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形文化遗产遭遇的三种“政治”,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三种论文,文化遗产论文,政治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中图分类号:G122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3-2568(2008)03-0007-12
从1971年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完成《用国际公约的方式保护民俗的可行性报告》,1973年4月玻利维亚政府提请在《世界版权公约》中加入保护民俗的条款①开始,期间经历了1989年《保护传统文化与民俗的建议案》(Recommendation on the Safeguarding of Traditional Culture and Folklore,以下简称《建议案》),1997年宣布人类口头与无形遗产代表作项目(the Proclamation by UNESCO of Masterpieces of the Oral and Intangible Heritage of Humanity),直到2003年《保护无形文化遗产公约》(Convention for the Safeguarding of the Intangible Cultural Heritage)才最终以国际公约的形式正式确立了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无形遗产保护事业的法律地位。
2006年7月《保护无形文化遗产公约》生效。截至2007年10月30日该公约已有86个成员国。②2007年9月在日本东京召开的第二次政府间委员会会议终于确定了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无形文化遗产两个名录——“急需保护的无形文化遗产名录”(the List of Intangible Cultural Heritage in Need of Urgent Safeguarding)和“人类无形文化遗产代表名录”(the Representative List of the Intangible Cultural Heritage of Humanity)——的操作建议案和公布时间,首次公布“急需保护的无形文化遗产名录”的时间是2009年9月。1972年公约也是在通过后第六个年头才首次公布了世界遗产名录。③但2003年公约从酝酿到成形,足足有三十多年。不仅如此,目前对2003年公约所反映出来的两种截然不同的态度不得不让人关注,概括起来,主要表现在“南/北方”截然不同的态度:
“南方”国家积极支持、参与2003年公约,因为2003年公约在保护濒危的文化和传统方面做出了很大贡献,最为重要的是让“南方”国家的无形文化遗产在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的国际法框架内得到了跟世界遗产(有形的自然和文化遗产)同等的地位和保护。相反,“北方”(North)则相对沉默,2003年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第32次大会上,有120个成员国参与公约的表决,没有反对票,只有少数一些国家弃权,其中包括“北方”的发达国家澳大利亚,加拿大,英国,瑞士和美国。截至2007年10月30日,这些国家仍未加入公约。
简言之,直到今天,2003年公约框架下的无形文化遗产保护事业,不论是在公约成功程度、保护运动的深度、广度和成熟度等都还远无法与1972年公约框架下的世界遗产保护事业相比。为什么世界自然和(有形)文化遗产保护框架(以1972年《保护世界文化与自然遗产公约》为标志)的形成只花十多年时间,而无形文化遗产的保护框架却用了三十多年?为什么2003年公约及其事业经历那么曲折?本文试图对此进行分析,以就教于学术界。
一、南/北、东/西的文化政治
这个问题如果仅就文化遗产保护历程来探究,似乎难以得出合理的解释。但如果我们将其放入世界关系的语境中,就能解读出一个好的答案。
在1972年公约的诞生及其后的实施过程中唱主角的主要是西方——以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总干事松浦晃一郎(Koichiro Matsuura)的话来说是“北方”④。事实上,1972年公约诞生后,“南方”国家玻利维亚马上就提请联合国教科文组织重视无形文化遗产。这个问题立刻被放入西方的框架里加以讨论,联合国教科文组织花费了16年讨论是用版权法还是用国际文书全面保护民俗,直到1989年才诞生了《建议案》。初一看这16年是保护方式的争议,但如果仔细审视,会发现这是西方遗产理念和实践经验对“无形文化遗产”的接受和磨合过程,换言之,是欧洲文化理念对无形文化遗产的评价和接受程度。
