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电建设中供方评价工作的优化探讨论文_叶帆

核电建设中供方评价工作的优化探讨论文_叶帆

北京四达贝克斯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河北石家庄 050000

摘要:在核电工程建造过程中,为有效控制建设工程质量,施工单位必须在招标签约前根据拟提供物项/服务质保等级的要求,从质保能力、技术能力、商务能力等方面对供方进行评价,以确保供方建立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有能力生产或提供规定质量的物项/服务。本文对供方评价的原则、内容、方法以及在评价过程中的常见问题进行了总结、分析,进而对其可行性优化进行了探讨。

关键词:核电工程;供方评价;存在问题;优化

核安全法规HAF003《核电厂质量保证安全规定》及其导则HAD003/03《核电厂物项和服务采购中的质量保证》规定,“必须将被评价的供方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提供物项或服务的能力作为选择供方的基本依据”,“买方必须制定评价和选择供方的程序”,“签订合同前,买方应按程序选定供方”,以及根据情况,对供方的评价包括的内容。这是对供方进行评价的明确要求。

对于核电建设而言,由于其安全运行的高要求,致使核电工程工艺设计十分复杂,涉及的物项种类繁多,所以对于因建设所需而采购的物项和服务也有着相当高的要求,如何正确选择能满足这些要求的供应商,这就是供方评价的目的所在。

在现代质量管理理念深入全国各大企业时,我们作为中国核电的建设者也同样要与时俱进。HAF003《核电厂质量保证安全规定》是一个法规性文件,对核安全有影响的相关要素提出控制要求,起到纲领性的作用。而在不脱离这些控制要求又要满足企业的持续发展的情况下,我们就要结合现代质量管理理念对供应商进行管理。并对未来的供方评价工作进行持续的开拓和研究。这样才能使核电建设行业不断的发展进步。

1.某核电工程供方评价管理研究

为了对现有供方评价工作进行分析,进一步探索工作方法中的可改良之处,本文特对某核电工程中的供方评价进行了数据收集。受所收集到的材料所限,仅对2011年度至2012年度期间,监理方受总包方委托所参加的供方评价工作进行了统计归纳。在这段时间内某核电现场工程正处于土建施工的高峰期,安装工作也在逐步加强,各施工商的供方评价工作较为集中,所发现的各类问题也较多,比较具有代表性。

经统计发现2011年至2012年间,某核电工程现场各施工商组织的有监理参加的供方评价共53次,评价中各方共发现问题146个。首次评价42次,通过3家;二次供方评价11次,通过6家;第二次评价距首次评价的时间平均为88.6天。

2.问题归纳

通过以上汇总得出的数据不难看出,以往核电工程中的供方评价不仅通过率较低,而且评价周期普遍较长。归结其主要原因可以分为以下几点:

2.1从评价时发现问题的分布情况大多集中在企业各类资质证明文件方面可以看出:大多潜在供应商对于需要提交哪些资料用于供方评价并不十分了解,其所提交的资质证明类资料往往无法覆盖所需要评价的范围,这可以说是导致首次评价的通过率过低的主要原因。

2.2从首次评价到二次评价的平均间隔时间可以看出:仅从施工单位组织首评到二次评价往往就需要大概3个月时间来完成“申报、审核、补充资料、再次申报”这一流程。这中间的时间大部分产生在潜在供方收集整理所需资料、装订打印、潜在供方参评人员往来厂家与施工现场、施工单位组织评价人员约定会议时间等事项上。而真正用于评价的时间却往往不多。并且多次的要求潜在供应商补充完善资料,势必也会导致其积极性下降,进一步降低了供方评价的时效性。这可以说是导致评价周期过长的主要原因。

2.3从准备工作这一项上产生的问题可以看出:一部分供应商由于对HAF体系的不了解,导致其无法正确定位自身能力对应的供货范围,往往盲目扩大供货范围,导致评价要求过高。而潜在供应商自身实力却无法达到相应条件,致使无法顺利通过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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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对EPC模式下供方评价工作的改进建议

