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近年来,随着生态文明建设战略的实施,传统村落的保护逐渐受到重视,并与新型城镇化建设、生态环境保护及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等政策相结合,同步推进,取得了显著成效。但传统村落保护仍存在劳动力转移与农业弱化、传统村落保护等同于保护民居与文物性建筑、村落民俗文化流失严重、公众参与缺乏、中外可借鉴的村落保护经验有限及特色危机等困境。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要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激发了传统村落新活力,为传统村落发展构建了新型城乡关系,为传统村落提供了自治、法治、德治的治理思维。本文就乡村振兴视域的传统村落保护与开发展开探讨。
关键词:传统村落;保护;利用;对策研究
引言
传统村落是农耕文明的历史产物,是中华五千年沉淀的文化遗产,是我国不可或缺的历史文明的载体。村落的农业生产结构,靠山吃山、靠水吃水的生活理念以及宗亲系统的集聚理念,形成了独特的民风民俗文化;堪舆选址、地理位置与气候条件等因素决定了传统村落的空间肌理、建筑形态和功能布局。这些都是我国乡村传统文化的物质载体。
1乡村振兴战略的提出及传统村落保护
1.1乡村振兴战略的提出
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并将其作为新时代坚持新发展理念、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的战略措施。强调坚持优先发展农业农村,秉承五项基本要求,构建科学的体制机制及政策体系以促进城乡融合,从而加速农业农村现代化进程,是解决当前农村社会发展不均衡、缓解农村发展主要矛盾的有效措施,为乡村持续健康发展描绘了崭新蓝图。2017年底召开的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确定了乡村振兴的“三步走”目标任务,即到2020年基本形成乡村振兴的制度框架与政策体系;到2035年基本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乡村振兴取得决定性进展;到2050年全面实现农业强、农村美、农民富,乡村全面振兴最终实现。
1.2新时代传统村落保护与开发面临的历史机遇
1.2.1乡村振兴战略为传统村落发展构建新型城乡关系
乡村振兴战略为新时代农村发展指明了方向,为构建新型城乡关系贡献了全新的思路。党的十九大报告用城乡融合代替城乡一体化,体现了城乡关系的深刻变化,这一调整为乡村发展提供了新的机遇与挑战。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应坚持优先发展农业农村,秉承五项基本要求,构建科学的体制机制及政策体系以促进城乡融合,从而加速农业农村现代化进程。可见乡村发展要求有了根本性的调整(从“生产发展”到“产业兴旺”,从“村容整洁”到“生态宜居”,从“管理民主”到“治理有效”),这一调整是新时代乡村发展方向与发展理念的创新。乡村振兴战略的提出,有利于乡村与城市平等地位的确立,有利于将乡村的资源优势转化为经济优势,有利于建立乡村持续健康发展的动力机制,是乡村发展思路与发展理念的创新,有助于构建起全新的城乡关系。
1.2.2乡村振兴战略激发传统村落新活力
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关键是“人、地、钱”三要素。“人”的方面要解决好两个问题:一是促进农村富余劳动力向城镇转移;二是切实解决好农村人口老龄化问题,鼓励部分离乡成功人士回乡发展。“地”的方面需要进一步完善农村经营制度、改革土地制度、完善承包地“三权”分置制度;“钱”的方面需优先发展农业农村,促进公共资源优先配置“三农”。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有利于激发传统村落的发展活力,具体体现在:第一,有利于坚定传统村落的文化自信。乡村振兴战略一方面为传统村落带来了大量的资金、信息及全新的发展理念,有利于提高当地的生产力水平和人民群众的生活水平;另一方面通过对传统村落的保护及特色文化的挖掘,使村民精神面貌焕然一新。第二,有利于培养一支优秀的人才队伍。
期刊文章分类查询,尽在期刊图书馆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鼓励优秀人才到乡村创业发展,支持农民创业,加强对农村干部与农民的培训,有利于培养一支优秀的“三农”工作队伍。第三,有利于发挥传统村落的比较优势。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要求乡村基于独特性而走差异化发展之路,构建适应城乡要素双向流动的体制机制,有利于发挥传统村落的比较优势,加快传统村落的振兴进程。
