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保持公有制的主体地位——试论第三代中央领导集体的贡献,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公有制论文,条件下论文,市场经济论文,试论论文,领导集体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在市场经济体制下如何保持公有制的主体地位?以江泽民同志为核心的第三代中央领导集体从市场经济条件下公有制主体地位的内涵、保持公有制主体地位的途径和基础这三方面回答了上述这个问题,从而形成了比较完整的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保持公有制主体地位的理论。
一、公有制主体地位的内涵
要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保持公有制主体地位,首先必须明确公有制主体地位的内涵。而科学的界定不仅应反映“主体”的内在规定性,而且还应体现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这一大背景。江泽民同志在十五大报告中指出:“公有制的主体地位主要体现在:公有资产在社会总资产中占优势;国有经济控制国民经济命脉,对经济发展起主导作用”,“公有资产占优势,要有量的优势,更要注重质的提高。国有经济起主导作用,主要体现在控制力上。”显然,这是中共中央和江泽民同志对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公有制主体地位内涵的明确界定。它正是“主体”的内在规定性与市场经济大背景这二者的统一。
数量反映事物的外延,是事物的基础;任何事物首先离不开特定的数量,都必须在特定数量基础上存在;没有特定的数量就没有特定的事物。公有制要成为主体,公有资产必须在数量上占优势,这是很显然的。因此,中共中央和江泽民同志首先强调公有资产的数量优势充分反映了“主体”的内在规定性。 然而公有资产在社会总资产中的比重超过80%或90%是占优势;超过70%乃至50%也是占优势,所以“优势”在数量上是一个有很大空间的概念。当前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和市场经济决定了各所有制企业是完全平等的市场主体,拥有相等的使用资源生产产品的机会,享有同样的发展壮大自身的权力,它们都会抓住机遇,完善机制,推动科技进步,提高效益水平。在这种情况下,根据我国公有制企业现有的规模、水平及未来发展潜力,要求其资产在社会总资产中始终达到“优势”标准,经过努力是完全可以做到的。但同时却并无特殊条件和理由能确保其发展速度绝大部分时间乃至始终领先,从而使其资产在社会总资产中始终占据很大比重,如超过80%。而如果借助行政手段限制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则既是对市场经济基本原则的否定,又是对初级阶段基本经济制度的否定。正因为这样,中共中央和江泽民同志强调的是公有资产在数量上的优势,而并未要求其始终占很大比重。可见,对优势的强调正深刻体现了市场经济这一大背景,正是市场经济条件下保持公有制主体地位的必然选择。
质量反映事物的内涵,是事物的核心;没有特定数量不成为特定事物,而没有特定的质量,特定的数量也会失去意义。同样,公有制要成为主体,公有资产也必须不断提高质量。因此中共中央和江泽民同志对提高公有资产质量的强调也充分反映了“主体”的内在规定性。不仅如此,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强调提高公有制资产质量还有其更深的意义。市场经济意味着市场对资源配置起主要的调节作用,而这种调节又直接表现为各种资源为了追求收益的不断流动、分化及组合。公有资产效益水平高或者说质量高,全社会存量和增量资源都会向公有企业集中。结果,公有资产也就较容易保值增值,较容易扩大支配范围,在社会总资产中的数量优势不仅不会丧失,而且还会扩大。最终公有制的主体地位也能切实保障。反之,公有资产质量低,不仅全社会增量资源难以向公有企业集中,而且原有公有资产为了追求更高效益也容易通过各种途径流出公有企业。结果,不仅公有资产无法保值增值,无法扩大支配范围,而且在社会总资产中的数量优势也会逐渐丧失。最终公有制主体地位只能成为空话。因此,市场经济条件下提高公有资产质量是保持公有制主体地位的关键。鉴于此,中共中央和江泽民同志才非常强调提高公有资产质量并把它放在突出位置。显然,这种强调也深刻体现了市场经济这一大背景,也是市场经济条件下保持公有制主体地位的必然选择。