众所周知,“北方”发达国家的传统文化与民俗在工业化和现代化的历程中融合或演进,与之相对应的是,“南方”欠发达地区人们的日常生活中仍保持着、活跃着极其丰富的传统文化与民俗,在有的国家这类遗产甚至是其遗产体系中的主要类型。早期人类学用文化进化论以物质文化(如生产工具、技术等)为标准,将现代西方视为“高级文化”,是文明的社会,而将欧洲以外众多的、以物质文化标准评价属于“落后”或“野蛮”的社会视为是没有文化,没有历史的。
这也许可以解释为什么1972年公约并没有关注无形文化遗产,也能解释1973年由欠发达地区(玻利维亚)提出的保护民俗之议案需要花费如此多的时间来讨论,却最终选择了学者的方式:将传统文化与民俗“对象化”(“物化”)的理念和实践模式。这也许注定了1989年《建议案》的失败。甚至还在全球范围内引起了诸多争议和批评。其中对核心术语“民俗”的讨论最有代表性,连西方学术界内部也出现了最为激烈的批评,在1999年华盛顿会议上,史密森尼研究所(Smithsonian Institution)对1989年《建议案》的批评是最为彻底的,堪称彻底颠覆,从定义、价值和保护方式,到保护主体都予以扬弃,并重新定位。
但从1989年《建议案》的诞生到1999年华盛顿会议对《建议案》的彻底评估之间,东方的经验已经帮助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建构起一套较为成熟的无形文化遗产保护框架,即1993年“人间珍宝体系”和1997年“代表作”奖励制度。
1992年为解决世界遗产名录的可信度和均衡性,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启动了“全球战略”。
1993年的“人间珍宝体系”(System of “Living Haman Treasures”)是韩国的提案,1997年“代表作”奖励制度是摩洛哥的提案。1997年“人类口头与无形遗产代表作”这一奖项名称中“人类口头遗产”一词来自摩洛哥,“无形遗产”一词来自日本。可以说这是一个比较彻底的东方经验结晶。这些经验总结起来说明:保护无形文化遗产就是保护这些文化的生存环境:
*生存环境(一):1993年“人间珍宝体系”说明了无形文化遗产的保护就是要保护文化实践者、持有者和传承者。
*生存环境(二):1997年“代表作”则说明了无形文化遗产的保护就是要保护这些文化发生、创造、传播和传承的空间和表达方式。
这两个项目正在弥补1989年《建议案》的缺憾。
1999年华盛顿会议不仅彻底批判了1989年《建议案》,也对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弥补1989年《建议案》缺憾的项目:“人类口头与无形遗产代表作”(已用软性国际文书的形式确定下来的理念和实践模式)进行批评。“无形遗产”这一来自东方的理念被批评为表达了“欧洲中心主义”⑤,延续了1972年公约强调有形文化,将有形文化视为高于无形文化的政治。与会者就“无形文化”一词发生了很多争议。在我们看来,不是“无形的”(intangible)这一术语本身有政治意图,倒是在世界遗产保护运动中已然存在的政治意味附着到这一词汇上,将“北方”和“南方”的关系映射到“无形”遗产和“有形”遗产的关系上来了。
2006年6月20日巴黎“凯布朗利博物馆”(Musée du Quai Branly)开馆,联合国秘书长安南(Kofi A.Annan)、法国前总统希拉克(Jacques Chirac)及300多名贵宾出席了揭幕典礼,法国媒体整整一个星期连续不断报道这一当时、当地最大的文化话题。人们把这一博物馆视为“非西方艺术博物馆”。这是希拉克两任总统12年治下完成的唯一一项重大文化工程。法国媒体称巴黎凯布朗利博物馆是全世界第一个西方人放弃原先殖民者心态而以平等的眼光来展现非西方艺术的一座博物馆。⑥因此也称它为“他者博物馆”。希拉克在开幕典礼上声称这是一座向曾经“被侮辱和蔑视的人民”致敬的博物馆。
仅通过这一案例我们或许就足以更清晰看到西方对非西方文化的心态。这种心态我们还可以在一些著名西方遗产学者的文字中看到。美国著名的博物馆学家、遗产学家芭芭拉·克森布莱-吉姆布勒特(B.Kirshenblatt-Gimblett)认为,“一些参与到无形文化遗产保护运动的人们最初是希望得到文化的,而不是超文化(metacultural)的产出和成果,他们希望集中力量致力于直接支持地方文化生产的行动,而不是创造一个像名录一样的超文化人造物。”⑦史密森尼研究所民间生活和文化遗产中心(Smithsonian's Center for Folklife and Cultrual Heritage)文化遗产政策部主任詹姆士·尔里(James Early),1999年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与史密森尼全球研讨会合作项目主任彼得·西泰尔(Peter Seitel),“失望地”指出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正致力于将“代表作”项目变成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新的关于无形文化遗产公约下面惟一的项目,这将使得该公约变成一个各成员国政府宣称其文化遗产是如何丰富的工具,而不是政府关注这些文化持有者本身的手段。⑧
