袁世凯执政时期对秘密社会的政策,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时期论文,秘密论文,政策论文,社会论文,袁世凯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中图分类号:K258.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8860(2004)06-0126-07
1912年4月至1916年6月是袁世凯统治中华民国的时期。这一时期,国内政治斗争错综复杂,社会矛盾尖锐。如何对待秘密社会是袁世凯治理国家时无法回避的一个重大的现实问题。袁世凯对秘密社会的政策关系到秘密社会各个分支在民国社会中的定位,在某种程度上影响了新生的中华民国的发展方向。
一
1912年2月12日,袁世凯与胡维德等共同署名,致电各省都督,极力解释他逼清帝退位的种种不得已的苦衷,其中突出的一条就是:“会匪土匪,焚掠淫杀,均以大局未定,难于剿办。”[1](P96)从现有记录来看,民国时期袁世凯最早实际过问、干预秘密社会事务是在同年9月,这时他已经从孙中山手中接过临时大总统的权力,统一号令全国。他在会见上海军政府都督陈其美时指责中华国民共进会“时常闹事”,要陈“南返时,使中调查”。江苏都督程德全在陈其美自京返宁后也与陈谈及国民共进会问题,陈只得以“集会当初组织之主张固属纯正,近乃大反本旨相对”。
中华国民共进会是于1912年7月1日在上海正式成立的,会长是与陈其美有一定交情的青帮大字辈应桂馨。该会的筹建得到了陈其美的支持。6月19日,陈其美还联合应桂馨、张尧卿、高士奎等19人在《民立报》上刊出中华国民共进会的广告,宣称“本会发起就各地原有同志实行联合,共议进行,以期交换知识,增进道德,维持国内和平,振兴各项实业,聚兹民气,蔚为国光”[2](PP892-893)。从7月12日共进会发出布告,号召“各省同志诸君,如愿担任设立支部者,既祈先就所在地点设立通讯处,并祈速派代表来申接洽为幸”[3]后,在江浙地区陆续设立了一些支部。9月,杭州机关部向帮会密集的金、衢、严、处、宁、绍、台、温八府每个县各派出调查员20人,广招会员,准备各设机关部1所。同月,会长应桂馨又因参与策动武昌马队的倒黎暴动,遭到黎元洪的通缉。于是国民共进会引起了袁世凯的注意。
可能是为了摆脱干系以示清白,也可能是真的对国民共进会失去希望和控制,陈其美回沪后“与应(桂馨)亦不相往来”[4]。但浙江都督朱瑞最先开始对国民共进会下手了。他“连日召集政军两界密筹对付办法”,定出了一些限制性措施,其中最重要的一条是“全浙新旧军官无论官弁兵丁一律不得入共进会,先入者限期出会,缴销党证”。根据这一规定,杭州机关部会长、洪帮首领阙麟书和总务、青帮通字辈杭辛斋等人纷纷辞职。朱瑞还极力扩大事态,“电呈中央请示办法”[5]。
