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合作教育的基本模式_美国工作论文

美国合作教育的基本模式_美国工作论文

美国合作教育的基本模式,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美国论文,模式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中图分类号]G53/57.1/71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6-7469(2003)08-0001-04

一、美国合作教育的内涵和基本要求

(一)美国合作教育的基本内涵

美国国家合作教育委员会对合作教育的基本界定是:“合作教育是把课堂学习与通过相关领域中生产性的工作经验学习结合起来的一种结构性教育策略,学生工作的领域是与其学业或职业目标相关的。合作教育通过把理论与实践结合起来提供渐进的经验。合作教育是学生、教育机构和雇主间的一种伙伴关系,参与的各方有自己特定的责任。”相对于这个比较规范的定义,美国高校对合作教育还有一种比较简洁的表述,即“合作教育是把课堂学习和与学生专业或职业目标相关领域内的有报酬的、生产性的(有成效的)工作经验结合起来的一种教育计划”。显然,合作教育是把课堂教学和工作经验结合起来了。为了更好地理解合作教育的内涵,我们要弄清楚什么是“生产性的”工作经验。通过研究发现,所谓生产性的工作经验是指:1)学生的工作是那些有工作任务或项目需要完成的雇主们的真正工作;2)学校的合作教育或教师协调员批准的学生的工作岗位是他们认为能确保学生参与真正的工作并能提高学生学习的工作岗位。

(二)关于合作教育计划的基本要求

通过对美国开展合作教育高校的考察可知,合作教育计划的基本要求有以下主要内容:1)合作教育作为一种教育战略得到学校的正式确认;2)把以特定形式和程序进行的多样化的工作经历与学习结合到一起的结构;3)工作经历包括合适的学习环境和生产性的工作;4)学生在受雇佣前应接受培训并精心准备,在进行合作教育的过程中应该接受指导并能进行咨询;5)在学生档案记录中应有合作教育经历的正式认可;6)在学校、雇主和学生之间有正式合同,主要涉及对工作描述和新的学习机会;特定的最小工作期限;在受雇佣期间在学校正式注册;学生工作接受学校监督和雇主管理;学生被雇主确认为合作教育雇员;由学生、学校、雇主作出评估,并且有学生在指导下做出的反应;学生工作获得报酬;7)用于雇主和学校进行质量评估的规定以及工作经历和课程之间的相关性;8)计划设计要使学生、雇主和学校受益最大化。

二、美国合作教育的基本模式

(一)美国合作教育基本模式的演变

美国第一个合作教育计划始于1906年,是由施奈德教授提出、经辛辛纳提大学董事会同意而在该大学工程系实施的,当时该计划吸收了27个工程专业的学生参加,计划的基本模式是把这些学生分为两组,当一组在校内进行理论学习的时候,另一组在当地工厂参加工作,一周后,两组学生互换位置,如此“学工交替”循环下去。最初,参加这一计划的学生需要延期两年毕业,后来变成了需要延期一年毕业。这种最初的模式已经具备了今天比较典型的“辛辛纳提计划”的主要特征,在美国被称为合作教育古典模式。在后来的几年里,另外一些特征附加到了这种模式之中,其中新增的一个最主要特征是对合作教育计划进行集中管理,即由一个主管和一些专职协调员专门负责合作教育计划的管理,比如负责为学生开发工作岗位和任务,提供指导和建议等。

后来,许多学校追随这一模式开展合作教育。1909年,美国东北大学新建立的工程学院参照这一模式在整个学院开展了合作教育计划,并要求所有学生必须参加;1917年合作教育计划在辛辛纳提大学由工程专业扩展到了商业管理;1920年,第一个女学生参加了合作教育;1921年,一所文科学校——安条克(ANTIOCH)学院选择了合作教育模式,这一变化几乎将合作教育计划拓展到了所有专业。因此,美国合作教育专家们认为,合作教育开展最初的十五年里,合作教育的基本模式已经建立起来了。到1960年,合作教育模式又出现了两个巨大变化。第一个变化是合作教育平行计划模式的出现,这种模式可以视为“半天交替制”,典型的做法是学生上午在课堂学习,下午和晚上进行兼职工作,每周的工作时间在15-25个小时,这一做法对于那些比传统学生年龄偏大、有不同要求的学生有特别重要的意义。第二个重要变化是将合作教育经历计入学分,其作用一是进一步将工作经历与理论学习结合起来,二是工作期间学生在学校注册、正常交纳合作教育费用,三是将教师结合到了合作教育工作中去,他们需要了解、评估学生的工作经历以决定给予学生的学分。事实上,至此,合作教育的两种主要的模式已经趋于成熟,即交替模式(一般是每周40小时/全职工作)和平行模式(每周20小时/兼职工作),其他一些模式都是以此为基础进行变化和发展的。