西方学者认为通过指定一系列广泛的,具有代表性的文化持有者,并能让他们参与到保护的行动中来。不以认识文化财产的重要性为目的,不能停留于认识,也不是停留于创建全球表彰性的代表作名录,而是倡导进一步的保护行动。
他们讲的道理都没有错,而且无形文化遗产的价值评价的确必须基于相关社区及其群体。但是,在日本,无形文化遗产分了等级,最资深的无形文化遗产持有者也被称为“人间国宝”。摩洛哥也是提议把代表作视为一个全球性的奖励机制。他们认识到那种被珍视和重视的无形文化遗产及其持有者将因此获得文化自豪感,以便社区能自主振兴和传承这些文化。在东方看来,名录正是振兴和保护行动的基础和动力之源。“‘尊重’无形遗产及其艺术家/实践者是最重要的。‘尊重’赋予这些艺术家和实践者一种‘自豪感’(sense of pride),而‘自豪感’是自发性无形文化遗产保护行为最有力的驱动力。”⑨
一方面是不愿意要“名录”的西方,另一方面是要名录“荣誉”的东方。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指出,世界遗产名录的终极目的并非是建构一个全球性的文化等级评价目录,但在客观上它的确是一个具有“全球最佳”意味的遗产目录。所以我们可以把在无形文化遗产保护框架中不要“名录”的西方心态理解为:在1972年公约的成就下,冒着世界遗产名录失衡的批评,西方也很难以平等的心态,以1972年公约一样的方式来对待传统文化与民俗这一在非西方的,更为丰富的文化和遗产形态。
把需要名录“荣誉”的东方心态解读为:通过使无形文化遗产获得国际地位来证明自己是与西方平等的存在,证明自己并非没有历史、文化的蛮荒之地,自己拥有比西方更丰富、更独特的文化,足以与西方对话和媲美。正如西方学者担心的那样,东方正是要通过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的人类遗产体系宣称其文化遗产是如何丰富,这样的宣称,在东方看来正是其活态无形文化遗产在全球化、现代化的今天得以保存、传播和传承的关键。
芭芭拉·克森布莱认为,为专辟一块地方来安置文化和自然遗产的遗漏,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创立了无形遗产项目,人类口头与无形遗产代表作接纳了皇宫和国家资助的寺庙等一干文化形式,只要它们是非欧洲的。名录保护了西方及非西方之间的区分,产生了一个虚幻的无形遗产名录,虽然是无形的,却是一个非原住民,非少数民族,并非是“非西方”的名录(a list of that which is not indigenous, not minority,and not non-western,thought no less intangible)。于是波修瓦芭蕾舞(Bolshoi Ballet)和大都会的戏剧都没有也不太可能被视为“代表作”,但日本的能剧(Nogaku),这个既非少数民族,也非原住民的文化形式,却被宣布为“代表作”。波修瓦芭蕾舞,大都会戏剧和日本能剧都涉及到正规的训练,使用的剧本都是文学经典之作,表演者能将暗含的知识和意义传达给他人。因此,在芭芭拉·克森布莱看来,无形遗产项目,跟世界遗产项目一样,也是一个排他性的、自说自话的项目,与其初衷已不完全一致了。所以,芭芭拉·克森布莱将遗产视为一个文化生产的模式,这个模式给予濒危的或过时的文化第二次生命,正如博物馆藏品的展览一样。⑩
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的人类遗产体系不仅是对人类共同继承遗产的保护,不仅仅是为了将过去的遗产完好地传递给未来世代。它本身就是当今世界上最大的文化交流系统,其间东方文化与西方文化,发达地区与欠发达地区,前殖民地和殖民者等的交流和表达也正是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人类遗产体系曲折的建构和实施过程。
二、政治化的术语表达
我们还能从“无形文化遗产”这一术语的形成过程看到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的人类遗产体系是一个全球最为重要的文化政治场域。术语不仅关系到整个保护项目的对象、实施方式,甚至结果,更是一种最鲜活的政治、文化表达。
1951年日本在《文化财产保护法》中创立了新的文化财产类型:“无形文化财”(intangible cultural properties)。