袁世凯以此为契机,于9月29日发出惩治帮会的《大总统令》,宣称:“我国国体甫更,人心未定,此等秘密之集会结社若不事先预防,小之则流毒社会,大之且危及国家,应由各省都督、民政长督饬军警严行查访。各该地方如有秘密组织,意图骚乱者,不问是何名称,均即按照刑律命令解散。自解散以后倘再秘密组织,意图聚众骚扰甚或有阴谋内乱及妨害秩序各情事则刑律均列有专章,尽可随地逮捕,按法惩办。”[6](P1360)袁的这一命令给朱瑞撑了腰,壮了胆。10月,朱瑞指令金华驻军逮捕国民共进会龙游事务所负责人、金华帮会首领管伟,旋又罗织罪名,将其枪决。当月下旬,朱瑞又发出《解散共进会示》,认定共进会会员“莠多良少,恃众横行”,“本都督为大局安危计,为本省秩序计,所有浙江各属之共进会,决计概令解散,以弭巨患而保治安”。如有不遵,“惟有遵照大总统命令,逮捕治罪,以重法权”[7]。至11月19日为止,浙省当局先后拿获共进会会员53人,全部处决[8](P933)。
朱瑞在浙江对共进会的镇压得到了袁世凯的大力支持。1912年11月9日,袁世凯借题发挥,以临时大总统的名义公布取缔秘密会社的布告。布告称“近闻各省秘密结会之风仍未消戢,名目繁多,宗旨毫无,并有骗取重资,设会结党,以图暗杀破坏大局者。……应再由该都督等饬所属民政各机关剀切出示,设法劝谕。凡从前秘密集会,如能知悔自首解散者,均准不究既往,其有愿改组社会者,但能不违背法律,不扰公安,自应在保护之列”[9]。此外袁世凯在接到朱瑞“共进会在苏沪一带,有不法情形事”的电报后,马上下令国务总理赵秉钧“电饬程都督密查”[6](P128)。江苏都督程德全自然不敢怠慢,于12月中旬发布训令:中华国民共进会实系青红帮组织,如果查有共进会会所,着即勒令解散。
另一方面,袁世凯暗中于1912年10月派内务部秘书、密探头目洪述祖南下,收买了走投无路的应桂馨。10月16日晨,洪述祖带应桂馨去南京面见苏督程德全,程当即委应为驻沪巡查长,并支付月巡查公费1000元,并请中央再每月解决2000元。18日袁世凯电示同意。10月27日,在袁世凯的精心安排下,黎元洪致电国务总理称,“据程都督电,应夔丞情愿效力自赎,并担任解散共进会及武汉党徒,请将通缉原案取消”。29日,袁世凯批准“将应夔丞一名,特予赦典,取消通缉,嗣后该共进会如有不法,惟应夔丞是问”[6](P128)。12月16日,袁世凯、赵秉钧传见了应召进京活动的应桂馨,以政府名义发给他大洋五万元,供解散共进会之用。应桂馨乘机要求袁世凯特命他为中央特派驻沪巡查长,选各省帮会中有权力者分布要地,侦察各党行为,由他总其成,随时上报[10]。离京前,赵秉钧又接见应桂馨,将国务院的密码本交其使用。
1913年春,国民党领导人宋教仁在全国各地演说,鼓吹实行民主政治,大有出任下一届内阁总理之势。袁世凯拉拢宋教仁不成,便下令应桂馨刺杀宋教仁。应桂馨一面利用与革命党上层人物的老关系刺探机密,一面将山西人武士英拉入共进会中,用请客嫖妓等手法使其为己效力卖命。3月20日,宋教仁在上海火车站遭武士英行刺,两天后伤重去世。袁世凯利用中华国民共进会会长应桂馨的帮会势力,悍然破坏民国初年的民主政治,开了民国时期流氓政治的先河,自然引起了国民党进步势力的极大义愤,最终酿成了8月间的二次革命。
二
1913年3月,驻扎湖北麻城县米埠陆军第二师第八团中哥老会员、三营司务长张军和司书生刘某“受纯粹社会党煽动,暗中勾结该营一、三、四连兵士约于某日起事抢劫该埠绅富,为实行均贫富之计”,并称“黄州一带戍兵及驻扎襄河各营均已联盟同时起事”。后因消息泄露,张、刘及“授有伪职”的三连士兵胡某等人被处死,“抄出证据名册一概焚毁”[11]。
