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高职院校两级教学管理责权划分,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教学管理论文,两级论文,高职院校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高等职业院校的教学管理一般包括教学计划管理(包括实践性教学体系)、教学运行管理、教学质量管理与评价,以及专业、课程、教材、实验室、实践教学基地、学风、师资队伍、教学管理制度等教学基本建设的管理。教学管理的基本任务是:研究并根据教学规律,改进教学管理工作,提高教学管理水平;建立稳定的教学秩序,保证教学工作正常运行;研究并组织实施教学改革;努力调动教师和学生教与学的积极性。教学管理的最终目的是保证和提高教学质量和办学效益。
一、教务处、系(部)在学院两级教学管理中的职能
所谓两级教学管理是指为了实现学校的办学目标,学院、系(部)的教学管理机构(人员)在教学管理活动中,分级负责,相互协作、支持,共同发挥各自的管理职能,以提高教学管理的效率和效益的教学管理活动。院系(部)两级教学管理实际上就是学院教务处与系(部)教务部门明确责权。教务处是在分管教学的副院长领导下工作,是学院管理教学工作的职能部门,在全院教学工作中起着宏观调控及目标管理等职能。教务处的工作状态反映一个学校教学工作的整体状态。学院要健全教务处的科室结构,配备较强的管理队伍,明确组织教学改革和建设的责任,保证教学工作稳定运行,不断提高管理水平和工作质量。
系(部)在学院教学及其管理中具有实施教学计划,检查教学质量等教学全过程的职能。在系(部)级教学管理机构中,由系(部)主任全面负责教学管理和教学研究工作。系(部)务会议讨论决定本系(部)教学及管理工作的有关问题。系(部)设教学秘书和教务员,在系(部)主任的领导下,处理日常教学行政工作并从事教学状态、质量信息的经常性调查研究工作。
二、两级教学管理的责权划分
(一)教学计划管理。
1.教学计划的制定与调整。教务处提出制(修)订教学计划的实施意见及要求,组织和协调教学计划制(修)订工作,负责组织审定。系根据实施意见,主持制(修)订和审议所属专业教学计划方案。基础教育部分由部提出意见和建议,系审核教研室提出的教学计划调整报告。
2.教学计划的实施安排。教务处按教学计划提出每学期的教学任务征求意见稿,根据各系的意见,审批和协调各系的教学任务,下达学期教学任务。检查教学任务落实情况。编制校历、学期教学进程表、全院课程安排表及课程一览表。审批、协调停、调课程请求。下达和落实全院性选修课任务。系(部)讨论、落实教学任务,并提出书面意见。按时组织学生选报全院性选修课。统计教学工作量。
(二)教学运行管理。
1.教学大纲与教学日历。教务处提出制(修)订教学大纲的原则规定及内容要求,并组织审定;抽查教学大纲的执行情况;提出教学日历和教案编写要求,并复审编写情况。系(部)组织教研室编写和选用各课程的教学大纲;检查教学大纲的执行情况;组织教研室按要求编写教学日历,经审核后交教务处;检查教师教案。
2.学籍和成绩。教务处审查各系上报的休、复、转、退学及课程警告等意见,每学期开学初统计全院学籍变动情况。汇总全院学生学习成绩,进行全院性统计分析,呈报领导以了解教学情况;检查各系成绩输入情况,整理并归档成绩单。复审各系上报的学生毕业资格,办理学历证明。向学生处提交毕业、结业生名单。系根据学籍管理规定,并在规定时间内呈报学籍处理名单和有关材料及初审意见。办理休、复学的有关手续,并报教务处。移送转、退学学生有关材料并将初步意见报教务处。按时查收本系所有课程的成绩单。并按时输入,将成绩汇总单移交教务处;统计并上报补考课程及学生名单。审批学生缓考、重考申请,报教务处备案,并通知任课教师。审核学生毕业资格,提交审核报告与名单。
3.教学档案。教务处确定各类教学档案内容、保存范围和时限;汇总、分类、归档各系(部)上交的教学档案,抽查各系(部)教学档案管理工作。系(部)及时收集、整理、上交规定的教学档案。负责收集、分类、保管本部门的教学档案。负责检查和督促各教研室教学档案管理工作。
4.考试。教务处负责组织布置和检查全院考试工作,并提出有关要求和办法。排定全院所有课程的考试安排表;汇总全院参加补考、重考学生的名单,并作出相关安排。负责组织院级巡视组,检查考场纪律,汇总违纪事件,并报学生处。收取、审核、保管全院各类考试试卷、标准答案和评分标准。负责全院各类考试考卷的印制和分发。系(部)负责安排本部门开设课程的考试主考、监考教师;组织学生所在考场的检查,及时上报违纪事件。按有关要求,对本部门教师的考试的待印制试卷、标准答案和评分标准进行审查,审查合格后,经系(部)主任签字交教务处。负责通知本部门主考教师在考试前到教务处核卷。
(三)实践性教学环节。