(二)美国合作教育的基本类型

1.强制式、任选式、选择式合作教育

强制式是学校把合作教育作为学校的办学基础,所有的注册学生必须参加合作教育。(学生)任选式是指学校提供合作教育作为一种选择,学生入学注册时既可以选择参加合作教育,也可以选择参加非合作教育的学习模式。(学校)选择式是指学校以学生的学习成绩为依据选择符合一定条件的学生参加合作教育。美国提供合作教育计划的高校大部分采用的是任选式合作教育。同时,仍有一些学校在合作教育计划中对学生的工作有各种规定和要求,但并不计入学分,从这个角度看,合作教育还可以分为有学分和无学分两种模式。

2.集中管理、分散管理和集中分散相结合管理模式

在具体的管理方式上,美国合作教育分为集中管理、分散管理和集中与分散相结合的管理。集中管理是以校级管理为主,学校设有专门机构、专职人员负责合作教育的管理运作;分散管理是指以二级院系管理为主,主要由教学人员承担合作教育的管理协调工作;集中与分散相结合的方式则由专职协调员和教师共同承担合作教育的管理协调工作。

3.不同类型学校的组织模式

美国合作教育的形式是多种多样的,针对不同的学校类型和不同的人才培养类型就出现了二年制、三年制、四年制、五年制合作教育计划,还有以企业为主的公司制合作教育计划,以及因其他组织结构因素变化而产生的新模式。1)社区学院和专科学院模式。这些学校采用的模式是被称作同步的、平行的或者是时间共享的合作教育模式,主要特点是学生们半天工作、半天学习,也有一些专科学校采用以季或学期为单位进行工学交替的模式,但其培养计划常常是两年半或三年的;2)本科四年制合作教育计划。这种模式常常是在文科学校或专业中实行的,交替式和平行式都有,其特点是学生参加社会实际工作的时间相应缩短为一个学期或者利用夏季时间累计参加一年的社会工作,而整体培养计划基本是传统的四年制本科培养计划外加一学期以上的社会工作经历,学生的毕业时间不变,假期减少或者业余时间要工作;3)五年制本科合作教育计划。这种模式是在传统的四年制本科培养计划基础上延长一年毕业,给学生充分的时间分几个学期参加社会工作,也是交替式和平行式模式都有,但以交替式居多;4)研究生合作教育模式,它类似于本科生工学交替的安排,但时间常常是三年或更长一些,工作的内容和性质更加强调研究性的、探索性的,而且工作期间有学术论文的要求。

除了不同类型的培养计划对应不同的模式外,美国还存在由公司或政府部门赞助的合作教育计划,但参加的人数是少量的,常常是基于赞助者的特殊需要安排的,学生的毕业去向也是赞助者的公司或部门。

(三)关于美国合作教育模式的认定标准

一般的理解可以把所有工学结合的教育活动纳入合作教育的范畴,但涉及合作教育模式或计划时,美国高教界提出了四条基本标准:1)学生的校外工作应该尽可能地与其学习领域和个人兴趣领域相关;2)(学生的)雇佣必须是正规的、连续的并且是教育过程的基本要素;3)学校在获取学位或毕业证书的要求中必须包括对雇佣的最小量化要求和完成标准的最低要求;4)在学生通过理论学习取得进步的同时,其工作经验也在克服困难、承担责任的过程中理想地增加,并且工作经验的增加应该尽可能与其学习进步平行实现。符合这四条基本要求的模式或计划才算真正意义上的合作教育模式和计划。

通过上面的分析我们已经可以看出,各种合作教育的区别特征主要包括以下方面:1)雇主们在学生监督和评估之外的不同结构角色;2)对应于多学期和参加工作的方式(交替式或平行式)的不同结构;3)学校认可合作教育的方式和学位等。但从根本上说,所有的合作教育模式都应该优化设计以增强学生、雇主、学校和社会的效益。