1913年8月7日,袁世凯亲自出马下令“将所有社会党本部、支部,一律严行查禁”,“勒令解散”[12](P205)。其实早在晚清编练新军时,袁世凯就对会党在军队中的传播保持警觉,在他制订的《简明军律二十条》内特别规定,士兵“结盟立会、造谣惑众者斩”[13](P1)。同年,四川民政长陈廷杰到任后会同都督胡景伊下令将中华国民社会党机关一律解散。从陈廷杰向内务部的报告中指责“奸人利用”哥老会、“恐其渐染邪说,将流为无政府一派,且与国民党同恶相济”[14](P320)等特点推断,在四川被解散的中华国民社会党极有可能就是中国社会党。
中国社会党是1911年11月由江亢虎发起成立的,其“赞成共和,融化种界;改良法律,尊重个人;破除世袭遗产制度;组织公共机关,普及平民教育;振兴直接生利之事业,奖励劳动家;专征地税,罢免一切税;限制军备,并力军备以外之竞争”[15]。该纲领吸引了一些游民会党。该党成立后在一些地方建立了支部,“有若干会党是集体参加的”[16](P499)。如1912年8月江亢虎和陈翼龙共同发起中国社会党北京部,陈翼龙“似乎加入过洪门之类的会党,所以他很能接近下层群众,也有一班‘三教九流’的朋友”[16](P500)。该党四川支部于1912年3月6日在重庆成立,由袍哥首领唐廉江任部长,以哥老会作为社会基础,围绕普及平民教育、开办小型工厂等福利事业展开活动。后又与哥老会“汉流惟一社”结合,出版《国是报》,宣传社会改良主义,但也受到同盟会的某些影响。1912年6月23日,中国社会党上海本部与中华民国工党发表联合宣言,宣布两党“切实联合,一致进行”,“社会党员与工业有关系者,同时为工党党员;了解且信从社会主义者,同时为社会党党员”[17]。工党领袖徐企文在政治上接近同盟会,推孙中山为名誉领袖。据北洋政府调查,“工党中人……多半隶属于青红帮,奉其本帮首领,伊若神明,敬若父子。故工党极力联络青红帮首领者,欲其振臂一呼,全国响应也”[14](P68)。事实上,工党核心成员中确有一些帮会人物,如顾问旅美洪门成员朱卓文、庶务科主任青帮通字辈韩恢等,这些人与孙中山关系密切。袁世凯下令查禁中国社会党,使孙中山的健康力量同时受到了打击。
三
二次革命失败后,袁世凯下令通缉参与起事的张尧卿、韩恢、陈犹龙、王金发、吕东升、阙麟书等帮会首领,他们当中的一部分人被迫逃亡日本。袁世凯为了维持其独裁统治,接连下令严禁秘密结社。
1913年9月底,大总统秘书厅致函内务部查询谭人凤在湖南设立的社团改进会是否报部立案,旋得内务部否定的回答。
一年前当革命党人、长江巡阅使谭人凤和他的部下陈犹龙联合第二军军长徐宝山发起筹组社团改进会时就遭到了内务部的刁难和阻挠。谭人凤等为维护资产阶级的统治秩序,试图对帮会组织进行取名去实、釜底抽薪的试验,在致内务部警政司的呈文中称,“吾国社会夙称复杂,而纠结蟠踞足以为国家和平之障碍者,尤莫如会党。……人凤等奔走国事十有余年,深知此辈性质,刀锯所不能威吓者,可动之感情;法律所不能防维者,可化之以道德。诚使纳之正轨,导以生计,以联络为同化之具,富解散于归并之中,不特可祛隐患于将来,且可慰遗民于地下。用是不自揣量,发起一会,定名曰社团改进会,拟暂时就上海地方设立事务所,并次第于各省设立分会,专为化除固有秘密会党”[18](PP77-78),并就会员、职业培训、兴办社会生计事业以及安置无业的会党等问题提出了具体的方法。但袁世凯控制的内务部警政司认为,“此项社团系集合哥弟、天地、三合、大刀等会而成,旧日徒党,品类太杂……倘办理不当,恐不免别生枝节”,于是将社团改进会章程详细推敲,找出“稍有未妥之处,酌拟数条,于质问之中隐寓限制之意”,交参事孙培等人前去与谭人凤等接洽[19]。