国有经济是与高度社会化的生产和经营相适应的公有制形式,是我国国民经济的支柱。这一性质与特点决定了国有经济在我国社会必然居于领导地位,决定了公有制主体地位必然以国有经济发挥巨大作用为自身表现形式之一。因此,中共中央和江泽民同志对国有经济控制力的强调同样是与“主体”的内在要求相吻合的。不仅如此,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对国有经济控制力的强调同样还有其更深的意义。市场配置资源具有使经济运行充满活力、市场主体能动性充分发挥、更有力推动企业创新与科技进步的积极功能。但同时也存在自发性与事后性、容易导致经济波动和垄断、容易在优胜劣汰中导致两极分化等缺陷。因此,现代市场经济国家都在不同程度上注重把国家的宏观调控与市场的基础作用这二者结合起来。而国家的宏观调控必须具备相应条件和基础。国有经济控制国民经济命脉,充分发挥对经济的主导作用,正为我国中央政府更准确、更迅速、更及时、更有力地实施各种客观调控创造了最重要的条件,奠定了最重要的基础。从而使我国市场经济既能促进效益,又能促进公平;既能推动生产力发展,又能推动共同富裕的实现。可见,中共中央和江泽民同志对国有经济控制力的强调同样深刻反映了市场经济这一大背景,同样是市场经济条件下实现公有制主体地位的必然选择。
二、保持公有制主体地位的途径
确定公有制主体地位的内涵后,需要解决的就是通过何种途径来保持这一主体地位。建国后长时期内,各种行政手段对非公有制经济的限制,有效地确保了公有制经济在我国的垄断乃至独占地位。然而现在此法却难以为继。因为在理论上它与市场经济条件下各主体应一视同仁、一律平等的基本要求相抵触;在制度上它与初级阶段基本经济制度相违背;在实践上它造成大量公有企业贪图安逸、不求上进的现象。正因为这样,所以中共中央和江泽民同志立于市场经济这一基点,明确提出了公有制经济通过市场竞争发展壮大自己来保持其主体地位的新思想。
市场对资源配置的调节是通过产品和要素价格波动引导市场各主体之间的竞争来实现的。因此市场经济的中枢就是竞争,市场经济就是竞争经济。我国改革开放后的实践表明,市场竞争有利于公有企业推进科技进步,调整产品结构,改善投入效率,提高经济效益。从而有利于公有资产数量增加和质量提高。而后者又能大大强化国有经济业已存在的对国民经济的控制力。所以,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公有制经济保持主体地位的最有效途径是通过市场竞争发展壮大自己。鉴于此,中共中央和江泽民同志提出并强调公有经济必须积极参与市场竞争:“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目标是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而不是搞资本主义市场经济,重要的是要使国有经济和整个公有制经济在市场经济竞争中不断发展壮大,始终保持公有制经济在国民经济中的主体地位”;“公有制经济特别是国有经济,要积极参与市场竞争,在市场竞争中壮大和发展”〔1〕。在这里, 通过市场竞争发展壮大自己作为公有制保持其主体地位的最有效途径的作用,得到了清楚的揭示。
当前,我国正处于所有制多极化时代。此时,通过各种优惠来扶植非公有制经济发展,不是平等市场竞争,不利于保持公有制主体地位。反之,通过行政手段使资源向公有企业倾斜,也非平等市场竞争,它只会使公有经济丧失活力从而失去主体地位。因此,公有制经济不仅要通过市场竞争,而且还必须通过平等的市场竞争发展壮大自己,来保持其主体地位。在我国,各种所有制经济的存在均符合国情与“三个有利于”标准,均有其合理性与必然性,因而平等市场竞争将推动其共同发展。而共同发展反过来又能使我国社会持续保持一个公平的竞争环境,从而促进公有制经济进一步通过市场竞争持久地保持其主体地位。鉴于此,中共中央和江泽民同志也就非常重视公有经济通过平等的市场竞争发展壮大自己来保持其主体地位,指出要“坚持公有制经济为主体,多种经济成份共同发展,国家为各种所有制经济平等参与市场竞争创造良好的环境和条件”〔2〕。这就清楚地体现出这一观点。
