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断提高村级党组织建设科学化水平,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不断提高论文,村级论文,水平论文,党组织建设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农村基层党组织是党在农村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是农村各种组织和各项工作的领导核心。实践证明,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直接关系着农业发展、农村稳定、农民福祉,也关系着整个党的事业的兴旺发达和国家的长治久安。当前,农村形势发生了深刻变化,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面临许多新情况新问题。我们必须紧紧围绕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这一中心任务,以改革创新的精神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不断提高村级党组织建设的科学化水平。
突出一个核心,以选好配强村党支部书记为重点,加强村级领导班子建设
提高村级党组织建设的科学化水平,核心是加强村级领导班子建设,重中之重是选好配强党支部书记。目前,一些村级党组织不能适应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新变化,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村级党组织领导核心作用的发挥。主要表现为三种情况:一是“心中无数”,不会领导。一些村级党组织对如何正确行使领导权,如何领导村民委员会、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共青团、妇代会、民兵等群众组织茫然无措,致使工作陷入困境,领导核心作用难以发挥。二是“一盘散沙”,不能领导。有的村级党组织软弱涣散,党员丧失表率作用,村民不信任村党支部,村级党组织的领导权无法实现,极个别的村甚至出现了“土地分到户、村民选干部、村委管村务、不要党支部”的现象。三是“底气不足”,不敢领导。一些村级党组织对自身的作用心存疑虑,不敢理直气壮地领导村级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有的地方村级组织换届选举中贿选问题突出,少数地方宗教、宗族等势力乘机干扰农村公共事务。
村党支部书记是村级领导班子的带头人,是新农村建设的“领头雁”。选准一个人,就能带好一班人,致富一个村。加强村党支部书记队伍建设,需要从四个方面下工夫。一是拓宽选人视野。通过“两推一选”、“公推直选”等途径,大力选拔带头致富、带领群众致富“双带”能力强的优秀党员担任村党支部书记。对一些集体经济薄弱、班子软弱涣散、宗族宗派矛盾突出、一时无合适党组织书记人选的村,应积极探索跨村任职、县级部门和乡镇机关干部下派任职等途径,打破本村人当本村“官”的传统单一模式,拓宽村党支部书记的来源。二是推行交叉任职。在条件成熟的地方,要支持村党支部书记通过选举担任村委会主任,实行村党支部书记与村委会主任“一肩挑”,有效解决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主任“职责不清、分工不明”的问题,同时积极推行村“两委”成员交叉任职,减少村干部职数,降低村级组织运行成本。目前浙江省村级党组织书记兼任村委会主任的约占2.65%。三是加大培训力度。把村党支部书记纳入干部教育培训规划,按照“实际、实用、有实效”的要求,重点加强现代农业、市场经济、实用技术等知识培训以及依法办事、民主管理、服务群众等技能培训,使村党支部书记更好地适应新形势下推进农村改革发展的需要。四是落实保障措施。加大各级财政投入力度,全面解决村党支部书记和村委会主任的基本报酬,切实解决他们的后顾之忧。
强化一个保障,以理顺村“两委”关系为重点,完善村级组织工作运行机制
当前,村党支部与村委会关系不顺是村级组织运行中的最大问题,村“两委”关系错位、工作推诿等已成为削弱农村党组织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的重要因素。在村级党组织方面,有的把“党的领导”错误地理解为“要参与一切具体工作”,大小事务村党支部统包统揽,将党支部当成了“村务中心”;有的还习惯于过去发号施令式的方式,搞强迫命令,没有让农民真正成为村民自治的主人。在村委会方面,有的把村民自治错误地理解为“村委会自治”,排斥党支部的领导;有的村委会主任认为自己才是村里的“全权代表”,加之有的受宗族、宗派斗争影响,导致村“两委”之间关系的对立。一些农村不同程度地存在着重“民主选举”、轻“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现象,制约了村级党组织执政能力的提高。