警政司共向谭人凤等提出10条意见。10月10日,谭人凤作出逐条答复。尽管谭人凤作了上述详细的说明,谈了今后的打算,但内务部仍存戒心,10月11日,对社团改进会作出批示:“应俟该会详细章程修订完善,呈报到部,再行查核办理。”[20]实质上是采取拖延的态度。此后谭人凤等人并未在北京续报,而是于同年11月9日呈文湘督谭延闿,要旨予社团改进会在湘立案。谭延闿在1913年3月同意立案。但不久由于当地反动势力的破坏,该会也无法办下去了。
10月3日,袁世凯发布命令宣称:“湘中会匪素多,自叛党谭人凤设立社团改进会,招集无赖,分布党羽,潜为谋乱机关,于是案集如鳞之巨匪皆各明目张胆,借集会自由之名,行开堂放票之实,以致劫案迭出,民不聊生,贻害地方,不堪设想。……着湖南都督一律查明,分别严禁、解散,以保公安。至此等情形,尚不止湖南一处,并荐各省都督、民政长,一律查禁……切勿姑息养奸,致贻隐患。”[6](PP535-536)至此,社团改进会被彻底取缔。
四
但袁世凯审时度势,权衡利弊得失,决定在严禁国内帮会的同时,内紧外松,对于海外致公堂网开一面,批准其在国内的立案请求。
1913年12月26日,奉大总统国务院批示云:“呈及简章均悉,该华侨等,倾心祖国,志存光复,实属深明大义,效忠共和,自应准予立案;至所请颁给铃记,应自行查照本月十八日公报内务部训令,按照仪式,自刊图记,呈由该管领事报院及外交部备案可也。”[21](P56)
从历史上看,袁世凯对美洲致公堂素无关系,谈不上对此有何好感。相反他的政敌孙中山在辛亥革命时期同美洲致公堂倒是有过一段精诚合作,共筹革命军费的佳话。正因为如此,加拿大维多利亚致公总堂在1912年1月9日电贺孙中山就任大总统时提出,在国内组织政党的要求。电文称:“前本总堂所委谢秋君偕公同至各埠筹饷事已经完全,是以今日本堂之谢秋君回国办理,偕翼汉君共为本堂代表,组织一完全政党,故望大总统……协力扶持完全政党之事。”[22](P431)29日,维多利亚致公总堂又致函孙中山,提出“愿牺牲公产为民国军用,求大总统早日北伐,直捣幽燕,生擒建酋……故特命谢秋君、梁翼汉君回国见大总统,办理政党事宜。望大哥念花亭之秘密、高溪歃血之盟,况且大总统是洪门总领,正宜成政党以慰陈近南、郑成功之灵,慰同人仰望之心”[22](P437)。同年3月,美洲致公堂首领黄三德自美国回国向南京临时政府呈报洪门筹饷局的各种文件、捐册,同时也向孙中山提出海外致公堂在国内立案活动的要求。
但此时的孙中山已是南京临时政府的大总统,从建设资产阶级的民主政治考虑,他不愿再做致公堂的“大哥”,也不支持致公堂在国内立案活动。他认为包括致公堂在内的洪门在清王朝被推翻后已经完成了历史使命,“如其犯法,则政府不得不以法惩治之”[23](P359)。因此,孙中山对加拿大致公堂的函电置之不理,对旧友黄三德的面请则虚予委蛇。辞去临时大总统后孙中山约黄三德在广州会见,虽然口头上同意致公堂立案,但仍要求黄三德按正常途径向广东都督胡汉民具呈请其批准。胡汉民对孙中山的真实意图自然心领神会,再加上其副手陈炯明为了维持广东全省秩序,“握兵权,锐意办匪,而彼并嫉会党,力沮其事”[24](P368),于是胡汉民采取了拖延不办的态度。1912年8月18日,焦躁不安的黄三德专为此事致函孙中山追问立案之事,孙复信仍要黄三德找胡汉民交涉。黄三德接信后去找胡汉民,仍不得要领。黄三德盛怒之下向胡提出,若不准洪门立案,应偿还洪门人士所捐之革命军饷,各埠洪门为帮助革命而变卖抵押之实业,应当一一为之赎回。但孙中山、胡汉民并不为黄三德施加的经济压力所动,立案之事并未出现转机,反而就此不了了之。黄三德认定孙、胡这样做,“盖为其自己组织政党起见,欲消灭而吸收之,不愿意洪门再成势力也”[25]。
