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一“思想政治”教材的缺陷_社会必要劳动时间论文

高一“思想政治”教材的缺陷_社会必要劳动时间论文

高一《思想政治》教材指瑕,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高一论文,思想政治论文,教材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人民教育出版社高一《思想政治》教材(2003,第二版)同其第一版相比,在结构体系、知识内容、语言文字、版式设计等方面都作了较大的修改和创新。教材内容的选用更富有针对性和时代感,观点和材料的叙述更加严密和科学,语言文字的使用更加准确和恰当。但“没有最好,只有更好”,再好的教材也难以做到十全十美。为了使教材再版时更加完善,也为了给教师们的备课提供参考,笔者在这里谈谈它的几处不足。如有不妥之处,敬请批评指正。

一、“价廉是人们从价值角度提出的要求”的说法不恰当

上册第9页讲:“人们购买商品都希望‘物美价廉’,这是商品本身具有使用价值和价值两个基本属性的反映。‘物美’,是使用价值的标准;‘价廉’,则是人们从价值角度提出的要求。”这里的“价廉是人们从价值角度提出的要求”的说法不恰当。确切地说,应该是交换价值(或者价格)。

因为人们在购买商品时所接触到或者感受到的是商品的交换价值或者价格——货币产生以前是交换价值(即一种使用价值和另一种使用价值相交换的量的关系或比例),货币产生以后则是价格,而不可能是价值。因为价值是商品的一种内在的、本质的东西,我们是感觉不到的,只有借助抽象思维才能把握。

换一个角度说,商品价值的大小就是商品的价值量,商品的价值量是由生产商品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决定的。由于社会生产条件在一定时期内不会改变,也就是说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在一定时期内是相对稳定的,而商品交换又必须以价值量为基础实行等价交换,因此针对一定时期、一定范围内的同一种商品而言,不可能出现此时的价值大、彼时的价值小,或者此处的价值大、彼处的价值小的情况。也就是说,在交换中商品“价值低廉”的情况是根本不存在的。事实上,在交换中商品的价格还受到供求关系的影响,当商品供不应求时商品的价格高于价值;当商品供过于求时,价格低于价值。同时,针对特定商品生产者而言,其商品的价格还受其个别劳动时间的制约。对于其商品的个别劳动时间低于社会必要劳动时间的商品生产者而言,他可以考虑以低于社会必要劳动时间的价格出售;而对于其商品的个别劳动时间高于社会必要劳动时间的商品生产者而言,他则希望以高于社会必要劳动时间的价格卖出。因此只有从交换价值角度看,才能出现价高或价廉的情况。当然,经过一定时期以后,如果社会劳动生产率提高了,商品的价值量也会随之变小,由价值决定的价格也必然会降低。这恰恰说明在商品交换中,人们所接触到的是商品的交换价值(或价格),而不是商品的价值。

此处有两种改法:或者改成“价廉是价值的反映”——因为交换价值是由价值决定的;或者改成“价廉是从交换价值角度提出的要求”。

二、对“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含义”的解释不恰当

上册第11页第一自然段在分析“社会必要劳动时间的含义”时讲了这样一段话:“在同样的生产条件下,不同的劳动熟练程度和劳动强度,生产同样一匹布耗费的劳动时间也不同。如果有的用8小时,有的用13小时,而大多数用10小时,那么生产一匹布所需要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就接近于10小时。”这里的“大多数用10小时”一语不恰当。

在相同的生产条件下,由于每个商品生产者的劳动熟练程度和劳动强度等各不相同,因此生产同样一匹布所耗费的劳动时间是不同的,根本不可能出现“绝大多数用10小时”的情况。如同举行自行车比赛,大家虽然使用同一种自行车,但由于运动员的技术水平和身体素质各不相同,因此到达终点的时间也各不相同,不可能出现绝大多数运动员在同一时间到达终点的情况。“劳动时间”不同于“生产条件”。生产条件主要指的是生产工具,因此存在“大多数”的情况。比较恰当的表述方法应该是“平均用10小时”。当然这里的“平均”只是通过市场上的交换行为自发实现的一种近似的、相对的平均。

既然承认等价交换的行为只存在于商品多次交换的平均数之中,那么也应该承认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只能是各个商品生产者生产同一种商品所用的“平均”时间,而不是“大多数”商品生产者生产同一种商品所用的某个时间。

