其公民保护自身个人权利与自由的社会,还是一个其公民支持在某些无关紧要的地方与其有差异的邻居的个人权利与自由的社会。”(注:“Civil Rights Division Activities and Programs”,http://www.usdoj.gov/crt/activity.html.)

美国多元文化政策成绩斐然,但并没有真正解决美国的社会问题,20世纪90年代的洛杉矶种族骚乱与辛普森案件显示,美国的种族鸿沟依然很深。多元文化政策也并非是美国政府一个长期的稳定的政策,其运作与前途受到美国社会经济、政治发展的显著影响。美国政府内部的立场也不一致,联邦政府在肯定性行动的推行中发挥了主导作用,但种族主义势力强大的地方政府采取了限制甚至抵制立场,其行动已对肯定性行动计划的继续推进构成挑战与阻碍作用。最高法院的立场也并不坚定,它一方面允许肯定性行动计划继续实施,另一方面又在指导思想上动摇了这一政策的基础。

美国多元文化政策也引起一些争议。反对者认为,“本质上,肯定性行动对学术界和商业世界来说是一种福利思想的运用。它是一种施舍,而不是一种奉献,它最终的影响是加强了它宣称要与之战斗的偏见。它创立了一种双轨制,有些人凭借艰苦工作、才能和技艺而成功,而有些人的成功至少部分是凭借种族或性别名义的优惠待遇而成功。”(注:“Notes & Comments”,http://search.epnet.com/direct.asp? an=4202029 & db=afh.) 此与崇尚勤奋与美德而获得成功的美国的核心价值观背道而驰,实际上对合格的白人造成了歧视(即“反向歧视”)。90年代以后反对肯定性行动计划的运动从保守主义者范围扩大成为美国主流文化关注的主要问题之一,1995年加州成立公民动议中心,成为加州乃至全国反对肯定性行动的中心,一些地方政府通过公民投票形式或废止、或修改原先的多元文化政策,如1996年加利福尼亚的《加利福尼亚民权动议》(即“209提案”)、1998年华盛顿州的200动议,2000年弗罗里达州的弗罗里达一号命令等。“9·11”事件之后, “文明冲突论”得到广泛认同,此对美国多元文化政策是一个严峻的考验。2003年《星期》杂志的一项民意测验显示,68%的美国人,包括56%的少数族裔,反对对黑人的优先权,更加反对对其他群体的优先权。(注:Jonathan Chait,“Pol Tested”,http://search.epnet.com/direct.asp? an=8970566 & db=afh.; Ronald Roach,“Living in a Post-Affirmative Action World”,http://search.epnet.com/direct.asp? an=9219569 &db=afh.)

多元文化政策的支持者对政府政策的不满也集中在肯定性行动计划上。他们认为肯定性行动的重要性毋庸置疑,但政府对少数族裔及其他弱势群体的补偿措施实行的力度还不够,种族歧视在各个层面依然存在,政府应该努力消除种族鸿沟,帮助黑人等少数族裔融入主流社会。美国社会中的一些有识之士,包括许多大学校长以及财富杂志榜上有名的500名商业领导、高级军事官员都表示支持肯定性行动,认为由肯定性行动带来的学生群体与劳动力的多元化,在全球市场中的竞争至关重要。(注:“Thousands March For Affirmative Action As Univ.Of Michigan Case Is Argued Before Supreme Court”,http://search.epnet.com/direct.asp? an=9535877 & db=ulh.)

由于多元文化政策日益引起争议,20世纪90年代以来联邦政府在肯定性行动问题上选择走中间路线,在白人与有色人种之间寻求平衡。克林顿认为肯定性行动计划应该予以改善,但不终止;小布什政府在前不久关于密歇根大学案例中的立场也如此,布什在2003年1月15日宣布:“我坚决支持各种多元化, 包括高等教育中的种族多元化。但是密歇根大学获得这一重要目标所使用的方法是根本错误的。”(注:Earl G Graves Jr.,“The Other Affirmative Action”,http://search.epnet.com/direct.asp? an=9219569 & db=afh.) 他提出种族中立政策是达到学校多元化最好的方法。

总之,美国的文化之所以有今日的成就,不仅归于不同种族群体的文化滋养、丰富了美利坚文明,也有一部分要归于顺应历史发展潮流、以立法、行政等手段保护和促进少数族裔群体生存和发展权利的政府。美国社会必须承认和尊重不同种族文化的优点和差异,促进多元文化的发展,才能实现各种族的自由平等。要使美国长盛不衰,实施多元文化政策是其必然与正确的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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