加拿大温哥华《大汉公报》主笔冯自由在民国政府成立后,被征召返国担任稽勋局局长,于1912年7月21日致函温哥华域及纽威士缅士打致公堂,调查各团体及个人对革命之功绩,俾颁给勋章或恤金。1913年,驻温哥华领事张康仁函复冯自由,请转呈国务院,表扬加国洪门之功绩。函内称:“慨然冒险而筹革命巨款者,则以加属致公堂为始。”又说:“洪门致公堂者,实为世界历史所未有,殊非过言也。”他建议:“应由政府给以永久之印信,彰其盛德,表其固有完备之组织,及保全其爱国党派之真诚,如是则后世永远引为纪念,皆知洪门致公堂为最高尚之爱国模范。”
致公堂获悉领事的肯定态度后,为参与祖国政治,组织政党铺路,由陈扳崇、黄派贤、许济栋、黄介石具名,于1913年分呈驻加拿大总领事卢炳田、驻温哥华领事林锡垣及北京国务院,请批准致公堂立案为正式社会。同年10月15日,奉卢总领事批示:“据禀称,加属云哥华、域多利、兰拿、纽威士缅士打,并各埠致公堂同人,前创《大汉报》鼓吹革命,并慨捐革命军费前后逾数十万,自民国成立以后,主张统一建设,改良会章,以联络华人团体,讲求侨民自治,研究工商实业,赞助国家行政为宗旨,恳请立案,作为正式社会等情,查核所禀会章,与正式社会相符,应准如所请立案,以垂永久,仰该会员等,自此联络华侨,融和党见,实行自由,使我华人商业,彪炳寰球,裨益国家,本总领事有厚望焉。”[21](PP55-56)
袁世凯就是在加拿大致公堂对孙中山心存误解和怨恨的情况下作出上述批示的。这无疑使他在海外致公堂和华侨中赢得了好感,为他在海外捞到了一些政治资本,同时也扩大了孙中山和加拿大致公堂之间的政治距离,给革命党的海外工作造成了新的困难。
五
1914年1月9日,袁世凯又发布《严禁哥老会令》,称“我国哥老会……勾结土匪,扰害治安,或要挟地方官,于各属设立码头,以及开山立堂等事,明目张胆,毫无顾忌。小之贻社会之忧,大之为国家之患,若不严行禁阻,何以弭隐祸而靖人心。嗣后,各省如再有哥老会设立码头暨开山立堂,或另立共进、改进等项名目,应由该省都督、民政长严予惩办,并通饬所属,一律悬为严禁。其已经设立各处,亦宜设法迅速解散,以杜乱萌,是为至要”[6](P540)。袁世凯当然要在全国范围内查禁哥老会,但他的当务之急是要彻底斩断与中华国民共进会的一切干系,因此他在命令中将共进会列名哥老会各分支之首。刺宋案的要犯、共进会会长应桂馨在二次革命时从上海越狱脱逃,经青岛于1914年1月贸然进京,招摇过市,并向袁世凯索要原先答应的刺宋酬报。袁世凯拒不接见,并矢口否认自己与应桂馨的关系。10天后满腹怨气的应桂馨被袁世凯派人刺死在北京至天津的火车上。中华国民共进会至此灰飞烟灭。
1914年2月初,袁世凯又在四川民政长陈廷杰呈明解散中华国民社会党善后办法上批示,“所呈各节,尚属委协,仰即认真督饬办理,以靖地方”[14](P322),企图借查办以哥老会为主体的中华国民社会党之际,彻底根除四川哥老会。3月2日袁世凯公布《治安警察条例》,规定“严禁秘密结社”等[26](P290)。
