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境语义学与可能世界语义学比较研究探析,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语义学论文,探析论文,情境论文,世界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文章编号:1000-8934(2006)10-0027-04 中图分类号:H03 文献标识码:A
情境语义学(Situation Semantics)创立于上世纪 80年代,其创始人是美国数理逻辑学家、人工智能学家巴威斯(Jon Barwise)和逻辑学家、语言学家佩里(John Perry)。他们创立情境语义学的最初动机是不满于以往逻辑语义学在处理自然语言丰富意义方面的不足,试图建立一种能够解释自然语言丰富意义的意义理论。的确,情境语义学的创立非常自然地解决了许多语言和推理的难题,并引发了自然语言意义研究方式的变革。现在,情境语义学已成为一个横跨语言学、逻辑学和人工智能科学等学科的热点领域。
现代模态逻辑的发展已比较完善,成为一个非常重要的逻辑分支。但是,模态逻辑的进一步发展却面临着严重困难,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首先,“可能世界”这个基本语义学概念需要进一步澄清;其次,可能世界语义学虽然比较符合直观,但它却没有对“可及”(accessible)这个极其重要的概念做出比较清晰的解释;再次,模态逻辑的核心概念“可能”和“必然”也需要进一步澄清。
本文首先通过比较情境语义学的核心概念“情境”与可能世界语义学的基本概念“可能世界”,指出“可能世界”概念的局限性。进而,结合情境语义学的重要概念“制约”(constraint)来理解“可及”。在此基础上,提出对“可能”和“必然”的一种新解释,并探讨今后模态逻辑和情境语义学的基本发展方向。
1 可能世界与情境
最早明确提出“可能世界”概念的是德国哲学家莱布尼茨(G.W.Leibniz):“世界是可能的事物组合,现实世界就是由所有存在的可能事物所形成的组合(一个最丰富的组合)。可能事物有不同的组合……因此,有许多的可能世界,每一由可能事物所形成的组合就是一个可能世界。”[1]
模态逻辑可能世界语义学的“可能世界”概念就是从莱布尼茨那里发展而来的。可能世界语义学的创始人之一克里普克认为:“‘可能世界’就是概率的微型世界的扩充……是世界可能呈现的所有状态,或者是整个世界的状态或历史。”[2]例如,若把两个骰子A和B抛到地面后,就会有两个朝上的数字。由于每个骰子都有6种朝上的可能结果,所以两个骰子就有36种可能。这36种状态实际上就是36个可能世界。
虽然可能世界的直观意义是世界可能呈现的各种状态,但它的可能世界语义学意义却抽象和理想化得多,它的引进,可使任意模态命题都有一个确定的真值。
情境是情境语义学的核心概念,是其出发点和基石。是什么情境呢?巴威斯认为:“‘情境’是用来命名主体感到他们自己处于其中的那些事实部分,主体交换的信息与那些事实部分有关。”[3]同样,对情境语义学有重大贡献的美国著名逻辑学家德福林 (Keith Devlin)也认为情境都与主体有关。可以看出,情境有两个重要特点:情境与认知主体有关,情境是现实世界的部分。
更重要的是,情境也可充当第一类对象,可具有性质和处于关系中。巴威斯和佩里说:“本体包括情境,情境是在各种时空点上具有性质并处于关系之中的个体;我们总是处于情境中,我们可以看到情境,引起它们的出现,具有对它们的态度。”[4]德福林也说:“主体把情境个体化为‘情境’,也就是说,个体化为本体的有结构的部分……”[5]可见,情境还有两个重要特点:情境是客观的可个体化的,从而情境可具有性质和处于一定关系中。