三、“厂长(经理)是企业的法定代表人”的提法已经过时

上册第83页在讲“国有企业经营者的地位”一框题时反复强调“国有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是厂长或者经理,我国的国有企业实行厂长(经理)负责制”。这是依据1993年11月党的十四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的精神编写的,该文件有“坚持和完善厂长(经理)负责制,保证厂长(经理)依法行使职权”的论述,但现今已明显过时。1993年12月第八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是企业的法人”“董事长是公司的法定代表人”。1999年9月党的十五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明确规定:“对国有大中型企业实行规范的公司制改革。公司制是现代企业制度的有效组织形式。公司法人治理机构是现代公司制的核心。”2003年10月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通过的《关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进一步指出:“完善公司法人治理机构。按照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规范公司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营管理者的权责,完善企业领导人员的聘任制度。”今天我国国有企业领导体制的改革已基本完成。据权威媒体报道,到2002年底,我国80%以上的国有企业已完成公司制的改造,即按照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建立和完善了相应的公司法人治理机构。

四、实例明显过时

上册第103页在谈到国家实行有利于农业发展的农业政策时举了这样一个例子:

“改革开放以来,国家制定了保护农民利益,促进农业发展的价格政策。比如国家机构几次提高了粮食、棉花、油料、糖料、畜产品、水产品、林产品等农副产品的收购价格;与此同时又适当降低了农业机械、化肥、农药、农膜等农用产品的销售价格。”

这个例子还是改革开放初期实行有计划的商品经济的产物。这与今天的市场经济下对农业实行保护的各种政策有很大差距。政治科不同于历史科,它的举例必须具有现实性和时代感。

五、教材应停止使用“国民生产总值”这一术语

上册教材有两处使用了国民生产总值这一术语:一处是第99页插图“‘九五’期间我国国民生产总值增长量达到历史最高水平”;另一处是第112页的图表“不同类型国家第三产业发展情况”(此图表中有“在国民生产总值中所占的比重”一栏)。鉴于在全球经济一体化的今天,各国经济更多地融合,很难找出原来意义上的民族工业,所以联合国统计司1993年要求各国在国民收入统计中用国内生产总值(GDP)代替国民生产总值(GNP),从那时起,各国都采用了GDP这一指标。教材仍使用GNP这个术语明显不合时宜。

六、广义的储蓄概念表述得不全面

下册第51页在解释广义的储蓄概念时说:“广义的储蓄包括存款储蓄,购买债券和商业保险,以及手持现金等。”这里把“购买股票”这一重要的储蓄方式丢了,应将其补上。

七、“服务业有广义和狭义之分”的小结语已成多余

下册第92页“本课小结”的第一自然段结尾:“服务业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上的服务业是指第三产业,狭义的服务业则只限于生活服务的范围。”这句话是多余的。因为前面的第67页对服务业只作了广义的解释,而没有像旧版教材那样从广义和狭义两个角度阐述。

八、“欧洲区”与“东亚经济圈”的提法不科学

下册第98页倒数第2自然段说:“目前,世界上成立了覆盖欧洲、北美、拉美、大洋洲和亚洲等区域的多个区域性集团。其中三个较大的区域性集团是以欧洲联盟为中心的欧洲区,以美国为轴心的北美自由贸易区,以及包括中国、日本、东盟和亚洲新兴工业国在内的东亚经济圈。”

其中的“欧洲区”“东亚经济圈”的提法不准确。到目前为止根本不存在“欧洲区”或“东亚经济圈”的区域性经济集团。现在东亚有的国家曾经提出过建立“东亚共同体”(或称“东亚自由贸易区”)的设想,但设想毕竟不等于现实。

九、个别字、标点使用不准确、不规范

如上册第76页第2自然面:“长虹在稳坐中国采电大王宝座的同时……”很明显,“采电”的“采”字错了,应该是“彩”。

下册第68页第2自然段第5行在谈商品服务市场的地位时有一句话:“只有随着商品服务市场的发展,才会相应地产生、发展其他市场的需要,并提供一切尽可能的条件。”这里的“产生”与“发展”之间的顿号应该删去,否则读不通。

标签:;  ;  ;  ;  ;  

高一“思想政治”教材的缺陷_社会必要劳动时间论文
下载Doc文档

猜你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