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台资变动分析,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台资论文,变动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化,海峡两岸经贸往来不断增加。台湾对大陆投资的金额、地区、行业的分布也在不断发展、变化。这里仅就台湾对大陆投资的变化情况、特点,原因作些分析,并提出相应的对策。
一、台湾对大陆近几年投资变化的基本状况
1、总量变化。1991年至1995年,经台湾经济部投资审议委员会核准对祖国大陆投资的项目从1991年的237个增长到1995年的490个,总金额由1.7415亿美元增加到了10.927亿美元,增长5.27倍。平均每项的投资额从1991年的73万美元,增至1995年的223万美元,单项投资额增长2.06倍。其中,以1993年为最高值,共计9329项,金额为31.684亿美元。
2、地区结构变化。从各地比较来看,1991至1995年,广东、福建、江苏、上海几省、市台湾核准投资金额一直居全国前几名。而从增长速度看,则是湖南、辽宁、四川等内陆省、区独占鳌头(见表1、表2)。
表1 台湾核准投资额前四位的省市单位:亿美元
表2 台湾核准投资增长前几倍的省、市
(以上一年为100)
3、行业分布状况。从行业分布来看,1991—1994年间,台湾对祖国大陆的投资,总额居前三位的是电子、食品、塑料制品。但从1995年的最新统计中,金属制品制造业的投资则超过了塑料制品制造业的投资,占台资在全国各行业投资的9.84%(塑料制品制造业占6.26%)。
二、近年来投资变化的特点
从上面的数据以及一些报道中,可以看出近年来台湾对祖国大陆投资具有以下特点:
首先是投资规模的扩大。这一点无论从总金额上还是从单项投资额上都可看出(总金额从1991年的1.7415亿美元增至1995年的10.927亿美元;单项投资额由1991年的73万美元/项增至1995年的223万美元/项)。台湾《天下》杂志排名的岛内前500家大企业中已有40余家在祖国大陆投资设厂。如台湾食品工业巨擘——统一集团已在祖国大陆投资2000多万美元,在北京、天津、上海、新疆等地设立多家工厂。
其次是投资地区分布正在逐渐发生变化。投资地域已从闽、粤沿海地区为主逐步向华北、东北、西南等地拓展。湖南、辽宁、四川等省近年来投资的迅速增长反映了这一变化。正如《台经》杂志所言:“台资在由南向北推进,由沿海向内地扩张,由以往之单项开发向区域性综合开发拓展。”
第三是投资产业拓展到中、上游原料工业及技术、资本密集的产业。产业投资额分布的变化程度表明了这一特点。台商已经注意与祖国大陆经济发展水平、产业政策以及产业结构相协调,投资于基础工业、原材料工业及高科技产业。
第四是台资的增长与我们改革开放的程度密切相关。1992年底十四大召开并提出“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后,1993年的协议投资额巨增:全国平均台商协议投资额是上一年的12.8倍,其中尤以四川省为最,台资协议额为上一年的14.3倍。
三、台资变动的原因
台资发生以上变动原因主要有两方面。一是台湾岛内的原因。随着台湾生产力水平的提高,工资、土地成本、利率、汇率等也在上涨,某些跟不上生产要素价格的夕阳产业只好向外寻找发展空间,这是一种正常的产业外移。正如台湾《商情预测季刊》所言:台湾“企业中98%以上属于中小企业,占总数的67.1%的约58万家企业,以地方市场为基本营运领域,对环境应变的能力差;占24.3%的约20万家企业对岛内市场已不满足,正积极寻找具有比较利益优势的岛外市场。此外,巨额贸易顺差使台湾几年里外汇大量积存,大量游资在岛内无法找到良好的投资环境。导致大量拥向股票、房地产,造成地价上涨、房租奇贵、工作意愿低下,本已供不应求的劳动力市场更趋紧张,工资大幅上涨、这种不正常的推动力也迫使原本可在当地生根的产业的外移。而且,台湾的外汇储备大部分以美元形式存在,近年来,美元大幅度贬值,必然刺激台湾的投资欲望,以实现保值。
另一方面原因则来自祖国大陆对台湾的强大吸引力。其一,祖国大陆不断加大对台商投资的开放力度,多次提出在经济上共同发展的思路,不断为台商投资提供优惠及方便,先后设立十几个台商工业区。1994年3月5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湾同胞投资保护法》颁布实施,为台商权益提供了法律保障。诚如日本《日经产业新闻》所云,这些便利措施加之地理、血缘的联系,使台湾方面“作出的各种限制,已变得有名无实。”其二,祖国大陆人口众多,资源丰富,劳动力充足且价格较低,许多资源尚待开发利用。据有关资料显示,台湾工厂使用祖国大陆劳动力,比起岛内可降低成本20%以上。地价总的来讲较之其他国家和地区来说相对低廉,且对于台商来说,又比其他国家、地区的外商更为优惠;其三,潜在的市场,有极大的潜在需求。此外,产业结构正待调整,而台湾正面临着产业升级的问题,二者这方面互补的潜力巨大。以上这些因素综合起来,使得台商这些年来在祖国大陆投资的年均利润高达13%,远远超过台湾岛内和世界其他地区。资金总是要投向获利最大的地方,这一经济规律绝非任何行政命令禁止得了的。
四、我们应采取的对策
鉴于台商投资的变化,我认为我们应从较、硬环境上加强对台资的管理。
在软环境方面,应首先加强法制建设。完善的法制是吸引外资的一个重要方面。尽管我们已经制定了关于外商投资的一系列的管理法规,并且肯定了其原则也适用于台商投资,而且可以给台商更优惠的待遇,但是,台湾对祖国大陆投资和外商来华投资是两个截然不同的问题,因此必须结合台资的特殊情况制定相应的法规。其次,应保证政策的稳定性和有效性。制定政策时要考虑长远的影响,台商享受的一切优惠待遇与便利措施不宜轻易变动。第三,提高行政、管理部门素质,更好地为台商服务。
在硬环境方面,要加强基础设施、能源、原材料、交通等基础工业项目的建设,并适当地吸收台资参与,做到以台引台。
在吸收台资的基础上,还要加强引导和管理。在地区分布上,既要对投资者有吸引力,又要符合整体经济发展的需要。在产业选择上,要符合我们的产业政策;在对台商采取优惠政策之前,一定要考虑对国内同类或相关企业的影响,注意引导以有利于我们产业的升级。优惠还要和严格管理相结合,对于台商中一些违法现象要加以惩处。
资料来源:1996年3月台湾《对大陆投资统计月报》
标签:台商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