这里有一点是耐人寻味的,与革命党合作为辛亥革命立下汗马功劳的包括哥老会在内的洪门遭到严禁,被认定为非法组织,而与革命党基本上没什么关系的青帮倒是安然无恙,悠哉悠哉。这种刻意的安排对革命党看来是咄咄怪事,但在袁世凯看来理应如此。从长时段来看,民国时期青帮势力的猖獗与袁世凯的这纸只针对洪门的禁令有很大的关系。
六
具有丰富政治经验的袁世凯在与革命党人的较量中,为了战胜对手,增强自己的实力,也在查禁帮会的同时一再利用帮会。民国初年,他除了拉青帮大字辈应桂馨之外,还有意笼络扬州军政分府都督、第二军军长徐宝山。袁向徐赠款25万元,“并送其子往北京为质”[27](P7),在袁的总统府内担任侍卫武官。徐宝山虽是南京临时政府的官员,但并不听从南京临时政府的调遣,在政治上有时甚至公然唱反调。1912年4月16日,徐宝山未经批准擅自致电袁世凯,自请取消扬州军政分府[28],拥护袁世凯“统一治权”。4月20日,袁世凯下令取消扬州军政分府后,徐宝山仍充第二军军长。1913年刺宋案发生后,袁世凯打算进攻南方军队时将“徐宝山所部(约步一师)为扰乱宁苏内部之牵制队”[29](P396)。徐宝山更是真相毕露,公然劫夺国民党自上海运往安徽、江西的过境军火。1913年5月24日徐宝山被陈其美等人用计炸死。徐宝山被炸死后,统率办事处即任命其弟徐宝珍为代理军长,并派人运动南京附近的九龙会和徐海一带的青洪帮组织,“以备急需,而济北兵之不及”。原受陈其美指令组织暗杀队的长江青洪帮首领章武被袁世凯政府收买后反戈相向,准备伺机刺杀国民党中坚要人[6](PP132-133)。徐宝珍部后来在镇压江苏地区的二次革命时攻打南京,卖了大力气。袁世凯政府因此收编徐宝山旧部张仁奎为江苏陆军第七十六混成旅旅长兼通海镇守使,马玉仁为清江镇守使。
原广东民军首领、帮会头领王和顺在二次革命爆发后为了发泄对陈炯明的愤懑,竟从香港跟随黄土龙进京投靠袁世凯。“袁氏皆收为党羽,助以巨资”[30],并派陈宦在北京参谋本部和他们密商分化瓦解广东陆军之策。
王金发则于1914年6月中旬变节投袁,带领密探连夜捉拿正在上海从事讨袁活动的蒋介石,迫使蒋介石逃亡日本。1915年1月,袁世凯政府陆军部向王金发之母下达批示称:“据禀已悉,尔子王逸既未附和乱党,已准免缉,嘱其安分读书,养才待用可也。”[31](P54)王金发在通缉令正式取消后虽然花了二万多元疏通陆军总长段祺瑞等人,但终未取得袁世凯的信任。1915年6月,陆军部以王金发投诚后“延宕数月之久,迄未捕获一匪”为由,批准督理浙江军务朱瑞之请,“依法处决死刑,用为图乱者戒”[32]。
1915年初,袁世凯为了搞垮中华革命党,有意分化、收买该党中的某些帮会人物。他通过驻日使馆放出风声,应先解决二十一条交涉,然后再着手改革内政,拉拢、收买在日本生计窘迫的张尧卿和何海鸣。张、何二人被拉下水后于2月间多次密会中国驻日陆公使,成为为袁政府收买在日革命党暗中奔走的主要人物[33](P718)。张尧卿变节后还利用原有的帮会关系“充恶政府侦探,倾害同志”。直至1916年张尧卿仍在假借黄兴名义“欲在宝庆一带招兵”。黄兴接到谭人凤报告后,立即致电谭延闿要求将张尧卿“拿捕讯实,拟军法惩治”[34](P141)。
招降纳叛,利用矛盾,各个击破,是袁世凯与革命党进行斗争的重要手段,也使他尝到了一些甜头,占了一些便宜。同样一件事情,革命党做了就是违法,他自己干了就不要紧。堂堂一个国家元首,将国家的法律、法令(有些还是他亲自制定的)玩弄于股掌之间,如此行事给民国的统治者不遵法纪开了一个恶劣的先例,流毒甚广。