2加强传统村落保护与开发的对策建议
2.1制定和实施城乡一体化的配套政策
借助国家乡村振兴战略,制定和实施城乡一体化政策,具体可鼓励并支持进城工作的农村青年在城市内租房,限制在农村拥有土地与宅基地的人在城市内购房,制定优惠政策吸引相关人士返乡定居(政府退休干部、来自农村的企业员工等),尤其要鼓励成功人士回乡投资。如此一来,将有大量资金回流乡村,为传统村落保护增加资金来源渠道,同时,加强乡村自治组织建设,积极推行乡土教育和乡村传统文化教育,传统村落衰落的面貌将得到极大的改善。要使在城市工作的人们返回农村,使传统村落成为现代城市的“后花园”,就必须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加强传统村落的基础设施建设和配套软件建设。只有生态环境宜居、基础设施配套、工作生活条件良好,才能留住人才,农村的复兴、传统村落的保护及文化的传承才能真正实现。加强城乡一体化配套政策的制定和实施是传统村落保护的关键所在,否则一切只能流于形式。
2.2创新传统村落保护的运作模式
第一,采取有效措施积极引进社会资本,并处理好政府、社会资本及村民之间的关系。融资困难是传统村落保护的重点和难点问题。理论上,政府拨款、村民出资是较为理想的保护方式,但现实中由于资金短缺,实际操作存在较大困难,现实的选择是引进社会资本进行企业运作。没有企业参与和社会资本的融入,传统村落将迅速消失。在引进社会资本的同时,要从制度上对企业单纯逐利的行为予以限制,加强对企业运作的制衡与监管,确保传统村落的整体保护向规范化与制度化的方向发展。第二,明确传统村落整体保护的权责关系,切实提高行政效率。传统村落的保护涉及政府诸多部门,要明确各部门的权责关系,加强监督管理,切实提高行政效率。要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落实传统村落保护的主体责任,杜绝没人管或者谁都管却管不好的现象。传统村落的保护,到底由文物部门、规划部门还是农业部门牵头负责,应根据各地的实际情况因地制宜地确定权责。
2.3乡村振兴,产业发展
一是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农村产业融合是拓宽农民增收渠道、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的重要举措,是加快转变农业发展方式、探索中国特色农业现代化道路的必然要求。要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以市场需求为导向,以新型城镇化为依托,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着力构建农业与二三产业交叉融合的现代产业体系,形成城乡一体化的农村发展新格局,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和农村繁荣,为乡村振兴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重要支撑。二是要因地制宜发展农村优势特色产业。我国各地农村地区的自然条件、经济状况、农村产业发展存在较大差异,因此发展乡村产业必须坚持因地制宜的原则,根据不同地区特点选择优势产业和特色产业,形成优势互补、各具特色、良性循环的农村产业结构的新格局。特别是贫困农村地区,要结合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立足当地资源优势,发展特色种养业、农产品加工业和乡村旅游、电子商务等农村服务业。三是要巩固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完善农村承包地、承包权和经营权“三权”分置制度。同时,保持土地承包关系稳定并长久不变,以保持政策的稳定性和延续性,有利于稳定农业投资预期,促进农村产业发展。
结语
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激发了传统村落新活力,为传统村落发展构建了新型城乡关系。传统村落保护是乡村振兴的现实载体,保护发展传统村落,对于保护传承民族历史文化遗产、实现绿色可持续发展、建设美丽中国、增强民族自豪感、坚定文化自信以及提升我国软实力具有深远的影响。面对农耕文明的逐渐失落,保护传统村落已刻不容缓,因为我们守护的不仅是传统村落本身,也是中华民族的文明足迹。
参考文献
[1]陈宗兴:《生态文明视域下的传统村落保护与发展》,《中国生态文明》2017(04)6-8.
[2]李柱:《我国传统村落研究进展分析》,《安徽农业科学》2017(25)253-256.
论文作者:张民权
论文发表刊物:《基层建设》2018年第29期
论文发表时间:2018/12/2
标签:村落论文; 乡村论文; 传统论文; 农村论文; 城乡论文; 战略论文; 农业论文; 《基层建设》2018年第29期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