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付费新闻”的产生与根治_有偿新闻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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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提要〕“有偿新闻”是任何健康社会都应加以杜绝的丑恶现象。它在我国产生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如滥用“市场导向”,混淆报纸与“新闻”的界限,社会不正之风及管理制度的混乱等等。对此的治理也应是全面的、综合的,这包括教育(宗旨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管理(内部机制管理和社会动态管理)、立法和报纸的公平竞争等。

〔关键词〕“有偿新闻” 贿赂 动因与条件 根治

“有偿新闻”现象目前已引起全社会的严重关注。这种在新闻报道中的权与钱的交换,影响新闻的真实,损害新闻单位的形象,腐蚀新闻工作者,败坏社会风气,是一种牵动许多方面的严重的社会腐败现象。我们必须探讨它产生的根源,找出从根本上治理的措施。

产生“有偿新闻”的根源是多方面的。首先,认识上的误区是产生这一丑恶现象的内在动因。第一个误区是滥用“市场导向”。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各新闻单位都面临着竞争的压力。办报讲求经济效益,也要赚钱,这没有疑问。但是,新闻工作者担负着重大的社会职责,在抓经济效益的同时,决不能忘记社会效益,而且不能忘记社会效益是第一位的,经济效益必须服从、服务于社会效益。现在新闻界有人认为,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办报应该以市场为导向,这实际上是一个认识上的误区。我们认为,市场只能回答报纸有多大数量的社会需求,至于这种需求是不是健康的、积极的、真实的,市场对报纸不具备这样的判断能力,起码不能直接进行判断。在“市场为导向”的幌子下,报纸必然出现两种倾向:一是利用精神生产的特殊性,炮制大量的低俗新闻,如登载强奸、凶杀、暴力、色情、谎言之类的东西,诱发受众的劣根性。二是记者个人或新闻单位接受多种多样的贿赂,将贿赂者提供的多种劣质新闻原材料,略经加工强行塞给新闻受众。也就是说,谁给钱就给谁登文章,根据付钱者的“需求”,让胡编乱造的“辉煌成绩”登上报纸甚至党报的大雅之堂,从而误导读者,败坏社会风气,使新闻媒介失去了正当性,使党报失去了权威性。

诚然,报纸包括党报在市场经济下的宣传,从内容的调整到版面的安排,有个如何适应的问题。但是,这种适应,这种变化,决不能离开办报宗旨,决不能忘记报纸担负着对人民群众思想正确导向的任务。因此,必须全面准确地宣传党的基本路线,不能见利忘义,见利忘“真”。

第二个误区是混淆了报纸与新闻的界限。报纸具有商品属性。但是,有人认为,承认了报纸的商品属性,就应该承认新闻的商品属性,这又是一个认识上的误区。

报纸是精神产品和物质产品的结合体,是特殊商品。报纸的商品属性,是指它作为物质产品而言的,而不是指它作为精神产品而言的。不能把报纸和新闻混为一谈。马克思说过:“商品必须全面转手,这种转手就形成商品的交换,而商品交换使商品彼此作为价值发生关系,并作为价值而实现。”新闻怎样转手?怎样定它的价值?它与交换物是一种什么样的比价关系?谁是新闻的所有者?这一切都无法实现。尽管新闻作品的作者获得了稿费,那是对作者的劳动的报酬,而不是新闻作为商品的交换。尽管读者花钱买了报纸,而报纸有定价,但那不是新闻的价格。在资本主义国家,尽管像马克思所说的,连“良心”和“名誉”之类都可以被所有者出卖,以换取金钱,取得商品形式,但新闻行业法规中却反对以新闻牟取个人私利。这说明,连资产阶级的有识之士都明白,新闻一旦染上铜臭,甚至变成商品,就会失去新闻的价值。新闻一旦失去价值和信誉,就难以负起它的社会责任。我们有的新闻工作者,认不清或故意混淆报纸和新闻的界限,把新闻作为可以交换的商品,从而导致“有偿新闻”的出现,这是极为有害的。