七
如果说,袁世凯在民国以前对秘密帮会接触不多,知之不详的话,那么他在担任晚清山东巡抚血腥镇压义和团时,对于当时极为流行的秘密教门至少是有一定了解的。1900年1月13日,他在奏折中认定义和团是“匪类”、“邪教”[35](P1)(注:义和团自然不是邪教,但其中包含大刀会、八卦教等会道的组织则是不争的事实。)。6月间,他对抗朝廷要求招抚团民的指令,强调山东义和拳“游手好闲者概系游勇、盐枭、马贼、土匪”,根本不能召集成团[36](P3-4)。8月,他进一步张贴告示,宣称义和团是:“黄巾红巾,左道惑人,张角余孽,粤匪同伦,教本白莲,演拳称神……害及京津……现饬剿办,格杀勿论。”[37](P12)他在大肆屠杀义和团时对于秘密教门潜在的社会动员能力和巨大的社会活动能量肯定是心知肚明的。因此,当他掌握了中华民国的最高权力后,北京政府一开始就对会道门采取查禁的政策。1914年,黑龙江省民政长公署向内务部报告:“东三省之混无门、在理教、黄天教、哼哼教、六门神教……于世道人心大有障害,似宜一律禁绝。”内务部明确批示:“除有系统、有经典、有历史之宗教应加保护外,其他如上所指招摇诱惑,秘密结社各种邪教,亟当予查禁。”[38]
但由于北洋军阀政府内部的一些军阀政客实力人物出于政治的需要,拉拢利用会道门,北京政府对会道门采取的查禁政策并没有全面落实。
例如,1913年李毓如、苑文鉴等人联合北京各理门领众,组织中华全国理善劝戒烟酒总会,并获北京政府内务部准予立案。李毓如被推为总会会长,会址设在京西挂甲屯。总会成立后湖北、天津和东北各省市分会相继建立,总分各会积极参加了一些慈善救济活动。总会还办有《理铎》杂志,向全国发行,另外印行《理门须知》一书分发全国各分支机构。
要说袁世凯对上述会道门在北京的活动一无所知是解释不过去的,但以他为首的北京政府与这些会道门究竟是什么关系,目前由于史料的缺乏,尚须进一步的探索研究。不过,有一点是可以肯定的,那就是由于袁世凯对会道门总体上采取了明禁暗纵,小禁大纵的暖昧态度,给相当一部分的会道门以改头换面取得合法地位的机会。民国时期,会道门的空前发展与袁世凯的放纵政策有着直接的关系。
中华民国建立初期百废待兴。秘密社会是袁世凯夺取国家最高权力后治理国家时无法回避的老大难问题。袁世凯对秘密社会查禁的重点是与革命党合作为辛亥革命立下汗马功劳的包括哥老会在内的洪门帮会,同时为了战胜革命党人,他也在查禁帮会的同时一再利用帮会。对于已经和孙中山产生隔阂与怨恨的海外致公堂,袁世凯也是网开一面,批准其在国内的立案请求。袁世凯对秘密社会的政策导向决定了秘密社会各个分支在民国社会中的发展与不发展。辛亥革命推翻了帝制,建立了共和,给中国带来了建设民主政治、法制国家的极好机会,南京临时政府作为一个良好的开端,昙花一现,为时过短。袁世凯担任国家元首后就着手破坏民主政治,根本不愿严格立法、执法、守法,人们从他对秘密社会采取的随意性很强的政策举措中就可看出这一点。袁世凯在民国初年的统治,使中国失去了好不容易得来的历史机遇,建设民主政治、法治国家任重而道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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