此外,由于对外开放是我国的基本国策,国际竞争是世界经济运行的特征,国际竞争层次高、力度强,亦有利于我国公有经济的发展。因此,中共中央和江泽民同志还非常重视并鼓励公有经济特别是国有经济积极走向世界,提出要“充分利用国际国内两个市场、两种资源,优化资源配置,积极参与国际竞争与国际经济合作”,“在国内外两个市场竞争中发展壮大”〔3〕。总之,不仅通过市场竞争, 而且通过国内平等的市场竞争和国际竞争来发展壮大公有制经济,来保持其主体地位。
竞争力是参与竞争、驾驭竞争、在竞争中发展壮大的能力。竞争力强具体表现为市场竞争的压力能迅速变成求存图强的动力;求存图强的动力能迅速激发生机勃勃的活力;生机勃勃的活力能迅速转为实现发展的能力。显然,公有经济竞争力强,在较长时期内发展速度就不会慢于非公有制经济,公有资产在社会总资产中的优势,国有经济对国民经济的控制,从而公有制主体地位也就有了切实保障。反之,其发展速度就会经常慢于非公有制经济,主体地位就会逐渐丧失。因此,竞争力状况是公有制经济能否通过市场竞争发展壮大自己从而保持主体地位的最重要决定因素。正因为如此,中共中央和江泽民同志也就更加重视和强调提高公有经济的竞争力。并把“是否提高了企业的经济效益和市场竞争能力,实现了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4〕, 作为判断国有企业改革成效的主要依据之一。在中共十五大报告中,江泽民同志进一步把增强国有经济的竞争力作为保持我国社会主义性质的基本前提之一;把“较强竞争力”作为跨地区、跨行业、跨所有制、跨国经营的大企业集团的主要特征;把增强国际竞争力作为对我国的经济结构进行战略性调整的主要依据,作为提高对外开放水平的主要环节和必须完成的主要任务之一。所有这些都异常鲜明地突出了竞争力在保持公有制主体地位过程中所起的决定性作用。从而不仅使通过市场竞争发展壮大公有制经济来保持其主体地位的思想更加完整,而且还为公有制经济如何在市场竞争中实现发展与壮大指明了具体的方向。
三、保持公有制主体地位的基础
保持公有制主体地位有赖于平等竞争和竞争力。因此,采取切实有力措施、通过适当有效步骤来营造国内平等的市场竞争环境和提高公有企业的竞争力,也就成为保持公有制主体地位的基础。同样,立足并反映市场经济这一大背景,中共中央和江泽民同志提出了构造这一基础的新思路与新方法。
党的十五大正式把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确立为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一项基本经济制度,把非公有制经济确立为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这就从根本上肯定了非公有制经济在我国社会的重要地位和发挥的重要作用,为营造平等的国内市场竞争环境提供了最重要的保障。中共中央和江泽民同志多次强调:“继续发展各类市场,着重发展资本、劳动力、技术等生产要素市场,完善生产要素价格形成机制”;“清除市场障碍,打破地区封锁、部门垄断,尽快建成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体系,进一步发挥市场对资源配置的基础性作用”;“进一步降低关税总水平”,“形成平等竞争的政策环境”,“依法保护外商投资企业的权益,实行国民待遇”;“国家对不同所有制的企业一视同仁,依法征税,形成平等竞争环境”〔5 〕等等,都是营造平等国内市场竞争环境的新思路和切实有力的措施,都能使平等的国内市场竞争环境逐渐形成并长期保持下去。
在提高公有企业竞争力方面:首先要“通过深化改革,加快转换企业经营机制,增强国有企业、集体所有制企业的市场竞争能力,保持公有制经济在国民经济的主体地位”〔6〕,为此, 中共中央和江泽民同志对公有企业特别是国有企业提出了具体要求,指出:“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是国有企业改革的方向。要按照‘产权清晰、权责明确、政企分开、管理科学’的要求,对国有大中型企业实行规范的公司制改革,使企业成为适应市场的法人实体和竞争主体”;“集体企业也要不断深化改革,创造条件,积极建立现代企业制度”〔7〕。 江泽民同志还把“是否按照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真正把企业建成了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发展、自我约束的法人实体和市场竞争主体”〔8 〕作为判断国有企业改革成效的标准之一。
