霎那的“天启”——音乐灵感论文_陈昊

霎那的“天启”——音乐灵感论文_陈昊

(四川师范大学音乐学院,四川省 成都市 610101)

摘要:音乐创作有一度、二度、三度创作,一度创造是最为重要最为核心的首要好作品的前提,作曲家本身的音乐创作技能结合时间、空间等特殊因素,才能刻画出一部好的作品,对于好作品的画龙点睛的一笔正是此文要说的音乐灵感创作。

关键词:音乐创作 音乐灵感 作曲家

1.灵感——创作的火花

闻触均不见的灵感

灵感是作曲家在作曲想象过程中的一个自发的、特殊的心理现象。何其芳先生曾经说过:“其实灵感就是诗人在想象中捕捉了动人且不落常套的构思” 。灵感是“人”的所见、所闻、所感等各方面与想象有机结合的一个效果。灵感是作曲家有意识或者无意识的冥想之中获得的一种“纯粹”的创造性的心理上的顿悟。音乐创作过程可能是冥思苦想的过程,也可能是随心所欲的过程,作曲家在创作过程中最期待的就是灵感的“光顾”,这样才会使得曲目有灵魂,充满活力。通俗的讲,灵感的本质就是建立在艺术实践的基础之上,在任何充满想象的过程中产生的一种“带有自发性”的心灵上的“顿悟”。那么灵感也是作曲家们想象活动后的意外的“成果”,突发性、潜意识性、再创性是灵感的三大特点。

产生灵感的充要条件:

创作灵感的光顾也与作曲家本身有着不可分割的关系,所以灵感实际上不是一种“天启”,而是作曲家本身在日积月累的、艰苦的环境中创作所得的意外的收获。著名作曲家贝多芬曾经说:“您问我的乐思从哪里来的吗?我不能确切告诉您,它们不请自来,好像间接地、又像直接的出现,我在大自然的怀抱里,在林中漫步,在田野的寂静中捕捉它们,清早起来,心情振奋,这种心情不同行业的人用不同的方式所表达,而在我这里就转化为声音,发出响声,喧闹着,狂吼着,直到他们以乐谱的形式出现在我的面前” 。这也充分地告诉我们,灵感是一种与自我意识相对的无意识的心理行为。

激情、专注、逆向思维是灵感产生必不可少的充要条件。在作曲家创作的过程中,灵感的出现常常是带有突发的、飞跃的特性,出现在出其不意的瞬间,或是因为受到外部刺激而突然闪现出,很难用语言来解释清楚。但事实上我们做一个寻根究底的话,这个问题很快就可以被模糊化的解释出来:任何一个作曲家都应该保持自己对音乐创作的热爱,只有热爱这份劳动,老天爷才会看到你的努力。正如著名作曲家柴可夫斯基说:“灵感是一位远方的客人,但是它从不会去拜访懒惰的人,它只会出现在勤劳且想念它的人面前”“自己创作的奥秘在于每天按时工作,在作曲这方面用钢铁般的意志控制着自己,但如果没有工作热情与激情时,那么就强制自己去克服,全神贯注地去创作。 ”可见伟大的作曲家们是多么期待这位远方“客人”的拜访,而且是多么认真、努力地给这位客人的出现铺路。

正视灵感

灵感产生的音乐是作曲家创作中最神奇的一笔。迄今为止,对待音乐灵感一直都有两种不同的看法:一种是把灵感进行神秘化,认为灵感是上天赐给少数人的特殊的才能。那些所谓的“人才”并不是自己在创作,而且有神灵附体,从而表达神灵的思想感情。古典主义时期著名作曲家海顿曾经回想,并讲述他的作品《创世纪》,他声称《创世纪》中的一部分就是来自上天的,不是他所创作的。另一种是直接否定创作中的灵感,认为灵感只不过是虚幻出来的东西,并不是客观事物,是一种谬说。无可否认,灵感确实是一种主观的,心里上的活动,但是如果没有灵感的光顾,仅有高明的作曲技法,创作出的作品其灵魂也许不够独特生动。

期刊文章分类查询,尽在期刊图书馆但很显然这两种说法都是欠妥的,作为音乐专业的学生,完全可以否定以上两种看法。作曲实践时如果没有生活的积累、作曲的技法与灵感的结合那又如何给这部作品灌注灵魂……毋庸置疑的是灵感是存在的!创新是对作曲家激发灵感的一个重要的手段,但绝不可不择手段——逆向思维是创新的法宝;灵感基于作曲家长期艰苦的创作、创新的过程中才有可能出现,虽然显得极其神秘,但是却有深刻的现实基础。艺术家一定要有深厚的修养;有丰富的生活体验;有娴熟的作曲技法,这样才能使得他的作品富有灵动性和艺术性。

2.创作灵感

技法与灵感孰轻孰重?