20世纪70年代,众多欠发达地区成员国希望联合国教科文组织赋予没有记录、没有文字书写的无形文化遗产以(有形的)“世界遗产”同等重要的地位。
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于1982年成立了一个新的部门:非物质遗产部(Section for the Non-Physical Heritage),专门负责跟进民俗保护工作。后来易名为“无形文化遗产部”(Section of Intangible Cultural Heritage)。
1984-1987年欧美人类学家和民俗学家试图界定“非物质遗产”,定义过程充满曲折。最终因种种原因(如民俗学家“战胜”了人类学家;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的行政和财政等问题),1989年《建议案》放弃了“非物质遗产”一词,改用“民俗”,用民俗的产品和材料来界定民俗,后来一直遭人病诟。
1993年韩国贡献了“人间珍宝”这一术语和保护理念。
1997年摩洛哥贡献了“文化空间”和“人类口头遗产”两个术语,以及奖励“代表作”的机制。
1998年《代表作条例》采纳了摩洛哥的建议,并拿出一个新的术语“人类口头与无形遗产”,并设立了代表作奖励制度。
1999年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与美国最著名的文化遗产研究机构史密森尼研究所共同举办了“对1989年建议案的全球评估:地方赋权和国际合作”的国际会议。1989年《建议案》几乎被彻底否定,大部分与会者认为“民俗”一词不能用于描述文化遗产保护的范围,原住民甚至认为“民俗”一词不仅贬低了他们的传统文化遗产,也无法准确描述其文化遗产。太平洋地区与会者认为,他们并不认为文化遗产有无形和有形的区别。当地人将文化遗产视为一个整体。“‘民俗’一词对于我们很多原住民文化而言是不能接受的。我们的文化不是‘民俗’而是我们神圣的规则(sacred norms),跟我们传统的生活方式交织在一起,在我们的传统生活中这些规则为我们传统的社会设定了法律、道德和文化价值。他们是我们的文化认同。”(11)此外,华盛顿会议认为“无形文化遗产”这一术语问题最大。他们承认这一术语对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的行政管理逻辑是有意义的,因为它跟“有形文化遗产”(tangible cultural heritage)形成理论上的对等和对照。但是,这个术语将民俗和传统文化描述为“无形的”,极大地削弱了其价值。这个术语没有强调民俗重要的社会作用。民俗是一种基于社区的文化,意味着集体行动中为大家分享的价值观和资源,“无形的”这一描述也鼓励将运用于“有形的”遗产的那一套利用,理解和行动模式照搬到民俗的保护项目中来,因而强化了民俗作为一个物体(items)而不是一种社会活动(social activity)的理念。“无形的”也削弱了民俗和传统文化在法律实践中的地位,因此,减少了用版权等工具加以保护的可能性。在一个同样的模式中,民俗也被呼吁纳入人类“普世遗产”的一部分。该术语的目的就在于估民俗之价(valorize folklore),从而将民俗置于“公有领域”(public domain),于是无法成为版权保护的对象。也就是说,他们反对代表作的奖励制度,反对将“无形文化遗产”跟“世界遗产”(有形的)并置。试图将无形文化遗产放入更为具体的法律保护框架。
2001年第一批19项代表作宣布,其中有项目入选的发达地区仅有意大利、西班牙、立陶宛和俄罗斯。欠发达地区的文化首次在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的人类遗产体系的某个项目中唱了主角。
2001年代表作项目的《准备指南》首次彻底弃用“传统文化与民俗”等术语,选用了“人类口头与无形遗产”,并给它全新的定义。
2001年格拉斯哥大学法学院访问学者珍妮特·布莱克(Janet Blake)女士撰写了一份对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影响颇深的报告《制订新的准则性文件保护无形文化遗产:需要考虑的因素》,她认为核心的问题是“1989年《建议案》‘传统文化与民俗’这一术语能否用于新的准则性文件?”(12)她认为术语的困境源自“文化”这一术语本身,虽然这并不妨碍制订处理文化遗产和文化权利(cultural rights)的国际法。她分析了界定这类遗产的几个重要备选词汇:
她还对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无形遗产保护项目已采用的两个核心术语(“无形文化遗产”和“口头与无形遗产”)进行了分析和批评,认为无形和有形文化遗产是“一个错误的分类法”。
图表1 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文化遗产“有形/无形”两分法建构过程图示