巴威斯把世界偶然存在状态的任何部分都称作世界里的情境。因而,从直观上讲,情境大致相应于可能世界。但在两种语义理论中,可能世界与情境却有很大区别。首先,虽然直观上可能世界可大可小,但为了尽可能多地解释模态形式,可能世界语义学设定的是有关形式系统的最大可能世界。而情境语义学则认为,不需要参照整个世界而只参照世界的部分就足以理解自然语言的意义。因此,情境语义学不设定最大情境。其次,情境之所以没有最大的情境,是因为情境都是与主体有关的情境,否则就不成为主体的情境。最后,正是因为情境与主体有关,所以,情境语义学是从动态与静态相结合的角度来考虑情境的。而可能世界语义学不考虑主体因素,仅从静态上来考虑可能世界。这些不同之处正是可能世界语义学解释力极其有限而情境语义学具有强大解释力的关键所在。
2 制约与可及
按照情境语义学,意义与情境类型之间的“制约”密切相关。所谓情境类型就是指根据若干个别情境的共同特点而组成的一类情境。如,个别情境“昨天下午5点”与“今天下午5点”就可以组成情境类型“下午5点”。意义相应地也可分为情境意义与情境类型意义。这种二分是无处不在的。比如,如果我指着手表说“下午5点”,那么我就是在特定情境上来使用“意义”的。但如果我说“手表长针指着 12短针指着5总意味下午5点”,那么我就是在情境类型上来使用“意义”的。为了区别,可用Ms和 Mt来分别表示情境意义和情境类型意义。
巴威斯认为,意义“存在于不同情境类型之间的特定系统关系中,即主体调适(attune)的关系中。情境类型之间的系统性制约允许一个情境包含另一个情境的信息。主体对制约的调适允许主体从一种事实情况可靠地推出另一种事实情况。”[6]也就是说,Mt允许一个特定类型的事件具有Ms。主体调适于Mt就允许他可从第一个事实的有关信息可靠地推出它的Ms。例如,在手表指向5的情境类型与时间是下午5点的事态之间就存在一种系统关系,它允许我的手表指向5时意味下午5点,调适于这种关系的任何人都可以运用手表的状态而推知时间。在适当环境中,这种推理是可靠的。可见,特定事态具有一个特定Ms的原因是它属于某个情境类型S,且情境类型S包含一个属于另一个情境类型 S′的情境s′。一个可以引起另一个,或者在特征上由另一个引起。巴威斯把情境类型之间的这种关系描述并记为SS′。他认为:“如果存在一个事实制约SS′,使得一个情境s属于类型S,那么情境s的情境意义就是:存在一个情境属于情境类型S′。”[7]实际上,我们探寻一定活动的“逻辑”就是要追寻主导这种活动的制约SS′的汇集。
主体对情境与情境类型的反映可在大脑中形成相应的情境与情境类型,这些情境类型也系统地与其他外在或内在情境联系在一起。闹钟指向5的心智情境类型通常包括闹钟指向5。巴威斯用#S、# S′等来表示不同的心智情境类型。“主体a为辨别情境类型S,就必定存在一个心智状态类型#S,在正常条件下,#S意味着存在一个情境类型S。也即如果a处于类型#S心智状态中,那么在正常环境下,就存在一个情境类型S。若用符号来表达,则一定有#SS。在其他条件(通常更为严格)下,反过来也有S#S。”[8]
巴威斯认为,主体能够辨别这些情境类型,包括对心智情境类型的辨别。这样,我们就可以把它们适当地联系起来:
简言之,主体a调适于制约C就是调适于#C:#S#S′是事实。这个制约表明主体能够做出使他的心智状态与现实保持“同步”的推理。
可见,制约是一种关系,它是无处不在的。外在状态、过程和事件都有它们的制约,心智状态、过程和事件也有它们自己的制约。一般地,后者那种过程都是关于前者的“推理”。可靠的日常沟通推理都必须符合这些制约,即必须保证心智状态包含它们关涉的外在情境信息。因而,研究意义和日常沟通推理就必须研究情境类型间的制约。
“可及”是可能世界语义学的基础概念,但可能世界语义学却只是不加定义地将它作为一种抽象关系而引进,至多仅从真值联系的角度给出其定义:设 w、w′是任意两个可能世界,如果任意命题□α在w里真则α在w′里真,那么无论w与w′是什么关系,都可以认为w可及w′,即w与w′之间具有可及关系。但是,这种定义显然是循环的。因为“可及”是为确定模态形式的真值而引入的,有了“可及”这个概念之后,我们才能解释任意命题□α而这种“可及”定义与□α的语义解释却是完全一样的。总之,可及仅是为确定模态形式的真值而在语义学中引入的基本概念。