在以往的核电建设中,无论总包方、分包方还是监理单位都在供方评价这项工作上花费了很大的精力。但这也是很值得的,因为选择好供应商能为之后的采购以及施工打下坚实的基础,同时也是实现采购方(客户)价值最大化的必要条件之一。在此,本人结合以往的供方评价工作经验特提出几点改进意见,期望能够进一步缓解这些问题导致的不利影响。

3.1统一标准:在国内的核电行业,不论是总包方还是分包方,大都同时承担多个核电的建造工作,拥有长期大量的工程采购需求。而且有多个核电的建设经验。针对EPC模式而言,总包方更是拥有较为集中的采购权。如果由其组织对现有的供方评价工作制定出统一的评价方法和标准(如线性权重方法),使评价工作量化,根据不同需求将每项需评价内容的评价结果形成定额分值。最后汇总总分以确定是否合格。这样可以减少评价者的主观因素影响,使评价更加客观。这里就以线性权重法为例,简单介绍其评估方法:

首先,线性权重法的基本原理是给每个准则分配一个权重,每个供方的定量选择结果为该供方各项准则的得分和相应准则的权重的乘积之和,通过对各潜在供方定量选择结果的比较从而进行选择。

确定完各评价准则和其权重之后就是潜在供方得分的计算了,其计算公式为:

其中X标示被评价潜在供方的综合评分;ωi标示各单项评价指标的权重系数;xi标示各单项评价指标的得分;n标示评价指标的数量。

这样就可以针对每个评价准则安排拥有对应知识的评价人员对单项进行评价打分,最终汇总每项得分计算出该潜在供方的最终得分。

3.2评价指导:可以由总包方组织制定统一的供方评价指导书,列明参与不同质保等级供方评价所需准备的材料,由各采购商根据指导书指导各潜在供方做好供方评价的前期准备工作。这样就会大大减少因提交材料不全所导致的各种问题。

3.3网络评价:中国国内的互联网应用已十分便利,如果能够充分利用网络的便利条件,使供方评价模块化、软件化,那么就能够实现网上函评。即由采购方发布采购信息后,同时公布评价网络平台/软件;参加评价的潜在供方自行登录平台/软件按照相应要求,将所需报评资料电子化,然后上传至平台/软件;之后由平台/软件首先进行资料的完整性检测,如不符合对应的参评条件,则自动通知提交方整改,直至检测通过;然后将报评文件根据对应接口直接发送到对应的单项评审人窗口处,由其对自己所负责的单项文件进行评价,将评价意见录入平台/软件;最终由平台汇总得出最终评价结果。

同时该方法还同时结合了本文之前提出的第一条改进意见,结合客观的评价标准自动生成评价结果,大大减少了评价中主观因素的影响;结合第二条意见,由平台/软件自动检测报评文件与对应拟供产品的条件要求是否相符。这样将会大大节省参评方和评价方的人力、物力和时间。

4.结束语

本文是在研究核电总包模式下由总承包商对各核电采购商进行统一管理的基础上,强调不断改进的重要性,在研究和总结前人研究的基础上,针对核电建设遵循HAF体系的特点,分析并提出现阶段供方评价存在的一些问题,同时提出结合现代管理学的理论,通过互联网等新兴便利条件对供方评价工作进行优化和改进,以便对以后的核电建设供方评价工作提供一定的参考。

供方评价所涉及的专业理论知识相当广泛,包括现代管理学、供应链理论、供应商管理等等,本文仅针对供方评价真正实施阶段的问题作了初步探讨。同时因为作者的能力和水平有限,文中的一些观点难免出现错误和偏颇,尚有许多问题有待深入分析和研究。

参考文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核安全法规汇编(1998年版)[S].国家核安全局编,北京. 中国法制出版社,1998

[2]核安全导则汇编(上册)[S] 国家核安全局编. 中国法制出版社,1991

[3]供应链管理 陈国权编. 中国软科学,1999

论文作者:叶帆

论文发表刊物:《基层建设》2017年第14期

论文发表时间:2017/1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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