Fag.1 The process of UNESCO created the dichotomy of cultural heritages
就这样,文化遗产有形(物质的)和无形这一新的二分法就被建构起来,表面上看这是有吸引力的。“但是,这是一个错误的分类法,文化遗产所有物质的元素均有非常重要的无形价值,这也正是它们受到保护的原因。”(13)曾有提议将无形遗产纳入1972年公约,补充为一个新的遗产类型,但最终未被通过,这刚好说明了无形遗产是文化遗产中被忽视的一方面,说明了这个两分法的错误所在。“口头的”和“无形的”联系起来更奇怪,因为口头遗产,根据定义就是无形的。
2001年3月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在意大利都灵召开了一次专家国际圆桌会议(15个国家的16位专家与会),会议的目标:
*检验成员国、政府间组织和非政府组织使用的工作用语“无形文化遗产”,以及与之相关的术语;
*检查制订新的国际准则性文件保护传统文化与民俗的可取性。
*为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制订备选用的工作用语及其定义。
可以说这是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术语问题的总结会议。会议大致同意推荐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使用“无形遗产”(intangible heritage)这个术语为其工作用语。虽然也有反对意见,但大家大致认同这是一个可具操作性的用语。
但是大会提出在使用这个词时,需要做一些解释,尤其是要解释无形的和有形的遗产之间的相互关系,还要考虑到其实不少文化中并没有这两类划分。这次会议的主席是弗朗西斯科·弗朗西奥尼(Francesco Francioni),意大利国际法和人权方面的专家(专业领域包括国际法、国际人权、国际环境法、文化遗产法和欧盟法律)。副主席欧拉比伊-亚伊(Olabiyi Babalola Joseph YAI,男),非洲语言、文学、口传诗歌和非洲移民文化等方面的专家,大学教授、贝宁驻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大使。大会报告起草人有两位:玛努拉·库巴(Manuela Carneiro da Cunha,女),巴西坎皮纳斯大学人类学和社会科学学院教授。亚马逊原住民文化专家,也致力于巴西原住民权利运动。1999年华盛顿会议参与者。珍妮特·布莱克,英国国际法专家,学者。会议还组建了一个草拟委员会,负责草拟保护无形文化遗产行动规划,并为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制订一个有关无形文化遗产的最恰当的工作用语。委员会的主席是洛德斯·阿里斯佩(Lourdes Arizpe,女),墨西哥国立大学教授。曾参与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撰写一系列报告:1995年《我们创造的多样性》,以及1998年、2001年的《世界文化报告》。委员会报告起草人是彼得·西泰尔,美国史密森尼研究所民间生活与文化遗产中心的民俗学家,曾负责撰写1999年华盛顿会议的大会报告(14)。
经过这次圆桌会议后,联合国教科文组织这场术语的政治总算是告一段落了。这是个“难产”的术语!世界观、价值观、学术、经济,尤其是政治全都纠结在这个小小的术语身上!就在这样的情况下,2003年公约走进历史的舞台。
如果我们能再退一步,把视野放大到人类表述的历史,就能将无形文化遗产保护事业的曲折过程看得更清楚了。
1984年美国新墨西哥大学教授大卫·唐纳维(David Dunaway,专业是口述史,他与人合著了《口述史:跨学科文选》成为口述史研究的经典著作),跟著名视觉人类学家、加拿大蒙特利尔大学教授埃森·巴列克西(Asen Balikci,著名的视觉人类学家,在世界各地拍摄了多部记录原住民生活及其文化的纪录片)合作,撰写了《专家团对非物质遗产定义的咨询报告》(Consultation of Experts to Define the Non-Physical Heritage)(15)。后来挪威民俗学研究所主任劳里·航柯(Lauri Honko)也参与到“非物质遗产”的定义工作中来,1987年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保护非物质遗产行动规划筹备工作组会议上三人提交了一份报告,其中有这样的叙述:
为避免全球建筑和艺术珍宝遭损,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创立了保护、确定我们物质遗产的项目。今天很多成员国要求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对他们较无形的(less visible),但跟物质遗产同等重要的遗产:传统文学、历史、语言、音乐、舞蹈和习俗等予以同等的保护(similar protection)。虽然修复一座寺庙和保存一个口头传统绝不是同样的过程,但是他们分享一个共同的基础:都是跟全世界人民相关的珍贵的文化杰作(valuable works of culture),一起构成全球共同思想和艺术宝库。