1.实训教学。教务处提出各类实验(训)教学的基本要求;抽查实验(训)教学过程与教学质量;汇总分析全院实验(训)教学情况,提出改进教学质量的原则意见;支持改革实验(训)教学和开设新实验,并组织专家评议。系根据学院要求,制定实验(训)教学计划、编写实验(训)教学大纲;根据学院要求组织好各项实验(训)教学工作。开学初提交学期实验(训)教学安排表,期末提交实验(训)教学情况分析报告;组织各实验(训)室进行实验教学建设和改革。
2.实习与课程设计。教务处提出各类实习教学基本要求,组织审定实习、课程设计教学大纲;抽查实习、课程设计等教学情况,做好协调工作,及时处理有关问题;提出改进实习教学管理措施,总结和推广先进经验。系组织制定实习、课程设计的教学大纲和计划,并加以落实;检查教学过程,处理出现的问题,审核教研室提交的实习与课程设计总结,提出改进措施。
3.毕业论文与设计。教务处提出毕业论文与设计教学基本要求;组织毕业论文与设计教学抽查工作,汇总和分析全院毕业论文与设计课题;汇编优秀毕业论文集。系提前一学期确定毕业设计选题及指导教师;组织毕业论文与设计各环节的工作检查,审核各专业教研室提交的毕业环节工作总结;推荐优秀毕业论文。
4.技能考核。教务处提出学生公用技能考核方案及要求,统一报名组织考核。统计、公布成绩,提出分析报告。负责填写和发放证书。系提出学生专业技能考核方案及要求,组织报名考核及成绩的分析。
(四)教学质量管理与评价。
1.教学检查。教务处组织期初、期中、期末教学检查工作,提出教学检查工作的指导性意见,协调与改进教学中出现的问题,写出教学检查总结并上报学院。经常性检查日常教学,收集教学信息,汇总、整理、分析各类教学管理统计数据,编写教学动态。对教学中发生的事故,应认真核实,并提出书面处理意见上报主管领导。系(部)负责本部门教师教学过程各环节(备课、授课、批改作业、课堂教学、答疑)的管理,开展教研活动,配合学院作好各项教学检查工作。通过抽查学生作业,分析试卷成绩、听课、开座谈会等方式对各教学环节质量做经常性检查,提出改进措施。
2.教学质量评价。教务处制定教师教学质量评价方案并组织实施,制定教学工作各环节的规范,并进行检查。建立学生信息员系统,及时了解教学信息,并与各教学部门沟通、交流。支持学院教学督导室开展教学检查工作。组织教学质量问题专题研讨、观摩、交流工作。完善教学质量测评体系。
系(部)配合学院,对教师教学质量进行评价,并对评价方案提出修改意见。贯彻落实各种教学工作规范。通过各种渠道了解本部门任课教师的教学情况,并采取相应的改进措施,将有关情况及时向教务处通报。建立听课制度,经常性组织听课,并将反馈意见给任课教师。开展观摩教学活动,建立自检、自评教学质量制度。
(五)教学基本建设管理。
1.教材建设。教务处制定院教材建设规划和年度教材编写计划、经课程建设指导委员会审议、批准后组织实施。组织院级编写教材的审批权、审定、评选、推荐工作。系部审核本部门的教材编写申请,拟定教材编写计划。检查教材编写进度及完成质量。组织本部门编写教材的审批、审定、评选、推荐工作,并报教务处。
2.教材供应。教务处按教学计划组织系部作好教材预订、添印工作,保证按时到书。列出用书清单,组织教材发放,核算学生书费。协助解决补订教材。系(部)组织本部门教材预订、审核工作。负责和落实补订教材方案。
3.课程建设。教务处拟定全院课程建设规划,包括提出总体目标、任务、指导思想和原则。制定分阶段实施计划。负责制定和修改课程建设评价指标体系。组织开展全院的课程建设和优质(精品)课程的评选工作。总结和推广课程建设的经验。系(部)根据学院课程建设规划,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课程建设计划。监督和支持本部门院级重点课程建设,协助做好检查和初评工作,并对重点建设课程进行检查和评估。
4.教学改革。教务处制定全院教学改革规划和实施办法,总结和推广教学改革的经验,支持系部进行教学改革。系(部)制定本部门教学改革规划、措施和办法。组织本部门开展教学内容、课程体系、教学方法、教学手段的改革。
5.专业建设。教务处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制定专业设置的原则,组织专业设置的论证、申报。
系根据地方社会经济发展和人才市场需求,适时进行专业设置、专业方向、培养目标和教学内容的调整。
6.教学管理制度。教务处负责拟定教师工作规范、教师教学工作考核办法、系(部)教学工作考核办法、教学事故认定办法、学籍管理、考试管理、成绩管理、教材管理、排课与调课、教学档案保管等全院性教学管理文件与制度。系(部)负责制定本部门有关教学管理文件与制度,检查与督促本部门贯彻院、系(部)教学管理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