西方音乐史上有不少优秀的作曲家,如:贝多芬、德彪西、亨德尔、巴赫等等,他们为何会写出这么多的经典作品?很简单,他们有着惊人的想象力、丰富的阅历以及积极的创新精神。如果给西方音乐史上的音乐伟人排名,音乐之父巴赫应该是当之无愧的第一。在他的钢琴作品中,指法的运用,作了历史性的改变。他解放了手指,弹钢琴由三指变为五指;创作出《平均律钢琴曲集》,还有诸多载入史册的音乐作品。我想,如果巴赫没有深厚的艺术修养,没有敢于创新的精神那么今天的钢琴演奏方式简直不敢想象。艺术歌曲之王舒伯特早年在创作《魔王》的时候有一个小故事,他的朋友这样描述:有一天,马洛费尔与我一起去拜访挚友舒伯特,当我们走到他家门口时,看到他精神焕发的正在高声的朗读《魔王》的诗句,手里端着书来回踱步又像在思考,但他突然坐下,在最短的时间内,我们亲眼目睹了他写好这首光辉的叙事曲的全过程。这个故事也充分地说明了灵感的产生并不是要创作的时候,提起笔灵感就随之而来。传言“柏辽兹落水成曲,舒伯特推磨成调”充分说明了灵感在音乐家的创作中是多么的重要。

创作一首高质量的作品要求我们必须面对几个问题:

作品创作的生活基础——上文所提及的音乐作品是由作曲家对于生活的感受,思考,想象等诸多因素决定的。平时对于生活的热爱和累计是必不可少的,大多数作曲家都有一些共同的特点:对事物的兴趣、对事物观察分析的能力、对事物发展充分的想象力。

作品的风格及时代感——作品的风格大多由作曲家本人以及作曲技法决定,比如横向旋律的走向、纵向和声层次的布局等等。时代感:随着大千世界的不断变化,政治经济的不断发展,人们的审美需求也在不断更替、不断发展,不能总是创作传统时期的音乐,要跟上时代,与时俱进。好的技法加上审美需求无疑是佳作产生的基础。

主题——构成乐曲最基本的因素之一,具有相对的完整性以及能够清晰的表现出音乐的性格。贝多芬的《命运交响曲》主题动机仅仅为四个音符,这样简单明了的几个音竟可以如此不断地发展,贯穿全曲,成为全曲主题。反之音乐创作在一定程度上也可以无视作品的社会价值,约翰凯奇的《4分33秒》可以说毫无音乐价值!音乐作品属于作曲家个人所有,做什么,如何去做,一般情况下都是由作曲家说了算。作曲技法固然可以教授,但是个性化的思维确实无法教授,作曲本身属于“创作”,而不是拿着音符往圈里面摆放。每位作曲家的观念与技法都不会完全相同,所创作品自然不同,但为何会产生众多风格不同的作品呢?这是由作曲家的生长环境,家庭社会的影响和接受教育的程度等多方面客观因素决定的,是旁人无法教授的。好的作曲技法是创作好的作品的基础,但仅仅有好的技法是不足以写出流芳百世的作品,就像一幅画,如何才会显得栩栩如生?就差那点睛一笔,一部好的音乐作品亦是如此。

好的音乐作品让人听着是进入一首作品,而不是感受一首作品,黄金分割法也可以巧妙的运用在作品当中,正如把灵感所创作出的内容,充分放到一条以时间、内容为限的作品中,将会事半功倍!

参考文献:

[1]何其芳:《诗歌欣赏》

[2]王次昭.《音乐美学》

[3]《从贝多芬到肖斯塔科维奇—论作曲过程》

论文作者:陈昊

论文发表刊物:《知识-力量》2018年3月上

论文发表时间:2018/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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