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保护非物质遗产的子项目,旨在减缓这些没有记录(unrecorded)和没有书写(unwritten)下来的传统(不论它们是一种地方语言、舞蹈、治疗仪式,还是宗教活动)丧失的速度。该项目表达了一种整体的努力,包括了定义、分类、收集、阐释、保存和振兴全球传统文化非物质形态(non-material forms)等一系列工作。(16)
这后一段话中有两个关键词:没有记录的(unrecorded)和没有书写的(unwritten)。这两个形容词道破了根植于我们,不论“南方”还是“北方”人们头脑中的,真正让我们区别对待有形和无形文化遗产的关键:是人类的视觉中心主义和“写文化”让我们到现在也还难以赋予那些未被记录、未被书写的文化以卓越的,全球性的或普世性的价值。
三、作为表述方式的政治
就族群和历史的比较而言,不同的表述方式不啻于特殊的政治,当这些不同的表述方式与历史性的“话语”结合在一起时,也就出现了等级阶序上的差异。比如历史性的视觉中心与书写权力就表现出政治性话语对表述遗产的区隔和排斥。
(一)视觉中心主义
“如同吃是人的一种日常行为一样,看也是人的一种日常行为,然则,在人类思想史中,吃被认为总是与生理需要的满足联系在一起,而看还常常与人的认知活动联系在一起,因而与吃相关联的味觉总是处于一种受贬抑的低级地位,而与看相关联的视觉则常常被看作是一种可用于真理性认识的高级器官,并且在人们的日常语言和哲学言说中,常常运用视觉隐喻来意指那种具有启示意义和真理意义的认识。尤其是在西方,无论是对真理之源头的阐述,还是对认知对象和认识过程的论述,视觉性的隐喻范畴可谓比比皆是,从而形成了一种视觉在场的形而上学,一种可称之为‘视觉中心主义’(Ocularcentrism)的传统。并且在这一传统中,建立了一套以视觉性为标准的认知制度甚至价值秩序,一套用以建构从主体认知到社会控制的一系列文化规制的运作准则,形成了一个视觉性的实践与生产系统,用马丁·杰(Martin Jay)的话说,一种‘视界政体’(scopic regime)。这一视觉中心主义的传统和视界政体的历史可一直追溯到古希腊。”(17)
柏拉图(Plato)和亚里士多德(Aristotole)都认为,视觉是距离性的感官,比非距离性的感官:触觉、味觉和嗅觉等更高级,这一感官等级制度于1954年由美国现象学家汉斯·乔纳斯(Hans Jonas)更好地予以阐释,乔纳斯认为“高贵的视觉”具有“同时性”、“动态的中立”和“距离感”,这三个特点“每一个都可以作为哲学的某些基本概念的基础。呈现的同时性赋予了我们持续的存在观念,变与不变之间、时间与永恒之间的对比观念。动态的中立赋予了我们形式不同于质料、本质不同于存在以及理论不同于实践的观念。另外,距离还赋予了我们无限的观念。因而视觉所及之处,心灵必能到达。”(18)
视觉中心主义不仅建构了视觉的“高级”、“高贵”地位,建构了以看为主导的,以主体为立足点的二元分类法——我/非我(主体/客体),人/动物,文化/自然。更建构了视觉跟真理的密切关系,即“眼见为实”。虽然今天我们不断批判、解构视觉的中心主义,但是“看”的文化不仅久远、深厚,更对我们的文化施以强大的习性,在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的遗产保护事业中也不例外。
高贵的视角:赋予具有视觉性的文化遗产可能成为1972年公约框架中“世界文化遗产”称号的机会。
跟真理相关的视觉:要求列入世界遗产名录的文化遗产必须具备“卓越的普世价值”(outstanding universal value),而这一价值必须有“真实性”(authenticity)的保证和保障。
从下面的表格和图表中我们看得更清楚:
表格2 世界遗产名录与预备名单类型和区域的对比分析
Tab.2 A comparative analysis of the categories and areas of the list and tentative list of World Heritages
资料来源:ICOMOS.The World Heritage List Filling the Gaps:an Action plan for the Future.An ICOMOS study compiled by Jukka Jokilehto,contributions from Henry Cleere,Susan Denyer and Michael Petzet.Printing:Biedermann GmbH Offsetdruck,Parsdorf bei München.2005.