我们可将制约与可及进行比较。①制约与可及分别是情境语义学与可能世界语义学的基本概念,它们在两种理论中都是贯穿始终必不可少的。②二者都是表达关系的概念。可及表达可能世界之间的关系,而制约表达的是情境类型间的关系。③制约和可及分别与可能世界和情境有直接联系。在情境语义学中,没有情境与制约的结合就不可能解释意义和日常推理问题。在可能世界语义学中,没有可及与可能世界的结合就不能解释模态形式。因此可以断言,可能世界语义学的“可及”概念大致相应于情境语义学的“制约”概念。
但是,可及与制约却有着重要不同。第一,由前可知,研究意义和沟通推理必须研究制约,情境语义学成功原因之一就是对制约的深入考察。而“可及”在可能世界语义学中仅仅作为基本的抽象概念而引入,没有作为重点考察对象。第二,可及是一种静态的关系,它与主体无关。而情境语义学却从动静结合的角度来把握制约,它与主体有关。可及与制约的不同也是可能世界语义学的局限和情境语义学能够解释众多难题的关键所在。第三,正因为情境语义学的研究重心之一是与主体有关的意义和日常推理,所以它考察的“制约”是侧重于现实世界的各种情境中的制约,一般没有逻辑蕴涵的绝对性。而“可及”则由于与主体无关,是静态的,所以就只能从纯逻辑上来考察问题。第四,两者都是指由一事物得出另一事物的关系,但“可及”只是逻辑层面上的关系,而“制约”还包括非逻辑层面的关系。因此,“制约”的外延比“可及”的大得多。
3 可能与必然
“可能”是模态逻辑及其语义学的一个基本概念,它是指“逻辑上的不矛盾性,换言之,一切逻辑上不矛盾的东西都是逻辑上可能的。”[9]“必然”也是模态逻辑的基本概念,但它可以由“可能”而定义为“不可能不”,即;反过来,“可能”可由“必然”来定义为“不必然不”,即。
在模态逻辑中,“可能”或“必然”最初只是作为构造系统的初始符号而引入的,没有给出解释,对它们的解释主要体现于可能世界语义学中。但是,我们仍要追问:“可能”和“必然”究竟是用来表达何物之性质的?具体地说,“可能”和“必然”是用来表示命题本身真假可能性和必然性的,还是用来表示关系之可能性和必然性的?
从目前模态逻辑的发展情况看,很多人都把“可能”和“必然”看作是命题(或事物)本身真假可能性或必然性的表达。的确,从表面上看,好像是那么回事。比如,我们现在一般把◇p读作“可能p”或“命题p是可能的”,把□(p→q)读作“命题‘p蕴涵q’是必然的”,等等。
然而,事实情况并非如此。例如,在可能世界语义学中,□(p→q)被解释为:命题p→q真在可能世界w中是必然的,当且仅当,对与w具有可及关系的任意可能世界w′来说,p→q在w′中都真。这里必须引进“可及”概念,否则,□(p→q)在可能世界语义学中就得不到合理解释,而得不到合理解释却正是在可能世界语义学创立之前模态逻辑没有得到广泛认可的根本原因。在解释中,由于引进了“可及”,“必然”就“消失”了。因此,虽然“笼统地”从模态形式上说,必然是用来“修饰”命题的,但从其语义解释上看,如果将命题打开,像情境语义学考察制约那样来考察命题内部的关系,那么我们就可以明显地看到,“必然”表达的是可及关系的必然性。同样,“可能”表达的是可及关系的可能性。
如前所述,“可及”与“制约”大致相应。在情境语义学中,蕴涵关系是一种制约,而从模态形式的语义解释上看,“可能”和“必然”就是修饰可及关系的,因此可及关系就是指可能或必然的蕴涵关系。例如,在◇(p→q)中,“可能”表达的就是p与q之间的蕴涵关系具有可能性。为突显“可能”表达的是蕴涵可能性,我们可将◇(p→q)记作,读作“p‘可能蕴涵’q”。同样,如果把□(p→q)记作(读作“p‘必然蕴涵’q”),那么。也就是说,“必然”在逻辑中也是表达事物之间关系的必然性的。