其次,通过达到规模经济,产生规模效益来提高公有企业特别是国有企业的竞争力,也是中共中央和江泽民同志提出和非常重视的问题。在市场经济条件下,要实现规模经济,必须在竞争推动下,促进现有资产的合理流动和优化组合。而后者又具体表现为:1.公有资产特别是国有资产从分散的中小企业向大型企业或集团、从低效的劣势企业向高效的优势企业,从一般竞争性领域向需要由公有企业特别是国有企业发挥作用的战略性领域的集中;2.建立包括股份公司在内的现代公司,实现公有企业股权多元化,从而在公有资本控股的情况下,扩大公有资本事实上可支配资本的数量。“主要依靠市场竞争,促进现有资产合理流动和优化重组”;“对国有企业实施战略性改组,以市场和产业政策为导向,集中力量抓好一批国有大型企业和企业集团,放开搞活一般国有小型企业,以利于更好地发挥国有经济在国民经济中的主导作用”;“对关系国民经济命脉的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国有经济必须占支配地位。在其他领域,可以通过资产重组和结构调整,以加强重点,提高国有资产的整体质量”;“股份制是现代企业的一种资本组织形式,……国家和集体控股,具有明显的公有性,有利于扩大公有资本的支配范围,增强公有制的主体作用”;“要采取多种方式,包括直接融资,充实企业资本金。培育和发展多元化投资主体”〔9〕等等, 均能有力推动公有企业实现规模经济,提高竞争能力。
再次,推进企业科技进步,提高企业竞争能力也是中共中央和江泽民同志反复强调的问题。指出:“在深化企业改革中,要加强企业的技术开发和技术改造,形成企业的技术创新机制,提高产品的档次和质量,增强企业的市场竞争能力。”〔10〕同时为适应市场经济环境“要推进企业技术进步,鼓励、引导企业和社会的资金投向技术改造,形成面向市场的新产品开发和技术创新机制”;“强化技术开发和推广,加速科技成果商品化、产业化进程”;“充分发挥市场和社会需求对科技进步的导向和推动作用”;“鼓励创新、竞争和合作。实施保护知识产权制度”〔11〕。
最后,中共中央和江泽民同志还提出市场经济条件下要加强企业领导班子建设,发挥党对企业的政治核心作用,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以此来提高公有制企业的竞争力。强调:“要加强科学管理,探索符合市场经济规律和我国国情的企业领导体制和组织管理制度,建立决策、执行和监督体系,形成有效的激励和制约机制。”〔12〕
以江泽民同志为核心的第三代中央领导集体有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保持公有制主体地位的理论,如果说从实践的角度看解决了市场经济条件下什么是公有制主体地位,如何保持这一主体地位的问题,那么从思想发展史的角度看,是对邓小平公有制主体论的丰富和发展。
注释:
〔1〕〔6〕〔10〕《坚定信心,明确任务,积极推进国有企业改革》,载1995年7月13日《人民日报》。
〔2〕〔4〕〔8〕江泽民:《坚定信心,加强领导,狠抓落实, 加快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步伐》,载1996年7月4日《人民日报》。
〔3 〕参见中共中央:《关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江泽民:《坚定信心,加强领导,狠抓落实,加快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步伐》,十五大报告。
〔5〕〔7〕〔11〕〔12〕江泽民:十五大报告,《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九五”计划和2010年远景目标的建议》。
〔9 〕《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九五”计划和2010年远景目标的建议》;江泽民:《坚定信心,加强领导,狠抓落实,加快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步伐》,十五大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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