其次,社会不正之风为“有偿新闻”的产生提供了外部条件。当前,社会上流行的权钱交易等腐败现象和拜金主义思潮,严重腐蚀着新闻队伍中的某些人。他们非常清楚手中发稿权的价值,又坚信“有权不用,过期作废”的信条。同时,他们的活动方式主要是独立作战,伸手被捉的危险性较小,于是便到处寻找换钱的机会。

一些企业为了争得产品的有利地位,宣传企业领导的“辉煌业绩”,需要借助新闻媒体的帮助。但他们既不想花大量的广告费,又想得到党报“权威性”的肯定,在“金钱能使鬼推磨”的信条驱使下,想方设法收买编辑和记者。

一个认识手中稿件的价值,一个认识扬名的价值,便出现了肮脏的交易。前者得了利,于是,这个企业的文件连同带水分的数字一并转抄到报道中;一个管理上一般的经理、厂长被写成一个德才兼备的完人;把一个群众口碑不怎么样的“公仆”说成是“活雷锋”;把效益一般的小厂吹成产品供不应求的先进企业;采取强扭角度的方法把广告变成消息。后者,花了钱,为自己扬了名,甚至得到了提拔。而读者却骂报纸是“造假公司”,“说假话大王”,损害了报纸的声誉。

再次,新闻单位内部管理体制的滥改滥革为“有偿新闻”披上了“合法”外衣。长期以来,我国的新闻单位在计划经济体制下,都是由国家包养起来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新闻单位不再吃财政饭,因此,在内部管理体制方面应该进行相应的改革,这是应该肯定的。但是,有些新闻单位以获得金钱为唯一的目的,出现了滥改滥革的现象,给“有偿新闻”披上了“合法”的外衣。

有些新闻单位实行全员、全方位拉广告的措施,而且对做广告的单位给以高回扣,对拉广告的内部职工给以高提成。在金钱的诱惑下,除了真、假广告外,消息、通讯、署名文章、工作总结都变成了收费的“有偿新闻”。

更有甚者,一些新闻单位,特别是地市一级的新闻单位,在管理体制上推行了承包合同制,把专栏、版面承包给个人或两三个人组成的“小集体”,到时候上交承包费。这样做虽然解决了单位资金不足的困难,增加了个人的收入,却把大量质量低劣的“有偿新闻”引上了党报的版面。有些记者、编辑为了超额完成承包任务,把整个身心用来赚钱。只要给钱,稿件就能上报。报纸上不仅出现了大量的“动工”、“开业”、“仪式”、“新产品”的报道,还出现了大量的自我吹捧的文章。这样,编辑、记者从重采访、重稿件质量,滑向重金钱、重交易的泥潭。报纸由党和政府的喉舌,变成了某些单位领导标榜自己的阵地。

那么,如何治理并杜绝“有偿新闻”呢?由于“有偿新闻”这一丑恶现象及新闻界的其它不正之风不是孤立存在的,对其的治理必须是全面的综合的。其措施至少包括如下几个方面:

一、加强教育,提高新闻工作者队伍的素质。这些年来,随着新闻事业的空前繁荣,新闻队伍不断壮大,新闻从业人员素质参差不齐的问题十分突出。新闻工作者是人类灵魂的工程师,是教育者,负有以高尚的精神塑造人的伟大任务。教育者必须先受教育,塑造人的人自己必须被高尚的精神所塑造。因此,必须对新闻工作者重点进行两方面的教育。一是宗旨教育。就是让每个新闻工作者都能够真正懂得,必须坚持无产阶级新闻的党性原则,其内涵包括全面、准确、生动活泼地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实事求是地反映人民群众的意见、要求、呼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老老实实当好党和政府的喉舌。二是道德教育。新闻工作者的职业特性和它在整个社会主义事业中的特殊地位,决定了新闻工作者必须具有高尚的职业道德。就是让每个新闻工作者都真正懂得,一个正直、出色的记者,首先应该是真理的追求者,正义的捍卫者,不能是一个利用社会对自己的信任和尊重而牟取私利的小人。在市场经济条件下,面对花花绿绿的世界的诱惑和拜金主义的侵袭,要有“富贵不能淫,贫贱不能移”的操守和清正廉洁的品德,决不能见利忘义,见钱眼开,将商品交换的原则搬到新闻的采编原则中。尤其应该教育新闻工作者,在无人监督的情况下,也能正确把握自己,恪守职业道德,珍惜和维护新闻队伍的美好声誉。