完善村级组织工作运行机制,必须坚持党的领导核心地位不动摇,推进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不动摇。在具体工作中,应着重把握好三个方面:一是处理好村“两委”之间的关系。党在农村的基层组织是农村各种组织和各项工作的领导核心,村党支部与村委会之间的关系是领导与被领导的关系。这是国家法律和党的章程都明确规定的。要坚持村级党组织的领导核心地位,进一步明确村“两委”的职能、权限及基本工作程序、议事规则等,建立健全村“两委”联席会议、村委会向村党支部报告工作等制度,从制度上保证村级党组织对村级各种组织和各项工作的领导。二是健全村民自治机制。围绕推进“四个民主”,积极探索农村基层民主的实现形式,当前重点是要延长村民自治的“民主链条”。在抓好民主选举的同时,高度重视村级民主管理、民主决策与民主监督,从制度上加强对村级组织职权的约束。近年来,浙江省武义县、天台县、常山县等积极探索,分别建立了“村务监督委员会”、“廉情监督站”、“民情沟通日”制度,取得了良好效果。三是强化管理监督机制。结合农村党员干部队伍的实际,积极探索实施有效管理和监督的方式方法。探索推广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每年向乡镇党委,向村党员、村民代表或村民会议述职制度,接受上级党组织和党员、群众评议。县级组织部门要加强对村党支部书记的管理,将其纳入干部教育管理培养的总体规划。
把握一个根本,以夯实三大基础为重点,提高村级党组织的执政能力
提高村级党组织建设的科学化水平,必须着眼于提高党的执政能力这个根本,坚持眼睛向内、重心向下,打牢村党组织建设的基础。一要夯实经济基础。衡量村级党组织执政能力高低,归根结底看其领导、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要创新村级集体经济发展的路子,合理开发利用集体土地和自然资源,大力发展集体物业经济、现代农业和农村二三产业,搞活集体资产经营,努力使村级集体经济实力明显增强,为村级党组织建设提供有力的物质支撑。二要夯实群众基础。巩固党的执政地位,最重要的是赢得人民群众的支持和拥护。要进一步落实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长效机制,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方针,加强对农村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和监督,切实增强服务农民群众的意识和本领。要拓宽联系群众的途径,丰富联系群众的内容,畅通群众表达意愿的渠道,把帮扶困难群众作为重点,做好农村党员联系和服务群众的工作。近年来,浙江省在加强和改进基层党的建设中,全面推行“网格化管理、组团式服务”工作,统筹各方面的资源和力量,提升了基层组织服务群众的能力。三要夯实组织基础。当前,农村经济结构多元化、组织形式多样化的趋势日益明显,在城乡之间、地区之间、行业之间流动的农村党员越来越多。而一些村级党组织的组织设置仍停留于传统模式,对流动党员的教育管理没有及时跟进,出现了一些“盲区”和“空当”,致使一些农村流动党员长期游离于党组织之外,成了“口袋党员”、“隐形党员”、“断线党员”。为此,要构建流出地与流入地党组织密切配合、有机衔接的流动党员管理机制,努力做到党员流动到哪里,党组织的管理就覆盖到哪里。要打破按行政区域设置党组织的单一模式,把党支部建到农民专业合作社上,建到专业协会上,建到产业链上,扩大党组织的覆盖面和影响力。要积极探索“村村联建”、“村企联建”、“村居联建”党组织等模式,促进城乡互动、区域联动,形成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城乡互促的工作局面。
抓住一个关键,以发挥乡镇党委“龙头”作用为重点,落实农村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
乡镇党委是农村基层组织的“龙头”,是党在农村工作的“前线指挥部”。推进村级党组织建设的科学化,乡镇党委负有直接责任。当前,一些乡镇党委管党意识不强,抓农村党组织建设的精力不够。据我们对全省221个乡镇的434位乡镇党委书记、乡镇长的调查,在工作中,“征地拆迁”花的时间精力最多,占了41.9%,排在第一位;接下来是“基础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处理纠纷和信访”,并列第二位,均占35.4%;“招商引资”排在第三位,占33.1%;“指导村‘两委’工作”排在第五位,占22.5%;“走访农户、企业”仅占9.8%,在12个调查项目中排在倒数第三。一些乡镇很大程度上仍停留在“管农民”的层面,没有向“服务农民”转变,乡镇工作“机关化”比较明显。问卷调查显示,70.9%的村干部和村民认为乡镇干部存在的最主要问题是“走村串户少、不了解民意”。
发挥乡镇党委在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中的“龙头”作用,要从三个方面下工夫:一是完善领导体制。进一步落实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明确各自的职责。要建立健全乡镇党委党建工作领导小组,形成党委统一领导,有关职能部门各司其职、密切配合的工作格局。二是落实述职制度。乡镇党委书记每年要对照农村基层党建工作的目标任务进行自查,向上一级党委常委会专题述职。上级党委对乡镇党委书记抓农村基层党建工作情况做出综合评定,并把综合评定结果作为干部考核和实绩评定的重要内容,作为选拔任用和奖惩的重要依据。三是转变乡镇职能。乡镇党委要适应乡镇机构改革和建设服务型政府的新形势,腾出更多的精力抓好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履行好政治领导、工作指导和思想引导的职能,整合农村各种执政资源,统筹区域内村、社区、新经济和新社会组织、站所等基层组织建设,整体推进农村基层党的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