备注:
a.加下划线的数字(斜体)为某类遗产拥有量的第一位。
b.★符号遗产(symbolic properties and memorials)指跟某种信仰、个体或事件有关的纪念性遗产。遗产的分类有两个标准:一种是按照形式(form)分类,一种是按照功能分类。
不论是从形式还是从功能来分类,世界文化遗产中都没有无形文化遗产的位置,有一种符号遗产看似是无形文化遗产,实则是无形文化遗产的物化形式。而这些有形的世界文化遗产绝大部分集中在“北方”,即欧洲和北美地区。拥有丰富无形文化遗产的其他地方都被“高贵的视觉”给忽视了。作为世界文化遗产必备入选条件的“真实性”更是强化了视觉的高贵。
图表2 世界文化遗产“真实性”的理解框架
Fag.2 A framework to understand the authenticity of World Cultural Heritages
(二)“写文化”话语
书写是人类文明的标志,使我们的知识、表达得以保存、传承。书写将我们转瞬即逝的言说用某种固定的方式确定下来,并得以在时空中传播;而当书写文化与民族国家的“想象”结合在一起的时候,更获得了一种“权力的话语”。(19)福柯(Michel Foucault)清楚地告诉我们学科和知识的权力,学校正是书写权威的基石和维护者,教育成为法定的权利和义务。社会秩序也是在公文中以书写的方式来确立,就连自古以来不言自明的亲属关系也需要以法律文书的方式来公正。“文盲”一词包含着书写的权威,书写能力中心主义,也包含了一个森严的二元等级制度:书写/非书写(口头),教育/未教育,理性/感性,有知识/无知。
当人类从口语时代进入文字时代后,就连修辞学这种本来研究如何用言语说服他人的学问也转而研究“话语”(主要是文字的)如何建构现实和真理,文字表达成为真理的书写者。人类学的民族志正是书写对非书写社区、群体、文化的“拯救”,早期人类学家以这种科学的方式去表达,呈现非西方的群体、社区及其文化,想要展出一个真实的“他者”世界。与视觉中心主义一样,书写中心主义今天也受到批判,真理及其表达都被视为主观的,今天的人类学家认为“民族志依靠的是一种修辞技术:‘分类’”(20),曾经科学的文体也成为“写文化”,一种诗学,政治学的表述。
于是,在面对那些没有书写的,没有记录的无形文化遗产时,人们尤其是专家们再次踯躅不前。一首在乡野世代传唱了不知道多少年的歌谣不仅看不见,更没有人将它书写,一个神圣的仪式,在某个群体里延续着,主持者也不知道它是怎样来的,只道是一直都是这样的,是老祖宗们传下来的,看得见,可是没有书写,而且极有可能今年看到的跟十年前看到的不同,究竟哪个才是对的?谁知道呢。吓“年”的春节到今天不也成了喜庆的节日,本是古希腊一隅丧葬仪式的奥运会今天不也成了全球体育盛会(21)。某个没有文字的部落维系部落成员的信仰,崇拜同一个祖先(许是人,许是某种动物,甚至是想象的),无法看到,也没有书写。这些无形文化遗产对其所属的文化社区而言都是至关重要的,是社区成员身份、文化认同的根本要件,但是这些遗产可能是看不到,摸不着的,没有书写记录的。
在过去的一百多年里,原住民社区及其无形文化遗产随民族志进入现代知识体系,在一定程度上纠正了大众对他们的偏见。在现代旅游业的带动下,这些远离都市的原住民、少数族群社区甚至成为都市人趋之若鹜的旅游目的地,人们开始发现这些地方是地球上自然和人类和谐相处的唯一处所。但是,没有书写、没有记录仍然是无形文化遗产“低”一等级的社会心理机制和知识背景。仍使得发达的“北方”及其知识精英们难以将无形文化遗产放置在跟自己辉煌的、精英的有形文化(那些恢弘的建筑,精美的艺术品、需要用大量专业知识解读的考古遗址)同等重要的地位,施以同样的关注和保护。
视觉和书写这两大人类表述的“权贵”都自然地忽视或蔑视看不到的、没有文字记录的无形文化遗产,无形文化遗产无法避免这场根植于人类表达文化中的政治。
经历了南北政治、术语政治和表述文化这三重“政治”的无形文化遗产就像是背着三座沉重的大山,艰难地为自己讨要恰当的地位和待遇。因此,保护无形文化遗产需要意识到这三层关系,进而规避他们引发的困境。在熟悉国际社会遗产保护事业(规则、实践和政治等)的前提下,不执著于对无形文化遗产研究、实践单纯的学理争论,立足于我们的国情、地情,尽快直面对我们(各个群体、社区乃至国家)文化认同、国家文化软实力至关重要的各类遗产,不论它们是自然的、有形的还是无形的。
注释:
①Samantha Sherkin.A Historical Study on the Preparation of the 1989 Recommendation on the Safeguarding of Traditional Culture and Folklore [R/OL].http://www.folklife.si.edu/resources/Unesco/sherkin.htm/,2007-10-10.