三、美国高校优化合作教育模式的基本内容

从学校的角度看,主要包括以下四个方面内容。

(一)关于制定、实施合作教育计划

1.合作教育文件必须包括:1)合作教育任务和目标的描述;2)合作教育作为一种学术计划的定义;3)在课程中为合作教育提供的关于学科的辨别信息。

2.学校必须确立书面的标准说明:1)学生参加合作教育计划的资格及有关政策;2)雇主参加合作教育的要求以及定义合作关系的有关政策。

3.学生参加合作教育的审核批准必须是学校的职责。

4.必须有一个正规的合作教育计划。此计划是基于学校课堂学习和多个工作学期交替进行的。用于工作课程的时间比例应该是整个学位计划的重要组成部分(最小要求是整个学习时间的20%)并且是课程学习的有效增加部分。其模式包括:1)全职交替模式。学校将提供适当的、程式化的学工交替模式,即全日制在校课堂学习学期和全职工作学期交替进行,工作学期与在校学习学期的长度大致相等。其中本科计划课程中至少包括一个学年、多学期的全职工作经历(通常至少总数应为30周)。两年制计划和研究生计划至少包括两个工作学期,其中有一个不是夏季学期(由于两个工作学期的要求,通常工作时间总数要超过15周);2)平行式合作教育模式。学生由学校分类为至少是半工半读学生。学校将通过适当形式的计划用于工作经历组成,其中(每周)工作时间大约是常规工作周的一半。其中本科计划的课程计划中至少包括两学年、四个或更多的工作/学习结合的学期(通常是至少为60周)。两年制和研究生计划至少包括一个学年、两个或更多个工作/学习结合的学期(通常至少是30周);3)组合交替式/组合平行式合作教育。组合交替式计划符合全日制交替式合作教育的定义特征,另外,它们还包括一个或多个平行式组成部分。组合平行式计划满足平行式合作教育的定义特征,另外,它们还包括一个或多个周期的非交替式全日制工作。其中本科计划课程中包括多个平行式并且是全日制工作周期组合(包括非夏季学期),其结果大约相当于30个全日制工作周。两年制计划和研究生计划课程中包括平行式并且是全日制工作周期的多个组合(包括非夏季学期),结果导致大约相当于15个全日制工作周。

(二)关于教师参加合作教育

1.似课程形式提供合作教育的学科中,教师应该认可合作教育计划的政策并且同意给合作教育工作经历学期授予学分的方法。

2.在学术部门中所有的教师,包括合作教育课程中的教师与操作管理合作教育计划的教师及管理者之间应该建立一种积极的、建设性关系。

3.鼓励教师参与合作教育的指导,开展合作教育方面的研究,加强校外实习和与雇主的联系。

(三)关于学生参与合作教育

1.用于合作教育的正式计划必须包括一个给学生的说明,指明合作教育包含多个工作周期与多个学习学期的交替进行。工作学期是与课程结合在一起进行的,既不是发生在学校第一个学期之前,也不是在学校最后一个学期之后。还将详细说明的是,一旦一个学生注册到合作教育计划中,作为剩余课程的重要组成部分,连续的学工交替是被高度期望完成的。

2.合作教育工作周期被视为学生课程的正式组成部分,学生必须为参加合作教育工作经历在学校登记注册。

3.在雇佣之前,应向参加合作教育的学生提供个别的或小组的方向指导,明确参加合作教育计划的目的、政策以及期望。

4.应努力促使学生合作教育工作经历与其学习专业或职业目标相关联。理想的学生的工作范围或责任范围应随着高级教育教学的进行相应地拓宽并且以递进方式增加责任范围。

5.参加合作教育的每个周期的证据必须在学校官方的学生档案中备有证明文件。关于学生每个学期的工作经历参加的正式文件、进步、雇主评价、学生评价等都必须被保存。

6.学校应该有适当的程序监控学生工作场所的经历。

7.学生每个工作周期的表现必须得到评估。必须有正确的方法帮助学生评估工作并且把课堂学习与得到的实践知识相结合。

8.学生应该得到一个关于工作学期学分的表格。所授予学分的类型应该由学校教师决定。

(四)关于雇主参加合作教育

1.必须努力确保雇主像学生和学校一样,平等地满足合作教育计划的单独目标以实现作为独立实体的每个雇主的最大价值。

2.学校应该提供给雇主关于学校目标和适合雇主参加合作教育计划政策的书面说明。

3.应该在雇主和学校之间建立承诺以确保学生工作场所的学习以及取得一致的评估学生工作经历的程序。

4.在学校和雇主之间应该达成互通信息资料的约定,这些资料是确保参加合作教育的学生、学校和雇主目标取得成功所需要的。

5.应该有一个承诺,用于证明学校鼓励参加合作教育的雇主在合作教育框加内保持长期的雇佣关系,这种雇佣关系应该持续并超出一个学生参加或超出一个独立项目的完成。

6.合作教育的根本目的是为学生提供在真实工作环境下学习的机会。在合作教育工作期间,学生被视为雇主的真正的雇员。这种实际雇佣环境包括:学生被视作雇佣机构的一个雇员并且服从该组织适用于其他雇员的政策和法律。学生将因为完成工作以工资的形式得到补偿。学生将接受雇主的监督并且由雇主分配工作任务。

以上是美国高校在优化合作教育模式和计划时考虑的基础内容,在实践中还要考虑管理方式和方法、教学内容和方法等多个因素,特别是在不同美国高校的合作教育活动中,还有许多基于校情和不同人才培养目标需要而进行的模式变化和计划改革,但其基本模式和核心内容是相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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