二、新闻单位内部要建立相互约束的机制。“有偿新闻”所以对新闻工作者有诱惑力,还在于新闻单位内部机制不完备,尚没有把个人的利益和报社的利益联系在一起,因此,记者可以做出自己收入几百元而损害报社几万元的事。因此,在机构设置和稿件的采、编、审程序方面,一定要完备,使之相互监督,相互约束。目前一些地市报纸实行采编合一的运行机制,不利于根治“有偿新闻”的不正之风。我们必须建立健全考核制度,把检查执行新闻纪律、职业道德、贡献大小的情况与职称评定、职务晋升、奖励处罚联系起来。对于那些不能自觉地去身体力行者,必须给予处罚,使之不能产生“有偿新闻”是“臭豆腐——闻起来臭吃起来香”的感觉。

三、把新闻工作者推到社会上,进行动态管理。全党办报、群众办报是我们新闻事业的光荣传统,但是近年来,在一些新闻工作者中,这个传统被淡忘,有的出外采访以“无冕之王”自居,摆谱、唬人,不务正业;有的违背职业道德,吃、拿、卡、要。要克服这些不良倾向,必须把新闻工作者推到社会上,进行动态管理。新闻队伍的自身建设,不能只靠加强内部教育,也不能只靠内部制度约束的静态管理办法,还要把编辑、记者推到广大读者和通讯员面前,接受社会的监督。读者和通讯员可以举报记者、编辑,也可以表扬记者、编辑。对于读者和通讯员评出的清正廉洁的优秀者,报社内部应该给予奖励,以弘扬正气;对于比较差的,要求限期改正;对于劣的,要给予处罚。

四、依法进行监督。目前,我国已有《产品质量法》。该法规定,生产者若违反保证产品质量的义务,生产假冒伪劣产品,或故意坑害消费者,要承担法律责任。构成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新闻作为精神产品,承担着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任务,不仅仅对舆论,而且对人民的思想都起着重要的导向作用,其质量如何,更应该依法进行监督。在《反不正当竞争法》中规定:“经营者不得采用财物或其他手段进行贿赂,以销售和购买商品。”这些要求,对于如何办报有积极的借鉴意义。新闻为什么就不能有一部《反有偿新闻法》呢?有了这样的法,人民群众不仅可以监督编辑、记者接受金钱的行为,编辑、记者也可以监督企业和其他单位对新闻单位进行受贿的行为,这种双向性的监督,有利于消除“有偿新闻”这种腐败现象。

五、报纸之间要实行公平竞争,优胜劣汰。这些年,新闻队伍过于庞大,人员素质必然低劣。一些有必要存在、受广大人民群众欢迎的报纸得不到发展,而一些和人民群众关系不大的报纸则采用非正常生存的手段,来维持其存在,这就出现了“有偿新闻”和出卖版面的歪风。新闻界应该建立一个良好的优胜劣汰的竞争机制,留下金子,淘去泥沙——那些没有必要发展的、不受读者欢迎的报纸和一批不具备从事新闻工作素质的人员,精简队伍,提高质量,用省下的一部分资金来发展与人民群众密切相关的报纸,提高从业人员的收入,从而建立一支具有高职业道德水平、高效、高知名度的新闻队伍。

总之,治理“有偿新闻”这股不正之风,党和政府要管,新闻单位要抓,也需要社会各方面的监督和支持,还需要法制健全,全社会人员道德水平的普遍提高,以及新闻工作者的物质、生活状况的不断改善。从中央到地方,上下左右一起抓,禁止“有偿新闻”和纠正新闻界的其它不正之风,便是有希望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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