②UNESCO.Convention for the Safeguarding of the Intangible Cultural Heritage.[EB/OL].http://portal.unesco.org/la/convention.asp?KO=17116&language=E/,2007-08-23.
③UNESCO.Safeguarding of the Intangible Cultural Heritage.[EB/OL].http:///www.unesco.org/culture/ich/index.php?pg=home/,2007-08-02.
④Koichiro Matsuura.Director-General's speech at the first proclamation of Masterpieces of the Oral and Intangible Heritage of Humanity[R/OL].www.unesco.org/,2001-05-18.
⑤Janet Blake.Developing a New Standard-setting Instrument for the Safeguarding of Intangible Cultural Heritage:Elements for consideration[R].Paris:UNESCO,2001:7-92.
⑥凯布朗利博物馆(Museum of quai branly).Museum History.[EB/OL].http://www.quaibranly.fr/en/the-public-institution/museum-history/index.html/,2007-09-22.
⑦⑧B.Kirshenblatt-Gimblett,Intangible Heritage as Metacultural Production [J].Museum International,2004,56(1-2):52-65.
⑨Noriko Aikawa.An Historical Overview of the Preparation of the UNESCO International Convention for the Safeguarding of the Intangible Cultural Heritage[J].Museum International,2004,56(1-2):137-149.
⑩B.Kirshenblatt-Gimblett,Intangible Heritage as Metacultural Production[J].Museum International,2004,56(1-2):52-65.
(11)Tora,S A.Pacific perspective.paper presented to the Washington conference A Global Assessment of the 1989 Recommendation on the Safeguarding of Traditional Culture and Folklore:Local Empowerment and International Co-operation.[R/OL].http://folklife.si.edu/resources/Unesco/,2007-08-l 1.
(12)Janet Blake.Developing a New Standard-setting Instrument for the Safeguarding of Intangible Cultural Heritage:Elements for consideration[R].Paris:UNESCO,2001:7-92.
(13)Janet Blake.Developing a New Standard-setting Instrument for the Safeguarding of Intangible Cultural Heritage:Elements for consideration[R].Paris:UNESCO,2001:7-92.
(14)UNSECO.Report of the International Round Table on Intangible Cultural Heritage-Working Definitions.[R/OL].http://www.unesco.org/culture/ich/doc/src/00077-EN.pdf/,2007-09-23.
(15)Dunaway,David K.Consultation of Experts to Define the Non-physical Heritage.[R/OL].http://www.unesdco.unesco.org/images/0006/000609/060950eb.pdf/,2007-09-23.
(16)Dunaway,David K.,Balikci,Asen,Honko,Lauri.Towards the development of a typology for the non-physical heritage[R].Meetng of working group for the preparation of a plan of action to safeguard the non-physical heritage.[R/OL].http://unesdoc.unesco.org/,2007-09-24.
(17)(18)拉康等.视觉文化的奇观:视觉文化总论[M].吴琼编.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5:2-6.
(19)安德森.想象的共同体[M].吴睿人译.台北:时报文化出版企业股份有限公司,1999:1-14.
(20)克利福德,马库斯.写文化:民族志的诗学和政治学[M].高丙中等译.北京:商务印书馆,2006:14.
(21)李春霞.彭兆荣.奥运会与大众传媒关系的仪式性分析[J].体育学刊,2006,13(6):2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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