但是,简单命题□p却不能直接表达为,因为是逻辑真理而□p却不是。那么,□p的“必然”表达的究竟是什么关系的必然性呢?其实,我们可从谓词逻辑对简单命题的处理上得到启发。例如,命题“所有鸟都会飞”的谓词逻辑解释是:对于任意x来说,如果x是鸟,那么x会飞。可用符号表达为:x(Bx→Fx)。我们现在可清楚地看出,这时的□p其实就是指Bx与Fx之间的蕴涵具有必然关系,即。同样,如果p代表“有的鸟会飞”,那么我们也不能把◇p表达为而要表达为,但◇p与的差别不像□p与的差别那样容易看出。可见,对于简单模态命题□p,我们也只有“打开”它,从内部才能正确认识它,而模态逻辑却没有做到这一点。它忽视了简单模态命题的内部关系,这正是人们误把“可能”和“必然”视作修饰整体命题的根本原因。
其实,对于“可能”和“必然”是表达命题之间或内部蕴涵关系的可能性或必然性这个论断,从美国哲学家和逻辑学家刘易斯(C.I.Lewis)对实质蕴涵怪论分析和他引进的严格蕴涵概念那里,我们也可以看出端倪。刘易斯认为,实质蕴涵怪论不能反映联结词“如果……那么……”的逻辑性质。为了解决这个问题,他引进严格蕴涵概念:p严格蕴涵q就是指“‘如果p那么q’应该定义为‘p真而q假是不可能的’。”[10]可见,他引入“严格蕴涵”的目的就是要对蕴涵关系做出限制,使之能够反映蕴涵关系的性质。的确,模态逻辑正是在批判实质蕴涵怪论和提出严格蕴涵的基础上建立起来的。但是,模态逻辑的后来实际发展却把“可能”和“必然”错误地引到了对命题本身的修饰。
简言之,无论是对于复合命题还是简单命题,“可能”和“必然”都是用来表达关系之性质的。可见,“可能”和“必然”修饰命题不能视作其根本逻辑功能,其根本逻辑功用是表达事物间关系的可能性或必然性。可以说,如果仅仅把“可能”和“必然”看作命题自身性质,而不是命题内部间的关系性质,那么这种观点对模态逻辑的进一步发展将毫无益处。这一点我们已经从可能世界与情境以及制约与可及的优劣对比中看到了。
如果从“必然”的根本逻辑功能上来看,那么就应解释为:真,当且仅当,如果p在可能世界w中真,那么对任意可能世界w′来说,若w与 w′具有必然的可及关系,则q在w′也真。相似地,可以解释为:真,当且仅当,如果p在可能世界w中真,那么存在与w具有可及关系的可能世界w′,使得q在w′也真。我们还可以将模态逻辑中的◇◇(p→q)记作,把□□(p→q)记作;它们的解释可以参照和的解释来进行。这里的解释与可能世界语义学解释的区别是,可能世界语义学解释从命题外部看问题,把p→q作为囫囵整体,忽略了“可能”是指蕴涵关系的可能性,而这里的解释则从命题内部来进行,突显了对蕴涵关系的解释,把对命题真值的理解向前推进一步。
4 结语
逻辑上所讲的“蕴涵”是穷尽一切可能性的逻辑蕴涵,必然蕴涵也同样。所以,我们可以不考虑必然蕴涵,而由逻辑蕴涵就完全可以涵盖“必然蕴涵”的作用。它们不同在于,必然蕴涵只是突显蕴涵的必然性,加深我们对“必然”在哲学上的理解而已。“可能蕴涵”虽然可实现从逻辑蕴涵到可能蕴涵的推理转换,但由于它只包含穷尽一切的逻辑可能性而不包含非逻辑可能性,所以它的推理功能完全可以由逻辑蕴涵加上现实前提来实现,而这就使得“可能蕴涵”在日常推理上的作用显得微不足道。这可能就是模态逻辑虽然已经相当“成熟”,但其系统在计算机技术和人工智能科学上却运用得极少的根本原因。而情境语义学研究的“制约”是现实事物之间的关系,它要根据情境的变化而构造出数学上严格的语境敏感的动态形式系统。现在可以看出,如果模态逻辑及其语义学固守其上述三大基础概念之现状,那么它们就很难再得到进一步发展。
另一方面,虽然情境语义学在意义和日常推理的哲学解释上获得了极大成功,但目前在形式技术上却发展得比较缓慢。巴威斯明确表示:“我坚信其真正价值在于解决形式细节问题。”[11]的确,情境语义学的哲学价值目前已经得到广泛认可,但最重要最艰苦的工作是将其哲学思想转化为形式技术。上述比较充分表明,我们应当按照情境语义学思想来改造模态逻辑及其语义学,以形成敏感而严格的数学形式系统。可以说,这适应当今科学尤其是人工智能科学的发展要求,成为逻辑学今后发展的基本趋势之一。
收稿日期:2006-06-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